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它一身雪白的皮毛,大伙儿为它取名“雪虎”,这是一只极其普通的云南土狗,肯定不会有高贵的血统。它与现在都市中的宠物狗(如果它也算宠物的话)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有一百二十多个主人。和终生不曾受过链索的束缚。
到云南支边的第二个年头,也就是一九七二年的春天,记不清是谁把它抱回连队的,白生生,胖乎乎,虎头虎脑的它首先得到了女知青的青睐。于是,在这群丫头们的尖叫和赞叹中,它立马入驻了***,根本不和做了半天主人的我们半点商量。气得老柳一脸坏笑居心叵测的说:它可是一只公狗哈。结果是被假小子黄莺唾了一口香痰。
雪虎并没有因此而成了女知青的狗,特殊的环境注定它是一只所有知青共同的狗。没有项圈狗链束缚的它随意的出入全连任何一间知青寝室。因为我们的寝室茅草盖顶,芦苇为墙,竹篱笆门根本就是一个摆设,一天二十四小时从不上锁。雪虎没有窝,每间寝室的屋角床下都可以是它的窝,每当起床号响起的时候,它便从不同的房间懒洋洋的踱出来,惬意地伸着懒腰打着呵欠。至于吃,哪就更简单了:全连知青随便朝地上拨一口,就可以让它吃个肚皮溜圆。不过它好像更乐意到***就餐,因为女知青们都有开小灶的习惯,时不时的要煮点成都寄来的腊肉香肠之类,不像男知青的伙食千篇一律,都是连队食堂的饭菜,即使是***猪打牙祭,这帮正吃长饭而又长年缺少油水的家伙恨不得连骨头都嚼来吞了。这可能是雪虎最不满意男知青的地方了。而女知青中居然还有不吃肥肉的,理所当然地归雪虎受用了。
吃著名符其实的百家饭,雪虎长成了一只聪明而漂亮的狗:南疆清新湿润的空气,苍翠的山林,清澈的溪涧,使它的皮毛纤尘不染,雪白光亮;完全自由随意的遍山奔跑,使它的体格健壮挺拔,灵活匀称。在我的记忆中,它从没有过生疮害病的时候。每当看见它从山林中飞奔而下时,总会使人联想到绿茵上流动的雪球。它视所有知青为它的主人,一无二般的亲昵温顺。常常像影子一样跟随我们上班下班。我们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开荒时,它在附近的山林中奔跑撒欢,玩够了就蹲在树荫下百无聊奈的打着呵欠。老柳拄着锄头不无嫉妒地说:“它倒安逸喃,硬像是监视长工干活不准偷懒的地主。”
不知是云南土狗的天性还是无所事事的精力过剩,它居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打猎!当它第一次衔着野兔跑回连队时,让大伙儿惊得目瞪口呆。欢天喜地的我们第一次尝到了野兔的美味,雪虎自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褒奖,并将骨头全部归了它。得此表彰,雪虎打猎的积极性一发不可收,时不时的衔着猎物得意洋洋的奔回连队。有一次它竟然叼着一只肥硕的老鼠回来,把大伙笑得前仰后合,显然知青们还没有沦落到吃老鼠的地步。而雪虎却扑闪着眼睛大惑不解的看看大家又看看老鼠,好像在奇怪:这不对吗……雪虎的猎物是绝对公共的,在场者都有权享用,以至于知青们表达自己对某事物拥有权力时常说:“雪虎打猎,见者有份哈!”
直到现在,我都佩服假小子黄莺的聪明:她成功的开发了雪虎做护卫犬的潜能,她首开先河把雪虎做为“保镖”带去赶街。一路上威风凛凛,娇叱声声地把个雪虎呼来唤去,像极了一位江湖女侠。路过傣寨时,雪虎呲牙咧嘴的一阵狂吠,把哪些爱向四川女知青尖叫起哄的傣族小卜冒吓得退避三舍。此后,女知青们养成了出门就要雪虎护卫的坏毛病,只要姑娘们一声呼唤,雪虎就乐颠颠地跟随而去。也许是怪雪虎担任护卫影响了打猎,老柳颇有微词;“哪狗东西,正事不做,硬把自己当成护花使者喃!”
