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偶像,你一定不陌生。但是,说到我的偶像,你一定很陌生吧?他可是大名鼎鼎的音乐鬼才卢广仲啊!
当时是中国好声音第二季,有一位选手唱了你一首《我爱你》。当时我觉得这首歌好好听啊!回去一查,这首歌的演唱者是卢广仲。开始只是听这一首歌,直到有一天,我在网上搜索卢广仲时,出现了一个卢广仲有一首歌,有很多对啊对啊的。我一下就感了兴趣,一首歌一直在对啊对啊多有趣啊!点开后知道这首歌叫《早安,晨之美》,我便听了一下,发现真的和我想的一样,超好听!于是,我试着听了他的所有歌,大部分都对上了我的胃口,我高兴极了!
这就是我认识卢广仲的经历,希望大家也喜欢他的歌。
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性格多变、天真快乐的初一女生来说,追星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我不喜欢整天只知道读书不懂时尚的“书呆子”,也不喜欢只追时尚而不学习的“疯狂‘热’(不凉,取谐音‘不良’)少年”。在我的卧室里,贴着不少S·H·E、王心凌的海报,与那些奖状“陈列”在墙上。但是,如果真有人问我:“你的偶像是谁?”我会大声地宣布:“是吾老妈也!”敬请各位同志听后不要喷茶或大跌眼镜。
没错,在我眼中,老妈就是我的偶像。她是一名幼儿园教师,或许是每天都与孩子接触的缘故,她童心未泯,整天像个孩子。别人的母亲总是担心孩子的吃穿,她却对这类事情马马虎虎。不过我要是有什么生活中的难题找她,跟她说,她总是认真地听,像个真正的朋友那样给我出主意。
记得有一次,六年级的时候,我与好友昕昕发生矛盾。回家后,老妈看我脸色不好,便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我憋了一整天的委屈终于释放出来,“哇……”居然哭了。我这一哭,可把老妈吓了一跳,她不知所措,又是说一些不着边的安慰的话,又是帮我擦跟泪。等我断断续续地将事情叙述完整,老妈这才松了一口气,对我说:“好朋友之间免不了会发生矛盾,这点小磨擦算不了什么,不就是她比你多1分,然后故意贬低你吗?你就想,如果你们整天就这样生气,为了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长大了还不少活好几年!做人,尤其是与好朋友的交往方面,一定要大度,宽容,别人才愿意和你做朋友。如果因为这样的小事就总皱眉头,还不变成小老太太呀?”我“扑哧”一声笑了。从那一刻起,我便将老妈视为自己的偶像,天天崇拜,崇拜……
还有一次,我的数学检测考砸了,不过英语考得不错,是97分。我的心里很矛盾,不知是悲是喜,更发愁的,是回家如何向老妈交代。那时是秋天,我的心情就仿佛这条回家的路:失落的叶子从树上翻转着掉到地上,微微的秋风将地上的叶吹到空中,又落下。孤独的夕阳射出的孤独的光透过树枝射下来,惟一象征着快乐美好的野菊花在这失落的地方只开了一朵,在风中轻轻摇曳着。到家后,我那可爱又和蔼的老妈先是表扬了我,说我英语考得不错。接着又和我一起分析数学为什么只考了78分,找到问题的根源,今后要怎样努力。老妈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失望,对我仍然充满信心。我的心情终于平静了。
我将这位朋友似的老妈定为偶像,就是因为她童心未泯,她可爱,她懂得理解人,她不是只看成绩的家长。啊,本人偶像,吾老妈也!
偶像这个词,本意是指泥塑的神像,是宗教信仰方面的一个词。随着历史发展演变为今天的“被追捧的艺术家、作家、娱乐圈艺人等在某些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含义是仰慕的对象。偶像是被追求、被崇拜的对象。”这种含义。我们不去讨论它的词汇学意义,仅就偶像这一名词以及与之有关的现象作简要分析。
首先,我们为什么会有偶像。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不具备什么特殊的才能与天赋,正常地出生、成长,过着正常的生活。但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一些人具有这种我们所不具有的才华的,而这种才华可能就恰巧吸引到了你。于是被他所吸引,奉他为偶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情了。其次,我们从偶像身上渴望得到什么。对偶像才华的欣赏永远是我们对他崇拜和喜爱的出发点,至于了解他之后从他身上发现的人格与素质等方面的闪光灯则是附加物,是以欣赏为基础和前提的。偶像绝不是简单的性幻想对象,那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们绝不是为了满足对自己另一半的幻想而挑选偶像的,如果你的偶像只是你想象中你的另一半的替代品,那么这个人可能根本算不上你的偶像。我们从他身上得到的首先应该是艺术的享受,其次才是人格的鼓励与对成长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的向往以及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动力。最后,我们与偶像的关系是什么。我们与偶像之间是绝对平等的,并不因为我们是他的粉丝就使我们站在了高低不同的两个位置。
我们平等地发出自己的.喜爱,他们也站在相同的位置上接受这份喜爱。我们可以为了他们付出一些金钱或者其他的代价,只是为了换取一次与他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但这些代价同样是我们对自身艺术满足的投资,不存在与偶像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我们是平等的两个个体,在特定的机缘下,一个个体被另一个个体所吸引,仅此而已。近期关于偶像的各种怪象甚至丑象层出不穷,对偶像的重新思考与定义可能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做的事情。
“网红”也是近些年来提出的新名词,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霍金从“偶像”转变为“网红”,问题出在,吃瓜群众对霍金的盲目崇拜。人们因此还赋予他“网红”的头衔。作为科学巨人,他无疑是成功的,但作为“偶像”,他却是“失败”的。
现在很多人认为网络也是教育的一种途径,通过网络,可以轻松学习一些需要读大量书籍才能整合出来的知识,可网络上可不少“网红”却作为反面教材,传播负能量,抛弃自身的素养和道德尊严,以达到可以成名的虚荣和轻松的捞钱。这会给青少年带来的恶性教育。已报道过不少青少年为了给主播打钱而造成恶劣影响。也有人发布校园霸凌的事件,居然有网友因为被霸凌者长得丑,而在评论区大声叫好。吃瓜群众觉得有意思就盲目跟风,于是霸凌事件越来越严重。网络有个很大的恶性是以讹传讹,总将一些话一些事断章取义,于是恶传恶,终成了恶性行为。这是人趋恶心理的折射,盲目的跟风会让本就混乱的网络更是乱的找不到真实。
并非“网红”都是如此,也有高质量的通过自身专业素养给网络传递正能量的`网红,他们就能被称之为“偶像”。“网红”不止是满足了吃瓜群众和粉丝的审美,更也有些“网红”以丑恶的姿态爆红网络。前段时间网络上发布一女子虐狗的视频,让该女子瞬间爆红网络,无数抨击声斥责声都把这类现象捧到更高的页面,这让有关部门重视起此事,让他们受到一定的制裁。但此类“网红”毕竟还是少数,虐待动物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且知道的人少不代表做的人少。
如果网络非得成为教育的一种途径,不如让网络教育真善而不是伪善。偶像的存在是为了给群众以榜样弘扬正能量,传播真善美,鼓动更多人试着去美化世界,也成为给青少年教育的一种途径。所以我们可以尽自己所能去做公益,去宣传这世界的美来对抗不美,我们并非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可以尽量给予这个世界以爱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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