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孔乙己片段续写300字)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孔乙己片段续写3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02 20:32:29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孔乙己片段续写300字)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一】

春天虽有婀娜多姿的杨柳,夏天虽有亭亭玉立的荷花,冬天虽有冰清玉洁的.雪花,但我还是喜欢秋天——金色的秋天、飘香的秋天、神奇的秋天!

秋天是金色的季节。稻浪翻滚似金色的海洋,翩然飘落的树叶似嬉戏的金蝶,欢快地飞向大地的怀抱,傲霜的金菊,在瑟瑟的秋风中绽放,几多慷慨,几多豪迈 !

秋天是飘香的季节。如果说春天是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夏天是热情奔放的妙龄女郎,那么,秋天就是成熟丰满的少妇,更有勾魂摄魄的魅力。低垂的谷穗在秋风中摇曳,(犹如她飘逸的秀发,枝头的苹果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红润,仿佛她俊秀的面颊。白云为她织出圣洁的纱裙,彩虹为她送来七彩的裙带,丹桂为她戴上飘香的花冠。她漫步于原野,送来阵阵清香 。

秋天是神奇的季节。神奇在田野:高粱举火把,苞米露金牙,棉花开怀笑,豆荚藏娇娃。走在丰收的田野里,相信你的脚步,也会迈得更欢快,迈得更有力。

朋友,秋天到来的时候,别忘了到田野里走一走,那里一定是金色一片,飘香一片,神奇一片。

这篇文章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抓住景物的特征,运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用准确、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秋天的美景。抒写了对秋天的感受,文章写景中蕴含着对秋天的喜爱和赞美之情。构思巧妙,文笔优美,是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二】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近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平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平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平,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三】

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乡水,记忆中朦朦胧胧,只是隐约听见,那架吱吱呀呀的木板桥下面,溪水叮叮咚咚……

像许多外来打工子女一样,一年中,只有那么十几天的光景可以拥抱家乡。

我喜欢家乡,喜欢那喧闹的集市,喜欢集市一头外公外婆家白墙黑瓦的小屋,喜欢小屋前的花草,更喜欢花草前流淌的小溪……

记得每年春节,集市一改往常,变得沉静。外公他们出门串客了,我却执拗地待在家里。冬天了,百花凋谢,门前的小生命也欣赏完了冬天的摇篮曲,一个个钻到泥土里玩起了躲猫猫。树林山涧里一片清冷寂静,只有那不怕冷的麻雀时不时打破这番寂静。

“哗啦哗啦”溪水在死寂的冬天里赛跑。

这时的我,总会来到它的身边,脱掉手套,伸手感受它的体温。

我可以不害臊的说一句,它是在等我。

好了,抛开一切肉麻的字眼,我只想找回一次它的轨迹。我从屋前的木桥出发,跟着它的脚步,沿着幽深的小路出发。

一路上,我并不孤单,因为有小溪陪伴。

到了山腰,我发现了更美的它。

这就是自然的的力量。

它一路向下,避开错落的房屋,悄悄摸过冬眠的青蛙,时不时,还会亲吻一下我灰色的靴子。

我们来到了红石滩。

放眼望去,满眼尽是红色。

血红的石子不似鹅卵一样光滑,而似斩断的铁块一样,棱角分明就像浴血战士!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四】

距上次发生在咸亨酒店的最后一幕,孔乙己已经很久都没有光顾此地了。因为他对打伤的腿没有及时救治,现在的状况已越来越严重,加上没有定居的地方,他整天露宿街头,显得更加苍老了——头发几乎一夜之间变白,脸上的皱纹也比以前更多了。

风,呼呼的刮着,疯狂的肆虐着孔乙己那单薄的身体,脸上的皱纹如同被刀割一样吹的阵阵刺痛,再加上这几天下了点雨,就显得更加阴冷了。这一天深夜,孔乙己独自徘徊在冷清寂静的街头,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咸亨酒店的门口,虽然这时的天气很是糟糕,但是咸亨酒店的招牌却显得格外耀眼。孔乙己停住了脚步,坐在酒店的.门口,耷拉着脑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孔乙己穿越了时光隧道,来到了21世纪。他独自走在街头,麻木的游荡着。天,还是天,地,也还是那地,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他发现身边的人都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看,走着走着,他停下了脚步,走进了一家店,来到柜台前:“温一碗酒,来碟茴香豆。”“什么酒什么豆啊?我们这里没有,你到别地去好了,别在这里影响我做生意,走吧走吧!”孔以及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他回头望着那家店,无奈的摇摇了头,每个人都指指点点的看着他,谈论着他……

闹事的一阵阵嘈杂声惊醒了他,他张开眼睛,发现身边的人和物都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孔乙己无助的望着天空,目光呆滞。慢慢的,慢慢的,她闭上了眼睛……

孔乙己死了,他真的死了,死得那么悲惨,那么痛苦……他好像是冬天里的雪,等冬天过去了,他也就跟着消失...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五】

我的家乡在农村,那儿美丽的风景星罗棋布,美不胜收。尤其到了秋天,大自然更是美轮美奂,目不暇接。

成熟的气息弥漫着在园子里,散发着诱人的清香。丰收在望,庄稼人一个个笑逐颜开,喜上眉梢。梨儿黄橙橙的,泛着金光,闪闪发亮,在青绿间露出一张张笑脸。绿油油的白菜,这儿一丛,那儿一丛,如同给园子铺上了一块绿色的地毯。更令人心旷神怡的是站在园外望园子:满园一片金黄,偶尔点缀着一点绿色,分外和谐。赏心悦目。树披金装,一阵阵微风吹过,片片黄叶飘飘扬扬,如同一只只彩蝶,随风翩翩起舞。

漫步在花园里,整个花园尽态极妍,美不胜收。看,黄色换得淡雅、白色花的高洁,紫红色花的热烈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烂漫争艳。

当然,故乡的秋天,雾是最迷人的,也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每到早晨,云雾弥漫了世界,雾山雾海,连绵起伏的群山,时隐时现,如同蓬莱仙岛一般,令人心旌神驰。偶尔在云雾中露出一座农舍,炊烟周围缭绕着,早餐散发的阵阵香气,和着略带含义的晨雾构成了和谐迷人的画卷。

每当起雾的时候,故乡的秀丽山川和心中的海市蜃楼就融为一体了。不论何年何月,离得多远,身处何地何方,故乡的秋景永远朦胧在我的生命中。

故乡的秋天,也是风的世界,雨的天堂。秋日的早晨,微风丝丝的歌唱着。送来了珍珠般的露珠。送来了秋日的凉爽,吸取了夏日的炎热;带来了雪白的云雾,擦去了酷暑的残迹。雨是最寻常的,细如牛毛,密密的斜织着,有如花针,闪闪发亮。“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说得多好呀。家乡的秋雨来临之前。总是先有秋风的征兆。秋雨落在地面上,毫无半点声响。秋雨是和谐的,它带走了夏日长久的干旱,送来了期待已久的湿润清凉,我喜欢秋天的雨。

故乡的秋天啊!每当您到来,我心中的欢愉总是无法言表的,只能用大诗人杜甫的一句诗“漫卷诗书喜欲狂”来概括了。

我爱我的故乡,我更爱故乡醉人的秋天。

有关孔乙己续写的初中作文【六】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