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认识了许多人,有些人见过一面就淡忘了,但有一个人令我至今难以忘怀。
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我和妈妈上街买衣服。该吃午饭了,我和妈妈就来到一个小摊前吃米皮,我们刚坐下,就看见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中年男人也来到小摊前坐下来,我一见他坐下来,就赶紧往一边躲了躲,再看看他那凶巴巴的眼神,我心里想:多脏呀,那么凶,肯定不是好人,赶紧离他远一点。
我和妈妈吃完饭,就走了,我们走到车站才发现书包不见了。我特别着急,就和妈妈就急急忙忙跑到那家小摊去找,可就是找不着,问服务员,她也说没看见。我一想:肯定是那个人拿走了,这一下肯定找不着了,我急的快要哭了。妈妈拉着我往回走,突然,我看见那个脏兮兮的人手里拎着我的书包,我急忙追上去抢过书包气呼呼地说:“你为什么拿我的书包?”那个人说:“你们走了,我见书包放在那儿,赶紧出来追你们,幸好你们回来了,书包还给你,什么丢了也不能把书包丢了呀!”妈妈赶紧伸出手要和他握手,他伸出手看了一下,憨厚地笑了笑,把手在身上蹭了蹭,才和妈妈握手,这时我脸上布满了羞愧之情。
从那天起,这个凶巴巴的人总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他时刻提醒着我,看一个人不能只看外表,更重要的是要看内心。
她,满头白发,穿着一件厚厚的棉袄,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皱纹,像海里的浪花。虽然,难见她的笑容,但她的眼睛里却透露出慈祥的目光。她,就是我天天都看到的在街头卖报纸的那位老奶奶。
我每天上学的时候,这个老奶奶总是穿梭在过往的车辆中。她手里拿着报纸,用报纸轻轻地拍打着车窗,向过路的司机卖报纸。只要司机摆一摆手,她就沮丧地慢慢走向下一辆车。
起初,我很讨厌这位老奶奶,认为她的生活没有意义,像一个乞丐,没有尊严地活着。因此,每当她拍打我家的车窗时,我就忍不住露出鄙夷的目光。
一天,老奶奶路过我们的车时,我给了她5角钱,却没有要她手中的报纸。但她非要给我报纸,还说:“我是卖报纸的,不是乞丐。”我当时心里十分震惊,不,应该是震撼,为老奶奶的这句平常却包含尊严的话而感动!我接过她的报纸,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感觉到一种坚毅的力量。
从那以后,我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觉得这个老奶奶很有尊严,很有意义地生活着。她不愿像乞丐一样,只是坐在路边,低着头向路人讨要钱,什么活也不干,不劳而获;而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金钱。不管春光明媚还是秋日黄昏,不管冬日严寒还是夏日酷暑,她都在这过往的车辆中穿梭。老奶奶这么大年纪,本应与自己的儿女和丈夫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也许,她家里有患着重病的亲人,需要很多钱,但她家里却没有足够的钱,于是,她奔波街头;也许,她是一位下岗的工人,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为了自尊的生存,她在街头卖报纸。
从那以后,我开始每天关注这位老奶奶,并时常买她一份报纸。时间久了,我渐渐从她身上明白,人活着是需要有尊严的。生命的意义在于活得充实,而不是在于活得长久。人的一生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一个由我们自己主宰的.火炬。这位卖报纸的老奶奶用人生的火炬点燃了自己生命的尊严,给我留下了难忘而深刻的印象。
生活既漫长又短暂,那闪动在我记忆海洋中的浪花有多少啊!其中有一个人最令我难忘。
我们班有个叫李健光的,他有个雅称叫“大学生”。不仅因为他鼻梁上架着一副大眼镜,更重要的是他的知识十分丰富。
我和他原本是同桌,在同学们的眼里,我和他是最能和平共处的一桌了。可是在我们各自的心里都有一个非常坚定的目标,就是在学习上一定要超过对方,以显示自己博学多才,所以我们俩在拼命地学习,暗暗地较劲。可却有一件事使我佩服得他五体投地、甘拜下风了。
有一次,我无意间看到了社会书封面上的一座宏伟、高大的铁塔,可我竟然一点也不知道这座铁塔的名称、高度。我只有恳求他:““大学生”你认识这座铁塔吗?”他用手扶了扶眼镜,眼珠子一转说:“你求求我吧,我就告诉你听。”我态度非常诚恳到说:“求求你,告诉我听吧!”没想到他就滔滔不绝的说:“这一座铁塔是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他大约有320米高,还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之一呢!”我又好奇地问:“那这一座铁塔为什么被命名为埃菲尔铁塔呢?”他眉飞色舞地说:"这座铁塔的的设计师是居斯塔夫·埃菲尔,就是为了纪念埃菲尔,才把这座铁塔命名为埃菲尔铁塔的。我精精有味地听着,真为他的博学多才感到佩服。
在我记忆的海洋中,我将会永远记得在小学时,我曾有一个博学多才的同桌。也希望他别忘了我这个与他暗暗叫劲的同桌。
人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回忆,那些回忆就好比夜空中的繁星,多到连自己也无法估计,而那些难忘的事,难忘的人,却永远都忘不掉,因为那正是记忆星河中最璀璨的那颗星!
她,性格古灵精怪,语言诙谐幽默并具有***伤力。她和我还曾经是一对很好的搭档,她有一张俊俏的小脸蛋,一双瞪人时巨大,平常几乎看不到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犹如收音机似的神嘴(她能说的你无话可说)。还有她那句:“我是谁呀!我是你兔姐!”兔姐这个词是怎么来的呢?是因为她是兔年生的,可爱的像只兔子!接下来,我就讲一讲我和她之间发生的事吧!
记得事情发生在小学六年级下学期的一次兴趣小组活动。我当时是在朗诵组,那次课上,老师发了一些材料,说过一会儿要举行一场比赛,这下子可激起了我们的斗志。
我们开始看材料,我先通读一遍材料,然后在慢慢酝酿感情,直到熟读的差不多了才停下来休息。这时,我看见她,正呆呆的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比赛便开始了,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老师们也参与了进来,比赛过后,在老师们的评分下,我位居第一,96。3分。她呢?仅仅位居第二,只和我差2.7分。
因为我和她是成绩最好的两名,所以我和她被选中在六·一儿童节上表演诗歌朗诵。正是因为这次的演出,使我们由对手变为搭档,在变成朋友。不,是好朋友。那次演出我们表现的异常出色,获得了一等奖。
虽然我比她大一岁,但每天上学放学时,我总会叫一声兔姐。现在我们都上中学了,我们并不在同一个班,但我们的友谊仍没有变,这就是我和她的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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