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喜欢钱,因为他认为有钱便有一切;而妈妈则要车子,但爸爸要还钱,没钱买车,爸爸只好到处去借车,妈妈则天天闹着要开车,仅仅是因为这样能更早一点到达老家;而我的爷爷则喜欢看电视,自从去年装了机顶盒,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几乎一有空就呆在电视机旁,不是火烧屁股的是绝对请不动他;奶奶则是一个实打实的农民,她一干农活,便忘了时间,常常是凌晨便起,深夜才归。有一次,因为她中午回来的晚,我们早已吃了午饭,她见餐桌上空空如也,便挠挠头,又摸摸肚子,心里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吃午饭,如果不是爸爸看见她,她可能就空着肚子去田里了。r
爸爸最怕没有生意做,对于他们这行人来说,没有活计就意味着没有钱赚,家里的生活也就会困难;妈妈最害怕没有车子,从城里到老家,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如果坐电瓶车,一遇上大雨就要穿雨披,搞不好还会被淋成落汤鸡,到时个个都躲在家里的被子里打着喷嚏,那滋味一定不好受,“
爷爷最怕脏水淋到身上就和清理下水道的工人一样全身臭哄哄的。奶奶最怕洪水淹没庄稼,就没有收入,全家就没大米饭吃。
大人们原来和我们小孩一样啊!
我喜欢演戏,如果月考考完了,老师就会举办让小朋友快乐的同乐会,那时杨敏就会找我一起去演戏,每一节下课都会叫我一起去练习,我觉得演戏这条路虽然很艰难,不过到了演戏的时刻,就会比任何东西还要有趣。演戏时,我就会变成我的角色,演戏真是一个魔术师,可以把自己变成不同的角色。
我喜欢家,每当我上完补习班的时候,妈妈就会骑摩托车把我载回家,一看到家,我的心就会有说不出的欢喜,只要我一到家,一定会立刻下车跑去房间写功课,再到我家的顶楼跟爷爷打乒乓球。虽然家不是很大,但是它让我们可以不会流落在街头。
我喜欢有人陪伴,如果我有别人的陪伴,我进鬼屋才不会害怕;只要有别人的陪伴,我也可以玩恐怖的云霄飞车;有了别人的陪伴,只要不是坏事,我什么都敢做。每一个人只要有人陪伴,就可以克服所有的恐惧,我也喜欢陪伴别人,只要有人需要陪伴,我一定会过去陪他。
我喜欢生命,如果这个美丽的地球没有生命的话,这个地球就不是一个热闹的地球了。如果没有生命,我就不能在这里写作了,如果没有生命的话,就没有那么精彩的人类历史了。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这一举世奇景,它不仅仅是山,也是海,是山之海,云之海,松树之海,花之海,光之海,诗之海,是一片画的海洋。
——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期间,我的耳边经常听见长辈们在讨论它,赞美它。自那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想要了解它。而现在的我已对它十分了解,并对它有了强烈的感情,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一座山,亦是我家乡的象征——黄山。
黄山位安徽省的南部,跨越四县——歙县、黟县、太平和修宁。一亿多年前的地球地壳运动使得黄山崛起于地面,后来历经第四纪冰川的侵蚀作用,慢慢地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黄山宏伟、庄严、风光迷人,为著名的风景区。黄山在秦朝时叫做黟山,在公元747年(唐朝天宝六年)时才有这个名字。
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我喜欢它那美妙的景色。
在我看来,黄山是一个奇迹:在154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群峰耸立,这些山峰都是花岗岩体,通常是由竖直接合点连接。侵蚀和断裂促使这些岩石变成巨大的.石柱,形成了高峰和深谷。天阴时这些高山隐现在雾霭中,如虚幻一般,天晴时则尽展其威严与壮丽。黄山的颜色和形态随四季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春天,盛开的鲜花色彩缤纷,点缀着四处的山坡;夏天,可以看到青绿的山峰一座连一座,泉水在欢乐地汩汩流着;秋天把整个黄山装扮成红、紫相间的世界,正是枫树火红的季节;冬天则把群山变成一个冰与雾的世界,到处是银枝银石。因此自古以来就一直有许多游客来到黄山,探求其神秘、惊叹其美景。
我喜欢它那清澈的温泉。
黄山的温泉享誉全国,一千多年前就被人们发现和开发出来了。黄山的温泉发源于紫云峰的山脚处,无论旱涝多么严重都从不干涸。黄山温泉属于高温碳酸盐型,对许多疾病都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比如新陈代谢失调,心血管疾病以及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运动神经系统的失调。这些泉水异常清澈,温度常年保持在42°C,既可饮用又可沐浴。
我喜欢它那百态的怪石。
黄山的怪石是自然造化的结果。黄山的地貌在第四纪冰川时期经历了巨变,数百年来在冰川的渗透和侵蚀下,岩石中有的崩裂,有的塌陷。由于经年累月地暴露在大自然下岩石慢慢地就呈现出千姿百态。桃花溪和云谷寺的较低处刻有“龙头”、“虎头”、“迷人”和“永恒”等字眼的巨大奇石,就是由于冰川作用被冲到这里的。黄山的怪石还有很多,比如:“仙人指路”、“喜鹊登梅”、“南海十八罗汉”、“神仙晒靴”、“松鼠跳天都”、“金鸡叫天门”、“猴子观海”、“童子拜观音”、“飞来石”……黄山怪石星罗棋布,简直就是天然雕刻的博物馆……
黄山,你的景是那么美,你的石是那么奇,你的水是那么清,你的云是那么密……黄山,你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家乡因你的奇而出名。
黄山,待我长大后,我一定会让你比现在更美、更奇……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死死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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