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今天的最后一场球赛结束了,这意味着他代表的一个时代也即将结束。他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回忆,我们和他一起奋斗,一起成长,为他加油,为他呐喊,这些热血的青春将永远留在时代的碎片里。我们永远支持你!
你们知道凌晨四点钟的洛杉矶是什么样的么,科比带给我的,连我自己都想不到,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并没有觉得你会对我那么重要,我没有很多科蜜那种一眼便是终生的情感,我只是在慢慢了解你,用心你带给我的变化,当我足够了解你时,相信那种情感便是终生.
很多时候,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坚强,坚强到重伤不下火线.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偏执,偏执到每件自己想做的事都尽量让它去完美.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好胜,好胜到说第二名就是个失败者.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自信,自信到关键球都要由自己来投,进或不进,成功或失败,自己一并承担.我会想科比究竟有多努力,自己制定出近似自虐般的“666训练法.”我总是不停的想,我会想很多,直到我的脑海中全部是你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麽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著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当你喜欢的球星年华渐逝的时候,你是否觉得自己也少了当年的激情?
我听到科比对他所有的对位者说:你是我的对手,却不是我的敌人,我会尽我所能将你打败,但我依然尊敬你,因为有你,让我有了努力的方向,没有你,我将一无所有.谢谢科比的对手们,是你们的不断挑战和科比的自我努力成就了现在这样一个科比,让科蜜们拥有一个近乎完美的科比.
天空不会拒绝翅膀,所以守候着你飞翔,紫金天使科比,你依然能飞,看,那片属于你自己的蓝天!篮球场上,他是天才,他依旧努力的奔跑,不知疲倦的训练。完美的球技让他集万千丑宠爱于一身,一旦他踏上球场,他就承担起一个天才领袖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而立之年的科比,早已成熟,时间就是最完美的诠释。他无时无刻不在不在勉励自己进步,他不止一次的.向世界宣告他的决心和信念,他是不屈的斗士,他以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领土。
科比拥有卓越的天赋,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并不是他成为伟大球员的原因。劳碌了16个赛季,他拉伤过、挫伤过、跌撞过、撕裂过、撞瘀过......各种各样的创伤锻造了如今的他。他的五枚总冠军戒指,以及身上每一道伤痕,作为他伟大的载体,陈列在世人眼前。
有一种精神让我知道失败过后的痛苦,有一种精神让我明白成功背后的汗水,有一种精神让我懂得幸福过后的喜悦,有一种精神叫科比精神.一个将篮球视为生命的人,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你可以不喜欢他,但却无法不尊重他,只因那普通人都不曾有的科比精神.科比从创造精神运用精神到实现精神,他将整个过程都展现得淋漓尽致.不多解释.看不见你的笑我怎么睡的着,你的身影这么近我却抱不到,我喜欢看电视视频直播,喜欢看湖人赢球,因为湖人赢球科比就会笑的很爽朗,很自然,还时不时的卖萌,欧耶.你的笑真的好温暖,如午后的阳光一般.你一笑,整个繁华喧闹耀眼的世界,瞬间暗淡无光,全世界唯一有光亮的地方,就是你在的地方.我爱你的笑容.
因为有你,我们才会看完这场认定是必败的比赛;因为有你,我们才会如此深爱并痛恨着这支洛杉矶湖人;因为有你,我们才如此心有不甘;因为有你,我们才能看到如此精彩;因为有你,才能在潸然泪下的同时,挤出一丝微笑…… 因为有你,才有那么多主页那么多粉丝,在一起爱你,至死不渝 。英雄是一时的,但传奇却是一世的.科比已是传奇,勿需多言,我爱你.
我爱你,不分场上场下.我爱你,无论年轻与否.我爱你,哪怕英气渐退.你陪我三年,我爱你永远.
科比-布莱恩特,我此生唯一的信仰.
