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学习之余,抽出时间认真的阅读了大师佛洛姆的作品《爱的艺术》。感受十分深刻,我们学习工科的,平时注重了太多理性而忽略了对一些生活中的一些基本的现象的分析,对爱的理解只停留在感性的层面上,这使得有些人可能在自己的感情处理中遇到很多问题。读这部作品最大感受就是能在享受中警醒,在反思中顿悟。
《在爱的艺术》这本书中所谓的”爱”与人们普遍认为的那种”一个人偶然幸运地体验并陶醉于其中的一种纯粹的快感”不同。佛洛姆认为爱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如果用最通常的方式来描述爱的主动特征,那么,它主要是给予,而并不是接受。或者说爱是一个人的活动能力,而不是两个人的偶然相遇。因此,人们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对爱进行系统的学习,才能真正具备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实践爱。
一个人在世界上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这是人从开始有自己的意识以后一直在追寻的问题。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认为,人存在的价值就是”爱”。这也是人与其他自然界东西的本质区别,我们的全部的人格都是在这里体现出来的。当然会不会爱也就体现出人生的真正的价值。要想探索出爱的真谛,就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说起。
爱的起源应该追溯到人们从脱离自然界开始后的孤独和无力感。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人们从自然界的束缚中逃离并获得自由,却又转而依附另一种精神权威而逃避自由,就是为了克服孤独和无力感,但这种方式永远也无法让个体获得真正的自我,实现人作为人的真正价值。然而,作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终究要实现,并且这种发展的最终归宿就是爱。
尽管当今社会的人们在爱的旅途中到处碰壁,比如高离婚率、自***率、犯罪率等等问题对这个社会的和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人们对爱的实践感到空前的茫然,对爱的关注和渴望更是超越了以往的任何时代。但是人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忽略探索爱的本质含义,在行为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尽管他们对爱如饥似渴,却又认为几乎每一件事都比爱重要:成就、名望、金钱、权力——几乎人们所有的精力都用来研究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这是作者对世人的这种行为表达了深深的不满,”难道只有那些能够赢得金钱和名利的东西是值得学习的,而爱只对精神有益,在现实意义上并无利可图,是一种我们根本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精力学习的奢侈品吗?”可以看出爱才是最珍贵而且是人生的真谛。
博爱、母爱、性爱、自爱、神爱等各种形式的爱常常包含着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关心是首要因素,这在母爱中体现得最为明显,”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积极关心”,”爱的本质是为某物而劳作,是促使某物成长,爱和努力是分不开的。”从真正意义上讲,责任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是我们对另外一个人表达或没有表达的需要的反应,而当今我们理解的责任却多是指职责,从外部加于人身上的某些事。尊重和责任是互相依存的,假如没有尊重,责任就完全有可能是支配和占有。尊重不是害怕和畏惧,它是指按照个体的本来面目,发现个体的独特个性,对个体的成长和发展顺其自身的规律和意愿。了解是为爱提供正确的方向和现实的依据。
所以爱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自已应该对爱有进一步的理解才能够在爱的实践中取得正面的效果。从而面对自己的人生才能不迷茫,真的掌握人生的真谛,在生活中处理好”爱”。
由于课程要求,不得不阅读弗洛姆的《爱的艺术》一书并撰写报告,在此总结如下。
此文中计划先总结梳理本书的架构和脉络,然后对某些经典的表述和句子进行摘录和评述,最后就几个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说一点想法。
关于本书
作者开篇就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爱究竟是一门需要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的艺术呢,或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旌荡漾的,只有幸运儿才能体会个中滋味的快感?毫无疑问,大多数人都认为爱只是一种快感,这是因为:
1很多人只是把爱简单地看成自己能否被人爱的问题,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爱的问题;
2人们认为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
3人们不了解“坠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而本书的作者认为爱是一门艺术,需要像掌握音乐、绘画、工艺、外科手术那样去学习。因此,在接下来的篇幅之中,作者从爱的理论、爱的实践和对于西方社会中爱的异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爱是如何产生的?爱是人类对于生存问题的回答。
