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更应该去保护动物,并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在这次旅行的几天里,我真正的第一次看到了蓝色的大海,别提多高兴了。我们吃到了新鲜的海鲜,那里的海鲜非常好吃,尤其是他们做的鱼,简直是人间美味。在日照的大街小巷上,都摆满了海螺、贝壳、海星、小鱼、小虾……在靠岸边的地方,偶尔还回停着几只大木船,海岸上都铺着打渔用的渔网,游客们都在拣小鱼、小虾和海星留作纪念。
在我们去桃花岛的时候,我们在沙滩上拍了许多漂亮的照片,我们还到了大海中游泳,那一天我不仅游得很高兴,而且,我还认识了一个跟我同村的小女孩,并且和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这是我此次旅行的另一个重要的收获。
我们到日照的第二天下午,就去了万人滩。这是一个公园里靠近海的地方,我们都带着游泳圈,穿着泳衣,下去玩了。爸爸还专门给我拍了几张浪头扑向我的照片呢,当时我吓得大叫,真是有刺激又好玩儿。过了一会儿,海水涨潮了,我们不得不走了。我看着刚刚还风平浪静的大海,现在已经变得波涛汹涌了。面对大海,我想到:大海真是太神奇了,有时变得快的`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
几天很快就过完了,我们就要回去了。我有些恋恋不舍。这儿有着清新的、让人闻着舒服的海风。在这里,我面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由衷的惊叹大自然的力量!这几天的旅行让我懂得了很多的知识,也让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大自然的魅力!
大家好啊,我是一张假钞!我的面值是五十元。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欢我,因为我害了太多太多的人们。其中,还骗了很多人的血汗钱。我是今天才生产出来的,我可能也要像其他兄弟姐妹们有个漫长的旅行了!
现在是早晨7点钟。我首先在一个菜贩子手里。菜贩子从负责生产我的那个人那里,拿出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但是我讨厌这个主人!他对穷人辱骂,对富人却低眉顺眼,还恭维他们。他身上还有一股臭味,也包括良心的臭味!啊,有人来买菜了。买主一身“名牌”,绝对是个有钱人!买主拿起白菜瞧了瞧,摇了摇头,又拿起豆腐瞧了瞧,又摇了摇头。最后,他拿起一个西红柿,像发现一片新大陆一样,大声叫道:“真是好极了!”看这人一惊一诈的,我还真是看不惯呢!买主又说:“哎!菜贩子!西红柿怎么卖!”我的第一任主人说:“西红柿两块一斤。您要多少?”“全要!快装!”买主说。我明白,我的第一任主人心里开心极了,恨不得蹦起来,然后快速把西红柿装起来。“给!不用找了!”买主一脸骄傲,他拿出了一叠一百元钞票。这下,我的第一任主人真的蹦了起来,还忙说:“谢谢您!谢谢您!”我没有被找出去,心里确实还有点失望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买主来买菜了。他看起来狡猾极了——不过,人不可貌相嘛,还是看看他的本质吧。“卖菜的,白菜怎么卖?”第二个买主说。“八毛钱一斤。”“好,我要四斤!快点,我还有事情呢!”说完,便掏出了钱,是一张一百元钞票。我的主人接过钞票,在口袋左掏掏,右找找,最终把我拿了出来,随同我出来的,还有很多面值很小的真钱,一同递给了买主,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还时不时“呵呵”几声,引得买主很是奇怪。“啊,疼!真疼!”原来是买主把我折成了两折,好疼啊!买主连我瞧都没有瞧,便装进了裤兜里。里面一片漆黑,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主人去了哪里。“孩子,我回到家了!”只听我的主人喊道。哦,原来我到了第二任主人家里。他掏出了我,左翻右翻,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糟糕,他不会发现我是假钞吧!终于,他站了起来,把我拿到验钞机旁,最终发现我是假钞。我真是害怕极了!可是,我的主人却不慌不忙,又把我放进了裤兜里。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吧,主人带我一起出去了。
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小商店里,正站在柜台上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父母有事出去了,就留小男孩看店。我的第二任主人买了一大堆东西,把我从裤兜里掏了出来,递给小男孩,还说:“孩子,不用找了!”小男孩不懂得要看看钞票的真伪,心里可开心了!可是小男孩的父母回来,会不会把我又花出去呢?
