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指当作枪的作文

把手指当作枪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20 01:41:56
把手指当作枪的作文

把手指当作枪的作文【一】

把手指当作枪的作文【二】

古语讲,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我们每个人都太熟悉不过了,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我们每个人都在失去,每个人对时间有不同的感知和思索,于是酿成了不同的人生。近年来,“时间管理”这个概念经常活跃于大众的视野之中。管理时间真的有必要吗?答案是肯定的。在快节奏的生活之下,每当我们拖着困顿的皮囊回到家中时,常常会感叹“今日事,无法今日毕。”的遗憾。因此,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的这本书是来自李笑来作家的《把时间当作朋友》。

与其说这是一本关于时间的书籍,不如说这更是一本关于生活方式、关于自律、关于人生意义的书籍。作者从心智成长的角度来谈时间管理,指出时间管理是成功的关键所在。然而吸引我的并不是所谓的成功方法,而是书中平和的叙述方式不同于一般书籍喧嚣的鼓舞与说教。这样一种朋友似的口吻唤起了我对于心智、时间乃至成功的思考。

书中提出的一个首要问题,也是人性的劣根,就是大部分人都是即懒惰又勤奋的。仔细回想过往,做很多事情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既想掌握快速学习的方法,却又懒于付出心血,却最终都败在自己的懒惰上。那么,又该如何克服自己的劣根性呢?这便是书中最为精华的部分——提出人需要依靠心智去把握自己,克服劣根性。我们善于做各种规划,恨不得将时间规划精确到每分每秒,让全世界都看出自己努力的样子。可多数情况下我们规划了最想要的日子却活出了最不想要的样子,可见,管理时间似乎可行,但管理自己才是最终目的。其实,我们不是不能科学的制定计划和清单,而是不能科学的执行和完成任务,我们在制定计划时过于勤奋,却在执行中过于懒惰。在大部分长久的失败中很少能进行反思,这个过程中我们让自己的心智迷失,让自己的劣根不断萌生。

所以书中给我了一个最大的提醒,就是“所有学习上的成功,都只靠两件事:策略和坚持,而坚持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策略。”作者提出了“利用时间”的方式就是学习。管理自己也是需要学习的,我们要学习正确的估算时间,及时采取行动,直面困难,关注步骤三思而行,要感知时间的存在,也要接受时间的流逝,学会关注记录时间的开销,记录行动,验收行动成果。当我们尝试开始不厌其烦地学习、练习这些简单的步骤,相信自律的种子便会在我们身体内悄悄种下。

教师工作是一项繁重的工作,并不仅仅只是备课、上课,还有其他各种任务。因而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合理、高效的完成工作就必然要思考时间管理的问题。读完这本书后,总是抱怨时间不够的我慢慢学会将时间合理设计。从坚持每学期的初始指定教学计划,每月、每周、每日制定当日待办事项,到将较大的任务分割成易于完成的小块去执行,再到利用碎片时间处理其他教学及班级事务等等,渐渐地我乐于在规划时间内完成各种事务,并且坚定的执行下去。从而我也感受到了与时间为伍的愉悦感。

这个世界永远是相对公平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了努力与奋斗,就会收获精彩。与其不停地找更好的方法,还不如马上开始行动,以免虚度更多的时间。培养任何一个习惯,都是需要挣扎的。然而,貌似痛苦的挣扎过程,在将来的某个时刻终会变得其乐无穷。时间可能是劲敌,也可能是朋友。老师们,同学们,当你决定捧起这本书的之前,请试图把时间当作自己推心置腹的朋友,享受与它真诚的“交流”时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记得时间只与努力的人为伍相伴哦!

把手指当作枪的作文【三】

第一次听说李笑来的《把时间当作朋友》是在20xx年9月份,开通了他的\'通往财富自由之路课程,看到了这本书的介绍,乍一看这个名字会觉得它讲的是关于时间管理的书。说句实话,我对这类时间管理的书不是很感兴趣,第一再好的方法少了做的这一环都是苍白无力的,第二很多时间管理的方法都是无效的、老生常谈。今年真正翻到这本书,才发现它与时间有关,却不是单单只讲时间管理,如果用一句贴切的话来说:它讲的是思维模式,升级的是我们的大脑操作系统。

