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了,开饭了,香香的菜出炉喽!”“……”“唉,我嗓子都要喊破了,你却无动于衷,把我的话当作耳边风。”亲爱的小读者,你肯定以为是我的妈妈在叫我吃饭呢!No,no,no。要是真这样想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可没有这样的坏习惯哦。到底是什么情况呢?淡定,请读者们别激动,下面就由我来揭晓答案吧。那个蛮不讲理的家伙就是……我家的“宝贝”——“极速蜗牛”!
大家瞧瞧,我给家里的“极速蜗牛”上了一盘菠菜,它竟一口都不吃,真不识抬举。不过,这事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给它们吃点青菜不就得了。但我心里仍然臭骂:“哼,这个挑食的家伙。给你吃又甜又嫩的菠菜还不够,非要吃我最心爱的青菜……”真是恨得我牙痒痒。
就在我把青菜放在他眼前的一刹那,不知是蜗牛发现了青菜,还是闻到了青菜那“盛气凌人”的味道,只见蜗牛的头立马从壳里冒了出来。紧接着,它就“飞”到菜叶中间,立马啃了一个小洞,之后,用自己的小嘴巴开始狼吞虎咽,沿着顺时针一圈一圈开始大嚼特嚼起来。
我准备趁机“偷袭”,便悄悄地凑向前去。大家肯定都以为我会被蜗牛发现了吧?嘻嘻,蜗牛总不能三心两用,一边吃青菜,一边来探察“敌情”吧!不过,令我意外的是,它竟然一点都没有防范意识,还在继续“埋头苦干”。看来啊,我家的蜗牛爱青菜,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好了我们言归正传,瞧!我家的“极速蜗牛”,怪不得叫“极速蜗牛”,不仅爬得快,而且吃东西也快——一会儿,就把青菜叶子吃成了“马蜂窝”。不过我不准备给它拿新的菜叶——谁叫它刚才做了一件“名不副实”的“坏”事呢。
不愧是我家的“极速蜗牛”,长着一对活灵活现的“顺风耳”,一对能够识破妖魔鬼怪伪装的“火眼金睛”(不过不包括我这个聪明鬼哦!),还有着“绿巨人”般的身高和体重——对于小蚂蚁来说!蜗牛的体型很奇怪,头上长着一对细而长的触角,触角的顶端才是它那只有“一微米”大小的眼睛!它的大脑袋下面就是腹部,上面背着一间小小的房子,被人们称之为蜗牛的家。哦,对了,请大家提防一下,有一些“无家可归”的蜗牛,它们可不是“脱壳蜗牛”,而是令人发指的“鼻涕虫”。“咦?盒子里面怎么变得这么模糊?”我疑惑不解。“蜗牛爬行过的地方,怎么粘有那么多模糊的东西呢?”我拿出一只已经报废了的筷子,放到那儿模糊而透明的液体上戳了几下:竟然是粘糊糊的。后来,我查了教科书才知道:蜗牛的足上有一种腺体,叫做足腺。足腺能分泌出一种很粘的物体帮助它爬行,所以它爬过的地方,都留有足腺分泌出来的粘液痕迹。
这就是我们家可爱的“极速蜗牛”。
我遇见了一只金毛狗。他的主人,也就是门卫告诉我,这只金毛狗叫拉拉,才三岁。
拉拉的一身金黄的卷毛,摸起来柔软而光滑,很舒服。它的.毛不是普通的金黄色,而是在太阳底下会闪光、月光下会变色的金黄。
拉拉很喜欢吃东西。有一次我在饭袋里放了点面包,拉拉就跑过来,对着我“汪、汪、汪”地大叫。我掰下一小块扔出去,它就像一阵风似的跑过去,仿佛有人在跟它抢。吃完那一块后,拉拉又来向我要,幸好这时走来一位老奶奶,手里拿着一串火腿肠,否则我的面包啊——可就没了!
