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为十大名山之首,五岳独尊。
泰山古称岱山,春秋时改称泰山。
然而,今年暑假我就游览了泰山,山脚下太阳火辣辣的`,热的你满头是汗,并且饮料也翻了倍的卖。我就从走中天门的那段,开始讲解泰山的美丽吧!
终于到了中天门,这可爬了3个小时,才到了中天门,在俩侧全是悬岭,再往上走,是一条大瀑布,水流及其的快,如果你被瀑布冲走,你就到了农村了。往上一看,好几十个山峰,看起来十分陡峭,而杂草特别的多,甚至大约有1000多种,我一个也认不出来,在泰山游览,无一出没有100多种草。
接着,到了一个山泉,游客们把毛巾湿润了一下,以防中暑。并且,如果你想爬上南天门,你就必须带一个拐杖,要不然你从楼梯上滑下去,后果吗?
到了十八盘时,那最挑战人,因为楼梯不是斜着往前,而是像直线一样在前方,并且1600多个台阶,没有间隔,把着栏杆上才是最安全的。走了5个多小时,才到了南天门,在这一路上,就有一个风景——大雾,我一眨眼睛,就好像哭了似的,全都是水。在南天门时,往下一看台阶见不到底,我不禁有了一个想法——我是怎么爬上来的,为什么双腿没有感觉了?
在南天门,望眼一去,全是大大小小的旅馆,如果别人说在泰山上方望底下而去,深不可测,那一定是个谎言,因为四周全是雾,甚至连浑身都是雾,怎么可能看到下面,就是太阳光都进不来呢。
接着,又是一个台阶,我来到了天街,天街全是小吃的,比如:煎饼卷大葱,红烧鸭子,泰山煎饼等,都卖的很贵,翻了好几倍价呢。
游到了天街,就应该下山了,俗话说的好,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在十八盘那里,真是难下山啊,不过下去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快到了中天门时,天都黑的不成样子,伸手不见五指,还好带了电棒,我才回到了宾馆,那时我问了妈妈一句,我的腿还在吗,怎么没有感觉了?而且回旅馆时已经晚上8点了,而我是早上6点走的。
游玩了泰山,让我更加见多识广,古人云: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天是没有高度的;学习是没有尽头的。
漫步在小溪边,路边的花花草草,沁人心鼻,肥沃的踩地上包裹着厚厚的大“棉袄”,各式各样的有机蔬菜让我们奔向了小康。瞧,田野里的麦子都穿着金缕衣,风吹后,掀起阵阵麦浪,随着麦浪的翻滚,我闻到了麦香与泥土的芳香夹杂在一起的“家香”。
时间如溪流一般流过。转眼间,中国已经改革开放了64周年。这是多么神奇的30年啊。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各种各样的汽车在马路穿梭。。。。。。想到这里,怎么会不将儿时的回忆与现代形成对比。
5岁的时候,爷爷用这最古老的自行车送我到邻近的一个简陋的学校上幼儿园。我总记得我们的课桌都是自带的。当然,我们觉得能上学已经很幸运了。不过那时我们最新鲜的就是老师使用的粉笔了,每个班上规定只有5盒粉笔。虽然很少但好奇心总是”指使”我们偷拿几支。总把它当做宝,不肯乱画一下,画一下都心疼。因为不可多得。
依然记得爷爷的自行车,奶奶的花布鞋。
在我6岁时冰淇淋,薯片,洋娃娃。。。。。。这些都是外星文。如果能吃到一个水冰棍就觉得自己“飞上天”了。那时也只有我们能尝到,大人再可再累也不敢奢侈的,都是喝干凉的井水的。夏天的我们手握着自制的竹扇,几个几个的坐在大树下乘凉。下孩子坐在大人的膝上,摆弄着绿叶,困了便倒在大人的怀里,渴了就跑到井边舀上一口井水喝。我清楚地记得那年的大暑天,太阳都快把大地烤焦了。我们姐妹几个吵着闹着嫌热,不肯罢休。终于把本已熟睡的奶奶吵醒了。奶奶到井边打了几小桶水放在我们的旁边,把扇子沾了一点水在帮我们扇,可凉快了。不过现在,热了有空调有电风扇 有冰箱,再热也不怕了。
我国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祖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也越来越多。有一份报道说: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总产值由3645亿增长到24.95万亿年增长9.8%是同期增长的3倍多让世界再也不敢小瞧中国。