南疆是美丽的,婆娑的凤尾竹,炊烟袅袅的傣家竹楼,风姿婀娜的傣族小卜少………曾让我们这群来自城市的青年心旷神怡。但我们毕竟不是来旅游的,繁重的体力劳动,粗劣的物质生活和贫乏的精神生活很快就摧毁了少年的激情和青春的浪漫,思乡的愁绪像满山野草般滋生漫延。在夜色降临时山坡上,茅屋中知青们围坐一起,遥望关山阻隔的成都方向,在口琴的伴奏下唱着忧郁的歌:“蓉城的夜晚,你好像是那梦景一般……”最后总会听到女知青轻轻的哭泣声。而这时,雪虎总是伏在我们身边,下巴贴在两只前爪上,静静地望着我们,月光下,它的眼睛里满含着忧郁。
这本书非常精彩,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一天,在北国,两个人在艰难地走着,旁边是他们的狗和雪橇,一个人的棺材和茶叶在雪橇里。晚上,叫毕尔的人喂狗时发现狗多了一只。第二天,叫亨利的人发现有狼,后来毕尔和一只狼同归于尽了,最后狼终于走了。下面,让我来讲讲狼的故事!
原来,有一只母狼,很多狼都喜欢它,第一只是一只领袖,第二只是老独眼,最后一只是一只三岁小狼。由于食物少,弱的狼就会被赶走,最后只剩下母狼、小狼、老独眼和领袖了,后来小狼攻击老独眼,被老独眼和领袖***了,这时老独眼咬伤了领袖,领袖和老独眼斗了起来,可领袖不久就被***了。几天后,母狼***了,生了五只小狼,可是四只小狼饿死了,只剩一只小公狼了。后来小公狼去冒险,吃了七只小松鸡,后来被母伶鼬咬了,这时它母亲来了,***了伶鼬。后来老独眼被大山猫***了给宝宝吃,母狼偷吃了一只小山猫,大山猫找上门了,于是大山猫和母狼打了起来,这时小公狼咬住了大山猫的腿,后来大山猫的爪子抓伤了他,后来他又咬住了大山猫的腿,直到她死为止。
后来他成为了印第安人的狗,印第安人叫母狼吉喜,叫他雪虎,后来雪虎知道了他的主人是灰色海獭(人名)。可是灰色海獭把吉喜给了三鹰(人名)。几年后,灰色海獭把雪虎给了一个叫美人史密斯的白人,美人史密斯很坏,他把雪虎变成了斗狗。有一次雪虎差一点就死了,幸亏一个叫威登.斯各特的人救了雪虎,他还逼迫美人史密斯把雪虎卖给了他。
刚开始时雪虎很野,后来雪虎对主人(威登·斯各特)很忠实,晚上他还帮主人看东西,别人的样子很像攻击主人时,他就会发火。有一次,主人出去有事,叫朋友麦特看家,雪虎看见主人走了,他竟然不吃不喝,让雪橇狗随便咬他(他以前咬死过一只叫老大的雪橇狗,因为老大抢他的肉)。后来主人回来了,雪橇狗还咬他,结果被他咬伤了。还有一次,美人史密斯想偷雪虎(因为雪虎在斗狗时经常打赢,让美人史密斯挣钱),可雪虎把美人史密斯咬伤了。后来主人把雪虎带到了老家,下车时雪虎以为帮主人拿箱子的人是小偷,于是不让帮主人拿箱子的人碰箱子,还不让主人的妈妈抱主人。后来,一只叫可利的狗不让他靠近马车,因为可利是主人父亲的牧羊犬,不喜欢狼,可是可利是母狗,公狼是不能攻击母的。后来雪虎只得把可利打翻。后来他来到主人父母家门口时,一只大猎狗来打他,他把猎狗扑翻,正准备咬喉咙时,可利来了,于是雪虎扑向可利,可利又被打翻了。后来雪虎知道了这里还有一个特别的人,他就是斯各特大法官。主人后来还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一天晚上,一个犯人来了,他是无辜的,却被斯各特大法官判刑。现在他出来了,他***了三个守卫。他现在要***斯各特大法官,雪虎以为他是小偷,于是和他打了起来。结果他死了,雪虎中了两弹,还被踩了很多下。经过治疗,他完全康复了,这时小狗们爬在雪虎身上了,可是雪虎让他们爬,可利很惊奇,慢慢地,雪虎闭上了眼睛,晒起了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著名作家。
