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料时应根据不同的论点有所侧重。我们选用的材料往往是多义的,或者说材料的主旨总是由多个意义点构成的,这样的材料可以论证不同的观点,那么我们用它论证观点时就必须对材料进行分析,从材料中找出切入点,把事例与论点内在的逻辑关系揭示出来,使材料与观点粘在一起,使之高度统一。如果是多个材料论证论点,必须对掌握的材料进行筛选辨析,区别不同材料所蕴含的要旨的细微差异。
人的一生总在得与失之间,失去日月,得到繁星,失去冬雪,得到春风,失去纯真的童年,得到成熟的人格。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所选择的东西,毕竟鸟想要成为云,而云却想成为鸟。
印象最深的一次选择,便是自己在6岁的那年,选择了古筝。当时的一个选择,换来的便是6年的学琴时期,那一个个红色的考级证书,应证了我的学琴时期的一个个脚印。我很喜欢那黑白的琴键,也曾想过,如果当时选的是钢琴,那该多好。可我并不为我的选择感到后悔。虽然选择古筝,我失去了当年学钢琴的机会,但那中华大地奏出的淳朴之音,缔造了钢琴所不能弹奏出的古典韵味,高山流水,是只有古筝能演绎出那种流畅。如果当时我为自己的选择感到懊悔,只看到自己失去的钢琴的美,那么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我珍惜我的选择,因此生活给了我音乐之美。
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选择,正是因为我们选择了不同的答案,一个个选择,才构成了我们多彩的人生。
在污浊的官场里,李白选择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因此,他拒绝了平庸。李白的选择,造就了自己在历史上的辉煌,他留下的诗作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但他的高洁傲岸更加闪光。即使是寂寞失落之时,也要“花间一壶酒”,用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何等的洒脱,何等的乐观。他的选择,造就了他壮丽的人生。但是,三鹿集团的负责人却选择了金钱,因此他们抛弃了良知。他们用墨汁把自己的良知浸成黑心。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囚徒生活,这便是他们为自己选择所付出的代价。他的选择是违心的,他不顾自己心的强烈呼唤,而是义无反顾地跟着金钱走灭亡。所以,每当我们选择前,都要反复斟酌,倾听自己内心的呼唤,在心的指导下,做出正确的选择。
也许有人会说,可是选择就意味着失去,选择古筝,失去钢琴;李白选择了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却失去了在官场中创造政绩的机会。是的,选择的确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的一种选择,都必须以放弃某种事物做为前提,否则便不是真正意味上的选择。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的选择,心灵的选择,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因为懊恼已经无济于事,甚至还会平添烦恼,我们只有好好地珍惜自己用心所选择的,把我们所选择的东西,发挥到最好。
小事情的演绎有时阐发大道理的。日前下班回家路上看到的一幕,便替我找到了这方面的注脚。有位农民工兄弟,骑车上街,在拐弯时不小心被汽车碰破了皮,流了点血,当对方要让他去医院并给予赔偿时,他竟连连摆手,喋喋地说:怪我拐弯没打手势,自行车的刹车也不灵。他红着脸的真诚,孩子般的老实,让周围的人都啧啧称道。
人们赞美这位农民工什么?不是他的孔武有力,而是他的厚道老实。这件平常的小事,激发我举一反三,要为厚道老实叫几声好,喝几下彩,做篇小文章。
厚道是条大道,是阳关大道,是人间正道。厚道是什么?其特点就是宽厚待人,真诚为人,慈善帮人,这也是一种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待人之策。忠厚老实的核心是真,欺骗奸滑的核心是假。真正厚道老实的人往往把名节看作重于泰山,把诺言信义看作是自身的一种形象,把忠诚和爱憎当作一种品牌,大有一种君子一言,快马一鞭的气节,具有一种宁可人负我,我决不负人的气派。
在现实生活中,厚道老实未必讨有的人喜欢。忠厚和老实是出入社交场合所穿的布衣布衫,显得突兀和背时了。倒是心眼不实,另有所图的言行,有了潜在的市场,另有一种天地。现今,我们多么需要铸定这样亘古不变的真理:少忠厚、不老实是一种人格的可悲。与忠厚形成鲜明比照的是时下一种乖巧之风和一股油滑之风,有人如簧之舌的吹吹拍拍,有人行伪使奸的涂涂抹抹,一些人将厚道廉价地拍卖了。
