人生有很多得与失,有时你得到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失去的也不一定是最坏的。有时得到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有时失去是坏事,也可能是好事。有时你得到一些东西时却又要失去一些东西。就像:你用邪恶的手段得到了些什么,同时你却失去了你以前的纯真与善良。如果你得到一件梦寐以求的礼物时,同时你又失去了本应有而因为拥有这个礼物却没有了的东西。人生中总有得与失,我们应该怎样面对它们呢?说老实话,其实我也不知道。
曾听老师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守财奴一天傍晚在回家途中遇到了一个歹徒,歹徒说:“我知道你很有钱,你是要钱还是要命?”守财奴想了半天还是没有回答歹徒的问题,歹徒怒了说道:“你到底是要钱,还是要命?”守财奴说:“你急什么,我不是在考虑吗?”
还有一个小故事: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让乡亲们准备离开,乡亲们舍不得屋里的东西,不想离开,一个八路军团长做乡亲们的.思想工作说道:“不要怕被敌人打烂了家里的东西,我们今天离开了这个地方,就是为了明天能夺回这个地方。”
每件事情都会有得与失,就像我们的人生旅途一样,所以不要害怕得失,得到不一定好,失去也不一定坏。
而我也时常会面临得与失。
那天正如晏殊的一句诗一样“无可奈何花落去。”我的那段得失也在那个季节上演。
清晨,天还不大亮,一向有好习惯“晚睡早起”的我起了床,天气有种朦胧之美,但让人有丝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妈妈还没起床,昨晚的计划今天又要全家出去玩,唉!也不知去何地?桌上有几张名片,很漂亮,天空蓝蓝的,下面有一个古老的街道,空气有点阴沉,整个画面有点儿复古。我心里有想法了,我要去这儿。不知是不是我那天不太幸运,一个电话过了过来,原来是通知我要去上声乐课。我心想“不要啦,不要啦,我要去玩,我要去寻找这个美丽的街道。”但是我开不了口,我也明白父母肯定不会让我请假去找这个古老而又透着神秘的街道。
我站在一个十字路口,前面似狼,后面似虎,走哪一条道路,都会面临得与失的考验。我不敢向前,也不愿向后,进退两难。“还是下次吧!”小天使说道。“不行,不行,我们去找那街道吧!你看多漂亮,多怀旧。”小恶魔说道。我不禁想“去哪呢?下次我还会去吗?还有心情去吗?”于是我做了决定,我要去寻找那个复古而美丽街道。也许我会失去一次学习声乐的机会,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复古的街道和那街道上路人的微笑。
人生本就有得与失,每个人每天都可能面临得与失,但终将会有前或后的选择结果。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使用镜子不过是看清形象,衣冠如何,由此引伸出对自己思想和品德的自我反思。唐太宗在魏征死后,痛心到:“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朕尝得此三鉴,内防已过。今魏微逝,一鉴之矣。”
镜子,一个很普通的名词,可是却可以看清世界,看清丑恶。大家一定还记得《白雪公主》中恶毒王后的那面魔镜。可它,却也只是能照清外貌的镜子罢了,就能让白雪公主被王后整的够惨的了。世上最诚实的就是镜子,你长得如何,它都能映得清清楚楚,可想而知,一些长得丑的人也许是最讨厌镜子了。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很久以前一个很远的小村庄里因一个“千镜属”而流传千古的地方。一只小狗得知后立刻跑去参观,它蹦蹦跳跳而欢乐地上了台阶,他看到了一千只欢乐的小狗像它一样摇着尾巴,它灿烂地笑,回报它的依然是一千张热情友好的笑脸。它心想:“这是一个精彩的地方,我一定要经常来!”还有一只小狗也来到了这里,他耷拉着脑袋往屋里一看,就有一千只小狗不友好的盯着它,他狂吠,镜中的一千只小狗也都在向它狂吠。它被吓得屁滚尿流。心想:“太恐怖了,我以后再也不来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应该要体会到世界上每一个人对你来说都是一面镜子,你对他们如何,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态度来对你如何。所以,我们应该以宽容、豁达的心去面对世界!