通读完整本书,我开始思考我整个读书过程的变化。26岁之前读书,真的只是读书,会选择很多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比如情感类、心灵成长类的书籍去读,首先这些书没有经过筛选和甄别,也许存在很多误导性的观念;其次读完就是读完了,没有去辩证性思考这本书带给自己什么样的体验和思考,哪些观念是真正值得推敲的,哪些观念是误导性的,更别说读完之后再总结性的回头反思。这样的读书方法收效甚微,很容易误导自己的思维。

现在再读书会很慎重,那些没有经过甄别和筛选的书不急于去读,真的对哪类书籍感兴趣会仔细研究之后,再选择好书去仔细研读。《把时间当作朋友》这本书里也讲到了这样的观念,同时也根据作者自己的实际感悟提炼了很多通俗易懂的原则思维方式,我们常常被一些看似玄玄乎乎的事物所迷惑、吸引、盲从,但真正朴素的道理才能去执行坚守,坚守到质变,就是巨大的改变。那些看似高深的观念并不一定正确,就算正确也不一定易于执行,无法执行的道理,就像漂亮的海市蜃楼,除了观赏没有实用价值。

整本书里有大量的这种朴素的观念,大部分是经过作者亲身验证的,读完一遍在某种程度上会打通我们的一些思维,再配合上长期的做,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个人认为读完此书对人的心态也是有所助益的,随着年龄渐长,我们不得不承认每个人的人生际遇都是不一样的,没有通适的法则,无需过度依赖外界的评价和别人进行比较,若真要比较那就和自己比较,今天的自己是不是比昨天有所进步,在思维上在生活能力上在感情处理上在工作处理上等,也同样需要明白努力并不意味着一定成功,那又怎么样呢?人走一遭,去体验去经历去做去修行,便是圆满,对“知足常乐”这句话我是有保留意见的,整体方向上我们应该有个知足常乐的平和心态,但在对待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上应该投入100%的热情认真,特别是那些对你非常有意义重要的事情。不要把知足常乐作为糊弄自己,糊弄人生的借口。

整本书通俗易懂,观念朴素不华丽,但是在动不动就要把简单事情复杂化华丽化的当代,很值得一读,读完再细细对照自己,会发现很多自己可以改进做的更好的地方,相信这本书我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

把手指当作枪的作文【四】

有人说,风华是一指流砂,而苍老是一段年华。风华褪去,遗留下的只是万点邪魅的腥红,妖冶,美丽。我从未相信,历经过撕心裂肺的痛,便会牵得天荒地老的伤感。风华褪尽,一指流砂,落拓的是繁华哀伤的悲,遗落千年,亘古不息。

我一直都是情感的奴,跳不出痴心的迷途。生死之间,始终以醇酒香车惶惶度日。这一世,拱手山河,不为来生,只为觅到自己许心的那段情缘。我在流年里,一个人静静的行走,一个人写自己喜欢的文。盈亏往复,人生如是。我一直在等,等一个诗影弄情的机会,一展宿命中的绝代风华。可惜,岁月蹉跎,任何执念都会随年轮苍老。当惊艳天涯的芳华不复,遗下的便只是嗜血妖魅的凄凉。当岁月允许的是一袭嫁衣红裳,是否就一定能披露深埋多年芳香?一指流砂,风华褪尽,余下的便只是血染红妆的落寂与孤凉。

时间蹇促,年轮不休。从生到死,只是一段距离。黄泉碧落,道不清思念的苦楚;红尘天涯,诉不尽离落的残殇。奈何桥畔,总会有人倚栏回首,因为此生未够。时光来得总是很仓促,一切都是那么的来不及。我们总是在辗转流离,缓步相遇,转瞬别离,然后相忘于江湖。以至于我们都无法知道,到底是谁在谁的故事里反复沉沦。取一纸墨染,书下这经年的记忆。我把岁月紊乱,打翻前世的琉璃灯盏,想要将过往埋葬。殊不知,历史又怎能让人轻易涂抹?往昔的天天年年,辉煌绝艳,撒落万里荣光。江山易主,王朝更迭。在时间的铁蹄催逼之下,我们都无法守住那年岁的城池。因为,红颜倾颓,本就是一场命定。命定在此时,命定在此地,我们与苍老不期而遇。褪尽往日的风华,我们,只是最普通的凡尘俗子,没有过去,没有以后。有的只是,一点点恬静的淡定与心安。此生,不求光芒万丈,更不求富贵荣华,只要有一份安稳的生活,细如流砂,便已足够。风华褪尽,不为年轮所累,或许正是宿命的回报与施恩。