明天我又将去哪里?我的旅行什么什么时候结束啊
过了一些日子,东南风来了,小草在墙头上挣扎着向西边倒。又过了一些日子,西北风呼啸着来了,刮得小草又向东边倒去。蒲公英看了,又忍不住讽刺小草,说:“原来,你真是两边倒呀!怪不得人们用‘墙头草,两边倒’这句话呢!难道你不觉得羞愧吗?”小草不想和蒲公英争辩,默默地没有说话。
秋季的一天,蒲公英的种子被风吹到了墙头上。蒲公英一看,自己的孩子和墙头草做了邻居,就告诉自己的孩子:“孩子你可千万不要和墙头草交朋友呀!更不能学他一样两边倒。”孩子听了妈妈的话,点点头。
第二年,蒲公英的种子发芽了,成了一株蒲公英。一天,刮起了台风,小草在墙头上随着台风变换着自己的倒向。东风来了,他向西边倒西风来了,他向东边倒……这时,他看见蒲公英的孩子快被风吹断了,就伸出了援手,说:“来,让我们一起来对抗台风吧,你跟着我一起朝与风相反的方向倒。”但蒲公英的孩子说:“走开,我妈妈叫我不要和你一样。”“但你这样会被台风吹断的呀!”“不用你管!”蒲公英的孩子挺直了腰杆艰难地挺立着。
台风终于过去了,在墙头上又剩下了小草孤零零的一个。蒲公英的孩子,在台风中禁受不住被吹断,刮走了。
墙角的蒲公英看着只有小草的墙头,责怪自己:“唉,当初要不是我,我的孩子就不会被风刮走了,我真是个不合格的妈妈呀!”
小草听了安慰她说:“你只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正直的人,这没有错。只不过,生长在墙头上风大雨大,如果只知道挺直腰杆是不行的。”
假如我是蒲公英,我会飞向远方,离开母亲的怀抱,我会让风为我送行,永远的离开城市——那个阻止我远行,阻止我追寻自由的囚牢。我回头也不会,我一刻都不想停留,因为那个“地狱”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
假如我是蒲公英,我会飞遍全中国,好好看看这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好好看看我们祖国的文明古迹,例如:长城,故宫,颐和园等等。这些地方我都想去看一看,走一走,因为我想知道中国最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什么样的?是否和别人描述的一样高大雄伟?还因为这些文明古迹都见证了我们中国千年来的岁月与艰辛。
假如我是蒲公英,我会无拘无束地随风而行,四海为家。让阳光温暖我的身体,得到净化。让雨水洗涤我的心灵,冲刷罪恶。这是我感觉到大自然的神奇与魅力。
假如我是蒲公英,我会不惜用上自己的生命,让那些降落伞似的小绒球落在世界各地每一个角落,让世界开满蒲公英,让世人看见我们最美丽的一面。我看见世人笑了,太阳也更加耀眼,似乎也在为蒲公英独特的魅力所露出了笑脸。
假如我是蒲公英,我会飞到韩国的“岁月”号轮船上方,给船长指出正确的方向,使他们走向回家的路,不会再放弃自己的生命。也希望“岁月”号不再沉没,让遇难的人和他们的家人得以团聚,快快乐乐地生活,不再痛苦和担忧。
虽然我知道,这仅仅只是个幻想,而幻想终究也有破灭的一刻。虽然我知道它不似玫瑰那样高傲,不似月季那样出众,不似牡丹那样华丽,不似百合那样清高,不似茉莉那样娇小,也不似其他花儿一样多姿多彩。。虽然我知道它在百花盛开的群花里,存在感是那样的微弱,也有些人认为它简直不能入眼,但我还是爱它,爱那平凡却又不平凡的蒲公英,我想说:假如有来世,我宁不为人,只作一株蒲公英。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终,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明白自我仅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先的样貌。最终,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职责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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