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爸爸表面很严厉,实际上却充满爱心。鼓励孩子要坚强,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来了。很重感情,特别爱花。简单归纳一下“我”成长的历程。“我”在爸爸的管教下克服了懒惰的毛病,在爸爸的鼓励下有了挑战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爸爸话语的激励下最终以成人的姿态镇定地面对爸爸去世的恶耗。作者在文中没有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情,而是通过具体的事情,用细致的动作描写展现了爸爸的形象和“我”成长的过程,这些描写将感情表现得深沉而含蓄,值得大家深刻体会。
他是敌国派来偷取城防地图的间谍,他自打十四岁生活在这儿,从未忘记他肩上担负的重要使命。武艺精湛,身轻如燕。
她是他的心头所爱,从他潜入国内,就认识了她。他们一起游山玩水,一起爬树摘果子,一起掏鸟窝。在偷地图的前一夜,他们在草地上看着星星,他心中愧疚着,如果她知道他是敌国间谍,是对她的国家,对她,存在危险的人,往后还会不会有如此平静的夜晚。
第二天深夜,他凭借以往的观察和高超的武艺,潜入宫中,盗取地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偷到了这一重要的城防地图。这中间,不知道多少无辜的人死于他的拳脚下。
但,还是被抓住了。
他快马加鞭,逃窜着。
不知不觉间,前方已是百丈悬崖,激荡的河水哗哗作响。前面是悬崖,后面是刺枪。算了,跳吧。想着,他将地图塞进衣服里,纵身跃下。坠落的前一刻,他脑海里浮现出她的脸,他微笑着。愿我们来世还能相见,那时,愿我不再是如今这种身份。
“啊!他跳下去了。”手拿刺刀的一个士兵说。
“这么高,生还的可能几乎没有。我们走吧。”
谁也不知,就在他掉入海里的前一秒,他的魂,已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一个人身上,那个人,是一富二代,在他坠海的前一秒,开着豪车和人飙车,与旁车相撞。两者皆处于高速,灵魂相互转移到了对方身上。
他坠入海中,巨大的冲击力使他受了重伤。他超乎常人的身体素质,使他从高空坠落,却并无生命危险。
河水不断漂流,冲着他的`身体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村庄。那村庄就像世外桃源,人们在那安居乐业,生活的很自在。
他漂啊漂,漂到了这世外桃源,漂到了一位在河边洗衣的妇女面前。终于,经过医治和调养,他日渐恢复,在一个清晨,他醒了过来,看见了眼前陌生的一切,喊道:“天哪!这是哪啊!?”
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进来了,笑着问他:“公子,你的身体有何不适吗?”他答:“是谁啊?你这老头,头发白了也不染染,这儿没有美发店吗?你这身装扮,真吓人。”老人笑了笑,不知他说的是什么。
两天过去了,他杳无音讯,她在屋舍里渡来渡去,心想埋怨着:我不去找你,你是不是再也不来了?
她不知,真正的他,躺在千年之后的医院,一间ICU重症病房里。
她伤心欲绝,跑到他与她曾经相会的高高城楼上,回忆他与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想起他在风中飘着的衣襟,他的脸庞。但现在,风吹走了他们的曾经。
泪划过白皙的脸庞,她在纸上,写下了思念的字。思念的字组成了思念的句,思念的句又组成了思念的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故事很简单,普通不过的一家三口。
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很简短,就一页。讲了一个梦的故事。我记住了钟书先生安慰杨老的那句话:那是老人的梦,他也常做。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仍是杨老在讲给我们一个“万里长梦”。梦中她是一名交通员,住在客栈,往返于三地,在病中的钟书先生和忙碌的女儿阿圆(后来也病重之间不停地游走奔忙,却又无可奈何地看着他们父女俩一点一点地在她眼前消散。直至她实在不想动了,先得到女儿“回自己家里去了”的消息,然后又看着载着钟书先生的船变成一叶小舟,“变成了一个小点,看着看着,那小点也不见了”消失在茫茫云海中……
第三部《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附有很多张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照,是那种其乐融融,看了让人很温暖的家庭照片。有年轻时,夫妻俩在伦敦和巴黎留学时的合影;也有钱瑗的成长照片、英国留学的纪念照。最喜欢他们父女俩的合影,老先生爱说女儿像他,一样的有着聪明的头脑,含蓄的微笑。他们仨各自的工作照,看完也让人感动。中国知识分子家庭的真实写照都在这些图片中定格了。最后两张老两口相互理发的照片,拍得真好。杨先生会用电推子,钟书先生会用剪刀。我看到这里,才真正领会了什么叫做相濡以沫。
第三部一共分十六小章,用很浅显的文字记录了他们这个三口之家共同经历的快乐。“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在这第三部里,我印象深刻于他们夫妇二人留学期间的苦读和自得其乐的生活。想像着两个不嗜家务的学者是如何打理每日的柴米油盐,他们的真实生活都在杨先生的笔下复活,让我看到两个抽空去探险(散步的快活人。钟书先生的西式早餐做得真棒,让我也提起兴趣早起为家人用自制豆浆和五分钟白水蛋当早餐,看他们爷俩吃得心满意足。
读到第七章,阿瑗两年不见父亲,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地监视着。晚饭后,她对爸爸发话了。
“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
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妈,还是你先认识?”
