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热的夏天已经远离,秋姑娘带着她的彩色画笔来到了人间。
她来到了天空中,用蓝色画笔一点,天空立刻变得像蓝色丝绸织成的手帕似的清澈明亮。她又拿出咖啡色的画笔一点,瞧,一群群大雁陆续飞向远方。在她白色的画笔绘就下,一朵朵白云开始千变万化起来:有时像兔子正在用力地拔着萝卜,有时又像小羊悠闲地吃着草……真让人称奇。
她来到了田野,举起金黄色、红色和白色的画笔:稻田顿时变得金黄金黄的,像一望无际的海洋,翻滚着金黄色的波涛;高粱涨红了脸,好像见到秋姑娘害羞了呢;雪白的棉花脱壳而出,好像降落人间的云娃娃,让人心生怜爱。
她又来到了果园,果园里硕果累累,瓜果飘香。她用上了所有的彩色画笔一点。看,那红色的苹果,多像我们可爱的小脸蛋儿;紫色的葡萄像极了一颗颗珍珠,让人爱不释手;还有通红的柿子、金色的梨子……摘一个尝尝,好吃极了!
秋姑娘真神奇啊!她给我们带来了美丽的景色,我要给她点个赞!
简单的情节,平淡的叙述,《岁月神偷》将家庭的亲情和少年的懵懂爱情演绎得真实而亲切。它让人们相信,即使在平凡的现实里,也必有巨大美的可能。
人,总要信,相信未来是美好的。60年代的香港风云变幻,一面要忍受香港英政府的压制,一面又受到内地运动的波及,更要面对时不时登陆的台风暴雨,但罗先生、罗太太却显得格外从容。纵使前方的道路无比的漆黑,社会人情异常的冷漠,他们依旧保持着一颗炽热而真诚的心,满怀希望地面对生活的一切窘境。在社会的残忍与不公面前,他们始终相信未来是美好的。也正因为如此,罗先生才会在大风暴下,乐观地说:“保住这个顶,一切都会好的。”罗太太才会在得知进一病危时,依旧坚定着“做人,总要信”这一信念,才会有“难一步,佳一步”的豁达。
人,总要信,相信幸福是永恒的。罗进一说:“金鱼是快乐的,因为它的记忆只有三秒……但有些事情,一辈子都记得。”即使在幻变的生命里,岁月是最大的小偷,偷走了纯真的童年,亲人的生命,以及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为最宝贵的东西。但有些人,有些事已深深印刻在我们脑海里,任凭时光的擦洗也无法抹去。就像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刹那里想必也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剧中,罗进一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是带着甜蜜离开的,因为他相信幸福是永恒,美好的初恋时光即使金鱼都会一辈子记得。
人,总要信,相信世界是公平的。人生在世,价值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或许有人会抱怨上天的不公,为什么自己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或许有人会斥责上天的不公,为什么有人过早的失去自己年轻的生命;或许……看看罗进一一家吧,在贫困面前,他们活得有滋有味,夫妻间恩爱和睦,兄弟间友爱融洽,简陋的屋子里洋溢着满满的爱;在死神面前,他们顽强搏斗,纵使倾家荡产,也决不服输!他们没有任何的抱怨。如果要问他们幸福是什么,他们定会告诉你:幸福就是,尽情地享受每一天。
人,总要信,相信世界处处都充满爱!
一阵柔柔的微风从远方沙沙地掠过来,轻轻地让树叶随着它有节奏的一摇一摆,在那棵高大的枫树上,一片火红火红的,大枫树叶飘落到地上。我和同学踩着这条它们为我们铺得金色大地,来到这儿欣赏秋色的美景。
采一朵可爱的小花,摘一片火红的枫叶。把枫叶捧到手心里,轻轻一吹,又不知它落到哪片草丛中去了。我们就等待着另一片枫叶落下来,把它夹在书中。留一个永恒的记忆。玩累了。就和小伙伴躺在吊床上,看着这里的火红,那里的金黄的大树,我们兴奋地大叫:“天上落金子啦!天上落火啦。”
在我们的背包里。装着薯片、小蛋糕。但是比起那些小食品,我还是更愿意嚼一嚼路边的山里红,酸酸甜甜,也别有一番滋味。
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开的依旧娇艳,小巧玲珑,红的耀眼,紫的端庄,一朵粉红色的小菊花,它在周围的那些干草枯叶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娇美可爱。
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在田野里农民伯伯正在辛勤的农作。把金灿灿的稻子、黄澄澄的玉米收回粮仓。在那农家小园中,串串晶莹透亮的大葡萄紧紧的挤在一起。就像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大白菜长得正好,像一个个白胖胖的孩子惹人喜爱。
我完全陶醉在美景之中,品尝着香甜的果实,我真想说:“秋天,我爱你。”
送走了脾气暴躁的夏姑娘,迎来了温柔美丽的秋姑娘。
星期天,我和妈妈去公园玩。我一进公园,映入眼帘的是那一大片一串红。远远望去,那一串红像一大片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焰,又像给公园的大地铺上了一条红色的地毯。我走近一看,一株一串红上有的花瓣盛开了,有的还没有开放,还是花苞。那些盛开的像一个个小喇叭,没开的像一个一个的小辣椒。这些花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又像一个大家庭。
别以为一串红是最美的,还有更美的呢。一串红的旁边是菊花,它们的颜色五彩斑斓,白的似雪,红的似火,黄的似金,紫的似霞……它们形态各异,有的像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像正在燃放的烟花,有的像一把把小伞,还有的像一个一个的金太阳……其中我最喜欢“飞瀑流泉”,它的花瓣像悬崖上流下来的\'瀑布,到最下面时卷了起来,好像打到了水里,卷起了浪花,似乎还能听见“嗒嗒”声。一只小蜜蜂停在花芯里,它根本不去欣赏菊花的美,一屁股扎下去,开心地采着甜津津的花蜜。小蝴蝶在花朵边飞来飞去,好像在和菊花比美呢。
当我正在欣赏这美丽的菊花时,天空中突然飘下了火红火红的树叶,啊!原来是枫树的叶子啊。那火红的颜色表达着丰收和喜庆。而旁边的松树却依然葱绿,我碰了一下它的叶子,被刺得好痛啊。
秋天的公园真美啊!我爱秋天!
