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七年级八班藏龙卧虎,英雄豪杰汇聚。和蔼可亲的“飞老”,举止优雅的“黎小姐”,一身文艺范儿的“朱少”……今天,我就聊聊“朱少”。
听到“朱少”俩字儿,有些人脑海中立马就浮现一个个公子哥的形象。千万打住,这“朱少”可不是什么公子哥,他可是我们个个骨骼精奇的八班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为啥给他取名“朱少”呢?原因有三:第一,我们的数学老师是1991年的,顶多也就二十六七岁,再加上他那一身的文艺气息,这不是“朱少”的气质,是什么?第二,“朱少”平常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加黑裤子,在讲台上一丝不苟地教书的他,少爷气息扑面而来。第三,“朱少”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私下,整个人的举手投足间,就俩字儿——优雅!大家现在应该明白“朱少”的由来了吧!
八班,一个严重“搞事情”的班级,就这一点来说,真想对“朱少”说:“您真不容易!”而我觉得,“朱少”的眼睛才是他制胜的法宝之一啊!毫不夸张,“朱少”的眼睛占他脸部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常人是绝对不敢与他对视的!所以,我们班那些做了坏事的同学们,在“朱少”面前绝不敢说一个谎!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好学生,就很好奇一点,老师,您的.眼睛咋那么大呢?老师的回答是:“遗传!”呵呵,我竟无言以对!
要说我们八班的“朱少”,那是能文能武!你看,在数学课上,“朱少”用认真而又不失生动地讲课方式,使我们个个投入其中。“朱少”的标签,一向是思维缜密,认真细心,想必这是每个数学老师都应该有的吧!但身为老师的“朱少”,他则想把这些标签,传授给我们这些学生。“朱少”还特别喜欢打篮球,那球服一穿,那“朱少”立马就变得英姿飒爽起来!
不过,“朱少”也确实不容易,他教着几个班的数学,更何况,他还是我们八班的班主任,这真是让我佩服!我们八班这些“猴孩子”,整天搞事情,他仍然勇敢微笑着面对!
“朱少”,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汗水打湿的衬衫;您为八班付出的是,用温柔的语气罚写检讨书;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您那大长腿的来回匆忙。在这里,感谢您朱老师!您永远是我们八班上课认真、思维缜密的朱老师,也是我们心中可爱幽默的“朱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你们好!你们对我的爱,在我心中是无可取代的。你们对我的教育是多么严厉,但又多么慈祥。你们辛辛苦苦把我哺育长大,我在一天一天成长,你们却在一天一天衰老。我在你们的支持下,《春天来啦》这首诗在全国手拉手竞赛中荣获二等奖,这里面除了老师的精心辅导之外,更离不开你们辛勤的培育和鞭策。你们从二岁开始教我认字,三岁送我进幼儿园……,每当我犯错误的时候,你们总是耐心开导我,让我自己知道错误,你们不是跟我说过:“在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我就靠着你们这句话一步一步地向前走。要是没有你们心血和汗水的浇灌,就没有我今天的茁壮成长。谢谢你们,我亲爱的爸爸妈妈!
爸爸,我知道您平时对我要求比较严格,生活上却是无微不至地关怀。您虽然远在军营,却常常打电话向妈妈询问我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您一个人在外自己更要注意身体。我知道您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吸烟、喝酒。您应该知道吸烟有害健康,电视上不是专门放这一类广告吗?为了您,我在家里贴了一张戒烟的标志,希望您能看到它,戒烟吧!为了您自己的身体健康想想,就当为了我,我会被那令人窒息的烟味给呛死的。希望您能戒烟,求您了。
妈妈,我知道您工作很忙,常常要不分昼夜地联系业务,有时双休日也没能好好休息带团队出去旅游,还要照顾我的学习和生活,我深知您带我的艰辛,但您有时凶得却不合情理。记得有一次,我在您没回来时,看了“哆拉A梦”的动画片,您回来时看到了,“啪”的一声,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一个“迷你型”的五指山,还惨遭到了一次劈头盖脸的一顿骂。那时我在您骂的时候吱了几声,又被你打了。少儿节目您没有看过,可能不知道吧,里面有动物知识、植物知识,还有生活常识,它对我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应该是有好处的呀。它能让我增长见识,就让我每天看一个片段吧。爸爸妈妈,总不能整天让我埋在书海里吧。我会永远记住你们对我的谆谆教诲的,我会记住我是小学生,有节制看电视的。请你们放心,我会的,我会记住……
放心吧,爸爸妈妈!
