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骄阳似火的日子里,妈妈让我去买一瓶醋,马路上“人山人海”一个小女孩穿过马路来到一家超市她跑到服务台前举起一包零碎的币。
她说:“阿姨请问我用这些钱购买一个八宝粥吗?”那钱跟本不够,阿姨看看钱,又看看小女孩说:“够了够了还多了一包旺仔小馒头的钱呢!”小女孩接过东西甜甜地笑了,小姑娘走红其他的店员对阿姨说:“她的'钱明显不够你还给她一包旺仔小馒头,你呀迟早要赔本。”阿姨笑笑说:“这个小姑娘要么就是家里穷,要么就是拿自己的零花钱给妈妈买礼物。如果我明着给她东西她一定不答应,而这样给她钱她就会答应了。”店员们听了都说阿姨聪明,阿姨害羞地笑了。
怎么样这位阿姨很值得难忘吧!
张爱玲曾说:爱一个人,就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地认识。这篇小说,讲述了女人在少年时代,第一眼爱上了作家R,从此再也不能回头。深情而又卑微地爱着他,执拗地为他保持爱情的纯洁。独自经历重重苦楚,却至死无怨无悔。
这本书,更深地诠释了爱情的美好与悲伤,激情与绝望。
如果你曾深深的爱过一个人,你一定懂。
泰戈尔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其实泰戈尔不知道,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如此深情地爱着你,你却从来都不记得我。
作者茨威格,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奥地利作家。他善于从心理角度来再现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擅长用细腻而婉转的笔触,深入描写女性的情感世界,塑造女性形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其代表作之一。描写了一位即将告别人世的女人,饱含一生痴情与痛楚,写下长信向最爱的男人,吐露自己绝望的爱情。作品写出了至情至真的爱,体现了真爱的深沉与奉献。
高尔基先生称赞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小说以作家R收到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开始,信的开头这样写道:“你,我素昧平生的你!”
女人从十三岁,第一次见到R开始,便陷入对他的爱恋而不能自拔。
她着了魔似的以狂热的好奇心,去窥探R的生活。通过门上的窥视孔等他回家,执拗地喜欢他的一切,甚至去亲吻“他的手触摸过的门把手”,捡拾他吸过的烟头——因为他的嘴唇接触过。
这就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爱!把自己放得很低,低至尘埃,却依然独自欣喜。
因为两人阶级的不同,贫富的差异,少女变得更加敏感而局促。她热烈地期待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他上楼的脚步,他的眼神。
也因此,学习成绩中等的她,突然就考取了第一名!并疯狂地喜欢上读书,弹钢琴。每天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齐,甚至身上那块代表贫穷的补丁,都特意的用书包压住,生怕被他看出来。
“而你,几乎没有看过我一眼。”
在无数个思念他的日子,她独自守在窥视孔后面恭候他。将他奉为信仰,虔诚的守护他的名字。
如果,你深深地爱过一个人,你一定知道,这就是爱,最真最纯粹的爱!
因为家庭原因,少女在不久后离开了R所在的城市。
在离开的日子里,她强迫自己过清淡的生活,将自己埋在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并以此为乐。
她买下他的所有书,背下书里每一行文字。他的点滴消息,对她来说,都像是隆重的庆典。
她心里滋长了钢铁般的意志:回到R的身边,和他呼吸一样的空气!
终于,十八岁的她回来了——她迫不及待地奔到那座房子前,急切而幸福,仿佛此时的自己才又重新复活。
等待的`每个晚上,无论天气多坏,她都站在那条胡同里,等着R的光临,等着他认出她来。终于,她与R有了第一次的接触,她将自己奉献给R,像献祭品一般。三个夜晚,她在R的房间里沉醉、迷乱,并且流下幸福的泪水。她熟悉这里的每一件东西,大门,楼梯,窥视孔,小地毯。这是她的全世界,是她所有的梦。
不久,她***了。她欣喜于R的生命在身体里滋长,欣喜于他与自己的生命相连。她可以轻轻抚摸,温柔亲吻,因为这样,R就再也不会逃走。
女人在脏乱不堪的妇产医院里,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为了让孩子可以重升到父亲的范围,她开始出卖自己的身体,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他们爱她,供养她,承诺她一世安稳。她却无心留恋,因为她认定自己只属于R,并随时等候他的召唤。
女人的一生,仿佛只为R而活。她为与R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而幸福,与获得R消息而悸动。一次又一次,女人多么希望R可以记得她,记得那个瘦弱的十三岁的女孩,那个羞涩的少女,以及那个深情的,不幸的少妇。
但是,她只不过是R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他以同样的借口和托辞遗忘,给她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创伤。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象征物,可以让R对女人有所追忆,那就只有白玫瑰了。
女人第一次在R身边过夜,离开时,R送了四枝洁白的玫瑰。她连着几天都在不住地吻着那几朵花儿,那些他恩赐的礼物。
以后,每一年R的生日,女人都会托人送给R一束白色的玫瑰。想像着这代表纯洁和浪漫的花儿,带着自己最深的爱,陪在R的身边,守在他的案头,芬芳他的梦。
她是多么处心积虑地爱着他啊!为了让R认出来,她用白玫瑰来启发:
“这些玫瑰是一个爱你的女人送给你的吧?”
