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层越积越厚,太阳早就下班回家了,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刚刚在学校和隔壁班踢了一场足球,并且以3:1的成绩获得胜利的陆天,一个手拿着一根烤肠,边吃边向学校附近的小超市走,他的作业本用完了,需要买一个新的。
这时,一个黑影从路灯旁一闪而过。尽管陆天的视力不太好,可他还是认出了那是一条狗,好奇心驱使着他跟过去看了看,那条狗竟然是一条小拉布拉多寻回犬。热爱动物的他,怎能不知道这种狗的智商很高?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它身上有一道两寸左右的伤口,而且脚有些瘸。但浑身漆黑油亮,没有一根杂色毛,脖子上有一个方形的`狗牌,上面写着“朵朵”。
他想:朵朵,难道它叫朵朵?这个名字倒也不错。他正想着,小狗向他手中的香肠扑去,他觉得它似乎饿了,便把手中的香肠给了小狗,小狗立刻狼吞虎咽起来。
他顺着小狗的毛往后拂,他深知所有的小动物都喜欢被顺着毛拂。果然,小狗舒服地蹭了蹭他,还用舌头舔了几下他的手指。
他实在太喜欢这只小狗了,于是决定将它抱回家去养。他抱着小狗往家走,小狗很舒服,便在他的怀里睡着了,睡得好熟。他把小狗带回了家,可是无论他怎么苦求妈妈,妈妈都不肯收养它,他只得把小狗放在一个纸盒里,悄悄放在床底。
从此以后,每天陆天上学时,它就在纸盒中呼呼大睡,等他回来喂给它食物后,就和它玩一会儿。
有几次,妈妈把盒子拖了出来,可她只当这是个废弃的盒子,便又扔了回去。
可是陆天养狗的事还是暴露了:那天他正在和小狗玩,妈妈突然进来了,看到了朵朵,妈妈的第一反应就是大叫:“有狗啊!!!”据当时记录,音测器立刻被震坏了。爸爸急忙跑过来,悄悄地和陆天说:“***妈怕狗,还是想想办法把这条狗送人吧。”
陆天坚决地说:“不!”
爸爸左右为难,要是扔了狗,怕伤了孩子的心,可要是不扔,又是他妈妈怕狗。
爸爸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个办法来。他悄悄和陆天说:“你可以养狗,但坚决不能让***妈看到,不然……后果你懂的”。陆天听到可以养狗,早就高兴地跑开了。
从此,朵朵便成了这个家庭中的秘密成员,陆天和爸爸都知道,但是他们却把妈妈瞒在鼓里。他们知道,只要让妈妈知道朵朵这个成员,朵朵就会被驱赶出家庭。可就算赶出去,陆天照样把它领回家来养。
后来,妈妈渐渐习惯了朵朵的存在,便也不那么排斥朵朵了,反而和它慢慢地亲密起来了。
朵朵成了陆天家的看门狗,还帮助身为警察的爸爸抓住了一名小偷呢!