你们的儿子:徐浩仁
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我们班的轮滑高手刘宇轩。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名字有着特别的含义:宇是宇宙的宇,轩他告诉我可以分下来看,就是可以和汽车相干,有的一拼的'意思,连起来就是踩着轮滑鞋以汽车的速度翱翔于宇宙之中,发现宇宙的奥秘。
轩长得特别帅气,有着一双浓眉大眼,不过最近已经戴上了一幅眼镜,是不是书读得多了呢?透过眼镜也能看到他的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面则是挺而直的鼻子,鼻子下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是他有着大耳朵图图一样的动耳神功,每当我们有什么烦恼,他此时就是一个开心果逗我们开心,烦恼抛于脑后。
轩的溜冰技术令我叹为观止。记得去年我县举办了一次千人毅行,由于他爸的关系,我们班好多同学都参与了,我们都是滑轮队的一员,轩是我们的领队,他的动作协调有力,像一只小燕子在我们四周轻快的飞驰,还时不时的给我们加油鼓劲。由于路程太远有些同学体力已经达到极限,此时轩做出了让我们原地休息的决定,此时我们既惊喜又疑惑,我们休息了而别的队伍都在全力以赴、大步向前,我们落后怎么办?大家都休息一下,补充一下能量,过一会我们以飞的速度追上去,超过去!听了轩的话我们也就安心的歇了一会儿,最后我们以闪电般的速度超越了别的队伍,处于毅行队伍的前列。
轩不仅仅是溜冰达人,在生活、学习方面更是乐于助人。他在我前排,每当我遇到难题或者不解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因为他从来不会闲我烦,他会耐心详细的给我分析、讲解。
这就是我的好兄弟、好朋友轩,他像一只正能量的快乐的小鸟飞翔在我们的周围。
我有一个同学叫做小猿,他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小袁,他非常胖,脸上肉嘟嘟的,让人想扒下来吃一块,但是他身子特别高,至少在同龄人中,他算非常高的。他还有着短而硬的头发,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后脑勺全是白发,我第一眼看时还以为是他有什么导致头发变白的病呢!他的耳垂非常大,像如来佛祖那般大,很有弹性,让人想摸了再摸。
小袁他非常小气。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去秋游,可小袁和我在回来的时候非常渴,我们又没有带水,于是我俩就凑着钱买了瓶饮料,但是,我的火眼金睛看到了小袁的眼睛骨碌一转,我心想:他又在打什么小算盘呢?那瓶饮料瓶口小,瓶底大,于是他只是倒给我看起来的一半,我瞬间醒悟,原来他在想如何让我少喝点,真是小气啊。
小袁也非常爱吹牛,甚至对吹牛爱得深沉!有一次我的生日,我邀请他去欢乐谷,一到欢乐谷,他就开始展现他吹牛大王的实力,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网络流行——是时候展现我真正的技术了!他吹牛道:“我可是坐过这里所有的过山车呢,还玩过所有项目。”于是,我指着一个极限蹦极的项目和另一个高空跳跳蛙的项目,问“敢吗?”然后他对我说:“除了这两个。”我又带他来到另一个过山车旁,说:“敢吗?”“敢…有什么…不敢的?”他颤抖着说。于是我们俩就坐上了过山车,这过山车确实非常的刺激,感觉随时要被抛出去一样,下车后我问他:“感觉怎么样啊?”他说:“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他的脸已变得很苍白,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战一般。只能说他对吹牛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同时,他的辩论能力非常强,这不今天的作文就展现出来了。还有一次老师上辩论课时,我们许多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还是老师把他压了下去。还有就是在我们班里的一些套路,他也能轻松破解,比如他问别人:“你有没有绿豆糕?”当别人说:“我有。”然后他又会说:“绿豆高,你就只有绿豆那么的高呀?”
这就是胖,小气,又爱吹牛,辩论能力强的我的同学—小袁!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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