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爸语言风趣,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一手好文章,打得一手特棒的乒乓球,还会弹琴、唱歌、说相声……因为他对任何事情做起来都很专心,所以各个方面都很好。我崇拜他,他是我的偶像。
我先来说说学习方面。老爸爱读书,家中一半的藏书都是他的。一次,妈妈叫我帮爸爸查字典,我很奇怪,查字典干什么呢?后来我翻开书才知道,爸爸把书里不认识的字都写在空白的地方,注音、解释,多么严谨的人啊。每翻开一本书,都能清晰地看见爸爸密密麻麻做的批注。老爸还爱看电视,但是大多数都看有益的节目,像每天早晨的《百家讲坛》栏目,他一集也不落下。我曾经问过爸爸:“为什么你要看这么多书,看这么多有益的电视节目呢?”他只告诉我一句话:“博采众长吗”。
他把职业当作事业做。每天都早出晚归,一周很少在家吃晚饭。他写稿子时能从上午一直写到傍晚。那天上完补习班,老爸接我到他单位,看着一篇篇的稿件向小山似的堆在桌子上,我惊呆了。老爸对写的每一篇稿件都很重视,他总会先拟好思路,在提笔写作,之后便完全沉浸在工作之中。周六、周日他也不休息,总是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就连吃饭也是让我把饭放到他的书桌上。晚上一看,饭还是刚放时的模样。我劝他歇歇,他却说工作最重要,不能休息。
看,老爸的字又在展馆展出,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看,老爸的奖杯在最显眼的地方摆放,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我不能像老爸一样对任何事情都很专心,但是我会向老爸学习,专心做好每一件事,决不一心二用。在学习上一定更加努力、刻苦,也看一些名着,并像爸爸那样做批注或写些。而且看一些有益的电视节目。我决心超过老爸,我相信自己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一定会学有所成。
是他,带着全村人的期望,走进清华。是他,走出那块流下过无数汗水的田地,来到深圳,带给我一个舒适的生活。是他,带着小时候的我,抓鱼摸虾,给我一个快乐无比的童年。他总是带给我无穷的希望。
他,就是我的偶像!一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且又伟大的不能再伟大的父亲———我的爸爸!
我爱他。因为他当年以优异的成绩走进清华大学,除了聪明的脑袋和智慧的学习方法外,靠得是一股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意志。清晨六点,他帮爷爷奶奶干农活,然后,骑车十多里路到学校。路上,他一边踩着自行车,一边在脑海里背默英语单词。课堂上,他把老师讲解的要点难点一一牢记,学会学懂,在学校里迅速地完成家庭作业。放学后,他飞奔回家。帮助爷爷奶奶再干一些农活。他是全村中学生中农活干得最多的,却总是学习成绩最好的一个。
我爱他。一个充满了孩子气的爸爸。忆起儿时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和爸爸一起在小河边、田地里、树林中嬉戏游玩。他抓大鱼,我抓小虾。他用竹叶编小笼子,然后把我找到的蟋蟀放进去。他教我用一种树叶做笛子,吹出来的声音虽然不是很清脆,但是我们都乐此不彼。你看那张照片,一对父子,手里合捧着一条大鱼,笑不合拢的两张大嘴巴露出两副大牙齿,多么朴实和天真,一点都不掩饰从心里往外冒的快乐。与其说是一对父子,不如说是一对玩伴。
我爱他。我的一点点进步,总少不了他对我的教导和督促。一道道题目,一个个定理……,在无限快乐的童年时,他同时又不断地对我灌输寻找规律的意识。在快乐的学习中,他成了我的一个形影不离的老师。当然,他严厉的时候,我心里也会犯怵,这个时候,往往都是我学习上出了问题的时候,例如:上课走神、对问题不求甚解、作业马虎等等。我都奇怪为什么他总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知道我的点滴心思,我的\'一点点小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但偶像就是偶像,生了一阵子闷气后,我又不得不佩服他对我的了解和观察竟是如此细致入微。细想起来,肯定是因为我的血液里流着他的血液吧。