我出生在一个贫苦的村落,而我家又是贫中之贫,我从来没抱怨过自己的身份和家里的窘迫,因为我知道这无法改变也无法选择,也知道比我不幸的人有很多,而他们依然坚强的活在世界上并且过的有滋有味。日子虽然很苦但我们过得和温暖很踏实,一块硬饼,一口凉水,一件补了又补的衣服,我都没有嫌弃过,因为我知道里面包含着父母的爱。
由于我考上县中学,便有给父母增加经济负担,为了学费母亲把那对视为比生命还重的银手镯当卖了,那是奶奶留给母亲的,那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我知道母亲是十分不舍的,便在心里打起小算盘来,我把自己的伙食费留了一半存起来放在后山的一个废墟地点。当然自己留下的钱是不够,每当同学看见我不吃菜就说我吃的饱吗?我拍着自己的肚子说:“瞧是鼓这的。”其实我饿得要命,但我还是靠信念坚持下来了,把钱凑齐了,可当我去赎的时候,那对银手镯已经找不到了。
我仰望天空,泪水不禁流出,我唯一能做的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善意的谎言,我买了一个貌似母亲的手镯,母亲知道那是假的,因为那手镯有着母亲的气息。
评语:这是一篇优美而完整的写人叙事文章,文章情感真挚,写了母亲为了我上学而当卖了银手镯的故事。叙事条理,娓娓道来,人物形象突出,先后有序,构思大胆新颖、有独创性。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很幸运我生长在苏州这块美丽而充满灵气的福地,而我的老家——西山更是天堂中的天堂。故乡的秋天,就像一幅五彩斑斓的油画,在我的眼前慢慢展开,那颜色是那么鲜明,线条是那么的流畅。而其间流动着的神韵,是多么得让我陶醉。
故乡的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瞧!大片大片金黄色的稻谷,在阳光的照射下黄得发亮,直逼我的眼。那沉甸甸的稻穗在微风的吹拂下,如波浪一样,此起彼伏,煞是好看。那满山遍野的桔树上结满了沉甸甸的果实,把树枝都压弯了。金黄的桔子在绿叶的衬托鲜得更艳丽,叫人垂涎欲滴,恨不得马上咬上一口尝尝。故乡的特产不止桔子,更有那驰名中外的银杏、板栗等。
故乡的秋天是个美丽的季节。秋高气爽,阳光灿烂。站在山坡上,抬头仰望,是湛蓝湛蓝的天空;环顾四周,是峻俏秀气的西山;俯瞰脚下,是一望无垠的太湖,真是令人视野开阔,心旷神怡。山坡上的草,已经枯萎变黄,好似给山穿上一件金黄色外罩;红叶此时最为茂盛,它充满着激情和活力,火红火红的,好像要燃烧起来,真可谓锦上添花;弯曲的小路旁盛开着点点金色的傲霜秋菊,更为山增添了勃勃生机.。
故乡的夜是宁静的。金秋十月,丹桂飘香。皓月当空的夜晚使我想起“每逢佳节倍思亲”的诗句。想起许多在外的朋友,肯定会和我一样,每到这时回家走一趟,去走一走乡间的小路,摸一摸弯弯的小桥,亲一亲悠悠的河水,那感觉有多惬意啊!
啊!故乡的秋天洋溢着果香,充满着诗意,让人深深的眷恋,这一切怎能不使我陶醉!
赏析:这篇文章情景交融,描写生动形象,层次分明,尤其善于抓住景物特征进行描写,运用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使得行文流畅,作者对家乡的眷恋之情跃然纸上。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睁开了睡眼惺忪的双眼,竟然发现我睡在了一间营寨当中。我一下子就呆住了,就在这时,只见营寨的帐门被一双手拨开,一个碧绿的身子出此刻我面前。那人脸红如枣,丹凤双眼,卧蚕眉倒立,五柳长须在胸前飘洒,威风凛凛,相貌堂堂。我心里一紧,想到:“什么?这……这……这不是关羽……吗?”我心里疑问重重。难道我回到了三国时期。我太惊讶了,不敢相信这一切。可是,不知怎样的,我的身体竟然完全没了知觉,迷迷糊糊中我给关羽行了个礼。关羽却笑了,说:“哈哈,将军为何如此大礼呀?走,我们巡营去吧!”
事不疑迟,我与关羽骑上马,一齐去巡营。在巡营路上,关羽突然长叹一口气,我问:“将军何须叹气?”关羽答道:“今,汉室衰微,大汉即将走向灭亡。而如今,我和大哥(刘备、三弟(张飞为此不停努力,大哥定是操碎了心,我怎能不叹气?”如此英勇无敌的.关羽竟然也有悲痛思念大哥的情景!
我立即勒住了战马,暗立不动,对关羽说:“关将军不必担忧,主公(刘备和军师(诸葛亮甚好,如今群雄争霸,孙权与曹操对荆州虎视眈眈,将军必要死盯这二人的一举一动,先不要轻易出兵,等稳住后方,再做打算也不迟。”“是啊,如今夕阳西下,曹贼(曹操与权子(孙权是主公忧患,我必要守住荆州!”关羽横眉立在桥前,放声大吼!我站在他旁,似乎又看到了当年!当年,他们那样雄姿英发,那样威武!这时,关羽转过身去,对我放声一笑。
突然,面前一黑,我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原先是一个梦啊!我急忙从书柜上抽出《三国演义》打开,似乎又见到了那位忠义英雄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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