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更应该去保护动物,并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大家好啊,我是一张假钞!我的面值是五十元。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欢我,因为我害了太多太多的人们。其中,还骗了很多人的血汗钱。我是今天才生产出来的,我可能也要像其他兄弟姐妹们有个漫长的旅行了!
现在是早晨7点钟。我首先在一个菜贩子手里。菜贩子从负责生产我的那个人那里,拿出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但是我讨厌这个主人!他对穷人辱骂,对富人却低眉顺眼,还恭维他们。他身上还有一股臭味,也包括良心的臭味!啊,有人来买菜了。买主一身“名牌”,绝对是个有钱人!买主拿起白菜瞧了瞧,摇了摇头,又拿起豆腐瞧了瞧,又摇了摇头。最后,他拿起一个西红柿,像发现一片新大陆一样,大声叫道:“真是好极了!”看这人一惊一诈的,我还真是看不惯呢!买主又说:“哎!菜贩子!西红柿怎么卖!”我的第一任主人说:“西红柿两块一斤。您要多少?”“全要!快装!”买主说。我明白,我的第一任主人心里开心极了,恨不得蹦起来,然后快速把西红柿装起来。“给!不用找了!”买主一脸骄傲,他拿出了一叠一百元钞票。这下,我的第一任主人真的蹦了起来,还忙说:“谢谢您!谢谢您!”我没有被找出去,心里确实还有点失望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买主来买菜了。他看起来狡猾极了——不过,人不可貌相嘛,还是看看他的本质吧。“卖菜的,白菜怎么卖?”第二个买主说。“八毛钱一斤。”“好,我要四斤!快点,我还有事情呢!”说完,便掏出了钱,是一张一百元钞票。我的主人接过钞票,在口袋左掏掏,右找找,最终把我拿了出来,随同我出来的,还有很多面值很小的真钱,一同递给了买主,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还时不时“呵呵”几声,引得买主很是奇怪。“啊,疼!真疼!”原来是买主把我折成了两折,好疼啊!买主连我瞧都没有瞧,便装进了裤兜里。里面一片漆黑,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主人去了哪里。“孩子,我回到家了!”只听我的主人喊道。哦,原来我到了第二任主人家里。他掏出了我,左翻右翻,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糟糕,他不会发现我是假钞吧!终于,他站了起来,把我拿到验钞机旁,最终发现我是假钞。我真是害怕极了!可是,我的主人却不慌不忙,又把我放进了裤兜里。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吧,主人带我一起出去了。
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小商店里,正站在柜台上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父母有事出去了,就留小男孩看店。我的第二任主人买了一大堆东西,把我从裤兜里掏了出来,递给小男孩,还说:“孩子,不用找了!”小男孩不懂得要看看钞票的真伪,心里可开心了!可是小男孩的父母回来,会不会把我又花出去呢?
