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告别父母不远万里来到了边塞参加战争,由于屡建战功,不久便当上了将军。
九月二十日刚刚吃了败仗的胡人心中充满怒气,于九月二十三日集结了二十万重兵对边塞的花木兰部实施大规模的进攻,欲报上次战败之仇。这件事花木兰早已通过潜伏在敌营的我部兄弟了解得一清二楚,花木兰仔细观察过地形之后命八万人马埋伏在峡谷两侧,将士们准备好了若干巨石和千万箭支准备与胡人开战。这是一场大战!
九月二十六日,果然如木兰所料,胡人的二十万大军正快速地穿过大峡谷。待大队人马全部进入峡谷之后,先头部队未出峡谷之前,随着木兰大喝一声:“放!”,所有的巨石被推入峡谷,有的砸死了敌人,有的则堆在一起,完全封死了出路和退路,这时胡人在崖下慌了阵脚。正当胡人惊慌之际,花木兰部的士兵统统放箭,顿时八万多支羽箭遮住了太阳,密密麻麻。崖下惨叫声一片有一片,几刻钟过去了,现崖下已是血流成河,胡人的二十万人马死伤过半。
按原计划,由四万多人组成的第一冲锋队,举起长矛,舞起长剑,口中大喊:“***呀!”一起冲入峡谷与胡人残部展开激烈的厮***,我部将士个个骁勇善战,但胡人的士兵也很是勇猛。半个时辰过后,我部伤亡惨重,四万多人顿时只剩下两万有余。胡人的军队首领武艺高强,身穿铠甲,手持大钢刀,一连***死了我军上百人,更让人惊异的是:二十多人将他围住,不出三十秒竟全被他打倒在地。花木兰一看,心中气愤得很。在崖上的她一把夺过弓箭手的弓,从箭筒中拿出三只羽箭,狠狠地拉开弓弦,将三支箭射出,欲把其射***。不料,三支箭其中的两支被他挡开,但有一支射中他的.腿部,剧剧烈疼痛让他跪倒在地,下面的众将士见胡人将军中箭,十余把矛头刺向他,顿时,那个胡人将军身受矛头穿心,口吐鲜血而死。
花木兰见将军已死,于是她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命崖上四万人马齐声大喊:“胡寇,你们的将军已死,快快缴械投降!”谁知,下面的胡人竟毫不在意,仍然在死拼。木兰见状,亲自率领其余四万人马开始第二次冲锋,木兰手持方天画戟,胯下乃汗血宝马,木兰第一个冲到崖下,挥舞着长戟,向着胡人刺去。十几个胡人都奈何不了她,真有一种佛挡***佛的气势。木兰骑着马穿梭于众军之中见一个***一个,这时大部分胡人都已被奸,只剩下几十人,他们纷纷丢下武器,抱头逃窜,木兰骑马去追他们,当他们逃到尽头,出口在已被封死,那十几人都被花木兰斩***。
经过五个时辰的激战,花木兰部终于全歼胡人二十余万人马,又一次建立奇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马笼头、马鞭,忙乎了好一阵子,备齐了战装,然后辞别父母,女扮男装头也不回地走了。早晨辞别了父母,晚上花木兰宿在了黄河边,她听不到爹娘呼唤女儿的声音,听到的只是黄河流水的“哗哗”声。
第二天早上,她辞别了黄河,晚上又宿在黑山头。
经过了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后,花木兰最终来到了燕山脚下,她听到胡人兵马的嘶鸣声。花木兰发誓:为了父母,为了国家,自己一定要全力以赴,战胜敌人!
“***啊———”战场上炮火连天,马的嘶鸣声、战士们的呼喊声、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以及刀、剑撞击的“口当口当”声响彻整个大地,黄沙满天,血流成河,战场上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摆了一地,许多战士们都受了伤。已提升为将军的花木兰率领大兵冲向前去。寒风阵阵传来刁斗声,明亮的月儿映照在铁甲衣上,许多将士身经百战,为祖国而死。经过十余载的战斗,壮士们终于凯旋而归了。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給自己看……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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