这本书很精彩,内容丰富,情节激烈,形象逼真,让人看了还想看。我建议大家看杰克·伦敦的其它书,它们一定也很好看。
话说武松打死了山上的一只恶虎后,名声大震,各界媒体像潮水一般直扑向武松家,搞得武松整天哈气连天,精神不振。终于有一天,武松锁上了房门,悄悄地从后门溜了出去。他要做什么呢?
原来,武松是去咨询心理医生的。他坐上了一辆轿车,来到了一位著名心理医生的家里。他刚刚走进去,就竹筒倒豆子般把他的一肚子不快发泄了出来:“医生啊,我自从在山上打死了一只凶恶的老虎后,媒体都快把我家的房子挤爆了,您说说我到底怎么摆脱他们啊?”医生想了想,说道:“你再去你打死恶虎的地方看一看吧,我想你应该能够得到答案的。”
医生的话刚刚说完,武松就飞快地上了一辆小轿车,向那座山出发了。
来到了山上,武松便看见了一张告示:“今日本酒店“三碗不过冈”改名为武松神酒专卖店,特此通告。”武松想:“天啊,我的名声传的也太快了吧。”于是他便来到了这家酒店,竟然看见了赫赫有名的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豹子头林冲。但林冲也在闷闷不乐地喝着酒。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林冲想要投奔梁山泊,却被王伦百般刁难,他正在考虑要不要退出梁山泊。武松也把他的难题告诉了林冲,正巧被朱贵和朱富听见了,他们也帮助武松想了很多主意,但武松告诉他们,这些办法他都试过了,不管用。于是,林冲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武松听了拍手叫绝。
第二天,武松到了电视台,发布了一条消息:“各界媒体请注意,现武松家已养了许多宠物,如果不想受伤,请于双休日再来采访。”这条消息一发,你别说,还真管用!林冲的难题也解决了,在各位头领的劝说下,王伦终于答应了林冲的请求,让他加入了梁山泊。
所有的难题终于都得到了解决,但是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还有这样的难题……
雪虎是一只混血狼,它只有四分之一狗的血统。从小接受的就是残酷的野外生存法则——弱肉强食。
雪虎的第一个主人——灰色海獭,只是把它当作一条没有感情的雪橇狗,做错了不是毒打就是责骂,没有一点爱抚。后来有了酒瘾,在想得到酒喝的情况下,把对他忠心耿耿的雪虎卖掉了。
雪虎的第二个主人——美人史密斯,利用雪虎的凶猛,从雪虎和别的动物之间你死我活的打斗中赚钱。有一次,它遇到一只斗牛犬,在快被咬死的时候,威登·斯各特把它解救出来。
雪虎从来不懂爱是什么,只学会以暴制暴,变得凶猛无比。慢慢的,雪虎在新主人斯各特的关心、爱抚、训导中,改掉了骨子中狠毒凶恶的一面,变成了真正的狗。
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一个孩子从小生活在只知道打骂、责备、暴力的环境中,是教育不出一个温和讲理的孩子的。对孩子从小要多一些关爱在充满爱的环境中,孩子才会成为一个有爱心的`人。
孩子的成长环境,可能决定孩子的一生!
