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养过一只猫,不是什么名贵品种,毛色有些杂,只觉得它特别孤傲,冷冷的,对谁都一样。印象最深的还是它的眼睛,绿宝石一般,很美,可每次看到都有一股冷意,像极了漆黑夜里梦到饿狼,闪着绿光,仿佛下一秒便会向你扑来。
因此,我从小就怕它,不敢亲近,但总爱暗地里观察它。那优美的身姿,那轻盈的脚步,似乎永远都是那么优雅。所以我并不讨厌它,而后来的一件事,更是彻底地改变我的想法。
傍晚,天有一些黑了,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帮妈妈买好了东西,准备回家了。大街上空无一人,路灯整齐的亮了,把我的身影拉得有些长,我有些害怕,不禁加快了脚步。突然,在垃圾箱边,跳出了一只大黄狗。
那只狗很强壮,八岁的我几乎和它一样大。它“汪汪”地叫着,紧紧地盯着我,似乎和我有着血海深仇。我看见在灯光下,还带着口水的尖利牙齿,似乎我一动,便会将我撕成碎片。
我如同一根柱子,直立在原地,浑身僵硬,止不住地冒冷汗,从我头上滴落下来,腿颤抖着,惊恐地看着那只大黄狗。
天,已经彻底黑了,我仿佛是一只瓮中之鳖。
这时,小猫不知从何处蹿出来了,挡在我面前,依然优雅的姿态,可在大黄狗那健壮的身姿下,显得单薄极了,此时它躬起了背,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尽管在它背对着我,但我仍能感觉到,在夜空下,它那闪着绿光的眼睛该有多可怕。
小猫在保护我!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像蒙上了一层薄雾,变得有些模糊,隐约中大黄狗似乎一步一步后退,最后竟落荒而逃了。
我努力地眨着眼睛,想赶走那层薄雾。渐渐地,越来越清晰。只见月光下,小猫头也不回地向黑夜中走去,高贵的,轻盈的,缓缓消失在夜色中。
后来的日子,我一出去,她依然跟着,我心里知道,可从不揭穿。我们像一对默契的老友。直到现在,她已经永远不在了,只是那背影却像一幅最美的画,深深地藏在我心底。
它是她心中的一道光,它是她心中的一颗闪耀无比的星。
无论它怎么调皮怎么捣蛋,她从来不会责骂它,更不会虐待它,它是她一生宠爱的小家伙,它是一只小鹦鹉。
它的女主人是一位女作家,无论做什么,这只小鹦鹉都跟在女作家的身后。
女作家开始提笔写作了,这只小鹦鹉一扑翅膀就飞到了女作家的胳膊上,使女作家不能写作,女作家驱赶着她,小鹦鹉像一头倔强的牛一样,站在女作家胳膊上不走了,女作家无法写作,可她却一点都不生气。
后来,小鹦鹉觉得自己有些口渴了,就飞到了自己的茶杯面前,那茶杯是女作家休息的时候与小鹦鹉共用的'杯子,可小鹦鹉去喝的时候,杯中已经没有水了。正当小鹦鹉准备飞走的时候,它看见水杯旁有几个还在滴水的梨,那梨又大又圆,小鹦鹉蹦蹦跳跳地走过去,用尖尖的小嘴啄了一口,眼睛瞪大了,然后叫起来,好像在说:“好好吃呀,甜,而且水分很大。”
接着,它又啄了起来,不一会儿那个梨子就像一个白色的陶瓷小碗。
后来,这个女作家看见了,也没有责骂它,只是去画画了。她用墨汁画了一幅梅花画,小鹦鹉见女作家画好了,就站在画上左跳了右跳,低下头啄着画。
又过了一会儿,女作家打开了电脑,在搜索着什么,小鹦鹉站在电脑上看着电脑,好像它也在工作似的。
这只小鹦鹉又飞到了女作家的手上,这让女作家又不能打字了,女作家只好又停下来。
时间过得飞快,好像还没过,就已经中午了,女作家做好了饭,正去拿碗筷,小鹦鹉飞了过去,站在盘子上津津有味吃起来,女作家转过头来,无奈地笑了笑。
吃过饭后,女作家去午睡了,小鹦鹉又飞到了花盆上面,好像发现了什么,开始啄起来,这个花盆啄完了就换另一个花盆。
