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我们,正处于叛逆时刻。远离的小学嬉皮耍闹,远离的爸妈的牵手怀抱,走向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我们天真,我们活泼,我们梦幻的青年时期,渐渐的父母和我们成了陌生人,曾经的无话不谈,现在的默默无语。
每天放学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喊着‘吃饭没’。我妈就会对着我抱怨她今天多精疲力尽还要受我的气。两人就处于争吵中,最后饭吃不成,心情也已经跌落谷底。不再像过去一回到家就先做作业然后等妈妈叫吃饭。随着社会的变化,我们也跟上大众化的时尚潮流。开始跟同学朋友讨论今年流行什么,走什么风格。老一辈对我们年轻的看法也成为我们的困惑,为了跟上潮流风,回家要钱买衣服鞋子。每次的嚷嚷一闹,又是两三天才和好。也恨自己,为什么这样?这是原本的我们吗?我们是这么不乖巧的吗?事后也不过如此。
我们自己也不希望。可是随着外界的影响,我们的言行举止已经违了规,犯了错。能怎么样。那是我们正在成长,正处于成熟和半成熟的阶段。容易恼怒。喜怒哀乐都呈现在脸色。有时候和同学朋友家人都不易沟通,因为我们正在叛逆。我们正在成长……
也许我们不是的,可是努力想做更好却达不到。也许我们不是最坏的,努力改正错误却还是得不到别人的肯定。因为我们叛逆,我们年轻。我们还需要累计经验,还需要在社会实践,不断的更新,不断的改造,不断的促进自己追求一切!
他有一双黑溜溜的圆圆的大眼睛,一对月牙似的黑浓浓的眉毛,一张像河马嘴巴一样的嘴巴,笑起来就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一双大大的招风耳,这就凑成了我们班的“黑人”——鲍奇武。他有一个外号,叫“老鲍”!可是,我觉着有点儿太俗气了。于是,我就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包子”。
鲍:不知是他很爱吃鲍鱼,还是喜欢吃用面粉裹过的鲍鱼。
奇:他的名字的确很奇怪。可是,像他这样奇特的人在班里也还是很独一无二的呢!
武:他文武双全。跑起步来像风一样快,成绩也好。而我们班里正好缺了个这样的人呢!
他跑起步来可是像风一样快呢!一不注意,他就跑出了几百米,是你们意想不到的。他在跑步时,一直都保持着一种心情。虽然我离他很远,但是我看了,仿佛听见他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别人都追不上我,我肯定是第一名,肯定是最棒的!”仿佛我还看见了他努力的神情和坚持。
他不仅跑起步来像风一样,而且他做事的态度也很认真。
有一次,某某人的作业没交,从而使他的作业没收齐。而小组长是在他不在的时候交的,又没有留纸条。所以,他就负责地将作业一本本地查,将学号一个个地划掉。查出那个人后,就帮助她把作业全补完了,老师还直夸他能干呢!
这就是“黑人老鲍”,就是我们班那位皮肤黑黑的鲍奇武!
时光飞逝,转眼就到了六年级的寒假,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半年的时间在学校里了。这个消息对于多数人来说,是不想听到的,因为舍不得校园、老师,更舍不得的还是校园里的朋友。
相处了六年,整整六年,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们怎样相识,怎样相知,怎样相交,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六年。
六年里,我们有时会吵吵架,可我觉得这样才有情趣;有时会两个人一声不吭,可我觉得这样才有神秘感,可更多的是我们时刻黏在一起,像强力胶水一样,怎么都分不开。
有一次,我看着中午美味的羊肉串直流口水,你就笑着把自己的那份让给了我;有一次,我们为一道题互有各自意见,我想跟你争吵时,你便不与我争吵,带着我向老师请教;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掉了老师讲台上的红墨水,你却告诉老师是你做的,害的你被老师严厉批评了,还微微一笑对我说:“没事。”
那一次一次,我都牢记在心里。我后悔,后悔收下了你让给我的羊肉串;后悔那时有跟你争吵的念头;后悔在你替我认错时我却没有站出来……
今天,我鼓起勇气对你说:“朋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你却拍拍我的肩膀,说:“都说了是朋友了,应该的!”