所以,我爱我的爸爸,他是我的偶像。
亲爱的,天荒地老,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题记
若即若离的空气,若即若离的阳光,若即若离的欢笑,一切忽隐忽现。那叠不安分的覆满时光的印记,成为心里不期而遇的悸动。
手指不经意的遮住头顶直射的阳光,透过指缝,仍然刺得人眼发痛,晃动手掌,被手掌遮住的光影也在眼前摇晃起来……
我原以为任我挥霍的时间还很多,可是转眼间你已不在我身边了。
起风了,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熟悉,那个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三年的小路上,落叶、道路、梧桐树。记得那时还是一个陌生的你,陌生的我,为着一个同样并不重要的问题互不服气,一争上下。于是那条路上,便有了两个人的比赛;毫无悬念的比赛在你的要求下多了几次“奔波”,尽管你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在我们爽朗的笑声中结束了。那笑声是那么的悦耳,以至于树上的叶子都为我们助兴伴舞。三年,鸟飞兔走,浮云流水,两年后的今天,再次走过这条小道,树叶把阳光分割得支离破碎,跌跌撞撞的再次走过,时间那么短,想做的事还有很多呢,这一切,恍如昨日。
树下的约定早已被一年又一年的风雪冲刷,三年,这些树多了三道年轮,时间,没有斑驳他们的痕迹,他们只是默默的伫立着,仿佛经历了很多沧桑。那些故事,在风里,在眼前,汨汨流过,而他们就是见证。
一幕幕回放,镜头逐渐拉远。我们曾经一起牵着手,唱到快乐可以如此简单;我们曾经大吵大闹,没心没肺的`在大街上疯笑。你总是迁就我所有的事,我快乐了,你陪着我一起笑;我不快乐了,你想办法逗我笑。我喜欢把你当做我的晴天一样,给予我的,只有温暖。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天真,以为勾勾手就是一辈子,走不完的大街,其实也不过巴掌那么大,终有一天,一切都会定格在那一瞬间。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我们各自的生活,就像我们赛跑一样,演化成深浅不一的脚印,也许有共同的方向,一前一后追逐着,但最终会折向不同的方向,凌乱的脚步,渐渐,走远,走散。
也许只有过去的日子,方成为时间。
辉煌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地离散。
两棵挨得很近的大树,在夏天彼此热烈握手;而秋风过后,渐渐互不理睬,哪怕风儿再不厌其烦的奔波。可是回忆还在,哪怕分离再疏远,温暖也还在,哪怕不知道多年后是否还记得彼此。
看着花开花又落,秋风吹着夏月走,跳过绿春盛夏忍冬和来年更加绚烂的晚秋,你又出现在我面前:
你还没有去过我家呢,
还没有和你一起去吃过冰淇淋呢,
你说给我的信还没给呢,
还有啊,我还欠你一份生日礼物呢……
一直在前行呢,尽管有了冬日的气息。
依稀看到了你甜美的微笑,你指着心脏的位置告诉我说,这里,一直有你。嘴角上扬,你,依然是我的晴天。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我终于确认这是冬天了。
此刻,满脸狐疑的我静静地坐在教室中,想着写是是而非的问题,那些在脑海中一闪即逝的念头让我感到惶恐而不安。自那时起,我对一个女孩喜欢的感觉开始逐渐变得模糊,并且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沉淀。这样的变化,把她曾留在我世界中的光亮黯淡下来,不再是那么神圣与不可期盼。我看着窗外的毛毛雪,心里塞满了无法言喻的感情。我无法排遣,又不能对着流年倾诉,只能把它们揉在一起,抛向空中。这漫漫大雪,夹杂着我年少的感情,一切都在平静下来,无声而又无息。
我当初曾斩钉截铁的告诉过自己,不能背离自己的初衷,可我如今却只能任其漂泊。姑娘,在喜欢你的状态持续半年之后,我决定要把你丢给回忆,就在今天。其实,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喜欢你的那个少年正逐渐变得安稳。你的冷淡犹似这日的温度,让我的.世界半年都在漫天舞雪。我想,是时候忘记你了,你已让我学会成长,我不能在奢求什么,我现在要像忘记过去一样忘记你,即便痛苦点又何妨。