后来女作家睡醒了,又开始画书签,小鹦鹉站在女作家肩膀上,一起观赏。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小鹦鹉依然看着主人,毫不厌倦!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幅画被我珍藏着。上面画着妈妈和我站在领奖台上,妈妈高举风筝比赛冠军奖状,我把奖品风筝——火烈鸟举得老高。
记得比赛那天,我捧着自制风筝,信心十足的来到现场:“各就各位,预备——开始!”裁判一声令下,我拉起风筝,啊呀,风筝掉地上去了,我的心凉了半截,但我没有放弃,接着往后跑,风筝终于上去了,我松了口气。风筝越飞越高,渐渐只剩下一个黑点,高高在上,超过了其他所有选手的风筝。
第一轮预赛结束了,我被选入第二轮决赛,精英的对决。比赛时,我不慌不忙地拉线,放线,我放呀,放呀,啊,不好!一只哆啦A梦风筝跌跌撞撞地和我的风筝缠上线了。哆啦A梦犹如一只落水的蝴蝶,不停扑打着翅膀。我大喊一声:“缠上线了!老爸,快速放线。”说着我把线盘交给老爸。那个哆啦A梦的主人生拉硬扯,终于解开了缠在一起的线。线盘也回到我手中,不知不觉,线放完了,风筝离地面已有500多米高了。
最终,我以98分的成绩勇夺桂冠。现在,每当我看见那幅画,不由得想起那天惊心动魄的场面。
“叮铃铃。”下课铃一响,我就拿起书包冲出教室,直奔车站。此时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回家。
匆匆买了车票,便三步并作两步跨上那辆橘黄色的班车。真幸运,我是第一个上车的,因此找了个好座位;但同时又是糟糕的,因为这辆车不可能只搭我一个人,因此正在等着一个个慢吞吞上车的人。“真该死,第一个上车有屁啊!”我心里暗骂道。就在我自顾生闷气的时候,车上已渐渐坐满了人。这时候,一个穿着红色校服的女同学坐到了我旁边的那个位置。她个子高高的,看上去应该比我年长一两岁。我不屑地看了她一眼,便把头扭向了窗外,心里烦的时候真是看谁都不顺眼。
车终于启动了,开始倒计回家的时间。一个多小时,此时我才知道有多长,有多难熬。烦啊,我不安地扭动身体,不时碰到了她。可她也不介意,反而向过道边挪。这样一来我倒不好意思了。没多久,她便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杂志来看。
回家的时间越来越短,我心却越来越烦躁。我一会儿看看窗外,一会儿又瞟瞟车内的人。她注意到了我的举动,依旧安静地翻阅她那本杂志。不经意间我看了一眼她那本杂志,顿时那本杂志就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可我又不敢堂堂正正地去看,只是假装端坐着,咳嗽两声,用眼角的余光去看。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她好象察觉到了什么,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呀!怎么办?她知道我看她的杂志了,我心里六神无主,场面真尴尬啊。过了一会儿,那尴尬的场面消失后,她坐正了身子,并把那本杂志往我这边挪,然后再看我一眼。我当作若无其事地咳嗽两声,目光在车内车外到处游离。待她又看杂志的时候,我又把目光放回到那本杂志上。从这以后,她每看完一页就用眼角的余光看我,见我若无其事地东装西望,她就翻过另一页,然后我重复之前的举动,心里却莫名地感动了。我一直重复那个动作,直到看完那本杂志。
时间过得真快,汽车到站了。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谢,她就已经不见了。这期间我们没说过一句话,可是她那本杂志以及翻杂志时用眼角的余光看我的情景,我至今也忘不了。虽然我不知道那本杂志是什么以及她的名字,甚至她的相貌我都记不了。但是她却雕刻在了我心中,成为一幅永不磨灭的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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