记叙文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最常用到的文体。所以,
中国文化馆要我写一篇《我的母亲》,并寄我母亲的照片一张。照片我有一张四寸的肖像。一向挂在我的书桌的对面。已有放大的挂在堂上,这一张小的不妨送人。但是《我的母亲)一文从何处说起呢?看看母亲的肖像,想起了母亲的坐姿。母亲生前没有摄取坐像的照片,但这姿态清楚地摄入在我脑海中的底片上,不过没有晒出。现在就用笔墨代替显影液和定影液,把我母亲的坐像晒出来吧:
我的母亲坐在我家老屋的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
老屋的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是母亲的老位子。从我小时候直到她逝世前数月,母亲空下来总是坐在这把椅子上,这是很不舒服的一个座位:我家的老屋是一所三开间的楼厅,右边是我的堂兄家,左边一间是我的堂叔家,中央一间是我家。但是没有板壁隔开,只拿在左右的两排八仙椅子当做三份人家的界限。所以母亲坐的椅子,背后凌空。若是沙发椅子,三面有柔软的厚壁,凌空原无妨碍。但我家的八仙椅子是木造的,坐板和靠背成九十度角,靠背只是疏疏的几根木条,其高只及人的肩膀。母亲坐着没处搁头,很不安稳。母亲又防椅子的脚摆在泥土上要霉烂,用二三寸高的木座子树在椅子脚下,因此这只八仙椅子特别高,母亲坐上去两脚须得挂空,很不便利。所谓西北角,就是左边最里面的一只椅子。这椅子的里面就是通过退堂的门。退堂里就是灶间。母亲坐在椅子上向里面顾,可以看见灶头。风从里面吹出的时候,烟灰和油气都吹在母亲身上,很不卫生。堂前隔着三四尺阔的一条天井便是墙门。墙外面便是我们的染坊店。母亲坐在椅子里向外面望,可以看见杂沓往来的顾客,听到沸翻盈天的市井声,很不清静。但我的母亲一向坐在我家老屋西北角里的这样不安稳,不便利,不卫生,不清静的一只八仙椅子上,眼睛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母亲为什么老是坐在这样不舒服的椅子里呢?因为这位子在我家中最为冲要。母亲坐在这位子里可以顾到灶上,又可以顾到店里。母亲为要兼顾内外,便顾不到座位的安稳不安稳,便利不便利,卫生不卫生和清静不清静了。
我四岁时,父亲中了举人,同年祖母逝世,父亲丁艰在家,郁郁不乐,以诗酒自娱,不管家事,丁艰终而科举废,父亲就从此隐遁。这期间家事店事,内外都归母亲一人兼理。我从书堂出来,照例走向坐在西北角里的椅子上的母亲的身边,向她讨点东西吃吃。母亲口角上表出亲爱的笑容,伸手除下挂在椅子头顶的饿***猫篮,拿起饼饵给我吃;同时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给我几句勉励。
我九岁的时候,父亲遗下了母亲和我们姐弟六人,薄田数亩和染坊店一间而逝世。我家内外一切责任全部归母亲负担。此后她坐在那椅子上的时间愈加多了。工人们常来坐在里面的凳子上,同母亲谈家事;店伙们常来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同母亲谈店事;父亲的朋友和亲戚邻人常来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同母亲交涉或应酬。我从学堂里放假回家,又照例走向西北角里的椅子边,同母亲讨个铜板。有时这四班人同时来到,使得母亲招架不住,于是她用了眼睛的严肃的光辉来命令,警戒,或交涉;同时又用了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来劝勉,抚爱,或应酬。当时的我看惯了这种光景,以为母亲是天生成坐在这只椅子上的,而且天生成有四班人向她缠绕不清的。
我十七岁离开母亲,到远方求学。临行的时候,母亲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诫告我待人接物求学立身的大道;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关照我起居饮食一切的细事。她给我准备学费,她给我置备行李,她给我制一罐猪油炒米粉,放在我的网篮里;她给我做一个小线板,上面插两只引线放在我的箱子里,然后送我出门。放假归来的时候,我一进店门,就望见母亲坐在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她欢迎我归家,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她深问我的学业,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晚上她亲自上灶,烧些我所爱吃的蔬菜给我吃,灯下她详询我的学校生活,加以勉励,教训,或责备。
我二十二岁毕业后,赴远方服务,不克依居母亲膝下,惟假期归省。每次归家,依然看见母亲坐在西北角里的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她像贤主一般招待我,又像良师一般教训我。
我三十岁时,弃职归家,读书著述奉母,母亲还是每天坐在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只是她的头发已由灰白渐渐转为银白了。
我三十三岁时,母亲逝世。我家老屋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从此不再有我母亲坐着了。然而我每逢看见这只椅子的时候,脑际一定浮出母亲的坐像——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她是我的母亲,同时又是我的父亲。她以一身任严父兼慈母之职而训诲我抚养我,我从抓抓坠地的时候直到三十三岁,不,直到现在。陶渊明诗云: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我也犯这个毛病;我曾经全部接受了母亲的慈爱,但不会全部接受她的训诲。所以现在我每次在想象中瞻望母亲的坐像,对于她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觉得十分感谢,对于她眼睛里的严肃的光辉,觉得十分恐惧。这光辉每次给我以深刻的警惕和有力的勉励。
【阅读提示】
《我的母亲》,我们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相同或类似的习作。初三时又学习了朱德的《回忆我的母亲》。丰子恺先生的《我的母亲》,构思别致,内容真实感人,语言朴实凝炼,堪称佳作,非常值得一读。
【思考练习】
1。根据上下文内容,解释文中加点词的意思。
(1)丁艰:____。
(2)归省:___。
2。第九段引用的陶渊明诗句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是说明人在年轻时容易犯什么毛病?
