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大地,经过春雨的洗礼,变得格外精神。看过小草从肥沃的土壤里冒出头来;看过冰河的融化;看过燕子的舞姿的;唯独中意冒出嫩芽的大树。一点绿,染大地。春天的它是一个小婴儿。
一季之过,夏天。那绿家伙已经长成大树,浓密的绿头发。不再是嫩绿,而是深绿的大绿叶。树下,老人们有说有笑的谈心,而大树而为他们遮太阳。与烈日作斗争,却从未抱怨过。
秋,一片金黄,似好似坏。这既是绿叶结束生命的季节。绿色的大叶子变成金黄的叶子。稀稀拉拉地脱离大树母亲,慢慢地在空中翩翩起舞。不是英勇飒资,则是做最后的舞蹈葬送自己。不怨,不恨,只是默默把自己的身躯赠与大地为回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叶是最无私的,它从来都是默不吭声,无私奉献。好比生活中的我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像落叶一般感恩?有多少人像落叶一样无私奉献?
大树还在飘落金叶,站在旁边,我嗅到了落叶未邂逅的气息,那么清新,那么淡雅。拾起一片落叶,放在心手心,我感受到了落叶的无私精神在我手中徘徊。苍生,落叶虽渺小,但却是一本人生导师,教会奉献,教会感恩。愿金色的秋天是你最美的时光。
世界如此丰富多彩,我愿与落叶相伴。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什么是爱国?爱国是一种信念,是一种坚不可摧的信念,是一种永远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磨,随着历史变迁而磨灭的信念。爱国是忠于国家,热爱国家。这些呢,都是百度上的官方概念。那爱国是什么呢?爱国是政治书上那些让我们背得滚瓜烂熟的条条框框?还是抗日剧里那些以一敌百的无敌高手?还是抵制日货专砸日产的冲动愤青呢?不,都不是。我们的爱国不是这样。我们会把专家语调的爱国说的头头是道,但是却没有真正设身处地的为国家着想!我们听到日本强占的钓鱼岛会恨不得一人背上一颗原子弹恐怖袭击冲上战场高喊干掉一个够本多砍一个赚了!这是爱国吗?这叫犯二!爱国不是少男少女谈恋爱,看起来情深意重,说起来甜言蜜语。爱国不是每到周一升个国旗,放遍国歌,行注目礼,这是爱国吗?这叫形式。爱国是你打心眼儿里的爱,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危难时“长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是“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是“我死国生,我死犹荣”;”是“祖国如有难,汝应作前锋”钱伟长为国弃文从理,鲁迅为国弃医从文。中华民族处于危难之时,多少中华儿女奔走呼号,多少革命先烈埋骨他乡?如今虽不是奔向战场之时,难道我们就忘了国耻?忘了我泱泱大国的生死存亡?忘了我那南京惨死的三十万军民?忘了我那前仆后继的中华儿郎?你难道就要人指着你的脊梁说你数典忘祖时你才会想起这些吗?鲁迅先生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人,就有拼命硬***人,就有为民请命的人,就有舍生求法的人,他们———就是中国的脊梁!现在呢!我们有何颜面去见这些抛头颅、撒热血的中国脊梁!我们中国人就如此健忘?我们有没有像***说的那样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不是为名,就是为利,要知道,国耻未雪,何由成名!你的心里有没有想过能为这个国家做些什么?难道你存在的意义只是为这个国家增添一两个公民吗?
我们应该好好想一想,认真想一想,我们应该怎样爱国,如何爱国?我说爱国就应该热爱自己的学习,工作,追寻自己的梦想,为了梦想不懈奋斗,我们每个人的工作都是高尚的,我们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崇高的!我们处在各个行业都能为祖国尽一点绵薄之力,我们每个人的梦想都是渺小的,但是汇聚起来的力量确是巨大的!不是有这样一句话么:一个梦想,两个梦想,三个梦想,千万亿个梦想,中国梦,爱国心!这样,当你成为国家栋梁之时,你,就可以自豪的说:我是炎黄子孙,理所应当的要把学到的知识,全部奉献给我亲爱的祖国!这,才是爱国!
我们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的结晶,我们的人生中少不了的便是母亲。
母亲,是在你幼时摔倒扶起你的人,也是在稍大时摔倒鼓励你自己站起来的人;母亲,是幼时牵着你的手不让你受伤的人,也是在学走路时毅然放开你的手的人;母亲,是幼时会帮你打理一切的人,也是在你懵懂时交给你一把房门钥匙的人。
幼年时,仿佛世界每个角落都飘满了母亲凝重、担忧的叮嘱,仿佛与母亲连在一起时,世界才是安全的。
什么时候开始,不是母亲松开你的手,而是你在挣脱,甚至狠心打红了那紧握你的温暖的双手,打红了她的手,她的眼眶也红了。
那时的你有发现吗?
