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秋天和其他季节没什么两样,还是一样的微风,只不过这风中都有丝丝的凉意,才发觉秋天来了。你瞧,公路两旁盛开着各色的菊花,有黄的、白的……五光十色,煞是好看!它们正迎着秋风左右摆动,像是在翩翩起,又像是在向过往的行人招手致意,还像是许多顽皮的小朋友在做有趣的游戏。每次上学,望着它们,好像在向我微笑,又像在对我说:“小朋友,要好好学习,天气转凉了,要多穿衣服,小心感冒了,影响了学习。”
让我们去家乡的果园看看吧!果园里有许许多多的树,可是,我最喜欢的时桔子树。你看,桔子树上结了一个个像小灯笼的桔子,我馋得直流口水。我摘了一个,开来,小心翼翼地下一小片,放入嘴里,轻轻地咬开它,嘴上、头上同时染满了汁水,我不禁赞叹道:“真好吃啊!”
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到处都是金灿灿的一片,我爱秋天,更爱这家乡的秋天!
要说秋,我更喜欢北国的秋,虽说南国的秋也颇有趣味,例如那钱塘湖的秋潮,荔枝湾的残荷,二十四桥的明月,可其回味不永,不如北国的秋,潇洒轰烈。
而故乡的秋,最有特色,就如故乡的人一样豪放不羁。故乡的秋风,它的的确确是个狂野的汉子,所过之处,皆风尘吸张,飞沙走石。就连地上的枯叶也谄媚奉承地乱舞。这时,疾风又纵向蹿入青天,将流云撞开,使白蒙蒙中又多了一抹娇蓝。
故乡的秋叶也最是惹眼,各式各样。早秋的叶透过阳光,清晰的叶脉浮在叶上,宛如女孩穿着薄薄的青纱,隐约露出细嫩得如凝脂般的乳白色皮肤。盛秋的叶子,多了许多枯黄色。就似一位以前风华正韵,现在却人老珠黄的女子。使秋多了几分伤感。
故乡的秋雨质朴、清凉。看秋雨,听秋雨。偶尔打开窗户,任那微风细雨亲吻我的脸庞,雨珠轻轻地滑落进我的嘴角,似乎甜甜的、凉凉的,沁人心脾。窗外那金黄的落叶,在秋风的指挥下,与秋雨一起弹奏着美妙的交响曲。这个时候你只要闭上眼睛去静静地聆听,属于秋的一切就会点点滴滴地涌入你的心房!
秋景的美也是一种凄凉的美,秋风萧瑟,千树落叶,万花凋谢。“秋”字加上“心”就成了愁,所以秋天总是让人怀旧,心理充满惆怅。欧阳修有《秋声赋》中“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连古典名著《红楼梦》里也有“已觉秋霜愁不尽,那堪秋雨助凄凉。”甚至唐代大文豪刘禹锡也有诗曰:“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但我更喜欢他的“我言秋日胜春朝”和杜牧的“霜叶红于二月花”,因他更符合故乡秋的特点。
想到秋天的故乡,心里不禁起伏澎湃。正如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言“若能留得住,我愿把生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去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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