从动物到人,使得我们开始具有自我意识,人们开始感到孤独(本书的孤独应该指的是广义上的,也即是意识到自身的软弱与无助,对与同伴、与外部世界和谐统一的渴望,这种孤独,如作者所认为的,是所有恐惧感的根源。因此人类发明了各种抵抗它的方式:从远古时期的集体纵欲,到现代社会的个体纵欲,到追求同一化,到创造性劳动,这些方法虽有形式上的区别,但都无法完全彻底地解决问题,于是仅存的“爱”成了达到与外界、与他人和谐的唯一路径。
在作者看来,爱是一种积极行动,是“人的力量的运用”,它“允许人保持自己的个性,保持自己的完整性”,也即爱是“给予”而不是“接受”。同时,爱也需要关心、责任感、尊重和了解等要素的参与,弗洛姆批判了弗洛伊德对于性行为纯粹出于释放性压力的解释,他认为这种观点忽略了男女各自人性的不圆满,过分强调了***,而没有深刻认识到性其实是人对于结合的强烈愿望。为了使得“爱的理论”更加为大众所接受,作者接着从父母之爱、博爱、性爱、自爱和上帝之爱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对于父母之爱,作者认为母亲的爱是无条件的爱,而父亲的爱是严厉而理性的爱,一个健康而成熟的人,需要由以母爱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以父爱为中心的阶段,最后完成父爱和母爱的综合。
博爱是爱的基本形式,是一切爱的形式的基础,如果真正具有爱的能力,就会爱一个人,进而爱所有人,爱世界,爱生活,能够深入人的内心而发现人性的共同之处。
只来自于生理上要求,或者只为了释放精神的紧张和压力的性爱,会随着逐渐淡化甚至消失,性爱既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互相吸引(如自由恋爱中的一见钟情,也不单单依靠意志力的维系(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需要从生命本质去爱对方并体验对方的生命本质,同时也需要承诺和决定。
自私不是一种爱,相反的自私的人根本不要自己,他们对自己利益的过分关注是他缺乏对自身的爱和关心的体现,作者引用了梅斯特·艾克哈特的一段话:“如果你爱自己,你就会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的人,如果你对别人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你在爱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成功。如果你爱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那么你就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来爱,那个人既是上帝,又是人类。这样的人,就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他既爱自己,也爱他人。”
上帝之爱这一节比较抽象。上帝意义的演变有两种趋势,一种趋势与上帝的性别有关,宗教从以母性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了以父性为中心的阶段,另一种趋势与人所达到的成熟程度有关,上帝从人格化的神演变为一神论纯粹抽象的原则的象征。对立统一的逻辑给了我们这样的结论:对上帝的爱既不是从思想上了解上帝,也不是在自己心中保持敬爱上帝的思想,而是在爱的体验中与上帝结合,与上帝统一。
作者认为西方文明社会中充满了虚假的爱,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导致了管理阶层成为主导,同时高度集中、分工严密的企业导致人成为了流水线上的机器,“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被异化了,人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商品,人与人本质上是陌生的”。婚姻成为了一种“合作关系”。这种境况下,社会经常可以看到恋母情结、恋父情结、偶像化的爱、伤感的爱、投射自身的问题、认为爱就是没有冲突等误区和病态。
掌握爱的艺术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学习任何一门艺术:一是自律;二是专注;三是耐心;四是“极大的热情”。而对于爱,除了上面几条之外,还需要克服自恋,保持客观性,也就是能够对任何事物具有开放的态度,能够从事物的真实情况出发认识事物,并且能够将事物的真实面貌和自己处于渴望或者惧怕而形成的想象分开。其次还要有信仰的支撑,理智的信仰是立足于自己思想和情感体验的一种坚定的信心。是对自己思想中所具有的确定性的坚持。相信他人的人格核心是成熟的,相信自己的人格核心是稳定的,相信自己的爱能够唤醒别人的爱,相信爱是稳定可靠的,同时,也要相信别人具有发展的可能,人类有能力建立一个以平等、正义和爱为原则的社会制度。
如何去培养信仰呢?第一步是注意自己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会失去信仰,还要看穿我们为失去信仰而辩解的借口,同时,任何时候都要积极地行动,不断主动地关心所爱之人。
作者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阻碍了爱从个别特例发展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公平原则”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平等交易的价值观。要构建一个普遍存在爱的社会就必须进行根本性的社会制度变革,但是我们可以从个人做起。
摘录
1.在一般情况下,所谓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其实是在对这件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购买能力估价之后才产生的。
