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的“三二九”广州起义,是一次极其悲壮的起义。起义部署工作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原计划一千多人兵分十路的起义军,到了起义的当天只剩下了黄兴带领的一百多人,势单力薄的黄兴毅然打响了起义的枪声。这是一场明知道要失败而为之的起义,黄兴率领着这一百多人与百倍于他们的清军展开了破釜沉舟的决死斗争,起义勇士几乎全部遇难。黄兴何以要飞蛾扑火?因为他要给为此次起义捐款的华侨一个答复,他不能让起义流产,他更要给全国沉睡的人民敲响警世钟,唤醒人民推翻满清。“誓身先士卒,努力***贼,书以此当绝笔。”这就是黄兴当年写下的遗书,一封寄给了孙中山,一封寄给了为此次起义募捐的南洋华侨。
分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是任性,偏执,但有时却是一份不知前途却要义无反顾的执著。它折射出一种壮怀激烈的悲剧精神和美学原则。
话题:“诚信”“执着”
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40年如一日,为中国的独立富强而耗尽了毕生的精力。他自己别无家产,仅有书籍、衣服、一所华侨捐献给他的小住宅。他革命一生的原动力是什么?就是“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的崇高信仰。
分析:孙中山执著无悔于革命,在于他有崇高的信仰,即“人群之需要”。信仰如山,仰之弥高。
话题:“成功与信仰”“成功的动力”“可贵的信仰”
陈襄智审窃贼
北宋的陈襄在神宗时任主筐,代理县令。有一次发生一宗盗案,捕役抓来许多的犯罪嫌疑人。但嫌疑人都拒不承认自己犯盗窃罪,一时无法定案。陈襄胸有成竹地说:"你们不用抵赖,附近有座庙,庙里有座神钟,谁要是偷了东西,只要一摸钟,它就会出声音。"于是陈襄派人押着这些嫌疑犯到庙里摸钟。事先在钟的四周用布幕严严实实围住,不漏一丝光线,再暗中派人在钟上偷偷地涂上了墨。然后让嫌疑犯进去摸钟。过了一会儿,逐个检查手掌。发现唯独一人手上没有墨迹。陈襄立刻命令将此人拿下。这个窃贼只得低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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