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只小猪,他长得肉墩墩的,大家都叫它:胖胖。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胖胖头顶红色鸭舌帽,身穿蓝色背带裤,脚蹬一双红运动鞋,蹦蹦跳跳来到了公园。玩着玩着,胖胖觉得有一点儿饿了,拿出了在路上买的两根香蕉,吃了起来。第一根香蕉吃完后,他把香蕉皮随手往脑后一抛,又甜滋滋地啃起了第二根香蕉。
这时,大象伯伯走了过来,看到胖胖扔在地上的香蕉皮,不禁皱起了眉头。他语重心长地对胖胖说:“胖胖,你把香蕉皮扔在地上,是不对的。如果哪个小朋友不小心踩到了你扔的香蕉皮,摔跤了,怎么办?”大象伯伯一边说,一边用长鼻子卷起地上的香蕉皮,扔进了垃圾桶。胖胖听后,羞愧地说:“对不起,大象伯伯。您说得对,我不该把香蕉皮随地乱扔。这根香蕉吃完后,我一定把它扔进垃圾桶!”
吃完香蕉后,胖胖继续逛着公园。他遇到了好朋友熊猫乐乐。两人边聊边走,根本没有注意到脚下。忽然,只听到乐乐“啊!”地一声,滑倒了。原来,是乐乐踩到了不知谁扔的西瓜皮,摔了个四脚朝天,疼得眼泪都出来了。胖胖赶忙上前,小心翼翼地把乐乐扶了起来。
这时,胖胖心想:幸好我刚才听了大象伯伯的话,把香蕉皮扔进了垃圾桶里,不然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人摔倒的。与此同时,他学习大象伯伯,赶紧拾起西瓜皮,扔进了垃圾桶。
乱扔果皮是一个既不文明,又不安全的行为。大家一定要记得大象伯伯的话哦。还要向大象伯伯学习,看到不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生活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摆渡的依然来回于河岸之间,打牌的依然喧闹着……然而这一切正常的好像令人发慌。也许这真的应验了那一句话: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平静的。翠翠跟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依然如故,然而在哪一天,有个男孩的身影闯进了她的心里,于是她就有了秘密,那跟虎耳草与山歌有关系的秘密。这个属于她的秘密在她看来是甜蜜的,因为在她睡觉的时候也咧着嘴笑,一副甜蜜快乐的样子就可以知道。
然而在未知的生命里,每个转变都充满着变数,你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好似那属于翠翠的爱情,最后还是在襁褓中夭折了,不知道这是上天对纯真的她开的一玩笑,还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在平静的后面,暴风雨来的是如此的猛烈,全不顾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是否能承受——爷爷在一次暴风雨后死去,剩下她伶仃一人,每天只能形影相伴;跟着是伴侣的出走,只留给翠翠漫长而又无期的等待,思念。翠翠只有苦苦的思念,苦苦的幻想:在晨曦暖和的渡头,一切弥漫的雾气皆以散去,远去的某只船只,是他归来的标志,蹦跳,挥手,落泪,知道紧紧相拥……然而她每次等到的都是过客,不是归人,还有的就是黯然的落泪,伤感地低泣……
但生活并不会因为我们而停止不前,在经历过青春这个“美丽的忧伤后”,生活仍要继续。
一个晴朗的星期天,小猪明明准备去公园玩它早早的就起了床,匆匆的收拾完了,叫妈妈做的早饭都没吃,就拿了两根香蕉走出了家门。
小猪走到了马路旁,把香蕉扔的满地都是。这被散步的大象伯伯看见了,它对小猪说:小猪,你怎么能把香蕉皮扔到地上呢?你知道吗?你把香蕉皮扔到地上会有横很多虫子在上面,还会把一些人绊倒的!而小猪却不以为然的对大象伯伯说:你烦不烦呀,死老头,多管闲事!说完小猪得意的走了。大象伯伯边叹气边把地上香蕉皮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
小猪正得意的走着,突然听见一声惨叫。小猪赶紧跑了过去,它看见自己的好朋友达达不小心被一块西瓜皮绊倒了裤子都被刮烂了,小熊猫达达坐在地上直哭,明明赶紧扶起了达达。让它坐在公园的椅子上休息,它把地上的西瓜皮捡到垃圾桶里。过了一会,终于捡完了。它对达达说:你没事吧!你看我都变成这样子了,还没事?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家伙弄的。小猪知只好说出了实话:对不起,是我扔的。……在小猪的连连到歉下,小熊猫原谅了小猪。
从此以后,小猪在再也不乱扔垃圾,成了一个清洁工,天天为动物们打扫卫生。
在看到“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个辩题的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我可能刚开始会倾向于正方“美是客观存在的”,细思的话,却是更倾向于反方。
就正方而言,我所理解的,美如果是客观存在的话,那么,不管有没有人去感受,美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没有人去感受它,而说它不存在。而美正是因为有规律可循才能形成所谓的美学。
众人所认为的美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审美感受,而不在于物体的本身,任何物体都是有它美的地方,当然也有丑的地方,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美丑,其实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所存在的社会,人们用自己的审美去判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因此,我们所谓的美学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的各种影响,才产生了他自己的\'审美,但不管如何审美,有些东西有美的地方,始终会被发现,就如吴哥窟、金字塔等的世界奇迹,或许会因为不同的人的审美不同而短暂地被认为不美,但它们的美不会因为人觉得它们不美而改变。
在美不能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这一点上,正方没有充分把握自己的优势。他们虽然多次强调反方将美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却没有更深入地去阐述,美与美的感受有何不同。另外,正方在一辩的时候,提出了美是有迹可循,是有规律的,却一直没有举例给出一个标准。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丁分校心理学教授朗洛伊丝教授根据研究得出,人脸美的判定,关键在于人脸是否趋近于一种脸的平均状态。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纵使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观感受,但是,美是有标准的,美还是在那里,只是人的审美不同。
就反方而言,我所理解的,如果美是主观感受的话,那么,可以从美的起源来论述。美,其实是人类所制定出来的一个标准,因此,由此看来,倘若没有人的主观感受,没有人来定出这个标准,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美,既然美是由人所制定的,如何能脱离主观感受?
而对于动物,它们不存在思考,因此它们所喜欢的,只是本能的驱使,更不会有美的概念。由此想来,没有美的感受,所谓的美与美学也就荡然无存。吴哥窟、金字塔这类的建筑,当初既然建造出来,便是由人而设计,有人的主观感受才会有这些人为美的东西。至于大自然的美,没有人去感受,没有人去进一步体验,没有人去灌注感情,大自然纵使存在在那,但并不会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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