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打架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在广州动物园里,我看到了国宝—大熊猫。
大熊猫胖胖的,十分可爱,它慢吞吞的动作和它吃竹子的样子让人一看就上了它。
看到它悠哉游哉的样子,我也想变成大熊猫,无拘无束,吃穿不愁。
在广州待了几天,回到家里,我怀着变成大熊猫的愿望入了睡。
“啊—”早晨,我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
睁开眼睛,我发现周围的环境变了,舒适的小床变成了竹排;贴有装饰品的墙壁变成了毫无生气的灰墙;可爱的木门变成了一排玻璃,玻璃外站满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手里都拿着相机。
我觉得十分奇怪,我有什么好看的,在打量着自己的同时,我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长满了毛,黑一块,白一块。
难道我变成了熊猫?太好了!我的愿望实现了!我疯狂地跳啊蹦啊,直到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怀疑我疯了而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才安分下来。
在我激动的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决定尝尝竹子的味道,平时看着熊猫吃的津津有味,我早就眼馋了。
我抓起一把竹子,吃了起来。
没想到平时“仅供观赏”的竹子现在在嘴里居然如山珍海味一般。
我一口气把竹子全吃完了,不是吹牛,我站起来时连自己的脚趾头都看不到了。
随后我倒头便睡,睡得那个香啊!
就这样,过了几天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我从先前的开心变成了无聊。
原来,大熊猫的生活是那样的百般无聊。
最终,我受不了这生不如死的生活,我要“越狱”!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晚上,我为了自己的越狱计划努力地和困魔战斗,努力不让双眼闭上假如我是一只动物作文假如我是一只动物作文。
终于,我等到了动物园管理人员来送食物了。
当他一开门,我不顾大熊猫的温顺性格,扑向工作人员。
因为重量,我一下子就把他压晕了。
接着,我爬出铁门,不管自己有多累,疯狂地跑。
几天里,我辛辛苦苦地跑着,累了就在没人的地方休息一下,饿了就捡点垃圾吃。
每次好不容易找到一片竹林,转眼间竹林就被砍了。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越来越痛苦。
最终我倒在了地上,我知道我要去见上帝了。
我的心跳越来越慢,呼吸越来越少。
在我长眠于世上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人类能够停止他那害人害己的过度砍伐,过度污染,过度开发,让动物和人类友好生存,还地球一个美丽的面容!如果不行,我情愿自己当初没有出生,我不愿看到这千疮百孔的地球,不愿在天上看到人们在对自己以前的罪行捶胸顿足!
我的家乡在有“鱼米之乡”美称的洞庭湖畔,那里是自然保护区,我国首届“观鸟节”就曾在那里举行。
我的家乡真不愧是鸟的天堂!你看,成群结队的鸟儿时而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时而在水面低低地盘旋,时而排成个“一”,比赛谁飞得快,时而又组成一个大大的“O”,在一起跳起了欢乐的圆舞曲。看到这些美丽的情景,我的心情是多么快乐!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只鸟,和天上的鸟儿一起飞呀飞!
听妈妈说,十年前我们这里的鸟儿几乎灭绝。一些不法之徒大肆捕捉鸟儿,甚至连鸟蛋也不放过。可怜的小鸟有家不能回,有亲却不能聚,只好伤心地飞走了。我想我的家乡要是没有了鸟儿,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景!可喜的是,自从这里被划为自然保护区后,人们的爱鸟意识增强了,而且还设立了自然区保护法,使家乡的环境得到了改善。鸟儿们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家,呼朋引伴好不热闹!这里又成了鸟的天堂!
啊,听到这些我是多么高兴!我多想大声告诉所有的人,让我们一起来保护鸟类,让我们和鸟儿成为真正的好朋友,一起在地球村快乐地生活。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家楼下的一只小猫——咪咪。
咪咪长得非常瘦,它一身黑白相间,软软的,毛茸茸的,好像穿着一件华丽的外套,非常神气。他的头不大也不小,圆圆的。它的眼睛不大,但它的眼睛是蓝色的`。 它的鼻子和尖尖的耳朵长得都很小,但是它的嘴很大,只要他一张开嘴,就会露出洁白的小齿。它的四肢和尾巴长得不长也不短。它还有几根又长又细的白胡须。
我每天放学回家时,都会看见它在楼梯上睡觉,或者在吃东西,或者喝自来水。周日,我出去玩的时候,都会看见它在玩耍,每当我走过去摸摸它的脑袋,它就会仰起头,叫一声:喵-—,好像在跟我打招呼。
我喜欢我家楼下的小猫。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我喜爱的动物是鱼。在我家的电视柜上摆放着一个大鱼缸,里面养着几条鱼。
我最喜欢的是珍珠鱼、海鱼和狮子鱼。珍珠鱼长得胖胖的,肚子鼓鼓的,可游起来却十分自如。那条?鱼,全身都是黑色的,它的眼睛很大,真像两个小鼓。狮子鱼长的小巧玲珑,身上都是洁白的,也是鱼缸里最漂亮的一条小鱼。
这些鱼最喜欢吃小虫食,每周我都给它们买一些回去,因为它们吃的是活虫食,就长得十分快,十分健壮。每次给它们吃活虫食的时候,它们都会游上来。我刚把食物扔下去,它们就像箭一样游过去,争先恐后把食物抢光。
我喜欢这些快活的小鱼,它们给我增添了无限的快乐。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