西方思想从康德以后发生了“诗性转向”,自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开始,各门学科都调整了视点,力图从艺术阐释入手进入本学科领域,最初的理由是宗教起源于神话,可神话并不是教义,而是艺术作品。进入十九世纪后半叶,如结构主义语言学、存在主义哲学等几乎就是从诗歌研究起步的,存在主义哲学在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理性主义的质疑中,毫不留情地讨伐了苏格拉底对柏拉图灌输的“要追求真理必须走出感情魔障”的论断最终让人失去了“本真”的“此在”,让人无法聆听到神圣的声音,直至丧失了最安全最可靠的“家园”。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经验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诚实是一种美德,是一缕温暖的阳光,是一朵美丽的花朵,更是无价之宝。几年前,我就面临了一次诚实考验。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正在学校里学英语。下课了,我从楼上下来,准备去上厕所。就在楼梯口这个位置时,我感觉我踩到了什么东西。我抬起脚,拿起来一看,原来是40元钱。
捡到了40元钱,我十分高兴。当想把它塞进口袋,占为己有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爸爸妈妈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的话:做人一定要诚实,要讲诚信。捡到了钱要马上交给老师,不然的话只会自欺欺人,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我既然答应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就一定要做到。
我拿着捡到的40元钱,朝老师的办公室走去。我把钱交给老师,老师夸我是个懂事的好孩子。这一刻我的心像蜜一样甜。我的“诚实考验”通过了。
我们可以失去美丽而外表粗陋,可以失去金钱而独守清贫,可以失去权力而普通平凡,却不能失去诚实!
现实往往是:先选择活着的人,经常是只能选择活着而无法选择活着的方式,而不少先选择了活着的方式的人,其中一部分,赢得了自己的存在价值,另一部分人,则连可持续活下去的可能性都快没了。
每个人,肯定是要先保证活着的状态,然后才有可能去考虑其它问题,但有时候,人经常要在死里逃生之后才能重新选择活着的方式。
每个人,肯定都想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活着的方式。
另外,社会上存在一种铁律,善于解决问题的人,往往会面临更多的问题,而能者多劳的人,肯定也是越来越劳,只是在多劳的背后,却很少伴随多劳的相应回报。
因此活着的方式就开始变得讲究起来。
少劳多得甚至不劳而获的活着,已经变成了不少人的迫切追求,甚至连笔者本人也在梦想着这种好事能降临到自己身上。
越脏越苦越累的工作,所能得到的回报也就越低。当一大堆谁都不愿意去解决的难题摆在眼前时,那些敢于挑战并能胜任的人,不见得能拿多少回报,只要看看这类工作的工薪表就一目了然。
因此活着的方式的确很重要,重要到只要出现一个选择错误,就会跌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能干是一回事儿,能力是另一回事儿,“能干”和“能力”这两个概念并不等同,“能干”意指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能力”则泛指获取的本事。
能***人,有力量付出,有能力的人,则有本事获取。因此能***人大多很贫穷,有能力的人则大多富裕。
换句话说,能***人善于解决别人制造的难题,有能力的人则善于为别人制造难题。
贫富分化的社会惨象都是那些有能力的人制造出来的,而能***人,则会在如此激烈的贫富分化中“保证完成上司交给的任何任务”。
活着的确需要讲究方式,能***人大多以为可以多劳多多得,但实际上往往都是多劳少得,有能力的人,则大多少劳多得,甚至严重地不劳而获。
正因为这世上有很多不劳也能获的人,所以就相应地要多出很多多劳少得甚至多劳不得的人。
不劳而获是因为社会体制有问题,不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特色主义,抑或大资本家控制下的伪民主主义,其实内在本质都一样,让一部分人不劳而获,让大多数人多劳少得,甚至不得。
“贡献”说,基本上都是不劳而获阶层所发明的诈世的玩意,他们害怕等价交换,因为他们无法用等价交换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人的贡献,掠夺也就无从谈起。
很多人,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变成了能干而贫穷的人,对于利益集团而言,能***人,正如能***牛马,是不配做人的。
而不能***人,却有的是敛财的能力,他们可以选择最舒适的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最奢侈糜烂的生活内容,甚至,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还经常要搞出各种社会丑闻方才罢休。
安于贫穷的人,只会越来越贫穷,而乐于做事的人,更容易被事务给累垮!
