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哥哥高考了,结果让全家人都很高兴。邻居们都来祝贺。这些固然是好事,但是面对着大学昂贵的学费,全家人很快陷入了沉默。全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气氛很淡,淡得让我觉得没有一点儿的生气,就像谁如果首先打破沉默,谁就是我们的罪人。
终于有一天的晚饭过后,我刚准备回房写作业。爸爸叫我先坐下。他对我说:“小国青,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你的哥哥已经决定上大学了。他把这个机会让给你了。你是知道的我们家实在供不起两个人读书啊。”
我的天啊!这个读书的机会对哥哥来说是多么的重要的呀!哥哥的岳母大人已经说了,如果考不上大学就把那门亲事给撤了。哥哥是多么的喜欢他的女朋友啊,不能因为我而让哥哥的一辈子都遗憾啊。我要拒绝这个安排。我不能因为我的年纪小就享受特权,我不能这么自私。
我对哥哥说:“这不可以,这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难道你愿意放弃那个属于你的新娘吗?”
哥哥低着头,说:“属于我的那就一定是我的。”
我有些愤怒,我的哥哥怎么这样的消沉。我大声地喊到:“哥,别在欺骗自己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是你教我的。在几年后我也不一定考上啊!”
哥哥把头低得更低了,说不出什么话来,也不敢抬头望我。
爸爸被我的动作惊呆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没有想到以前一向唯命是从的我,今天突然变了,像吃了炸药。其实我对于自己的行为也很惊讶。
我放低声音说:“爸爸,哥哥,我知道你们多爱我,但是这对哥哥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哥哥,从小到大你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让着我,今天就也让我让你一次吧?”
不知不觉中,我的眼泪流下来了。爸爸和哥哥也是的。
最后我胜利了。我成功地拒绝了爸爸他们。
后来,我跟着大叔去打工了,看到哥哥和嫂子的照片。我很高兴。因为他们在照片中笑得样子真的很灿烂。
简,有着坚强的性格。即使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微不足道的她却依然独自主宰着自己的命运。这使她成为英国19世纪中一名少有的独立女性。
小时侯,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却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 ……”后在学校与海伦相识,彼此相互照顾。直至海伦感染病菌而死去,冷酷的校长无视于着一切,但简一个人悲痛了几天几夜。
长大了起初,她先在富有英俊的罗切斯特先生做家教,之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相恋。他们爱得义无返顾。可是简她在此时却毅然离他而去,凭借自己一人的力量在外闯荡漂流。这种“风潇潇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反”的坚定主张与不悔行动,完全是夏洛蒂笔下一名勇敢独立女性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
那天,我虽然花了两小时将此书“啃”光,但却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将它不停的回味。十六岁一个不该轻言“爱”的花季却想说:“他们如此坚定的爱情真是令人羡慕!”——简,没有双亲,没有钱财,雪上加霜的是她并不漂亮。因此她在世人眼中她更失去了魅力!可罗切斯特一点也不在乎这一切而将自己那颗火热的心赤裸裸的交给了简。随后,回来的简,再次看到这位曾经俊俏的罗切斯特为了救自己已“疯”的妻子而失明并且残废。即使是如此巨大的糟糕的变化,却一点也没改变简对他的爱。简毅然重新回到他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大概正是这颗不离不弃的“真心”感动了上天,在书的结尾罗切斯特先生最终再次“重见光明”。给我们以书外,漫漫的深思。女主人公并没有《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柔情,没有《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美丽,但她“简”以自己的顽强独立获得了众人的肯定。
我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这一个暑假过完我就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要利用这个暑假多读书。
我的指导老师给我推荐了一本《简爱》,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简爱。书中的这个小女孩的生活过的非常艰苦、艰难,常常吃不饱、睡不足。当我看这本书的前几章时,我就觉的这个小女孩很可怜,从小就没有父母,被送到别人家领养。而且这家人对她也不好,把她一个人锁到一间从没有人住的房间里。书中领养她的那个舅妈的孩子经常打骂她,不给她看书、玩玩具。还整天把她关在房子里,不让她出去到外面游玩。自己却跟着妈妈去坐马车到处游玩。
书中还说到那个小女孩和朴人们生病了,她舅妈就去请药济师为她们看病。而自己和孩子生病就请医生给他们看病。这是前几章书中所说的事情,让人读了就感觉这个小女孩的生活很艰苦。
后面又讲的是一位先生向小女孩的舅妈提出了把小女孩送到学校里的事情。小女孩的舅妈也同意了。到了学校小女孩的生活依然很艰难,吃不饱,睡不足。但是经过努力后她的生活变的有所好转,能吃饱睡足。她还交了一位好朋友,她的名字叫海伦。不幸的是在学校里有疾病的传染,全校有八十名学生,有四十五名被传染海伦就是其中之一。小女孩为了陪她的好朋友最后一晚违返了校规,去找她的好朋友海伦陪她睡最后一晚。当小女孩早晨睡醒时发现她在这个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消失了,她很伤心。
要说在本学期内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那自然是《简·爱》喽。
自从学了《小草和大树》这篇课文后,我就对从逆境中成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着迷起来。
小说中的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内相继去世。年幼的简寄养在舅妈家里,受尽歧视和瘧待。后来,简被送进劳渥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她在那里接受了八年的教育。
从孤儿院出来后,简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并与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了。他们在教堂举行婚礼,可是婚礼当天,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多年前已经结婚。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后来桑菲尔德庄园在一场大火中烧成废墟,纵火的疯女人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并残疾。简·爱受尽磨难,最后原谅了罗切斯特,并与他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里的情节时常让我潸然泪下,对简·爱报以深深的同情。夏洛蒂·勃朗特和简·爱一样,都是在受尽磨难后依靠坚强的意志昂首挺胸。可以看出她们的人生主张一爱与尊严,两者缺一不可。
人生的道路是坎坷的,只有你有强大的信念、刚强坚韧的内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通向幸福的大门。这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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