忘记你给我拿过药,忘记你借给我骑过车子,忘记你当初骑车时摔倒我在心里要保护你的誓言,忘记你把笔袋放在我抽屉的时间,忘记你说三遍我才听懂的语言,忘记你坐我前面梳头时飞来的头发,忘记你扎马尾辫时的模样,忘记你夏天上课脱掉鞋子被我撞见时的表情,忘记我想你的时间,忘记我把喜欢你的字条握在手心里不敢送给你的的我,忘记关于你的一切。我相信,我一定能忘记这些,忘记喜欢一个女孩的感觉。
你是我心爱的姑娘,即便我把你遗忘。
幸福的姑娘,未来的路,我们就不在一起了。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在记忆的长河里,你就是那条永远都在向前游动的小鱼。
你还记得么?在那个恬静、阳光飞溅的下午茶时光,我和你面对面躺在床上,一起享受着阳光的洗礼,你总是慵懒得眯着眼睛,不一会儿就睡着了,阳光下的你好像渡了一层金子,触动着我内心最温暖的地方。
你还记得么?有一次我发烧了,烧的很严重,醒来以后就看见你趴在我的被子上睡着了,我本来想小心翼翼的起来而你却醒了,当时已经12点多了,你那天一定累坏了,而我却非要拉着你玩,玩了好久,当我出去倒水的时候回来你已经睡着了,我想你一定是累坏了吧?自责感瞬间充斥着我的内心,那晚,是深深的自责和寂寞的月亮陪我度过的。
你还记得么?有一次我带你出去买早餐,我们两个高兴的出了门,而你更是拉着我一路小跑。我们过了马路去了对门的包子铺买包子,回去的时候你硬是拉着我的裤腿不让我走,刚想着把你抱过马路去,面前一阵风吹过我的脸颊,原来是一辆飞奔的轿车,我低声说了声谢谢,也不知道你听没听见?
你还记得么,有一次我被妈妈骂了一顿,当时我哭的很厉害你先是叼了一卷卫生纸,然后趴在我的腿上用头蹭我的手来安慰我。是你在我高兴的时候陪我欢笑,是你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更是你陪我度过那一段炫丽的童年!
虽然现在你已经不在我身边,但你依然在我的内心深处陪伴着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偶像有着微秃的斑白头发,在一张没有明星架势的脸庞上,多了张笑口常开的嘴。虽然已年过四十,却仍像个年轻小伙子,有着满怀梦想,前进的脚踏板,编织着骑车环岛的美梦。抱持着热情,他前往企管学院,在完全陌生的领域中,重温当学生的旧梦。我的偶像,就是父亲。
父亲身为外科医师,只要医院的一通电话,说明病人有何三长两短,即使是在夜深人静的凌晨,爸爸依然会开着车,前往医院,解除病人的疑难杂症。我常戏称,爸爸一定是“水牛协会”的代表,水牛总是那般任劳任怨。而父亲这头水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真正可以休息的日子曲指可数,但他乐于自己的工作,专心投入,为病人默默付出光与热。在酷热的暑假,一群卖力的渔工工作于渔港。在没有空洞的小房间内,多了一个正在替渔工诊治的医生,父亲接下了这一份大伙眼中的苦差事。此时的父亲是一道暖阳,照亮了没有亲属的渔工心房,带给他们温暖与希望。我的偶像──父亲,他敬业的态度让我钦佩。
我承认有个热爱单车的疯狂老爸,不论是在平原的田间小路,或是上山时那陡峭,蜿蜒的山路,还是车水马龙的主要干道,都留有我们踩着踏板,努力向前的痕迹。在汗水挥洒中,爸爸谱出了一首首单车“练习曲”,并有着雄心壮志,要参加铁人三项。下班后,常看到爸爸独自在车库内把单车搬上搬下,并计划着下次骑车的路线。教过爸爸高尔夫球教练曾说爸爸有股学习的傻劲!我想也是因为这股傻劲,才会让我们跟随着父亲,为生命写下一页页辉煌的战绩!对于怀抱梦想且勇于自我挑战的爸爸,我满怀的敬佩。
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为身为父亲的女儿感到骄傲,一改严父本色,他给予我的是努力不懈的态度和源源不绝的关爱,父亲,是我心目中,永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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