“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
-----真是绝句啊,这父女间的对话!
还有,写到当时有些落迫的钟书先生“留在上海没个可以维持生活的职业,不得依仗几个拜门学生的束修”,却不想在一个夏天,收到学生送来的一担西瓜。圆圆看爸爸把西瓜分送了众人,自己还留下许多,佩服得不得了。晚上她一本正经对爸爸说:
“爸爸,这许多西瓜,都是你的!----我呢,是你的女儿。”
显然她是觉得“与有荣焉”!她的自豪逗得大家大笑。这样聪慧的女儿,妈妈怎能不记得她吐露出的每一个音符句语?所以,当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杨先生是如何的不舍。她说:“自从生了阿圆,永远牵心挂肚肠,以后就不用牵挂了”她嘴上这么说,心上却牵扯得痛!阿圆去世时,还差两个月才满六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如何摧残着两位体弱多病的老人……
当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先生去世。这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读到这里,还能有人不动容吗?
最后的附录里,有钱瑗打算写的她的那个版本的《我们仨》的手体本初稿(未完成,还有她在病中写给同样生病的父亲的几封信,写给母亲的新年贺诗,阿瑗去世前自己不能进食了,但不放心阿妈,特写信教妈妈如何做简易饭食……那种父女亲人间的浓情和俏皮让人感慨万千。最后附录三里,收录有女儿给爸爸的速描画、钟书先生给煮饭阿姨的抽象写生实物画……这点点滴滴碎纸片都让杨先生视为珍宝一一收藏其间,那是属于他们仨的宝贵财富和回忆传记,没有人能走进,只能在远处观望与唏嘘……
杨绛先生用她的朴实的文字,娓娓道来讲述了“我们仨”,一生,也因为有“我们仨”,感觉并不孤独,生活很有意义。逝者不可追,往者不可留。留在杨绛先生心里的,是“我们仨”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这样的回忆,有些痛楚,有些温暖,有些感动,有些回味。再平凡不过的一个小家,因为有“我们仨”,很快乐,很温馨。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放暑假的时候,闲来无事想起了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小王子》,一下子就被文中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被那些简单而又奇妙的图画倾心。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德克旭贝里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列翁·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像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在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满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奴才总不过是寻人诉苦。只要这样,也只能这样。有一日,他遇到一个聪明人。
“先生!”他悲哀地说,眼泪联成一线,就从眼角上直流下来。
“你知道的。我所过的简直不是人的生活。吃的是一天未必有一餐,这一餐又不过是高梁皮,连猪狗都不要吃的,尚且只有一小碗……。”
“这实在令人同情。”聪明人也惨然说。
“可不是么!”他高兴了。“可是做工是昼夜无休息的:清早担水晚烧饭,上午跑街夜磨面,晴洗衣服雨张伞,冬烧汽炉夏打扇。半夜要煨银耳,侍候主人耍钱;头钱从来没分,有时还挨皮鞭……。”
“唉唉……。”聪明人叹息着,眼圈有些发红,似乎要下泪。
“先生!我这样是敷衍不下去的。我总得另外想法子。可是什么法子呢?……”
“我想,你总会好起来……。”
“是么?但愿如此。可是我对先生诉了冤苦,又得你的同情和慰安,已经舒坦得不少了。可见天理没有灭绝……。”
但是,不几日,他又不平起来了,仍然寻人去诉苦。
“先生!”他流着眼泪说,“你知道的。我住的简直比猪窠还不如。主人并不将我当人,他对他的ItJl。狗还要好到几万倍……。”
“混帐!”那人大叫起来,使他吃惊了。那人是一个傻子。
“先生,我住的只是一间破小屋,又湿,又阴,满是臭虫,睡下去就咬得真可以。秽气冲着鼻子,四面又没有一个窗……。”
“你不会要你的主人开一个窗的么?”
“这怎么行?……”
“那么,你带我去看去!”
傻子跟奴才到他屋外,动手就砸那泥墙。
“先生!你干什么?”他大惊地说。
“我给你打开一个窗洞来。”
“这不行!主人要骂的'!”
“管他呢!”他仍然砸。
“人来呀!强盗在毁咱们的屋子了!快来呀!迟一点可要打出窟窿来了!……”他哭嚷着,在地上团团打滚。
一群奴才都出来了,将傻子赶走。
听到了喊声,慢慢地最后出来的是主人。
“有强盗要来毁咱们的屋子,我首先叫喊起来,大家一同把伯赶走了。”他恭敬而得胜地说。
“你不错。”主人这样夸奖他。
这一天就来了许多慰问的人,聪明人也在内。
“先生。这回因为我有功,主人夸奖了我了。你先前说我总会好起来,实在是有先见之明……。”他大有希望似的高兴地说。
“可不是么……。”聪明人也代为高兴似的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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