看过刘翔和阿兰·约翰逊之间的故事。在2001年以前,110米栏20个13秒以内的成绩,有9个是约翰逊创造的,他是世界公认的“跨栏王”,也是刘翔的偶像。2001年的埃德蒙顿国际田径锦标赛中,刘翔跑了13秒51,约翰逊跑了13秒04、比赛结束时,刘翔以“粉丝”的名义找约翰逊签名,还和他留影。
毫无疑问,约翰逊是刘翔的偶像。为了与自己的偶像一较高下,刘翔不知道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约翰逊也不知道同场较量过多少回。但,在2001年后两年多时间里,刘翔始终不能超越约翰逊。可是刘翔没有气馁,在经历过无数次失败后,刘翔写下了这样的话——那个时候,约翰逊仍然像座山那样横在我面前,但我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座大山已经不像当初那样遥不可及了,我甚至觉得我已经站在了山脚下,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翻越它!
经过无数次较量之后,刘翔于2004年5月8日,在日本大阪国际田径锦标赛上以13秒06的成绩首超约翰逊。约翰逊当时的成绩是13秒13、
在观众的一片哗然声中,刘翔击败了自己的偶像约翰逊,一举摘下了“跨栏王”的桂冠。
现如今,刘翔已经成为了国人的偶像,甚至是世人的偶像。我一直在想,在我们人生前进的道路上,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可是,有几个人可以超越自己的偶像呢?我觉得,追逐偶像不仅仅是用崇拜的眼光望着对方,最重要的是以偶像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学习偶像的进取精神,把对偶像的崇拜变成一股力量,然后朝某一个目标奋力拼搏。
人们追逐偶像的形式是很复杂多样的。当然,大多数人是这样想的,偶像的社会高度和影响,和自己相比是可望而不可即。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自己越来越觉得,偶像就是偶像,自己就是自己,屈居于偶像之下也是心安理得的事情。
我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有个同学叫学英,她家庭条件优越,还聪慧好学,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在学校老师的不断表扬下,学英就是我那时候的偶像。我的学习成绩中等,家境也贫寒,每天放学回家不是做饭就是放牛,要不上山拾薪火,可以安心学习的时间不多。当时,山旮旯出生的我,走出大山就是我最大的愿望。那如何走出大山呢?唯一的途径是,以好成绩考入高等学府。可什么样的成绩才是好成绩呢?思量之后,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好成绩的定义——超越学英的成绩就是好成绩。
为了取得“好成绩”,我开始废寝忘食地学习。从初一到初二,我的成绩成直线上升趋势,并且在初二第二学期,我以总分665的成绩夺得了全校第一。那个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与其仰视自己的偶像,不如下定决心超越偶像。即使最终你不能超越他,但你也在进取不止。
前几年,超女李宇春被人追捧得沸沸扬扬,她的粉丝数不胜数。尤其是年轻人,很多爱唱歌的人唯宇春是瞻。朋友霞是一个忠实的宇春迷,她生得腼腆,性格内敛。有一回,大家一起去K歌,她也去了,隔座有人唱了一曲宇春的《纯真年代》,令人大跌眼镜。她唱得太女人味,很失宇春的中性风格。大声说话都会脸红的霞,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点唱了有史以来的第一首歌,也是《纯真年代》,还学宇春学得有模有样。霞博得阵阵掌声,气得隔座脸色煞白,拂袖而去。打那以后,霞唱歌是一发不可收拾,还取得了单位五一劳动节卡拉ok二等奖。看到她,我觉得,偶像的力量真是太神奇伟大了,它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固有的本性。