答:____。
3。第三段中作者从哪四方面写出了母亲座位的不舒服?
答:(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第五段结尾天生成有四班人向她缠绕不清的中四班人都指哪些人?
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文中有一句话贯穿全文,它在文中重复多次,请把这句话摘录出来。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母亲的性格特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那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习的机会。
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习,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习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初读《简爱》是在初中时,那是我完全是把《简爱》当成一本柏拉图式的爱情小说来看。只知道女主人公简的勇敢与坚强使我着迷,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也让人震撼。再读《简爱》时,我为简,为她为自己尊严的执着感到钦佩。
简·爱是一个坚强勇敢、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在我看来,她是当时那个社会的一个“时尚”的女性。她寄人篱下,生活在社会底层,小时候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这样的她敢于站在社会与男子同等的地位上,执着于尊严。《简爱》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表达了他们为爱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的勇敢——基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简爱》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在几次读这本书时,简爱这段话一直都很震撼我:简爱‘你为什么和我讲这些?她和你与我有什么关系?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想你起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简爱这番话动容。不管是在古代的中国还是外国,女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一直都比男子低下,即使是再美再有怎么样显赫的家世与财富,地位还是赶不及男子。简爱没有亮丽的外表,没有显赫的财力,没有突出的天赋,甚至没有幸福的经历,但是她有一颗无比热的心,她向往独立,不是寄人篱下,她也要尊重,她也渴望被爱,她以她坚强来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在我看来简·爱之所以能打败美丽、有钱、有身分的英格拉姆小姐从而赢得罗切斯特的心,就是简·爱的身上有一种令罗切斯特倾倒的人格魅力——那就是—作为一个女人的自尊!《简爱》这本书也告诉了所有女子:并不是只有外表美丽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倾倒。一个有人格魅力、有自尊的女性同样可以让男人折服、让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在看到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人终于走到一起时,我一直把简爱的形象定位在一个为尊严而战的“女强人”,她在我看来就是旧时妇女的反抗社会不平等的一个前卫的女子,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一个疯了的妻子。如果简爱当时留下,那么她的身份必然是罗切斯特的情人,而这对任何一个有自尊的'女人呢来说都是不光彩的,所以这也是女性自尊心极强的简爱所无法接受的。当她决定走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简爱她也在追求幸福,她当时也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世俗女子。这样的简爱反而更让人怜惜,更让我喜爱。
说说罗切斯特吧,他在书中前大半部分是个英俊,多金的绅士。在后面他被火毁容,财产被烧,成为落魄的一个男人,然而正是这样的罗切斯特是我真正佩服的男子。当简爱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并照顾他,罗接受了照料的时候没有感到痛苦羞惭,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虽然在现在社会中,很多男人都会为了自尊而放弃,但罗切斯特没有。那是因为他们彼此需要。我想他们在精神上在这时才真正超脱了世俗,在精神上完全融为一体,所以肉体上的残缺对简爱来说与她对罗切斯特的深爱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相信这时的简爱真的如她所说是更爱罗了。因为这时的罗虽然身体残疾,却在精神上达到了一种接近完美的纯洁境界,那场火对罗切斯特来说如同一次涅盘,换来的是他的新生。我每次看到结尾的时候都很感动,这个男子,他的气魄,他的胆量,他的风度,他的确确实实是值得简爱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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