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书虫,一有时间就“啃”书,我“啃”过好多种书,语、数、英、德、智、体、美、劳、漫画、传记、百科,等等方面的书我都“啃”过。其中有一本我很喜欢的书,我介绍给你,看看你觉得“美味”不“美味”。
这本书讲的是小女孩希姗达天生心脏畸形,打个比方,就像坏了的水泵漏了水,无法正常运行。他很喜欢数学,因为数学无限大,永远都算不到尽头。不,根本没有尽头。
她的妈妈(羚妈为了帮他求医,绞尽了脑汁。之后他看到参加跑步比赛能够获得钱,羚妈就一向练习跑步,脚都被毒蝎子咬了还每一天坚持跑步。咬明白被毒蝎子咬过之后一般人要好几天才能站起来呢!每一步脚印都盛满了满满的母爱啊呀!最后羚妈在比赛中获得第三名,但是记者们对她很感兴趣,于是所有地方都能听到羚妈在讲西珊达的故事,好多好心的人给她捐了钱,西姗达最后获得了和正常人一样的心脏。
我认为,若没有羚妈这样努力,西姗达就可能一向面临着生命危险。想想我,不论我要什么妈妈都会答应。我看过一个视频,叫”妈妈儿子搬家公司”,只要把东西压在儿子身上,不管多重妈妈都搬的动,是啊!母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最无私的,所以这次三八节,一齐谢谢妈妈吧。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图书中的一本。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希姗达的妈妈,玛拉。马宾塔,但是的大家都喜欢叫她:羚妈或小羚。因为他跑步向羚羊一样快,所以,大家就叫成了“羚羊”的“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母女俩的感情十分深厚,是一本感人的故事:小女孩希姗达一年要去医院看一次心脏,她的心脏不好,随时都可能死去,要想治好希姗达的病,就要花一百万克尔,但是希姗达家很贫穷,一百万克尔!希姗达一家是付不起的。一向陪伴在希姗达身边的就是她的妈妈:羚妈(玛拉。马宾塔。有一天,羚妈在一张报纸上看见了一个跑步比赛:马拉松跑步比赛,对于一位爱跑步妇女,这个比赛不仅仅仅能够让羚妈展现一下自己,还能够得到些钱,得了拿些钱,希姗达就能够开刀治病了!羚妈怎样可能放下这个跑步比赛呢?但就在比赛前一个月,羚妈的脚被毒蝎蛰伤了,但她没泄气,带着肿肿的脚,继续参加比赛,虽然她只得了第三名,但等到希姗达的事传开,感动了很多人,于是人们都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最后,希姗达开了刀,她的病治好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这是一场和生命赛跑的马拉松,是一段母女连心的感情故事。倾听沙暴的呼啸,羊群的哀鸣,跑步的喘息,心跳的怦咚,朋友的关心,还有永不放下的生命力!
读了这本书,我还感到:我们要想羚妈学习她的从不放下,不管有没有暴风,羚妈还是继续奔跑;我们还要学习羚妈的勇敢坚强,虽然被毒蝎咬了,但还是坚强的继续参加比赛!
假如我是一只猎豹,我就能成为世界上的短跑冠军,把那些慢吞吞的家伙统统甩在身后。假如我是猎豹,我就能成为那些汽车商们的焦点,我的刹车技术可是一流的哟!
假如我是一只猎豹,我就能轻松地追上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那些男生,把他们好好玩弄一番,看他们还敢炫耀自己的速度。假如我是猎豹,我就不用学骑自行车了,我的速度早就赶上那两轮的`怪东西了。我的刹车技术可是让汽车们望尘莫及的。我还会去参加短跑比赛,往一群骄傲自满的运动员那三尺高的嚣张气焰上泼一吨冷水,让他们从头发梢一直凉到脚后跟,把我的小屋里堆满金光闪闪的奖杯。
假如我是只野生猎豹,那我一定天天在大草原上急驰,把羚羊群搅得鸡犬不宁,然后趁火打劫,捉一只来尝尝。当然,我会把食物拖到树上再慢慢享用,让那些抢别人食物的狮子、鬣狗垂涎三尺却毫无办法。如果哪天遇上了鸵鸟,那我的跑步冠军之位可就“危险”了,长跑可不是我的强项呀!不过,它要是想跟我比赛,我也一定会奉陪到底的。剩下的时间,我就可以悠闲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先去挑逗挑逗狮子,再捉只兔子玩玩。如果遇到大象,那我就得赶快逃命了啦,我可不想被它那大脚一下踩成肉酱。
假如我是一只被人领养的猎豹,我干脆当个邮递员得了,送信这事儿,我最在行,不久之后,我就是一个专业邮递员了。不过,给那只讨厌的加菲猫家送信,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只肥猫,整天想方设法地用恶作剧捉弄邮递员。不过,我可不怕,我的满口利牙一亮,保准它吓得拔腿就跑。想想我穿上工作服的样子,一定超级帅的!
假如我是一只被养在动物园里的猎豹,我就不用成天为了食物四处奔波,劳神费力,管理员自会给我送食物。我可以悠闲的在笼子里转来转去,只需要向游客们炫耀我色彩斑斓的皮大衣。要我做一只没有自由的猎豹?哼,没门儿!
在自然界中,我把自己化作为一只猎豹。我出生在非洲大草原东南部,我的父亲是智慧的化身,可惜他被现在的豹王暗算致死,因此我发愤图强,坚持提高自己,而且每日每夜都在想如何报仇雪恨,这也奠定了我凶残和智慧的基础。
今天,是特别庄重的日子,因为,今天是我第一次狩猎。秋天的草原,草都枯了,正是狩猎的好季节,这枯草颜色正好掩盖住了我的身影。我挑了个伏击的好地点,很快,黑压压的夜晚来了,一场血腥屠***就要开场了!
此刻,鹿群正好刚喝完溪水,圆滚滚的大肚子会使他们的速度减缓。嗷!我如利箭般奔了出去,那群惊慌的鹿群左冲右撞,那样子就像马戏团的小丑,那滑稽的样子,令人哈哈大笑,一个紧接一个倒在了我的爪牙之下。
次日,是我复仇的一天。擒贼先擒王。我来到豹群之中向那不堪一击的豹王挑战。为此,我提前制订了战略。在他跳过来的时候,我一闪,趁机揪住了他的豹尾,把他扔出老远,又用豹爪一击,结束了他那猪狗不如的贱命。于是,我顺理成章成为新一代豹王。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带领着我的团队,铲除***扰者,奖励有功者。很快,我族名声大震。我的团队开拓了很多新的疆土,并成立了自己的国度。我乘胜追击,带领军队继续统一动物世界,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我打败了各种部落,把他们统统纳入我的国家。之后,我下令用花岗石建了城池,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员从此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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