“我不知道,正因为我不知道,我才会如此喜欢这些花。”R始终都不愿意去思考爱的来处,从来都不愿意被哪个女人羁绊。他游离于众多女人当中,从来都不关心谁在爱着他,谁在为他心醉,为他心碎。
女人死了,R的花瓶从此空了。
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花瓶第一次空了。他全身觳觫一怔: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在女人死后,他开始思念她,没有实体,没有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有多少经典的故事,就有多少绝望的爱情。
若是前世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如果爱情能够均等一点,所有深情都不错付,这尘世,将成为一座玫瑰的花园!
该影片讲了女主人公对男主角的爱恋加深,直致把自己推向深渊的故事。
记得以前在jt看过这部电影,影片内容已忘得差不多了,但是其中的音乐和散发出的忧伤气氛一直耐人回味。故事发生在国破家亡的三四十年代,北平的一座四合院里。影片采用倒叙手法,以阅读信件的方式,叙述了女主角对男主人的懵懂爱恋,相聚,分开,……绝望。女主人公的坚贞不渝与男主人公的玩情不恭,形成巨大反差。女主人公在他眼里不过如蔡小姐、朱小姐之流,是他生命里的匆匆过客。相反,男主人公在她心里却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对于负心汉能够如此忠诚让人费解。或许与她情窦初开时恰好与他相遇有关,为了永远保护这份“初恋”的圣洁,即使她在坟墓中得到他的呼唤,她仍然会义无反顾的回到他身边。与其说是与他相恋,倒不如说是与自己相恋。
国破家亡时,感情是一剂慰藉心灵的良药,以坚贞不渝或者萍水相逢的方式。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拍的还算是不错,如果把影片分为三段,第一段是一九三零年,第二段是一九三六年,第三段是一九四五年,第一段最好,第三段次之,第二段再次之,也许和演员的演技有关。这个影片基本可以看作是一个暗恋者的自白,一个奇怪独特的暗恋者。女人从遇到作家的一瞬间就爱上了作家,这种感觉正常真挚,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受得到。按照科学的统计,这种感觉平均三十六天就会消失,男的少一些三十三天,女的长一些四十天。只是这个女人的时间跨度长达十八年之久,这期间的缘由深深值得我们去思索。作家年轻阳光、有才富足、风流野性,几乎具备了一切男人原始的优点,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来说是无法抗拒的。
只是作家一生都在追逐,都在游戏,没有停留,便如原始的野兽,人类的社会观念对他几乎没有束缚。女人总在仰视,越看越是喜欢,越看越觉得自卑,喜欢到不得不去尝试,自卑到不得不去躲避,这种思想几乎把女人撕裂成了两部分。六年后女人真的把自己变成了两部分,思想依旧暗恋着作家,身体因为机缘巧合和作家真的在了一起,这是因为强烈地自卑,让女人的思想和身体彻底地分成了两个部分。思想告诉女人,作家不可能会为自己而改变,作家和自己在一起只是为了自己的身体,这是“欲”而不是“爱”,女人在六年前看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女人不相信自己会比别的女人更能够留住作家,同时女人的身体享受着“欲”的快乐,也许女人几乎把这种“欲”也当作了“爱”。当作家离开又回来后没有去找女人,女人的自尊或者是躲避在“坚强”自尊后面的自卑,让女人无法去找作家,无法去表达自己的“爱”,她选择的是等待和离开,她的离开是因为有了和作家的孩子,这个孩子把女人和作家联系在了一起,女人有一种无法言状的快乐,这种快乐不可与人分享,只可独自品味、独自咀嚼。女人因为战乱流离失所,但是只要这个孩子还在,在女人看来她对作家的这份“爱”还在。再次地重逢,作家再次地挑逗,女人再次地接受,这时女人的思想和身体再次分离,思想一如八年前,甚至有一种躲在假面具之后玩同一种游戏的快感,而身体也自然再次享受女人心中的“爱”作家眼中的“欲”。自然这种情况不会长久,同样的分手再次上演,女人再次默默接受。
后来女人的儿子死了,这种灵与肉分离的状态是不可能长久的,随着这个唯一纽带的断裂,女人对于作家来说已一无关联,这个时候女人“坚强”的自尊瞬间奔溃,“柔软”的自卑也就剩下死路一条了,说出全部的秘密,是女人留给作家最后的印记,也是这个游戏最后的字幕。
你们知道谁最让我难忘吗?你们肯定猜不出来。因为我最难忘的人是一个我只见过一次的陌生人。
他二十出头,乌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还有强壮的身体。我们虽然只见过一次,可他却救了我。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我骑着车子出去玩,没想到在回来的时候,却有了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
那天玩完,我骑车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阵大风刮来,我被沙子迷了眼。我急忙单手骑车,腾出一只手来揉眼睛。没想到,就在我揉眼睛的时候,道路前方有一块大石头,前轮‘咣’的一声撞在大石头上,我被车子一弹,就栽进了路旁的小河里。我一边呼喊“救命”,一边用双手扑腾,企图阻止往下沉的身体。但一切都是徒劳无用的,身体仍然继续往下沉。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叔叔走了过来,我用最后的力气喊了一声:“救命。”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以后,我发现我已经在岸边了,叔叔在我的身边护着我。我对叔叔说:“谢谢你。”他却说:“不用谢,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于是,他转身就走,我忙问:“您叫什么名字?”他没有理我,走了。
事后,我觉得叔叔这种舍己为人、无私无畏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他救了我,却淡然离去。直到现在,我对他仍然难以忘记,却始终不知道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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