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觉得无聊,不自觉地翻开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看了一个下午,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
小王子是一颗小星球上的王子,是一个神奇人物,具有随意在星际之间遨游的超人能力。他满头金发、身着长袍,既无国籍,也无家园,生活在人类社会之外,不受任何的束缚,是永保童贞的天使之化身,是智慧和真理之源泉。
在那个小星球上有他一个人,有多刺的玫瑰花。玫瑰花经常撒娇,最后小王子厌烦了它,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一个人在旅途的过程中认识了不少的人,最后来到了地球,结实了狐狸这位智者。其实小王子最在意的还是在他星球上那朵娇嫩的玫瑰花,也理解了为什么她会那么撒娇,她完全是为了他,因为在她的世界里他是唯一。小王子缺少爱,而狐狸教会了他驯服、被驯服和爱。
令我感动的是小王子与玫瑰8~9章和小王子与狐狸的21~22章。在这两章内,让我明白了应该用心灵去追求真理;体会到了责任感和爱的意义。对待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要有责任感。小王子对玫瑰忠贞的爱;狐狸要求小王子驯服它,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自己受到了伤害。……
读完了整本书后,我的眼眶已经湿了,眼泪情不自禁地留了下来。王子可能会去见他中意的一位公主,而并非一只长着要用在婚礼上献给新娘裘皮的的动物。王子或许成功地驯养了狐狸却没有与它建立它所期盼的关系,或者说没有驯养爱情。
不过我们像所有的成年人一样并不相信这个故事,女人们教育她们的女儿说世界上并没有王子只有王XX和装成王子王XX。而她们的女儿也不是公主,只是和她们一样的小巫婆和自以为是公主的巫婆。
当我们想要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开始拿周围的人做实验,我们会问不同的人同样的问题,或是与不同的人玩相同的游戏,然后根据他们做出的回答或反应的差异判断这个人是不是我们的同类,思考应对这些自己以外的人的态度。后来这一光荣的历程变成了一种职业——心理医生。这使长大变得很不真实,商业气息十足。于是我们背离了成熟的轨迹,最终被周围的人送去见这些自认为可以帮助我们长大的家伙。
当然了长大并不完全是好事或不好的事,它像所有的事情一样具有两面性。当我们抛开了自认为惨淡的童年回忆时或许有许多孩子正经历着这些,而这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造成的。在孩子们眼里我们和其他大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们总是在抱怨对生活的不满,却忘记了生活和工作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就如同抚养一个孩子,我们为他操心、劳累也因而得到一个难忘的过程。狐狸不会向王子抱怨他驯养它的目的,因为它得到了一份去爱别人的感受。或许这份感受并不完全是美好的,但是它一定是难忘的。
爱情原本就是很难被驯服的,虽然在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要将它玩弄在手心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它就像一个炽热的火球,你把它捧上手心或许可以温暖你冰冷开裂的双手,但同时你也要做好被它灼伤的准备。即使这样仍有很人多妄想能够将它制服,将它训练成如普通宠物般听话乖巧的玩物,好让他们得到温暖的同时又不受伤害。但是人们始终忘却了一点这种情愫原本就不是普通之物,宠物或许可以通过世世代代的驯养让其变得温顺乖巧,而爱情素来就是一匹奔驰在心田中的野马,如若硬要为它套上绳索,拉紧缰绳,那它必定会拼命挣扎,使你遍体鳞伤.