你也肯定看不到,在你头也不回离去时,她紧握的手,背在身后,担忧的看着你负气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再去牵回你的手。
她或许,紧咬着唇,眼里充满隐忍,还有……孩子般的——
委屈。
你眼中的母亲,肯定是在黑暗的屋前率先去开灯,让安心充满整个屋子,让你的恐惧的情绪平复;肯定是在你受委屈时耐心安慰你,甚至与欺负你的人据理力争的人;肯定是在你尖叫之前扔掉菜里的虫,看似很勇敢的样子;肯定是为你缝扣子时不小心被针扎了也不甚在意的人;肯定是在你遭受困难时,走在你前面为你担起一片天的人。
那时的你会不会认为像母亲这样的女人,仿佛一个女战士,所向披靡,仿佛无所不能,无所不成,甚至,超过你伟岸的父亲?
可是你知道吗,母亲也曾是个十多岁的花季少女。
她也怕黑,是那个或许宁愿蜷缩在角落里也不愿走出房门的女孩;她也怕生,是一个有些避世的女孩;她也怕软乎乎的虫儿,看到虫也会尖叫的女孩;她也怕疼,是个被针扎了也会哭泣的女孩;她也孩子气,是个受委屈了也会撒娇寻求安慰的女孩;她也怕困难,在挫折前会沮丧会害怕的女孩……
是什么样的力量把这样的女孩变成了母亲这样伟大勇敢的女人?都是因为你呀!
不要忘了她也曾是个脆弱的女孩呀!
何为爱国?爱国是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慷慨激昂;是鲁迅“零台无计逃神矣,我以我血祭轩辕”的义愤填膺;是***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是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赤胆忠心……
一个热爱自己祖国的人,将永远受到别人的尊敬和爱戴。一个为了祖国而奉献一切的人,将永远活在人们心中,将永载史册。像文天祥、钱学森、***以及许许多多为祖国而默默奉献一生的英雄们,他们将流芳千古,万代敬仰;而一个不热爱自己祖国的人,将永远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一个贪生怕死,卖国求容的人,将永远遭人唾弃和谴责,将永远被人们戳脊梁骨。像慈禧、汪精卫、以及那些在侵略者面前卑躬屈膝,卖国求荣的汉奸、走狗们,他们将遗臭万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爱国,为祖国奉献一切的人,重于泰山,叛国,卖国贼们轻于鸿毛!
何为爱国,爱国不是一定要像文天祥那样大义禀然,轰轰烈烈,也不是一定要像***、***那样为解放中国做出巨大贡献。可以没有鲁迅那样的满腹经伦,如投枪匕首般的笔锋,但你一定要胸怀祖国,一切以祖国的利益为重。爱国并不难,只要你想!升国旗时,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奏国歌时,肃立等。这些都是最平常、最细微、最容易做到的。如果一个人连这些都做不到,还何谈爱国呢?
一个国家的兴衰与国民息息相关。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不热爱自己的祖国,那这个国家能有凝聚力,能繁荣富强吗?中国人民为何能抵抗日本的侵略,把他们赶出国门,自己当家做主?这与中国人民的爱国之情是分不开的。如果我们的国民不爱国,能用小米加步枪打败装备精良的日本鬼子吗?那祖国的尊严谁来维护,我们的主权谁来守卫?如果刘长春不爱国,会第一次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虽败尤荣吗?如果没有爱国之心,容国团能为中国夺下第一枚世界冠军的金牌吗?不正是强烈的爱国之情使许海峰一枪打破中国金牌零的记录,书写中国奥运军团新的篇章的吗?朋友,既然我们都希望生活在繁荣、富强的国度,那么我们为何不努力奋斗呢?就先从爱国开始吧!
有位哲人曾说过:“我热爱我的祖国,胜过热爱我的生命”既然在别人心中爱国比生命还重要,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爱我们的祖国呢?祖国是我们的母亲,身为她的儿女,我门应该热爱她!朋友,你爱你的“母亲”吗?
