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丁浩的文字时而温暖,时而朴实,时而犀利,时而伤感,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是一把手术刀,也是一杯么么茶。
本书36
那些相遇的人,像深夜的烟火,刺眼、明亮、发光,可最终要散场,然后各自归家,寻求别的温存。
老树会弯腰,古城会坍倒,连记忆也会生锈,所以,那么多相信最终还是被谎言扑灭。
往自己山水清秀的小镇走,即使长途跋涉,也不要半路停留。
往记忆里最初的海底游,一直游啊游,即便海水冰凉,也不要随便回头。
因为这就是坚持,因为能够坚持下去的快乐,从来都没迟到。
有一天,阳光照耀万里,你会看到万物复苏;有一天,坚强破土重生,你和春天共同盛开。所有的柔弱长出翅膀,翩翩起飞,那时候,你终会坚强!
本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令人动容,而且非常接地气,让人觉得就发生在自己身旁的事儿,不管是关于爱情,友情还是亲情,作者都有着非常正的'三观,非常钦佩他和书中每一个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不苟且,不将就!
爱有时很简单,对方说一句夸奖的话,你就能屁颠屁颠很多年;爱有时很复杂,对方给一个否定,你就能肝肠寸断一辈子。所以,遇见有温度的人,好好珍惜,这些人组成你生命中一点一滴的温暖,带你穿越黑暗的森林,使你成为一个善良不自卑的人。
所谓的深爱,不过是偏爱;所谓的绝情,不过是心情。想念的人在冬天里最炙热,悲伤的事在快乐中时常被提及。照顾好自己,葬得起过去,你才有继续下去的勇气。而勇气这东西,只能自己给。
人人都有躲不过的爱情题,猜不透的时间谜。时间长途跋涉,我们也一日千里,很多时候,不是不信爱,而是当你真正把过去放下了,新的感情会和新的价值观合二为一,而它属于新的你。
从前的从前,你们十分相爱,离不开对方,房子是你们的一座城堡。后来的后来,你们过不下去,离开了对方,房子成了一座坟墓。你的肉体葬在她的全世界,灵魂却漂泊在这座空洞的城市里,等待着她的收留,结束流浪。
也许人生之所以精彩,是因为我们会走很多很多的错路,然后等到发现方向错了,才知道一路上的风景都是出乎预料的美好。这才是人生旅行的意义。
也许,这一生,想念的会变成憎恶的,深爱的会变成尴尬的,期待的会变成笑谈的,听说的会变成真相的。没关系,没有治不了的绝望症,没有解不了的感情题。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所有的泪水决堤,都会变成笑着忘记。
最好的归宿,就是一起行走,在路上看遍花开花落,想念了就扭扭头;最好的行走,就是一起停留,路灯一盏一盏地熄灭,难过了就勾勾手。同类不一定幸福,冰遇见冰,会更冷,火遇见火,会焚烬。可火遇见冰,冰会融化,会有温暖。
安静于自己的世界,相信,那些刻在记忆里的温良,都会在寂静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当万千尘嚣落定,当落日长烟摇落,还有诗和远方,如此,已然很好,人人都该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我想说的是,其实喝了咖啡,无疑今夜又要失眠了。可即使这样,也阻挡不了我内心对它的喜欢,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散发的味道和微微的苦,以及苦后带来的香甜。与人生颇有几分相似,为自己喜欢的味道失眠,我想,是值得的。
在安静的夜晚,可以写写作、想想事、发发呆:寂静的夜晚,聆听自己的心,我想,在适合不过了。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些事情一些看法,都有些许的片面,正如喜欢,有时候因为一句话、有时候因为一个笑、有时候因为外在条件或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总之这种喜欢,并不完全。正如有时你看到或感觉到的一些事情,其实大都隐藏着真实的另一面,并不被人们所知。很多的.时候,不敢细想,因为那样会让我觉得除了家人和我的先生,不知道在去相信谁。也许不该细想,因为生活就应如此,喜忧参半,患得患失,这才是生活,不是吗?
看来对于生活,我们能做的,就是细细品,好与坏,并非我们能选择的,比如生活环境,比如生离死别,比如事过境迁,比如岁月流逝,带走容颜…..我们能做的,唯有默默接受,适应并学会承受。聪明的人会接受后为自己创造快乐。我希望我是个聪明人。
有时也会有想放弃快乐和希望的念头,没尝试过快乐,也就无所谓痛苦。没有希望,亦不存在失望。可是,不由己心,不由己愿。唯有懂得放下,方可释然,在社会生存,要学会冷暖自知,随遇而安。
人的世界大都不如花草的世界简单,纯粹,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忘了告诉你们,最近我养的一盆花死了,我是如此小心翼翼的灌溉着它,它感受到了,所以,它努力的为我绽放了它的美丽,对我做出了回报。它开出的花朵,是那样醉人的美,它的美,让人看上一眼变倾心:这种美,如此绚丽绝美,这种美,与环境无关。花亦有它的感情,它的绽放,最终敌不过时间,终被时间带走,我与它的缘分也只有这短暂的十五天。我默默的看着它过了短暂的花期,任由它默默枯萎,无能为力。缘起缘灭,花开花败,原本就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从哪里看过这么几句话,说每个人都在坐自己的一列火车,始终前行,目的地都是到达坟场,这个过程你会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上车,陪你一段在下车,只不过是你人生的插曲,接着你还会陆续遇到新的人,只是没人陪你走到终点。只是有人陪你时间多一些,有人陪你短暂些,转眼才发现,不由叹一声:繁华都市,而我们都在孤单的行走着,谁与谁,能真正走向永恒?
我多么希望,一切可以随心,那该多好。这样我希望只有聚,没有散,只有笑,没有哭,愿我在意的人不要那么辛苦,愿现在的人不要那么惟利是图,可是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随心。随心,是我追求和向往的生活,随心,是只有欢笑,没有悲伤的代名词。可是只能是一个梦想,那样的谣不可及,那样的力不从心。
但是有些希望,还是我所能够掌控的:比如善待自己和家人,善待周围的朋友,这些都是我可以随心去做的,也可以做好的。人生短短几十年,对的起自己,开开心心,随心而活,尤为重要。
我只想写出简洁而生动的文字,让读的人可以悦心。正如我只愿明月长存,心静即安。如果可以,愿我在意的人,你们一切都好。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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