在生活中,有这样一本书能让人热血腾腾,能让人心惊胆战,能让人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雪虎》。
《雪虎》这本书主要讲诉的是一只狼(狼和狗的后代)被驯服成人类忠实的朋友狗的故事。它第一次被印第安人驯养后因为常常遭受其他狗的欺负,所以与他们的相处中它学会了服从,表现出了很好的适应能力。后来它又被第二个主人史密斯收养后,被当做“战狼”关在笼子里与别的狗战斗,但是最后一次的战斗中差点被斗牛狗咬死。直到它被第三个主人收留,经过驯养使它的忠诚难以想象,彻底被驯化成人的朋友——狗,不但救了主人还救了主人的父亲,而且它还有了它的后代。
我喜欢雪虎对生命的热爱,在差点被斗牛犬咬破喉咙时并没有放弃生命,反而顽强的与它斗争,我喜欢雪虎的勇敢,在与大山猫对战时,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帮助母亲一同战斗,在伤口恢复时能够不畏艰险顽强的站起来,我喜欢雪虎的忠诚,在关键时刻与敌人战斗不但救了主人而且还救了主人的父亲。
我喜欢这篇文章的结尾,不仅雪虎没有死去,而且还有了它自己的后代,最后雪虎半闭着眼睛在太阳底下打盹,它的孩子就在它的底下打闹,顿时让我们感受到温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不要放弃一丝希望,奋斗到底,而且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心怀感恩对你身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
赶快和我一起读《雪虎》这本书吧!
通过它能看到这个世界,看到人类善与恶的斗争,从而使我们反思人类自己!
——题记
《雪虎》,不要被这本书的名字所迷惑了,他实际上并没有与虎这动物有任何瓜葛,她是写一只狼的,但为什么会把书命名为《雪虎》呢?只有带着疑问读下去才有意思!
此书开篇就写出了在“野蛮,残酷、寒冷彻骨的北国荒野”公然与荒野作斗争的是行走在冰上的一群狼群和坐在雪橇上的人。贪婪的人们在茫茫的草原中寻找着黄金,饥饿,寒冷都无法阻挡他们向前走。在金钱面前,人的生命显得多磨渺小,甚至可以被人们忽略,这令人多么寒碜。
但尽管书中贪婪的人们是多么令人讨厌,但雪虎这只狼身上也体现了些许的正能量,他在这种情况下学习着用自己的尖牙和利爪来与外界作斗争来维护自己。作者对狼的习性和生活的习惯都了如指掌,描写得十分形象具体吗,语言组织能力十分的强,把雪虎的心理活动写的活灵活现,让人读了有身临其景的感觉,这样的心理描写贯穿全文,无一渗透出狼的习性。如第五节的“他的***戮***与日俱增,他对那只熊苏怀着如饥似渴的野心”这里的他指的是雪虎,这描写了他对熊鼠必须拉下的决心,体现了他的根。
书的结尾,作者善意的把雪虎交给好心人收养,最终南方雪虎被人们驯化为人们的好朋友,不但冒死就了主人,还有主人的父亲。作
谁都知道蜗牛爬行的速度十分慢,我便有那和蜗牛一样的`性子,不管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不着急。有一次,我正在和同学们一起快快乐乐的玩着,一位同学说“你的水桶漏了,还不快去擦洒出来的水!”“急什么,急什么,不就是水洒了么,一会再擦不就成了么?我都没急你急什么?”我不急不慌的说道。但就是那一次,我不小心把书掉到地上了,等我不急不慌的把书拣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书已经变的惨不忍睹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性子这么慢,就是因为听了“欲速则不达”这个故事呀。
性子慢点,没什么,但性子太慢就容易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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