夜凉如水。你若在半夜醒来,会听见郊狼的嚎声。白天,你不必过早到溪边去。一夜的寒风吹彻了溪水,太阳要近乎正午才能照到溪河上。只有到那时,鳟鱼才肯出来捕食。
清晨,你可以骑马到野外遛遛;要不,就坐在小屋前,任阳光照在身上,慵懒得远眺河谷对岸。那儿,饲草割了,草地一片萎黄,在一排颤杨映衬下,平平展展的。这会儿到了秋天,颤杨也黄了。远方,起伏的群山上,鼠尾草一片银灰色。
河的上游,耸立着两座山峰:引航峰和二指峰。月底,我们可以到那儿去猎山羊。你坐在阳光里,心里惊叹着,群山远远望去竟有如此端正的形状:线条清晰,轮廓分明。于是,你记得了从遥远的地方望到山影。这情景不同于你停车地方的嶙峋的山崖,不同于你跨过的起伏不平的滑岩,也不同于那突出的\'狭长的石块。你汗涔涔地从这块通到山峰后面的石头上摸行着,不敢朝下望一眼;你绕过线条圆滑而规则的山峰,来到一片空地上,下边,山腰上有一片绿草如茵的凹地。一只老公羊正带着三只小公羊在凹地上野桧林里吃草。
老公羊一身紫灰,只有臀部是白色的。它抬起头时,你能看到它头上的那对犄角又大又厚实。你躺在三里外的一块背风的岩石后面,用一副蔡斯望远镜细细搜寻着这高地上的每一寸风光。当你望着碧油油的野桧丛时,老公羊暴露在你的视线里的,正是它臀部的那撮白毛。
这会,你坐在小屋前面,你还记得朝山下射去的子弹。小公羊们直起身子,转过头来注视着老公羊,等着它站起来。它们看不见高处的你,也没有嗅出你的气味。枪声没有惊动它们,它们以为只是又滚下去了的一块卵石。
曾记当年,我们在林溪的源头盖了一间木屋。我们每次外出,大灰熊总是撞开了屋门。那年的雪姗姗来迟,这头熊因此不肯冬眠。整个秋天,它不是扯开木屋的门,就是毁坏陷阱。它精明绝顶,白天,你不断会见到它。你还记得,后来,小锤溪溪头的高地上,来了三头大灰熊。你听到木头断裂的声音,以为是母麋在奔跑。跟着,它们出现在眼前,在零零碎碎的日影里,偷偷地、轻悠悠地跑着,太阳照在它们身上,短而硬的鬃毛闪烁着柔和的银光。
你记得,秋天,麋鹿一天天肥胖起来;公牛离你那么近,它抬头时,你能看到它胸脯肌肉的起伏。但是,你仍看不到它藏在密林中的头。你听到了深沉而高亢的叫声,听见了山谷那边的应和声。你想起了你放弃的一只只畜牲的头。你没有朝它们开枪。它们全令你心旷神怡。
你记得那些初学骑马的孩子们,不同的马,不同的骑法。他们是那么热爱那片乡土。你记得最初踏上这块土地时的情形。那年,你开着新买的平生第一辆车来这儿,一下呆了四个多月,因为,你得等沼泽地上的路冻得结结实实,车子才能开出去。你该没有忘记,一次次狩猎,一次次垂钓;该没有忘记烈日下的策马扬鞭,还有灰蒙蒙的货车车厢。在寒意袭人的深秋,你骑着马,默默地在牛群的后面朝高坡上走去。你发觉,它们像野鹿一样,既狂蹦乱窜,又温顺恬静;只是它们全都聚拢在一起,朝山下低矮的田野赶去的时候,才高声嘶喊咆哮起来。
然后,就到了冬天。树枝上光秃秃的。大雪漫天飞扬,你看不见路。马鞍湿了,结了一层冰,你照样在雪地上踏出一条道儿,不停地挪动着双脚,朝山下走去。你到了牧场,一边品尝着撩人的、热乎乎的威士忌,一边在旺烈的炉火旁换上干净衣服。乡村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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