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它们对我们人类有帮助,也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狗的毛有五颜六色,最常见的当然是黑、白、黄、棕这四种颜色,不过有的狗颜色是混和的。它们的头大大圆圆的,下面一块凸起的地方,那是它们的嘴巴,那块凸起的地方上方一丁点可以看见两个黑色的鼻孔,再看凸的地方上面有一只会预料自己会不会生病的耳朵,如果生病耳朵会下垂,没生病耳朵会向上直。有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尾巴是二十五厘米左右,它的体形比鹿小一点。
狗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狗,它的用处会不一样,如警犬它可以帮警察破案;牧羊犬如果训好可以帮你放鸭子、放羊、放牛,也可以帮我们把它们赶回家;看家犬是在我们外出时,如有陌生人来撬锁、偷东西,它就会去叫、甚至会咬贼,一直咬到他逃跑为止。我的老家有一只狗叫小黑,现已四岁了,这只狗有看家的特点,又有宠物狗的娇情。这狗对主人它就象宠物狗,我摸它,它就向我这靠,我抱它,它硬会往我怀里钻,就象受到呵护一样娇情得很,也非常喜欢我。但它体现看家的特点时也会很凶恶,有一天夜里,有一位爸爸的客人来访,它以为客人是小偷,就会大声音叫、咬,冲上去,差一点就咬到那位客人,直到爷爷制止才停止它疯狂的行为。我们家的狗太好玩了,说变就变,对于我们之间就象好朋友,每次我回到乡下,它就象见到久违的老友一样,发出“哼哼”的小调,摇着尾巴跑过来,用嘴咬咬我的裤角,可能这是它们欢迎老朋友的方式;我离开时,它会一直送我到村口,有时也会叫两声,就象送别朋友一样,有一种离别时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喜欢狗,更喜欢好狗,它们通达人性、善良、可爱、忠诚!
我有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Betty,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它有一条粉嘟嘟的舌头,到了夏天总是伸出一大截。它的四肢强壮有力,爪尖是白色的。真逗人喜爱。它还会做过警犬,我做过女警呢,你们是不是有些不相信,那我就告诉你们吧。
有一天晚上,父亲母亲都不回来吃饭,我一个人吃好饭带小狗出去玩。我们快速地跑到小区的花园,和Betty玩扔球游戏,突然小狗的耳朵竖了起来,然后向王阿姨家跑去,我当时又好奇又着急,好奇的是小狗怎么会突然跑向王阿姨家呢?着急的是小狗跑得那么快,会不会跑丢,这可是外婆的宝贝啊!在情绪很复杂时,我跑了上去,跑到王阿姨家的门口时听见Betty的叫声,我跑上去一看,可傻了眼。两个小偷正被小狗紧紧地咬住衣服,使他们走不了。那两个小偷看见我说:“小朋友,这是你的狗啊。”“对,怎么了?”我说。小偷又说“快把我们放了,不然休怪我们不客气”我越听越气,把电话拿起正准备打110时,他们突然把衣服脱了赶紧跑了,我也赶紧拿着电话,边跑边打电话给110,而且嘴里还喊着:抓贼了!抓贼了!居民们都听到了有人在抓贼,便纷纷下楼,帮我一起抓贼。经过我们的努力,小偷被我们抓了,最后警察叔叔来了,不仅抓了这两个小偷,而且还表扬了我和小狗,居民们也说我是小勇士。父亲母亲回来了,我把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他们对我们翘起了大拇指。
经过这件事,我和Betty的关系越来越好了,我爱小狗!
我养过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小鸟、小猫咪、小狗、小鸭子、小乌龟和小白兔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狗了。
记得有一次,我的爸爸从北京带回一条小狗。他每天一睡醒觉就‘旺仔’的跑到我屋,叫我起床。所以,我和爸爸给它起名叫旺仔。他长着一双黝黑黝黑的大眼睛,耳朵也是黑乎乎的,向下垂着,一身黑毛,看起来非常可爱。
旺仔的鼻头是黑色的,只有要一块儿肉,就会闻着香味去吃。它的耳朵也不例外,只要一有人进家,就跑过去看一看、闻一闻,看看是不是自家人。
一个星期天,我和爸爸带旺仔出去玩,我们开着汽车去了广场,那里人山人海,像一根彩带随风飘扬。我高兴极了,带着旺仔跑来跑去,爸爸在池塘边看书不一会儿,来了一条比旺仔大一点的狗。我害怕极了,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腿发抖,没想到,一向乖巧的旺仔急了,看见我心里害怕,一下子扑到我的面前,把我堵在他的身后,他勇敢的面向那条大狗,‘旺仔’的叫着,这时,看到旺仔如此勇敢,我心里无比欣慰。像开了一朵甜蜜得花。只见大狗往后跑,我想:是吓怕了吧。我生怕旺仔跑去咬它,抱起旺仔,它对我直叫,好像在说“我还没有真的发威那。”
我自从买了旺仔,它好像使我变了一个人,不再像以往那样胆小了,我以后,一定不伤害小动物,把旺仔当成一个亲爱的宝贝,宠爱着她,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
姥姥家养着一只牧羊犬。
它只有三个月大,全身长着棕黄色的毛,脖子上的毛是白的,耳朵是竖直的,一双眼睛像两个黑宝石一样镶在头上。它总是昂首挺胸,眼睛注视着前方,显示出它的贵族风范,所以我为它起了一个很酷的名字叫——火影。
每天我放学回家就会看见火影对着我摇尾巴,并冲着我汪汪地叫,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带着火影去龙泉广场滑滑板。我绕着广场滑,火影就忠诚地跟着我后面跑。等到中午的时候,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我发现火影有些异常。它的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耳朵耷拉下来。回家后,火影就把头放在前爪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于是,我马上抱起火影飞也似的跑到了宠物医院。到了以后,医生检查完说:“没什么大事,只是中暑而已,它毕竟只有两个月大。”之后我拿上医生开的药,抱起火影回家了。回家后我把药倒进牛奶里喂它,它闻了闻,可能觉得有异味,怎么也不肯吃。我蹲下来,摸着火影的头说:“火影,吃吧,吃完了病就好了。”火影好像听懂了,于是它把药和牛奶很快地舔完了。之后每天这个时间,它就会守在饭盒旁等待吃药。渐渐地,经过我的精心照顾火影的病好了,它有恢复了往日的神采。
我的火影是一只既聪明可爱又乖巧伶俐的小狗。
几年前我们家养了一只刚刚满月的小狗,才养了几个月它就长大了,它胖胖的非常爱玩,我们家人就给它起了名字叫“哈斯尔”。它有一身雪白的毛,粗大的尾巴向上翘着,卷成一个圆圈,好像一朵盛开的白色大菊花,非常好看。
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哈斯尔,哈斯尔也非常亲近我们全家人。不管我们谁走走出家门,它都要跟着,好像不舍得让我们离开似的。放学回到家,它就在门口等着我,一回来还得先跑它,哈斯尔就像小孩子似的在我的怀里“撒娇”。我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抚摸着它的下巴,和谐的说“好了,哈斯尔乖”。它才从我的身上跳下去。
它的耳朵很灵,就连几公里外的声音它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它的嗅觉非常好,无论是被埋起来的食物,还是被藏起来的食物,它都能闻到这些食物的气味。
它非常忠实自己的主人,其实非有益的动物。
我喜欢我家的哈斯尔,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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