其实在爱情面前我们同样都是长不大的孩子,不分年岁,不论阅历。我们不应该奢望能从爱情中得到什么,更不
书籍是一滴滴海水,将我们引入知识的海洋。书籍是一把把蔬菜,给我们补上知识的营养。书籍是一盏盏明灯,让我们攀登科峰。在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但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法国的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
小王子长得很低。他住在一个小得只能撑下几个人的星球上。那里什么都是小的,两个像小丘的火山,一朵娇嫩的玫瑰花。因为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就会把这个星球粉身碎骨。小王子只需要挪动挪动椅子,就能欣赏到日出或日落。临走前,小王子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整理得井井有条,还给心爱的玫瑰花罩上了一个玻璃罩。
接下来,小王子就开始了他的旅行。专横跋扈的国王、爱慕虚荣的怪人、醉醺醺的酒鬼、满眼金钱的商人、忠于职守的点灯人、不把花儿放在眼里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经过长途跋涉,穿过沙漠,越过山峰,走过雪地,终于看到了一条大路。这是一座玫瑰盛开的花园,那里的玫瑰个个都是娇滴滴的,香气扑鼻。小王子有些沮丧了,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一朵。
在地球,他还认识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说:“驯化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化”,狐狸说:“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小王子半知半解,联想到了他的玫瑰花,说:
“一定是玫瑰花驯化了我。”时间转瞬即逝,转眼小王子已经在地球待了整整一年,马上就要走了。他像一颗树似的慢慢倒下,倒在沙地上,没有一点声音。
小王子曾经说过,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饥渴交迫的人,终究会在沙漠里找到水井,生锈的轱辘发出的声音就象叮咚的泉水声一样悦耳,由于有了井,沙漠的美丽光芒才更神秘,更震撼人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许多大人都不知道的道理: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
狗是人们最忠诚的朋友了。人常说,狗不嫌家穷,这话一点也不假,那些穷人家的狗虽然饿精瘦精瘦的,但从没有见它们跑到哪个富人家去,即使你将它带到偏远的地方抛弃了,它也会一路寻来的。在农村,狗是人们忠实的守门者,不论狂风暴雨还是严寒酷暑,狗总是坚守在门外的小窝里,只要有风吹草动,它们便叫个不停。只可惜现在的鼠药太多,坏人太多,狗已很难在农村安家了。
那时候我家养了很多狗,最不能忘记的有两只。一只是白狗,个子大概一尺来高,瘦瘦的。这是一只很温顺的狗,任凭我们怎么逗弄它,它也不生气。那时候看过一部名叫《赛虎》的电影,电影讲了一个农民的孩子养了一只叫“赛虎”的狗,与地主的儿子做斗争。看完电影,我也给自己的狗起名“赛虎”。还用树根做了一套种地的犁具,套在白狗身上模仿大人们种地。小小的犁在僵硬的土路上划出一道道印痕,小狗唔唔的叫着,甚是可怜。
后来又养了一只土黄色的小狗。这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个子不足一尺高,父亲刚抓来时,也就像只小猫般大吧。那会我总是抱着小狗,走到哪抱到哪。小狗非常聪明,你让它站起来,它就站起来,扔一块馒头,它会灵巧地接住。为它,我可没少流眼泪。记得有一年正月,一个远房的亲戚来我家,他的小孩非常喜欢小黄狗,临走时偷偷地装到了篮子中,被我发现了。便与他打起架来,那个小孩在门外哭,我在门内哭,愣是没让把小狗带走。
别看小狗个子矮,可它却一点也不比别的狗弱,每逢家里来了陌生人,它叫得可厉害了,一条长长的铁链常被拉得哗哗地响。同时,它又是那么聪明,如果你来时拿着东西,它叫声中便明显洋溢着快乐,如果走时拿着东西,它则叫得那么凶狠。它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举动。每隔一周左右,就有一天不吃食,不论多好的食。起初我们以为它生病了,后来才知道这是它特有的习惯。母亲总说,这是少数民族转世的狗,它大约也在做着它特有的礼数吧。
可惜,后来,这只小狗就不声不响的死了。等我们发现时,它死在了一个废弃的兔子窝中,身子长长的,眼睛紧闭,一副安详的样子。人常说,狗有九条命,我和父亲把小狗拉到门前,还是没有救活它。为此,全家人都伤心了好些日子。从此也不再养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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