中国梦,我们的富强梦,民族兴旺的梦。不管我是学生还是工人,要好好学习,努力工作。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也可以向中国出一份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
“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当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大踏步的.在提高,精神方面也更需要丰盈的满足。那么书也就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和支柱,在不断地给我们补充知识营养,充实我们的生活。因此多读书,读好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让书香溢满校园,让读书成为我们每个青少年的良好行为,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句话说得太精辟了。我作为一个现代人,生长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就必然感到缺少文化内涵,这时我只能想到的就是书。“书”你可别小看它,它的作用可多着呢!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明辨是非,让我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书的确好处很多呀!我们国家是一个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是一个文化灿烂的文明古国,古诗文就是这个灿烂文化中的瑰宝和精髓。学校倡导我们学生要读古诗文,走进经典,可我发现有一些同学他们并不爱读古诗文。理由是古诗文一般意思不好懂,与现在不适应。错了,在我读了一些古诗文之后握渐渐地发现了她的魅力,也开始喜爱她了。
上学期间学校开展了许多活动:作文比赛、古诗文背诵比赛等。为了参加比赛,我读了好多书,有现代的、古代的,通过读、背,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学到了不少的知识,也使我获得了全校第一的好成绩。通过这次活动才使我们真正到了读书的快乐。
同学们,为了中华之崛起,为适应社会的需要一起来读书,一起去体验读书的乐趣和收获吧!
站在时光的倒影里,看梦与生活的交织无常。在匆匆的光阴里,回首驻足观望,你会在不经意间发现,还有那点滴的刻骨铭心在你曾经上演的故事里呆笨地停滞着,仿佛在提醒你,这一切,不曾被时光冲淡……
它背着坚实的盔甲,慵懒的在冬日的午后沐浴阳光。我轻轻地往他的小屋中递了些鱼虾,它便慢慢地探出头来,不慌不忙地品尝这午后的“茶点”。惬意地闭上双眼,把头微微缩入盔甲中,做起了好梦。我呼吸着温热的空气,手捧香茗,看着阳光下油亮的盔甲,它褶皱的皮肤,绿的那样的亲切,我看着它,嘴角45°上扬。就这样,阳光,午后,我和它,构成了一幅别样的和谐。
日光渐渐昏黄,它在一个充实的午觉之后苏醒过来,已是傍晚。我似乎感觉它在找寻我的踪迹。我停下手中的笔,俯下身,摸了摸那纹理分明的盔甲,它被晒得有些微微发热。我用手接了些许的水,洒在它身上,它像是在享受,一动也不动。这个午后的时光就这样像是巨大的砂砾还不愿从窄小的颈口下来,变得如此的缓慢。
每天放学归来,我都会像是完成任务一样去看看它。倾诉忧虑,分享快乐……它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它是我的朋友,甚至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
又是许多许多个这样的午后,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不同的人物,不同的风景,不同的心情。如今的它已经悄然消逝在匆匆的岁月中。可我反而却不曾觉得它离开过。是啊,它就在那慢下来的时光里,在那个冬日的午后,永远地滞笨着它的步伐,我也就那样会心地对它微笑……
今年暑假,我回了一次老家,才发现,那里的色彩,比布满钢筋丛林城市里的更绚丽,更鲜明......