2.我们所有的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同时我们每个人又都是独特的并且只能存在一次的、不可重复的生命。从所有人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能够以博爱来爱所有的人;但从我们是个体生命这个意义上来看,性爱就要求体现鲜明的、独特的个性色彩,而这种能够吸引自己的个性色彩,只会在某些人身上发现,绝不是所有人都具备。(京华出版社,P55
3.在真正的宗教文化中生活的人也许可以比喻成一个八岁的孩子,八岁的孩子一方面离不开父亲的帮助,但另一方面他已经开始把父亲的教诲和原则接收到自己的生活中去,而现代人则像一个三岁的孩子,需要的时候就哭着喊着要父亲;不需要的时候就只顾自己玩耍。
4.从出生到去世,从星期一到星期日,从早晨到晚上,所有的活动都一成不变、千篇一律,按照预定的方式进行。一个个被安排、计划好的时间点贬值成了一张密密的大网,那么请问,一个深陷网中的人怎样才能不忘记他是一个人,一个有独特个性禀赋,只有一次生命体验,能感受希望、失望、担心和恐惧,渴望爱情和惧怕孤独寂寞的人呢?(京华出版社P17
写在读后
论宗教的世俗化和侵略性
其实对于宗教所知甚少,唯一有所了解只是因为有一个修国关双的舍友,在每日一同进餐时向我发表过一些她对于宗教的独到见解。加之自身出生在一个对于祭祀等礼仪较为重视的地区,也算是耳濡目染,此处看法也就是随口说说,并不值得推敲。
作者极为推崇这样一种与上帝的关系:也即是上帝就是我,我就是上帝,作为一名___,他认为神非人格化,不能用任何具体的形容词去表述,你只能说他不是什么,而不能断言他必然是什么,因为他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非可以定论的实体。作者说“对上帝的爱不是从思想上了解上帝,也不是在自己心中保持对于上帝敬爱的思想,而是在爱的体验中体验与上帝的结合,与上帝的统一。“
作者认为当代社会爱的扭曲来源于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所以人与上帝关系的异化必然也归因于此,这种异化具体指的是人和上帝成为了一种商业上的”合作“关系,人希望通过对于上帝表面上的恭敬而获得一种庇佑,从而在事业上、在权利游戏里、在金钱竞争中获得成功。上帝沦为一种手段而非信仰,与千千万万的工具一样,人们对于他谈不上爱,或者说像爱救命的药、御寒的棉袄、饥馁时的面包一样的”爱“。
而另一方面,总会对神爱到近乎癫狂的人群,他们在外人看来几乎是疯子。宗教的极端主义分子,他们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而成为神的子民,神的奴仆,他们的生命完全的因为捍卫神而光荣。他们不具有独立性和自我意识,一方面,他们是未断奶的孩子,对神有着对父母一样的依赖,近乎盲目地追逐,他们像好斗的孩子一样在异族面前捍卫者自己”父母“的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他们全然不爱自己,已经完全成为了一个虚无的形象附庸,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寻找归属感,和千千万万追逐着同一个神的人结成兄弟姐妹,感受着群体壮大带来的热闹,以此抵御人的孤独。他们对于质疑他们的异教徒有着近乎残忍的仇恨,因为对于他的宗教的否定将会带来他对于自身存在和价值的全盘推翻,将会使他置身于孤独之中,从而让他们和他们的后代赤裸裸地面对最深刻的恐惧和无力感。
对于西方的'侵略性的宗教,我更能够接受东方道教佛教等无为寡欲的教派,也更愿意相信所谓的神其实也就是一个信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即使是缺少监控和旁人的僻静处,也能感受到神的目光在内心凝视着你,所以慎众而慎独,知世故而不世故,处江湖而远江湖,不因为这样有利可图,只是因为这样才能心安。
弗洛姆说:“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在作者弗洛姆的眼中,对爱情的定义是客观而全面的。客观是因为他对于爱的理解是符合人性的,而全面则是他将爱放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考量。在书中无论是对爱的定义,还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爱的阐释都更侧重于社会这个维度。在他的眼中爱情可以解释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于给与得的认知。我认为基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爱情是必要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活。爱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从弗洛姆对个人到族群到国家到社会的进化这一过程的客观描述中,表述了人为什么需要爱。掌握爱的知识,人将更容易摆脱孤独、恐惧和自身的局限,达到完整和统一。
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是的,不知道什么是爱的人是苍白的,不知道如何去爱的人是盲目的。从社会的维度去解读爱的动力,是人们为了摆分离、脱孤独和恐惧,达到同社会或者说自然的一种统一性。这种动力是我们爱的勇气,但同时也是对自我认知的局限。弗洛姆说,爱是实践就是对客观的认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体验的确认。他来源于你的的情感体验,投射于你的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这个东西变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爱。体验需要客观的认识,投射需要理智的确认。
艺术在常总是十分高雅而不可及的,其实它可以是一首歌、一次展览、一段经历……有艺术的生活就有欢乐,就有美。
