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介绍马的作文(介绍马的作文50字)

第一人称介绍马的作文(介绍马的作文5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3-21 20:18:35
第一人称介绍马的作文(介绍马的作文50字)

第一人称介绍马的作文【一】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杜甫为我们描写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传神地展现了马的强劲豪迈,让人有一种马鸣风萧萧之感。

马是大型哺乳动物,四肢强健,力大善跑,加上它的感觉器官发达,眼大位高,视野开阔,记忆力、判断力都很强,方向感也极准确,居六畜之首。给人的印象是憨厚、诚实、纯朴,又和人有方方面面的亲密关系,于是就有了许多佳名美誉:乌骓、赤兔、八骏、九逸、天马、宝马、汗血马、白龙马、千里马等,这些佳称,无不流露出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无论在游牧时期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一直到近代社会农业尚未机械化之前,马几乎包办农村的一切繁重工作。时至今日,在我国的一些落后地区,马仍然是主要的生产力,被农民视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可以说,马推动了历史的车轮,功不可没。从秦兵马俑、汉铜马俑到唐三彩马,各个时代、各种质地、各种形态的马工艺品栩栩如生,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马以速度见长而成为古代交通工具最佳之选。汗血马,传说中的良马。它产于大宛,汗水从肩部流出,呈血色,一日之内可以跑千里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人生如白驹过隙”等句都传神地展现了骏马疾驰的情形。至今,人们仍为它的速度而喝彩叫好:马在各种赛马节、赛马会上的速度使人颠狂,马在奥运会上表现的机敏和优雅令人倾倒。

马在古代也是建功立业的功臣,“马到成功”就是由此而来。秦始皇统一六国,马之功居其半,兵马俑可为一证。唐太宗连年征战,六骏战功显赫。成吉思汗的铁骑横扫欧亚两大洲时,让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的历史。可以说人与马所组成的骑兵部队是最具威慑力的军事力量,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马和人一起创造了历史。

正因为如此,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成语、俗语记载了这一切:“老马识途”比喻有的人做事更有把握;“老骥伏枥”比喻人虽老壮志犹在;“千里驹”却是褒奖年青才俊的好词。文学艺术中也有它的身影,如臧克家的《老马》;历史故事中有王亥驯马、九方皋相马;唐代的韦偃,近代徐悲鸿等为之倾倒而作画;琵琶曲《十面埋伏》,二胡曲《赛马》都是为它谱写的赞歌。

时至今日,人们还要高声呼唤龙马精神……这一切无不说明,马和人类同生死,共荣辱,经历了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已成为我们人类无言的朋友、忠诚的伙伴!

第一人称介绍马的作文【二】

一说到马,大家一定会想到“一马当先”、“千军万马”等一些关于马的成语。我喜欢马的原因在于,在所有的动物里,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位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动物。更重要的是,马是最容易被驯服的动物之一。

我最喜欢的马叫五八。它的头面平直偏长,耳朵短。四肢非常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达。它的毛是棕色的,很光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它还长着一双冬枣大小的研究,炯炯有神。 马的嗅觉很发达,是感应能力特别强的器官,这样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容易接收外来的各种信息,并可以迅速地作出反应。 五八最喜欢在土地里滚来滚去,也很喜欢吃萝卜,所以每次我穿着橘黄色的衣服去的时候,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把我当成萝卜了。

每次去骑马,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开朗和舒展!

第一人称介绍马的作文【三】

夜,格外宁静,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一切都那么美好、静谧。星星还同往常那样在天空上闪烁,晚风缓缓地吹着,但是,这段时间,花木兰老是坐在织布机旁不停地叹息,织布声稀疏了下来。

花木兰倚靠在织布机旁发呆,心事重重。昨天深夜一纸军队的文告打破了家中的宁静:军书连下十二道,每一道都在催促父亲重新披挂出征。花木兰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父亲老了,木兰又无哥哥,弟弟处幼尚未成人,保家卫国责无旁贷。她下定决心自己替父从军。

第二清早,花木兰就出门到街头上,买骏马、买马鞍、马笼头、马鞭,忙乎了好一阵子,备齐了战装,然后辞别父母,女扮男装头也不回地走了。早晨辞别了父母,晚上花木兰宿在了黄河边,她听不到爹娘呼唤女儿的声音,听到的只是黄河流水的“哗哗”声。

第二天早上,她辞别了黄河,晚上又宿在黑山头。

经过了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后,花木兰最终来到了燕山脚下,她听到胡人兵马的嘶鸣声。花木兰发誓:为了父母,为了国家,自己一定要全力以赴,战胜敌人!

“***啊———”战场上炮火连天,马的嘶鸣声、战士们的呼喊声、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以及刀、剑撞击的“口当口当”声响彻整个大地,黄沙满天,血流成河,战场上敌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摆了一地,许多战士们都受了伤。已提升为将军的花木兰率领大兵冲向前去。寒风阵阵传来刁斗声,明亮的月儿映照在铁甲衣上,许多将士身经百战,为祖国而死。经过十余载的战斗,壮士们终于凯旋而归了。

十几年的拼***,十几年的搏斗,木兰领着胜利的军队归来了,皇上为她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宴席上,皇上为战功卓著的花木兰敬酒:“你功劳不小,赐你做个尚书,行吗?”“不!”花木兰笑着摇摇头:“为祖国付出,这是应该的。我不需要做尚书,谢谢皇上的好意。但是否能给我一匹千里马,送我回家?”皇上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花木兰:“好,既然你这么说,我就赐你一匹千里马。你要回家,我也不强求你了。”说着,叫手下从皇宫里牵出一匹自己最喜欢的千里马赏赐给花木兰,花木兰双手握拳拜谢皇上,然后骑上马走了。

“嗒———嗒———嗒”,花木兰快马加鞭往家中赶,身边的泥土都扬了起来。此时,归心似箭的木兰心里好不兴奋,恨不得马上飞到家

第一人称介绍马的作文【四】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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