我想,我们该如何崇拜自己的偶像呢?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其实都还是有梦想的,而我们的梦想或多或少可以从偶像的身上寻得。崇拜偶像不仅仅是找他签名,留影,给他助阵那样简单,真正的偶像崇拜,是崇拜他向上拼搏的精神面貌,不达目的死不休的勇气。偶像崇拜也是一种力量,可以让你的生命更加辉煌,实现一个又一个的人生目标。
那一年,你18岁,初进联盟,受世人怀疑,拿下扣篮冠军
那一年,你19岁,史上ALL STAR首发,惊艳世人
那一年,你20岁,坐稳球队先发,场均19+,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那一年,你21岁,OK形成,所向披靡,初登顶峰
那一年,你22岁,OK季后赛无敌,卫冕成功
那一年,你23岁,艰难踏平阿科球馆,three peat,王朝诞生
那一年,你24岁,双塔现身,败走圣城
那一年,你25岁,0.4秒奇迹,碍于球队内讧,迷失于汽车城
那一年,你26岁,球队分崩离析,独自带队,承受伤痛和孤独
那一年,你27岁,81分震古烁今,35.4分成为传奇传颂,首夺得分王,苦战太阳,悲壮败走凤凰城
那一年,你28岁,连续4场50+,唤醒沉睡的大北斗,蝉联得分王,季后赛却继续失意
那一年,你29岁,震惊联盟的交易,换来最可靠的战友,第一座MVP是对你最好的褒奖,从回属于你的舞台,虽然败走波士顿,但是希望重现
那一年,你30岁,在魔幻的迪士尼城,梦幻般的表演,拿到梦寐以求的FMVP和属于你的总冠军,那时你笑的像个孩子
那一年,你31岁,天使城的第七场,肉搏般的战斗,战胜死敌波士顿,蝉联属于你的总冠军,那时的夏天是最美好的夏天
那一年,你32岁,膝盖磨损严重,伤病无处不在,落寞的离开达拉斯,那个夏天众人都说你老了,你不行了,你完蛋了。我在心中说,你会回来的
那一年,你33岁,当当的离开,禅师的归隐,家庭的离析,你却用背靠背40+像众人证明,你还是那个科比,你就是一个喜欢打篮球的孩子
在今年,你34岁,每当你无奈的离开,我的心里都会真真的痛,我不希望曾经的我科就会从此黯然神伤,可当你赢球的时候,你还是那个科比,你就是一个喜欢打篮球的孩子
后一年,你35岁,36岁,37岁....... 无论怎么样,我们在你身后,我就想安安静静的看着你投篮,投 篮,后仰随着时间缓缓的走向终点,我此刻再也忍不住内心的忧伤,科比。布莱恩特,属于你的赛季又结束了,对于你,一个三十四岁的老球员用34岁的年龄轰出了25岁的数据,42分,这是他在落幕战红出的.数据,别告诉我你们的詹皇昨天的数据,我只想说,你们的詹皇才28岁。看到他最后落寞的背影,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和雷霆的这个系列赛,他一路走得太过艰难。这个系列赛,他流了太多的汗和泪,这个比铁还硬的男人,即使自己骨折的手指被强行搬回原位,只为了一场胜利,也没有落过一滴泪。
今天,2016年4月14日,你打完了人生中组以后一场战役,光荣地退役了。这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再见,我亲爱的赛场传奇,我亲爱的科比。
偶像,应该要有素养和气质。对我来说,偶像是需要有智慧的,而不是舞台上发光发热的人。他是一个表现上光亮耀眼,实际上却默默付出的人。他就是——林义杰。
林义杰他是一个不肯放弃的人。从小学时,他就很喜欢跑步,他也很清楚他自己不喜欢读书。于是,他开始勤练跑步。在体育课和放学后,他总是跑得最认真、最勤快;但是时间飞快地逝去,转眼间,林义杰已经快要上大学了,他想上城市体育大学。但是,事与愿违,林义杰的父母希望他上普通大学,于是,他与父母打赌,他如果上不了体育大学,他就放弃练跑。结果,林义杰他上了体育大学。
在大学毕业后,他参加了超级马拉松,成功横越了南极与撒哈拉沙漠,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但是,我最佩服的,是他的毅力,他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欣赏他的成就,并且我想和他一样,有勇气、有决心、有毅力,不要犹豫不决,或是害怕失败。
我的偶像是林义杰,因为我觉得他比一般人都厉害,因为他有其他人所没有的,其他人认为那是没有用的--勇气与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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