三千繁华,错付流水, 惹得一世离愁。倾心无涯,透彻得如散落尘世的烟花。我是一个假剧作真的戏子,戏里风华无限,戏外沧桑落寞。故事,总在昨天的瞬间。往事一片一片,仿佛已不是梦幻的思念。我以天为鉴,用名字镌刻诺言。我用风云做砚,写下了无关岁月的诗篇。痴人一梦,横过万里黄沙,从此了无牵挂。逝去多年,我早已满头华发,而谁又在何处到老?转过三千佛塔,我却始终参不化前尘的风沙。抚一曲流水清风,我的指尖便落下过往的残红。思念太浓,却远离了旧时的悲喜枯荣。我将墓碑留白,却始终不见昔日的风华再开。岁月无端,有些过往,只能挥墨来铺陈。一个人的一生太短,却总有太长的那么一瞬。星夜沉天涯,你在彼岸等待繁花的开落。一曲嘲哳,唱得好与坏都无他,只要你在,我便无惧青丝白发。我总在一段海棠下沏一壶茶,等待岁月的无端变化。我一觉醒转,流年就在我的左岸,作一副参商渐暖的画,安慰错落的风华。风吹沙,埋藏一段段佳话。缘分总是阴错阳差,转身便会相忘天涯。多年的风华,经不住万里的尘沙,被岁月削去了鬓发。满纸画卷墨横干,清微诗书弄苍凉,我早已没有了往日的绝代风华,又岂敢奢望时光待我如初。当年眉目无双,如今旧梦一场。再回望,亦只得半生思量。

把酒愿图疏狂,若能白头,何妨一醉千江。去而未往,箫声不断,想那年嫁衣红裳。一伤便是刻骨铭心,时间太远,已不愿去记起,今夕何夕。彼时相许,念自如昔,低眉信手,是谁喃呢。恍惚梦里,是谁的笑意,拂袖而去。我早已身心异域,换得一生相许,便可足矣。可岁月踏乱了痕迹,侵蚀了我一世绝伦的美丽。青丝成雪,迟暮当年。打翻前世的轮回,我焚香祭奠,让青史成灰。红线千匝,我却只愿那一把。看尽盛世的烟花,谁有为我倾尽天下?眉间一点朱砂,我颠覆了三千繁华。功也好,罪也罢,此生便已无瑕。一夜浮华,风流不假,画船轻荡颠倒容华。将岁月隐藏,舞一曲水袖霓裳,纵是流魂也长出了枝桠。最后总是温柔的决绝,洗去了,我今生所有的罪孽。逃不过俗世的劫,我从花开走到花谢。琴声起,我挽过薄纱而去。只留下,越传越奇的佳话与传奇。丹青写意,风华褪去。翻手是千年绵延的细雨,让人无法去忘记。当年,我身着琅琊金羽,横吹长笛。前世歉疚,我尽将曲意付予风沙,留得一指的芳华。

青空杳然,白鬓相拥。我希望有一个人,不在乎岁月的更替与消融。洗尽双瞳,把滚滚红尘倒进杯中,我愿饮思过之酒一盅。改过这年年岁岁的错,求一隅安歇之所。涉过千层雪,唤醒了旧梦。但我早已不是当年的狂妄少年,韶华逝去,我的风华亦早已枯萎难荣。红尘变成坟冢,兴衰一瞬相溶。恍惚间,沧桑便逝,转过身,一场盛世年华轻如昙花。看尽人间悲喜交加,余生便无心红妆。很多故事,泅于相思的河畔。你信,便好,不信,便权当路过。在故事的扉页里,我们都是时光的枝桠,一点一点零落,化作微尘。无论你有多么耀眼的芳华,亦不过是匆匆过客。走进岁月的断章,耗尽风华,一指流砂而已。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天地为证,就算风华殆尽,我亦要优雅地活。我是尘土之外的孤星,天荒地老,一刻不曾更迭。风华褪尽,一指流砂,余下的是三千水墨,一世繁华。风华褪尽,一指流砂,遗下的是闲情千载,宁静淡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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