“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每当耳边响起这首歌,希望你们会想到我,你们的朋友。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从高中时的相遇看到最后的分离,香樟树的季节还会回来,可是属于他们这群人的夏天再也不会有了。
还是悲伤的结局,然而往往总是悲伤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诚然如此,看完整本书下来,我只在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悲伤,一个便是陆之昂为了小司入狱,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友谊?世上有许多人为爱人赴汤蹈火,为朋友真正两肋插刀的人何其少。青春便是爱情与友谊谱写的曲,在小司与立夏,小司与陆之昂上演绎得近乎完美。另一处便是那段话: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很感人的一段话,写出青春的我们都有着一群教我们成长的朋友,教我们爱的恋人。
小司,一个干净的男生,眼中总是浑浊一片,让人无法看清浑浊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片天地。便是这样的纯净小司赢得了陆之昂的友情,立夏的爱情。立夏与小司的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的。她愿意为小司累,为小司忙一切。当立夏得知七七与小司的事情后,她很平淡得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无法原谅小司的背叛,也是为了让七七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小司,相对自己只能陪在小司身边安慰着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七七是小司更好的选择吧。为了小司她只能离开,即便她爱着小司,她也只能离开。
陆之昂,一个阳光的男生,喜欢永远跟小司背后的,坚强,仗义。印象中他的身边未曾有过爱情,在他的心里,总是把小司,立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总爱与小司打闹,他会带着立夏去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聆听她的心事。故事的最后,他为了小司背负上“蓄意***人”罪名入狱。在我看来,他是小说中最伟大的,也是结局最为悲伤的。
除了小说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长满香樟的夏天让我突生感慨。夏天从来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绿意盎然象征着生命的蓬勃向上,更是年轻男女的热情。夏天的绿,不同于秋天的黄,冬天的白,肆意蔓延。1995—20xx的夏天里演绎了这群年轻人的青春祭,热情,澎湃,唯美,平淡,简单,固守,背叛……立夏是在那个香樟茂盛生长的夏天走进小司与陆之昂的生命中的,至此他们都开始了一段有关青春的生活。
夏天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钟爱,明晓溪也是有写一本与夏有关的小说,不过和郭敬明的却截然不同。至始至终《夏至未至》里的生活,故事都给人平淡的感受,唯有在结局的时候带给我们强烈的悲伤。而明晓溪的书中爱情是主题,夹带一些亲情。人物间的爱情炽烈,感伤,然而晓溪在收尾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不那么悲伤的结局。或许就像前面所说的,悲伤的结局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脑海中对《夏至未至》远比《泡沫之夏》印象深刻得多。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那些特别的男男女女,为理想,为恋人,为朋友的举动都让我时刻记忆犹新呢。
不过,当我们决定了孤独地上路,一切的诅咒一切的背叛都丢在身后,我们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可是依然把脚步继续铿锵。是这样的一句语录,让原本为人物各自结局而悲伤难过的我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一切悲伤都已成过去,脚下的路还在继续,我们要学着坚强,学着微笑。青春已逝,夏天却依然不期而至。我们仍然可以站在香樟树下,躺在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嬉笑怒骂,追逐打闹。只是物还在人已非,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生活依旧需要过下去,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都将成为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爷爷家有一个美丽的、丰富的院子,小院子被爷爷装扮的非常美丽,使我非常喜爱!
爷爷的院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颗葡萄树,这颗葡萄树已经养了六年了,每到秋天,葡萄就会结出一颗一颗晶莹的葡萄,在太阳的照射下,一闪一闪地,一定很好吃。
右边是个鸡窝,那是养鸡的地方,每天会有许多新鲜的食物扔到鸡窝里,爷爷还特地弄了一个帐子希望在夏天时,鸡能躲避太阳的烘烤,在冬天时,使它们能够躲避寒冷的风。还有一个鸡窝是爷爷做的,里面铺满了稻草,还有一些棉花,在这样一个舒适、美好的环境下,鸡一定喜欢这舒适的地方。
最令我喜欢的便是鱼塘了,爷爷的鱼塘可大了,下面我来说说吧。
爷爷有两个鱼塘,一个在上面,一个在下面,上面的是用玻璃做的,里面有一条条可爱的金鱼。红的、黄的、白的都有,它们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家。
下面的鱼塘简直太大了,分三个水区,第一个水区在最右边,旁边有一个假山,在左边你会发现有一个正方形的洞,那是因为爷爷怕水塘里的水太满了,如果挖一个洞,水有水平线,多出来的水就会流到第二个水区,同样也会流到第三个水区最令人惊奇的是,这些水都是天然水,爷爷在院子上面放了许多玻璃,如果下雨,玻璃上的水就会留到水池里了!
你们说,爷爷的院子美不美丽?
冬天的一个晚上,窗外刮着凛冽的寒风,飘着鹅毛大雪。
吃过饭,妈妈收拾完碗筷,便坐在炕上,穿针引线缝制一件棉衣。我坐在灯下做家庭作业。屋子里静极了,只有墙上的掛钟滴滴答答地响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做完了作业,便钻进暖乎乎的被窝,很有兴趣地看着妈妈做活。只见她埋着头,一针一针地缝着,那针脚又密又匀。不一会儿,线用完了,她低下头,用牙齿将线咬断,重新穿好线,把针尖在头发上蹭蹭,又埋下头继续缝起来。这件棉衣比较大,我猜想,那一定是给姐姐缝的。其实呀,妈妈也该给自己缝一件了,她那件棉衣也穿了两三年了……不过这棉衣的面料看上去老气了点……我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睡着了。
睡着睡着,我被一阵咳嗽声惊醒。我揉揉惺忪的眼睛,定眼一看,都十二点多了,可妈妈仍然在灯下缝着。夜深了,窗外的风越刮越猛,雪花变成了雪粒,打在窗上啪啪直响。屋子里已经很泠,妈妈缝一会,就用嘴呵呵手。我心疼地说:“妈!您该睡觉了!”妈妈抬起头,吃惊地问:“吵醒你了?你快睡吧,我一会就好。”哦,我想起来了,明天姐姐要到县里开会,难怪妈妈要连夜赶制呢。
第二天一早,妈妈把我叫醒。我起床一看,炕上放着一件新棉袄,桌子上摆着热腾腾的饭菜。妈妈平静地对我说:“快洗洗脸吧,上学前,把这件棉衣给东头的五保户王奶奶送去。”我听了先是一愣,接着,一股暖流便涌上心头,我一下子搂住妈妈,激动地说:“你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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