回忆是一件快乐的事,因为快乐的时候才会回忆,痛苦的时候一般都在现实里徘徊。最近结识了一个朋友,也是一个热血青年,看得起我,和我谈了一些国家历史和政治什么的,谈完以后我很自豪我能说那么多不切实际的话,因为我向来是一个不切实际的人。
我的不切实际从初中开始。初中以后我忙着思想斗争,我曾经自不量力的谈文学,说国际,品历史,耍文字,这是一个坏毛病,坏毛病通常遵循惯性定律,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仍然是一个自不量力的人。
最自不量力的,是说了几句振奋人心的古文,什么“千古中华”,什么“国家复兴之际”,看一看中央新闻资讯,就自定义为爱国了。 我也曾经被说迂腐,被说空谈误国,被说小辈大话满天飞,但我一直保持热血地走过我的青春,或者说走过我的初中。
西方人曾经笑话过“爱国主义”,我也曾笑话过西方人。西方人将“个人主义”抬高到国家之上,初中的我是一个不爱西方的人, 不爱,甚至是恨,是鄙视。我自以为,不爱国,无以立,不爱国,毋立于中国。史学界把中国的文化内核归为群体制度——群体本位主义,群体高于个人,西方则立足于个人本位主义——个人高于群体。因而中国盛行爱国主义,有其文化因素。
以前我信仰的是纯粹的爱国主义,也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管你美国日本做了多少对的事反正只要中国开口中国一定是对的,仿佛非我族类, 其言必不对。纯粹的`爱国主义带给我的,就是瞧不起资本主义,但我也不能说社会主义有什么好的,只不过我认为资本主义国家”非我族类“,所以其制度必低劣,于是我俨然成了纳粹德国只具有一个睾丸的希特勒,自以为是高贵民族。当然了这和我们现在说的”我们中华民族是几千年的伟大民族“这种激励人的话不一样,高贵有不平等性,伟大没有,因为人人都可以说自己伟大。
现如今,我已经不轻易地说自己爱国了,一来口说无凭,二来空谈误国,三来我接受了西方文化。其实我时时刻刻都在接受着,大家都是,谁不是呢。任何一种二元论思想都必须被摒弃,什么是二元论?就是”非此即彼“,”不对就一定错“,就像说不是男人就一定是女人一样。事实证明,并不是如此,不是男人,也不一定就是女人,可以是一个阴阳人,也可以是一个女性化的男的。 所以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存在单一制度,就像现如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融合一样,我们有计划经济,也有市场,美国有市场,现在也实行国家干预经济,就是这个道理。
更何况,爱国主义不一定就是国家高于个人的群体本位主义,因为彻底的个人本位主义意味着——每个人都懂得捍卫自己的权利,也就知道个人权利的重要性,也就会关怀别人,体谅别人,而人人友爱,而小康,而社会主义,而共产主义。当然了,共产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伟大的理想就是如此,探索不可能实现的东西,以无限接近它,就像计算圆周率一样。
天,依旧蓝蓝的;山,还是那么的葱葱郁郁。泥泞的小路变成了石子路,不光只走人力车了,可以走拖拉机、小车、大点的卡车也可以。
顺着岭上的石子路向前走,就有了一片白杨树,白杨树是前些年栽的,响应号召,退耕还林,大力支持木材事业。近年来,木材厂的生意差了许多,说是速生杨做出来的木板品质差,就滞销了,浑身虫眼的白杨树变成了寂寞的林子。
白杨林的东面有石头彻成的围墙。围墙结实,院墙的钢管大门只剩下一半边,像暖阳下的一个瞌睡老人,懒洋洋地靠在围墙边,或许它知道关与不关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院门正面的一个砖砌的台墩子上长着一棵雪松,是当年学校搬走时留下的,一只癞得没毛的老黄狗伸着舌头躲在树荫下喘着气。这里的主人是后来搬来的,在雪松的后面建起了三间瓦房,瓦房只修了一层却已修了楼梯口,只待日子好些了更上一层楼。
每天太阳从东走到西,经过屋脊,路过窗前,来到门前,门口便有了一小巧的女人,小脸、小手,小脚。“咕咕咕、咕咕咕”正喂着面前的一群鸡,光着屁股的小公鸡刚刚学会吹“魔哨”,却不愿吃食,净追那些老母鸡,瞅准空子便跳到老母鸡的背上,老母鸡红着脸一晃身子,伸头一啄,小公鸡便摔了个跟头,一跳跑了。这个时候,女人便了骂起来,拿起竹竿一晃,小公鸡却飞到了雪松上,仰头便吹了一声“魔哨”,树下的女人恼了,骂着捡起一小石子砸去,一下没中,二下还是没中,三下鸡却飞了。
雪松,那年有人要买,说是到了季节来挖,忽一日没了柴禾,她便拿起柴刀把那枝繁叶茂的分枝全砍了,剩下树稍在风天里摇摇晃晃,好似那小公鸡光屁股上的一根毛。树是没人要了,倒乐坏了那群鸡,夕阳西下,树稍的小公鸡抛着媚眼,仰着血红的鸡冠对着晚霞耀。
天就快黑了,女人早已烧好了晚饭,依在半边门前,等着男人回来,女人最喜欢的是晚上,她知道,男人是带着太阳出去的,晚上带回来的一定是柔情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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