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可以称得上是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通过一个女人与八个男人十年的上访故事,以荒诞手法描写官民矛盾和官场生态,尺度之大,令人啧舌。电影通过极简主义的叙事,表达庞大复杂的主题,故事既紧贴基层现实,又是荒诞化的。一群重权在手的官员对付不了一名农村女访民,被她搞得团团转,极具讽刺意味。由范冰冰饰演的农妇李雪莲既纯朴刚直,又是个认死理的法盲,属于典型的“上访刁民”。一大群官员,从法院院长到县长再到市长,在处理李雪莲的案子上都无直接错误,但他们对上唯唯诺诺,为保乌纱过度办案,直到把小事搞成大事。
环球时报11月21日刊发题为《<我不是潘金莲>做出勇敢可贵的探索》的文章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不是简单在控诉,而是展示了“上访”这个问题成为死结过程中各方节外生枝或画蛇添足的每一步,对体制与基层问题缺少对应解决能力做出建设性的诘问。抱着建设性的态度开展批评,度的把握就有了基础,远承《甲方乙方》钱康之余绪,近绍《老炮儿》六爷之遗风,在这方面冯小刚可以说是玩得得心应手。
除了对本片本身讨论话题的反思,笔者倒还想到另一件事。当我们在说《我不是潘金莲》的时候,所会想到的恐怕不仅仅只是这部电影,毕竟电影名字里的关键词“潘金莲”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顶有名的人物。在《水浒传》中诞生,在《金瓶梅》中升华,在这个出轨新闻频发的年代,“潘金莲”也有其时代内涵。
9月份,王宝强离婚事件在舆论上吵得沸沸扬扬,一些人纷纷把指责的矛头对准另一位当事人马蓉,甚至连英国广播公司BBC也来“凑热闹”,在报道中将王宝强与马蓉比做“武大郎”与“潘金莲”。在国内也有网民调侃称,别人都在蹭《我不是潘金莲》的热点时,只有马蓉在安心做原创。
近期关于明星出轨以及疑似出轨的新闻可以说不绝于屏幕,林丹、刘恺威、陈赫、文章等等,真真假假,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可能的。然而,这些出轨事件所引起的讨论都远远不及王宝强离婚事件。通过对比,我们还是能够发现一些不同,对于男明星出轨,大多数人都已经司空见惯寻常事了,用《红楼梦》中贾母的话说“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
有观点认为,每个人都存在出轨的可能,只是囿于时间地点条件,表现程度不同罢了,经典的例子有《廊桥遗梦》等。这种看法不免有些悲观,但也在提醒社会如何处理新时代下的家庭伦理关系。首先,出轨是男女双方的问题,对于不知情的围观群众的而言,获取到的信息有限,妄下判断不免有失偏颇,既然有“潘金莲”,那还有“西门庆”呢,别忘了当时可是西门庆诱惑的潘金莲,所以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跟风舆论判断是一种社会暴力,当三思而行。其次,出轨的男性会被原谅,女性却很少被宽容,这反映出传统的男权思想以及基于男女双方经
老早就在等这个片子,临了,却被冯导与万达的一通撕吓到了,合着还得用这个法子卖片?本该有足够的自信啊。事实是,冯导厉害。如今,谁敢忽视网络的力量?不知道影院里多少人是因为这个开撕而被激发了莫大的好奇心来的,还有多少人是像我一样,一直在守株待兔等这个片子,你撕不撕我都要看的。总之,全线飘红。
抛开这些浮云,只说片子,到底值不值这个红?我说值。我钦佩冯先生。借古喻今也算本事,直面现实才是好汉。相比《秋菊打官司》,《我不是潘金莲》更具有时代性。秋菊和李雪莲,都是社会底层的农妇,以微弱的执着与庞大的国家机器交锋,这个冲突本身就有极具张力的戏剧意义。在一个全民娱乐的时代,除了盲目地追星造星,奉献空洞的笑声,我们还可以坐下来,看一些有诚意、有深度的作品。
圆形的画幅,人为地把视线圈住了,乍一看觉得压抑、郁结。视觉上加深渲染了故事的感染力,好像李雪莲的思维怪圈,无法突破,无法走出。到了北京城,画幅变为矩形,喻示了这座方正大城与权力、体制、规矩的紧密相连。从圆到方,完成了民间思维到官方思维的切换。等你慢慢习惯了这个视觉体验,才发觉这个视窗的美学意味,南方的山水、风物、烟雨、人物,在圆形的画幅里散发出中国式的典雅的美意。我总是注意形式,若是画面拍得讲究,哪怕故事性弱一点,我也觉得可以原谅。
总是雨天。南方无休无止的雨,令李雪莲在她的圆圈里孤独无助,很难拨云见日。李雪莲画地为牢,令看客失却同情心。明摆着没有理嘛,闹哪出?相比之下,秋菊的诉求就显得合理得多。事实上,这是另一个问题,是农民与官方在话语体系与思维模式上的隔膜与冲突。在法院干过信访的都知道,一些上访老户,经年不辍地上访,他们其实既不是小白菜也不是窦娥,上访的根本原因也并非法院判得不公,而是因为法律体系与他们之间存在隔阂,他们的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与现实中的法律有着巨大的鸿沟。或者说,他们没有跟上法治时代的步伐,被远远地抛下了。在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的法官与老百姓就家长里短、一地鸡毛撕扯,为求一个案结事了,不得不磨破了嘴皮子去调解。很多时候,法官从法律体系中岔开思维,跳进农民的话语体系里,真刀真枪地掰扯,反而容易把疙瘩解了。反之,你实实在在地判了案子,像王公道一样判对了,照样惹出一大堆麻烦。一个法院院长要提着礼品到上访户家里一口一个大表姐地叫,真真是枉公道也。
这又是一个怪圈,恶性循环。越是如此,民众的法治意识越是淡薄。法院不只是化解眼前的纠纷,还有通过司法活动向民众传递法治思维的功能。
荀正一、王公道、贾聪明,光是这三个名字,就重重地幽了法院一默。冯氏幽默,以往总是靠油腔滑调、贫嘴赖舌来体现,这次是一个又一个的坑,满坑都是讽刺,还叫人还不得嘴。
房子、二胎、假离婚、上访、x访、权力游戏规则……这么多“哏”,互相牵扯,互相咬合;“芝麻变西瓜”、“万无一失成一失万无”,贾聪明与赵大头借机与体制做生意,都是精妙绝伦的点。后半部分的果园上吊,范伟的“一棵树吊不死换一棵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去前面老曹的'果园里上吊”等这些台词,连李雪莲都忍不住笑出来。
作家总是有最敏锐的痛感神经,他们目光如炬,直视社会深处。刘震云是优秀的,但是能做成影像,冯先生更难能可贵。至于范冰冰的表演,我认为却不尽人意。努力是看得见的,也没有太出格的低,就是缺点什么,没有主角的光芒。她和这个角色,没有贴皮贴骨的那个劲儿。反而,一众男演员各具神采,随便几句台词、几个镜头都光芒四射。相比《秋菊打官司》,《我不是潘金莲》从故事脉络到艺术表达都有所突破,但范冰冰却没有超出巩俐的高度。巩俐是拉高了整个电影,范冰冰却是在整个电影的额度之内,没有奉献出额外的光彩。
两个山东女人,在角色的掌控和塑造上,巩俐比范冰冰要丰满一些。至于范冰冰,我觉得呢,在没遇到更自如把控的角色之前呢,走走红毯也没有什么不好。好看,也是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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