生活处处有艺术,当然我们家也不例外。当我小学一年级的暑假时,妈妈带着我来到了一个弦乐培训班,当我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时,一个慈祥的'老爷爷递给我一把奇怪的东西,接着一个大哥哥手把手地教我怎么拿,还告诉我这把奇怪的东西叫“二胡”,从此,我的二胡学习生涯便开始了,刚开始还真是十分的“新鲜”
那时候,只知道新奇,根本不知道学习弦乐的艰辛,每天一放学回家就拿起二胡,拉着弓,内外弦地拉换,觉得很有趣,可学了一段时间,新鲜瘾过了,我便尝到了学二胡的“艰辛”
先是找音很困难,因为二胡没有像笛子、古筝那样有个固定的音准,所以只能靠耳朵来找音调,在音准问题上是需要学者下许多工夫。接着,我天生就是个慢性子,对快弓的掌握十分吃力,一练几个小时还得不到什么见效。为此,我常常是边哭边学,再加上小孩子贪玩,可练二胡常常是好几个小时,练完了还得做作业,哪还有什么时间玩。那时,我对二胡还真是厌倦至极,还想过放弃,可每次还是坚持下来了。练了几年,上了轨,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其实练二胡也是有技巧的,我也终于感受到了音乐、艺术带给我的“乐趣”
随着学习二胡等级的升高,曲子也越来越有难度。可是,我却不再像以前那样厌倦,而是从中寻找乐趣。其实有没有学会固然重要,但过程,克服困难的过程更重要。当我开心时,我用音乐表达我的欢乐,当我悲伤时,我也用音乐来发泻、表达,将我的感情融入二胡,这也许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吧!学二胡,真的令我“受益匪浅”
学二胡,不仅仅让我有了这一技之长,更重要的,是使我收获了克服困难的毅力与良好的心理状态。至今,我已经逐步学会如何良好把握和调解心理,使钉在面临重大事件前不会惊慌失措、紧张而导致没能发挥自己应有的水平。不仅这样,学一门乐器,还使我的乐感有了提高,陶冶情操。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使我的生活中也飘满了艺术的芳香。
有了艺术,生活才有美,有了生活,也才有艺术。生活处处都是艺术,不需要刻意发现。自然产生美,自然才有艺术。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说:“爱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而是需要通过后天习得的能力。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满足。”
我时常在想,我为何总是厚颜无耻的不感恩自己已经拥有的生活。满足和感恩并不是一对同义词。用弗洛姆的说法来讲,是你不会爱,不会爱自己,不会爱他人,更不会爱生活。单身的对幻想的对象要求甚高,拒绝着冥冥中的缘分。相恋的爱人在激情后,沉默的瞳孔中倒映着对方的缺陷。她温柔,你嫌她不够勇敢。她安静,你嫌她不够开朗。她独立,你嫌她不会撒娇。每一个被生活细化的性格特征,在你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被点燃的时候,就会变成顽固的旧疾,刺的你坐立难安,一定要把情绪宣泄到蜕她一层皮为止。
其实这和她无关,和原生家庭无关,和钱也无关。你对付出爱情的恋人的生命和生长毫不关心,你对自己的情绪和状态也从不积极反思改进。
当她一件小事没做好,你想发脾气责怪她幼稚无知的时候,再多问一句自己:
你自己就是完美的吗?
《爱的艺术》弗洛姆的哲学书,作为一个很久很久不看这类哲学书的工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但是,作为一门全人类的通用科学来说,对于哲学的知之甚少对谁来说都是个错误。看了这本书,自己也有了一些对之前问题的解答,同时也有一些新的疑问尤其是对于现今的我所经历的教育。
曾经有一名走进哈弗校园的状元曾经说,我们的教育体制正在培训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在用丰富的知识武装自己,并且形成那些知识贫瘠的人所不能驾驭的利器,在社会上最大能力的利己。我们的社会在也是在全力的支持着这些利己主义者,利用他们的精装,为社会的资源提供保障。当然了,博弈论的创始人诺贝尔奖的获得者约翰·纳什在博弈论的观点中提到,现代经济体制的利益最大化,建立在单个经济体的利益最大化上。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需要这些利己主义者来使得社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但是,从我们的认知来看,这是真的吗?
在这本书中,弗洛姆这样阐释到,人们把爱别人的概念看作是理所当然,也是能够接受的,但是却普遍的认为爱别人是一种美德,而爱自己却是一桩罪恶。人们认为不可能像爱自己那样爱别人,因此自爱就是利己。但是其实在我看来,自爱是真正的爱自己,而利己不是爱自己,利己的本意不是太爱自己,而是太不爱自己。缺乏对自己的爱和关心表明了这个人内心缺少生命力,并会使他感到空虚和失望,只能依靠于一些身外的利益来填补自己,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利己主义。
对这两个概念清晰后,我们发现,我们所需要的是爱自己的社会人,而不是空虚的失望的利己主义者,针对两者的需要出发,我认为,在教育中我们在增加被教育者的知识的同时,更应该传授并且锻炼一种爱自己的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对个人要求的出发点,所谓个人要求是指个人的对自己的一些要求或者是约束,而出发点,我定义为,爱自己。
艾克哈特说,你若爱己,那就会爱所有的人如己。你若对一个人的爱少于自己,你就无法真正爱自己,如果你一视同仁爱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你就会像某个人那般爱他们,这个人就是上帝和人。一个既爱自己有爱他人如同爱己的人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值得这样评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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