明天我又将去哪里?我的旅行什么什么时候结束啊
理想是人生导航的灯塔,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理想,而我也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记者。
这个念头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在我小时候,每次看新闻报道的记者,因为这些记者让我们了解到生活中我们所不知道的事,在炮火不断的战场在地震的废墟里都有他们的出现,所以我从小就相当一名记者,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里,更需要记者,著名记者普利策说过“如果把社会比作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大轮船,记者就是船上的哨兵,他要随时指出暗礁。”我想让大家了解更多的事,为大家指引正确的方向。所以要当一名记者。
但是,要想做一位记者,要求有许多职业素养,如果要有很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采访时,要组织语言向别人提问,如果组织不好,别人就听不懂你问什么,在采访后还要写成文章,如果写作能力不强,就不会写出好文章。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新闻,这样才会有新闻可写;还要有一双透“事”眼,如果你报道的时候没有看清事实,就可能冤枉别人,要亲身经历,深入观察......除了这些,还有许多要求,我要努力培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空想,是不行的,要从小就做。在生活中要多写作,多与别人交流,打好基础,还要锻炼一颗不怕挫折的心。因为,如果你向报社投稿,他们不一定会把稿子登上,所以,要经得起挫折。现在,我的作文的写作速度不快,要改正,多练习,要又快又好,还要写得短小简练,还要让人们看明白,让读者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小记者,成为一名小记者后,每次小记者活动都参加,我在活动中认真倾听,回家认真写作、投稿。经过我四年的努力,我终于成为了一位优秀的小记者,我还有继续努力,这样,长大后我才能成为一位真正的好记者。
理想是人前进的动力,在理想到现实之间还需要努力,只有努力奋进就一定会实现我的记者梦。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又很精彩的书,它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他老爱欺负小动物,有一天因为对小妖精做了恶作剧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小人。小小人尼尔斯阴差阳错地骑上了家鹅马丁,跟着大雁群一起飞往遥远的北方。在这漫长而又危险的旅行里,他不仅要保护大雁和马丁不受狐狸斯密尔和乌鸦强盗们的魔爪,他还帮助了鸟类们打败了灰田鼠兵团……
最后作为回报小仙女把尼尔斯由小小人变成了原来的模样。
读完之后让我懂得了只有锻炼磨难才会变得勇敢懂事、乐于助人。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在这次旅行的几天里,我真正的第一次看到了蓝色的大海,别提多高兴了。我们吃到了新鲜的海鲜,那里的海鲜非常好吃,尤其是他们做的鱼,简直是人间美味。在日照的大街小巷上,都摆满了海螺、贝壳、海星、小鱼、小虾……在靠岸边的地方,偶尔还回停着几只大木船,海岸上都铺着打渔用的渔网,游客们都在拣小鱼、小虾和海星留作纪念。
在我们去桃花岛的时候,我们在沙滩上拍了许多漂亮的照片,我们还到了大海中游泳,那一天我不仅游得很高兴,而且,我还认识了一个跟我同村的小女孩,并且和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这是我此次旅行的另一个重要的收获。
我们到日照的第二天下午,就去了万人滩。这是一个公园里靠近海的地方,我们都带着游泳圈,穿着泳衣,下去玩了。爸爸还专门给我拍了几张浪头扑向我的照片呢,当时我吓得大叫,真是有刺激又好玩儿。过了一会儿,海水涨潮了,我们不得不走了。我看着刚刚还风平浪静的大海,现在已经变得波涛汹涌了。面对大海,我想到:大海真是太神奇了,有时变得快的`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
几天很快就过完了,我们就要回去了。我有些恋恋不舍。这儿有着清新的、让人闻着舒服的海风。在这里,我面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由衷的惊叹大自然的力量!这几天的旅行让我懂得了很多的知识,也让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大自然的魅力!
那天,爸爸回家了,拿着一个小瓶子,对我说:“这里的小鱼谁要啊?”我连蹦带跳地跑上前去,大叫道:“我要!我要!”爸爸笑着把瓶子递给我,我仔细一看:里面的小鱼普通极了,灰灰的\',身子中间有一条银色的线。我不开心了:“爸爸,你说给我带条鱼回来,怎么带这些山间里的鱼啊。”爸爸说:“这些鱼啊,是爸爸小时候的玩伴呢,我小时候,哪有什么电视电脑,什么观赏鱼热带鱼,只有上山去抓些小鱼回来玩,这些鱼,是我们当时眼中最漂亮的呢!”我低头看了看,心想:‘这些小灰鱼,有什么好看的。’爸爸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这些鱼,在我们当时是叫‘彭皮婆’,现在叫什么,我不知道。”我点了点头,把小鱼们放在浴缸里,喂了它们吃了一点饲料,就对爸爸说:“这些小鱼养大了好看吗?”爸爸笑着说:“当然了,长大以后,鱼尾和鱼须会变成金色,很漂亮的呢!”我一听,心里高兴多了。
现在小鱼已经长大了不少,鱼须和鱼尾已经开始变色了,真期待它们长大之后的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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