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严格指导下。过去,爸爸妈妈不允许看电视;玩电脑,我连一个人去公园的自由都没有。每天只能面对一大堆书和作业;在练习中,我羡慕看到其他孩子在外面玩耍。
在这种生活中,我逐渐爱上了画漫画,但正因为如此,我被打了一顿,骂了一顿,但这并没有破坏我画漫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我对它的兴趣。它就像一块磁铁,紧紧地吸着我。我开始用笔记本画画,但是,
终于,我等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一天。父亲出差,母亲去公司处理文件。刚离家的时候已经欣喜若狂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画画了,但没多久我妈就冲进来了。她骂我几万分贝,我只好回房间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出版了几本漫画书,我为自己的努力感到高兴。
这是一部耐人寻味的漫画:有一天,一个小男孩和他的伙伴在周末玩耍,但是他突然口渴了,想去买水。他兴奋地跑着,但是在跑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中年人。他不但不道歉,还说:“让开,老头……”。突然,小男孩停下来,转过头去给中年人做弥撒。这是,他突然明白了,被撞的人是老师。“啊。啊。老师就是你。”小男孩迟疑地说。“尊敬的老师上课去哪里?”老师生气地说。小男孩看着老师的表情,吓得连水都买不到了,匆忙跑开了。
是的,尊重老师是我们必须做的。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那我们就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学生。
我们需要从小做起,做到三件事:尊敬老师,关爱家人,关爱同学。这是需要做的,对吗?
童年是金色的,在美好的童年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园,如果你问我,我的乐园在哪儿?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的乐园是“骆宾王公园”。
春天,当我走进骆宾王公园时,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迎面可见迎春花开了,仿佛激动的喊着:“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小燕子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开心地飞,小麻雀则叽叽喳喳地叫着,有些大人们每天都来骆宾王公园晨跑,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走进花园,花香扑鼻而来,舒服极了。
夏天,太阳公公放出万道金光,人们都赖在家里,吃西瓜、吹空调、吃棒冰,好不快乐。知了的和鸣曲传进了我的耳朵,仿佛叫着:“热死了,热死了!”荷花不畏炎热,探出头来,真是万万没想到他们那么顽皮。此时,顽皮的我们也会在夕阳西下时,跑进公园听知了鸣唱,欣赏风吹拂动的荷花池,美丽极了。
秋天,骆宾王公园可热闹了,工作人员种的桃树、杏树、梨树和苹果树全都结了果,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们,个个活蹦乱跳,抢着去摘树上的果子,放进嘴里,果子甜津津、酸溜溜,我们都乐得开怀大笑。
冬天的雪花像一只只蝴蝶在空中飞舞,在雪地上滚雪球、堆雪人、打雪仗都是我们最喜爱玩的,所以公园里时刻回荡着我们的笑声。
四季的骆宾王公园色彩斑斓,乐趣无限。虽然现在没时间去玩儿了,但我永远忘不了我们在那儿的开心回忆!
在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书。有空的时候我会把时间花在上面,每次看一页都笑出声来,不知道怎么学。它给我的学习带来了信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勇气,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今天和往常一样,写完作业后看自己喜欢的漫画书。我看过一部讽刺漫画。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在路上,胖子遇到了瘦子。胖子想讽刺瘦子,就说:“你好像是在闹饥荒?”瘦子想了一下说:“多亏了你,因为你,我才饿死。”。说完扬长而去,然后胖子羞红了脸,无言以对,低着头走了。
然后看了一份《贝克汉姆小英雄》。贝克汉姆是一个热爱足球的名人,每场比赛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潜力。他跑得很快,在一场比赛中进了几个球。最后,凭借他的勇气和机制,打败了对方,赢得了比赛。
我很喜欢漫画书,尤其是漫画书里的\'主人公,他们戏剧性地展现了人的美和丑。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我有一个乐园,我经常会去那个地方,每次去那里都会开心地回来。即使自己有几件不开心的事,去了那,也会跟那几件事说再见。对我而言,那里就是我快乐的源泉。那又是什么地方呢?那就是公园。
她位于我们小区偏西的地方。走在小石子铺成的路上,映入眼帘的是两棵又高又大的树,它们像战士一样守护着公园,小草摇摇摆摆,生怕别人踩它。水面碧绿碧绿的,像镜子一样,鸭子在水中觅食。
我可喜欢公园的晚上了,因为公园的晚上总是那么热闹。有人在玩游乐设施,有人在跳广场舞,有人在运动……但最热闹的非打羽毛球莫属了,我也经常加入比赛。我把羽毛球扔到了空中,然后纵身一跃,用出吃奶的劲打了出去,结果没打着。这我就很尴尬了,于是我又重试了一次,终于打中了。可是,尴尬的又来了——我没接到球。别人开始笑我了,就连我自己也哈哈大笑起来。最后,我虽然输了,但我依然乐呵呵地回家了,根本不伤心。
我除了喜欢公园的晚上,还喜欢观察公园里的蜜蜂。它嗡嗡地飞来飞去,落在花上,像小球一样不动了。可是一当我过去,它就飞走了,十分机警。蜜蜂又可爱又机灵,在公园里添了许多许多的光彩,怎么能叫人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公园这个乐园,喜欢里面的一草一花,喜欢里面的一水一树,喜欢里面的一人一虫。因为它给了我快乐,也让我健康长大。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从我家出发,往西南方向步行大约5分钟,有一个寂静的小公园,它就是我的乐园。
小公园里环境优美,一棵棵大树整齐地围了一圈,透过树叶落下来的阳光显得十分柔和。一阵风吹过,树叶哗哗作响,就好像有一群绿精灵在上面跳舞,那悦耳的声音仿佛风姑娘弹出的美妙音乐,让我觉得无拘无束。
小公园里设施比较丰富,但平时来来往往的人却不多。不说百走不厌的平衡木,让我放飞心情的秋千,也不说可以跟爸爸妈妈玩得酣畅淋漓的网球场、羽毛球场和篮球场,就是那一排最普通的健身器材,都有着无限的乐趣。爬上双杠,用手臂撑着身体甩动,无忧无虑地创造着体操动作;踏着太空漫步机,自由自在地迈动脚步,偶尔来个舞蹈一字腿的挑战因为不像在小区里会遇到很多旁人,所以经常可以放开地在各个器材上玩出各种花样,往往是一身臭汗,却痛快无比。
小公园里不仅充满了我许多快乐的时光,也珍藏了一些我难忘的回忆。
八岁那年的元旦,我在小公园里练习自行车,拐弯时不小心掉进了旁边的水沟。狼狈不堪的我站起来后,竟然不顾一身的烂泥和满头的浮萍,只是站在那大喊着英语课上刚学到的SOS。等到父母闻声赶来,我才发现水沟明明不是很深,完全可以自己爬上去的。现在每次回想到自己站在淤泥里那副装着很有学问的样子,我都会为自己傻傻的样子乐得不行。
这就是我的乐园,我深深地爱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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