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您好!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根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放假期间,希望您在假期里监护好孩子,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清明节注意事项
1、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带孩子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寄托哀思。
2、清明节期间,来往车辆剧增,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3、请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按时完成作业,并读一些有益的课外书,确保学习的有效性。
二、森林消防要求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破坏性大,全世界每年森林消耗中的80%源自森林火灾。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月26日至4月4日为森林消防禁火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坟烧纸钱、点香蜡烛、烧坟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永丰镇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电话:85185620)。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不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包括玩火、野炊、烧纸、放鞭炮、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或者炼山、爆破、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对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期间也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段,我们特别告知您在祭扫时注意火烛,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请教育您的孩子禁止野外玩火,如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但不能参与救火。
全体师生及家长: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资源,是我市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基础,更是展示我市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环翠区作为威海市的中心城区,有林地面积近22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51。4%,每年都吸引几百万游客来到环翠区观光旅游,为繁荣林区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加倍珍惜!遗憾的是,近年来因少数市民上坟烧纸、林区野炊、吸烟、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给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小损失,令人十分痛心,我们每个有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自觉地参与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作出积极贡献。
每年的2月至5月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类农事生产、道路桥梁施工、林区旅游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将大量增加。加之受传统习俗影响,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现象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生态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山。清明节上坟扫墓,提倡用栽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等文明方式祭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吸烟、野炊、烧香、焚纸、串烧地堰、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和监护责任人要加强对老人、儿童以及各类智障人员的看管;在林区作业和通过的各类人群和车辆,必须经防火检查站的严格检查和登记,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二、积极参加火灾扑救。抢险救灾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尽其所能,积极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以免发生伤害事故。严禁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加大了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处罚额度,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元~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5万元罚款;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对个人处200元~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5000元罚款。酿成30亩以上森林火灾或者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规定,既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需要。全体公民对野外违法用火以及酿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报警电话:
感谢您对环翠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您的平安与幸福,请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肠。冥钱飞起白蝴蝶,人声啼哭似杜鸟。
又是清明时节,又是纷纷细雨,又是面对黄土荒丘或冰冷墓碑而黯然洒泪的时刻。一代代人都在问自己: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尽管我们每一个人从孩童时起就这样问父母,也这样问别人,直到长大后问自己,可谁也无法清醒地回答自己。因为避讳,也因为禁忌,还因为难以表述的窘迫心境。所以,佛教的禅宗就有了一个很著名的偈语:从你来的地方来,到你去的地方去。
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如同提出这个问题一样,不需要什么思考。当我们在清明细雨中缅怀逝去的亲人或先祖,每一个人都明白自己仍然如同他们一样,从虚无间由父母将自己带到了这个人世,又从这个世界回到了一抔黄土中。而在这个世界走过一遭后,给这个永世永存的时空留下的最珍贵的东西,除了一段为时不会太长的名声,让亲友和后辈存念怀想,再就是这“一抔黄土掩风流”的坟茔,让同样不会延续太久时间的后人们来祭奠。但是,就是这种总会被淡忘的祭奠,却以不出三代的亲情怀念和环环相扣的链接方式,在血缘亲情的怀念与哀思中,让中华民族子孙的血亲世代相传,并产生了巨大的认祖归宗的情感凝聚力——这就是中华血统与炎黄子孙的后裔,这就是百家姓赋。
夜里雨声,闲读宋词,听北宋词人晏殊浅吟:“燕子来时春社,梨花落后清明”。翻过几页,又听见晏殊第七子晏几道叹息:“舞烟眠雨过清明”。
心里蓦地一惊,春社已过,清明又至了。
清明既是节气又是节日,古时也叫三月节,有2000多年历史。“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节后雨水增多,万物由阴转阳,吐故纳新,一派春和景明之象。
在现代人眼里,“清明”与扫墓祭奠的联系则更紧密。这是因为,清明节前一天是寒食节。寒食相传起于晋文公悼念介之推一事,后来,唐玄宗被这个故事感动,于开元二十年诏令天下“寒食上墓”,且列为当时“五礼”之一。寒食与清明仅隔一天,为图方面,人们干脆决定在清明扫墓,到明清时,清明扫墓更为盛行。新中国成立后,人们也选择在这天祭扫烈士墓,缅怀革命先辈。
“年年祭扫先人墓,处处犹存长者风。”历来有扫墓的习惯,每到“清明”,家家户户的后代子孙就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鞭炮等到祖坟墓地,将食物供祭在祖先墓前,再将纸钱焚化,鸣炮祈祷,为坟墓培上新土,栽几株鲜花或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还必须在墓前吃掉酒食才回家。
年年清明都逢雨,那雨像漫天飞舞的泪花!也习惯了在清明节看雨、淋雨;如果哪一年破例遇上个大睛天,心,总觉得这个节不圆满,有些残缺。也许,也只有这样的情与景,才能给逝去的灵魂一丝慰藉吧!
逝者已去不可追,请君珍惜眼前人。清明墓碑前,无限的感伤将被抒发,祭祀者的泪珠将串成一段段湿漉的回忆,暖春的微风抹不净伤感人的眼睛。人生漫长的旅途不会停歇,宗脉的延续是一串加粗的省略号,老人的白发便是清明节最醒目的问号,孝顺与赡养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是炎黄子孙对清明的最佳诠释。让孝敬之心日日在,坚持善待自己的父母与老人,在暖春四月的某个清明,立于拂起万千愁绪的细风中,才不至于面对死气沉沉的墓碑,空余幽幽的哀叹和无边的自责,背负一团心冷在风里哀号盘旋。
致全市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春季和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这些季节空气干燥、植被干枯,火源一旦上山入林极易酿成森林火灾。清明节即将就要到来,每年无数的火灾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清明扫墓防火不当造成的。一个小小的火种,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火灾。
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阶段,作为沙漠绿洲城市乌鲁木齐市的小公民,应该结合课堂知识的学习,亲近自然、爱护树木、向森林汲取成长的力量和智慧,牢固树立文明的生态观和森林防火意识,当好森林防火小天使。要做好“小手牵大手、共同来防火”的宣传工作,告知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家长们,请你们加强对孩子用火知识的教育和管理,杜绝违规用火。同时希望你们采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奠活动,自觉杜绝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禁止孩子参与野外用火,以保护林区,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同时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的人不在野外玩火,宣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大家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发现火情时,要记住失火位置,然后迅速离开现场,拨打电话12119报警。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的.生态家园!
乌鲁木齐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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