我还见过拉拉洗澡呢!可那能叫洗澡吗?那最多只能叫“过水”!拉拉最讨厌洗澡了,还没等到主人给它摸上肥皂,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但即使过水也足够把它的主人吓得阵阵虚惊。
“拉拉,乖狗狗,来”,门卫手里拿着一根骨头,喊道。
拉拉从一个小门里爬出来,吐着长长的舌头,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它的鼻子在空气中吸了吸,看到了门卫,立刻跑过去,一下子咬住了骨头,吃起来。门卫悄悄的溜开,抓起一个准备好的、盛满水的脸盘。拉拉见势不妙,扔下骨头逃走了。
门卫把骨头扔进水里,回到屋里等拉拉。我自顾自的准备走。没走几步,听见门卫一声惊叫。我回头一看,原来,在水里,在脸盆里,有一个东西在吃骨头—拉拉!门卫急忙拿起肥皂,想给拉拉洗个真正的澡,拉拉好像明白了似的,一下子跳出脸盘,匆忙之中踢翻了脸盘,水哗啦啦一声倒在门卫的皮鞋上。
“啊!啊!拉拉!”,背后响起这样的声音。
妈妈的好友小丽阿姨家养了一只金毛犬,我非常喜欢和它玩耍。她是一只雌性的金毛犬,性情温和,对人友好。它全身有着长长的金色的毛发,跑起来时随风飘扬,其飒爽英姿,让人印象深刻,过目不忘,特别可爱。在小丽阿姨的训练下,它还会听人的指令,作出各种对应的动作。比如“坐下、起立、跳、躺、叫”等。这个时候的沫沫,很温顺听话,像个懂事的小女生,惹人爱怜。
但是它也有淘气的一面。五一放假期间,我们带它大纵湖旅行。刚进大门,它就撒开腿跑得不见踪影。在我们四处找寻回后,发现它正在一个泥塘里打滚。身上到处都是泥浆,已经变成一只不折不扣的黑泥犬了。大门的看守人员因为嫌弃它身上弄脏了,还不允许它进去游玩。在我们的劝说下,勉强放行。进入湖区后,它迅速向河岸奔去。即刻间跳下湖,只见它的头露在水面,四只爪子直在水中刨着,这可是标准的“狗刨式”泳姿哦。我们在岸上仔细地欣赏了一回。不一会,它就湿漉漉地上岸了。这下身上干净多了。这个小调皮,还知道怎么样把自己弄干净呢。
我和沫沫很快成了好朋友。我们一起玩耍,一起追逐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真希望每个周末妈妈都带我去小丽阿姨家跟沫沫一起玩。
金毛体形偏大。在阳光的照射下皮毛呈现金黄色。如丝绸般顺滑,又像是穿了一件金色铠甲威风凛凛的.大将军,两颗又黑又亮的大眼珠炯炯有神。当它奔跑时,两只耳朵像扇子一样呼扇呼扇的。每次我去和它玩,它总是热情洋溢地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欢迎我,仿佛是久别重逢的老友。金毛步态优雅高傲,好像是一位从容不迫的翩翩绅土,而且它性情温顺, 每次抚摸它。总是静静地低着头,尽情地享受着爱抚。
有的时候,金毛又尽显猎犬英雄本色。 有一次我把一个小球奋力扔出去,它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冲了出去,猛地一跃,宛如一道闪电 用嘴稳稳地接住球,晃着脑袋,摇着尾巴得意洋洋地跑到我跟前看着我,好像在说:“你看我的技术高超吗?”金毛还有一个绝活:吃火腿肠。我把火腿肠掰成小块扔过去,金毛坐在原地用嘴巴接,仿佛是一位成熟老练、多才多艺的杂技演员。
通过查阅资料,我还知道了金毛犬通过训练以后还可以作为导盲大,带领盲人安全地走路当遇到障碍和需要拐弯时, 会引导主人停下以免发生危险。狗是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我家的金毛犬在去年寒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宠物店买了一条小狗。那是一条金毛犬,全身的皮毛光滑发亮,它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十分令人喜爱。它的名字叫“嘟嘟”。听爸爸说,它可是纯种的金毛寻回犬,花了好大的工夫才把它买到手的呢!金毛寻回犬,是一个均称、有力、活泼的犬种,稳固、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因其是一种猎犬,在困苦的工作环境中才能表现出它的本质特点。它的总体外貌、平衡、步态和该犬种的用途应得到比身体任何一个单独部分更多的重视。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带上嘟嘟,一起去“天伦俱乐部”游玩。我先带嘟嘟去了高尔夫球场。我把一个高尔夫球扔了出去,嘟嘟马上跟着高尔夫球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嘟嘟跑了回来,嘴里好像还咬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哦,原来嘟嘟咬着的是我刚刚扔出去的高尔夫球啊!真不愧是猎犬,一下子就找到了高尔夫球。接下来,我带嘟嘟去游泳池,我换了衣服,往水中一跳,开始游了起来。这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嘟嘟竟然跟着我跳进了水里,更让我惊奇的是,嘟嘟的四肢快速摆动,跟我一样游起泳来。这时,爸爸和妈妈一起来接我回家了,我对他们说:“爸爸,妈妈。你们看,嘟嘟会游泳啊!”他们也感到十分惊讶。我和嘟嘟的故事还有很多,我不能一一跟你们说。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一一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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