那抹纯洁的蓝
都说城市里的天空是灰暗迷蒙的,雪白的云朵早已被工厂里的黑烟熏得不见了踪影,就连夜晚,天空也是灰蒙蒙的,颗颗繁星躲在了黑灰色大幕的后面。在乡村,我才到了什么叫蓝。晴朗万里时,天空是一片纯粹的蓝,漂浮着几朵棉花似的白云。晴空的那种蓝,是淡淡的,是明朗的,是纯洁的。当夜幕降临,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一颗颗星星清晰可见,织女星纯洁高雅,就像镶嵌在深蓝天鹅绒上的钻石,熠熠发光。夜幕的那种蓝,是浓烈的,是深邃的,是纯洁的.。
那抹清新的绿
在乡村,最常见的莫过于绿幽幽的植物了,漫山遍野只有一种颜色---绿。不过这种绿是有层次的,有嫩绿,有墨绿,有黄绿,有翠绿,有鲜绿,有碧绿......各种颜色的绿,像一朵朵绚丽的花,绽放在山野丛林间,释放着自己独特的清新。城市里的绿色,是不太常见的,就算见到了,往往也是覆盖着一层灰,是那种灰绿,少了一份清新,倒平添了一份阴郁。
那抹温暖的黄
都说阳光是金色的,其实不然,我觉得倒是黄色的,而且是那种昏黄。穿透嫩绿的树叶,洒在红色的泥土上,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是那种从心底深处透出来的暖。昏黄的阳光照在脸上,那种温暖,是一种幸福。在城市里,阳光赤裸裸地照在脸上,那种就不是暖了,而是热,像被烘烤这一般。
或许,有些颜色,在乡村,才会变得真正的绚丽吧。
一直试图去认认真真地看一次夕阳,可总是半途而废。
尽管乐于在六楼的阳台上痴痴遥望西方橘色的天幕,我却从未真正目睹过那一如梦的壮烈,无声的颓败。它总是被打断,留给记忆些许破碎的镜头,供我臆想。
我的夕阳只属于城市角落的黄昏。
偌大的石头森林中,繁忙的身影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却总会有人停下脚步抬头凝望一块房地产广告牌――只因那一片宁静祥和的夕阳、白鹭、别墅、湖泊。驻足者的心头在编织一个闲云野鹤生活的梦吗?我是城市里的追梦者,却常常只能提一下沉甸甸的书包,在脑中冒出《飘》中郝思嘉的一句话:“这不是我今天想的,我明天再想它。”可是明天还有多少天?
别墅是城市人梦中的奢侈,夕阳生活不是。
幸福的人不一定在看夕阳,但看夕阳的一定会幸福。因为夕阳昭示着自然对生命真谛的诠释,把它用温柔的光线演绎到极美的境界,再洒向落日下的你我心头,照亮一片天地。
即使是黄昏的最后一缕残阳,也要发出奇灿无比的霞光,照亮天,照亮无数片云。
没有看过夕阳下的青山和那一点点被黛色边缘吞噬的残阳,却看过夕阳下的高楼和那缓缓被座座方方正正的钢筋混凝土身躯掩映不见的落日。尽管青山绵延、高楼耸立,青山温情、高楼冷漠,但夕阳依然执着地抛洒最后的光芒,再无怨地在一双眼睛中失去色彩和影像。六楼的我,也只能揉揉眼睛,在回屋前再望一眼泛紫的天空和楼房无比清晰的轮廓。
弥留之际献上最辉煌的舞蹈,以古老而确凿的姿势被定格在完美的瞬间。于是,灿烂在人们心中铸成了夕阳的永恒。
相信生命是有轮回的,就像永无休止的日升日落一样。不是唯心主义的我对生命的这种看法仅为缓和对死亡的恐惧,为自己多留一点借口与希望。花开花谢,日升日落,云卷云舒,看了太多这样的词,我对于轮回的理解也仅限于那首耳熟能详的歌里所唱:太阳下山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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