“条条大道通罗马”这话不假,他让迷惘者看到希望,它让失落者得到鼓励。但是,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独特的路并非易事。前人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物质和文化遗产,坚守固然重要,创新更难能可贵。试问能有多少人敢突破传统,打破窠臼,脱颖而出?
纵观我国的书法史,从李斯的小篆开始,发展至宋朝,历经千年的演变,早已形成了一门艺术,其中大家辈出,我们熟悉的王羲之、怀素、张旭,已经让人们望其项背,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亦难以超越。偏偏在北宋出现了一奇葩,正业皇帝没有当好,副业诗词书画却顶呱呱。宋徽宗赵佶突破了传统的书法笔法,独创了“瘦金体”,在书法史上独占鳌头,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是“宋四家苏黄米蔡”,虽各有所建树,但都未独创一体。每每翻看宋徽宗书写的《千字文》,我都是肃然起敬,对他顶礼膜拜。
你看过《手艺》之《食全石美》吗》?福州雕刻师孙兆勇打破了寿山石(红、黄、白)多用于印石的传统,利用寿山石的其他俏色,加上独特的想象力,耗时17年打造了143道满汉全席(满汉全席其实只有108道)。这17年,孙师傅孤独寂寞的行走,曾遭到业内朋友和家人的质疑。特别是当同行的朋友都开上豪车,住上别墅,他仍住在平房老屋时,生活的窘态时刻考验着他的初心。那时有人开价1000万,欲买走他的全部作品,他都没有答应,更没有动摇自己的选择。石头宴在福州的三坊七巷展出后,引起了轰动,每一道菜都栩栩如生,让人垂涎欲滴。终于在20xx年孙师傅登上了世界吉尼斯之最的光荣榜。之后,他带着他的独一无二的石头进行全世界巡展,传播寿山石文化。
无独有偶,现代艺术家蔡国强突破了传统的绘画方法,没有用笔墨、油彩等来绘画,而是采用火药,利用火药爆炸后落在纸上产生的焦痕做画,其效果满震撼人心。他还会以天空为画纸,利用火药瞬间的爆炸,在天空“画”出独特的风景画。他将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火药,创新、应用发挥到极致。
发展是硬道理,创新不可缺。不破不立,能够突破传统,另辟蹊径,选择一条不同寻常之路才是出路。
简评:宋徽宗独创“瘦金体”,孙兆勇打造石头宴,蔡国强采用火药作画,“发展是硬道理,创新不可缺。不破不立,能够突破传统,另辟蹊径,选择一条不同寻常之路才是出路。”
“选择创新”,作者立意另辟蹊径,材料选择也新颖。文章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内容紧凑,层次清晰。
孩子一旦对某个事物产生了兴趣,就会倾向它、注意它,并且积极主动地去探求它。因此,家长只有尊重孩子的兴趣,善于启发引导,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孩子的潜能,才能得到更好的教育效果。记得孩子在五岁时,曾经按照我们的意愿开始学习书法,在我们的督促下,他每天都要进行一小时的书法练习。有一天,孩子竟哀求说:“妈妈,我实在不喜欢写毛笔字了,一点意思也没有。每天你们都逼着我写,其实我是为你们写的。别人夸我,你们就高不兴。”这一番话,使我震惊,也使我伤心,我就问他:“那你喜欢什么?”孩子说:“我喜欢钢琴,想学钢琴。”我思考再三,觉得还是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满足他的要求。由于有了兴趣,现在他学习钢琴非常自觉,在完成作业之后,他把丰富的想象融汇在对乐曲的理解和弹奏过程中,充实了心灵,陶冶了情操,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他把付出的努力作为一种满足和享受。
尊重孩子的兴趣,并不是说家长不能对孩子提出要求。特别是处于学龄前期的孩子,他们的兴趣往往带有很大的情境性,受偶然因素影响较大,稳定性较差,兴趣来得快,去得也快。为此,家长在尊重孩子选择的同时,要帮助孩子形成较为稳定的兴趣。另外,由于孩子判断能力差,有时也会产生一些不利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兴趣,这时就需要家长及时提出要求,及时引导。为此,家长应及时发现孩子的消极兴趣,并在说理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的教育,从而使孩子防患于未然,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尊重孩子是家庭教育的首要原则,而爱而不娇,严而有格,宽松而不放任,自由而不放纵,则是家教的成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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