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写一个人的作文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9-15 05:31:10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一】

因为爸妈工作太忙,我总是一个人在家。每次,爸爸下班明明可以回家陪我的,可是他总是出去玩,饭也不在家里吃,老是和他的同事们吃,明明他的同事们天天都能在,我不一样,我好不容易放假,天天在家学习,每天我都去满怀希望给爸爸弄好饭,可是他每天都不在家吃,每次我都心灰意冷地自己吃完好吃的饭菜,让我更伤心的是,他有次偶尔早了一点回来,因为刚刚放假没多久,他居然问我:“没上学吗?怎么在这里?你是逃学了吗?”

我那次哭得很伤心,可是爸爸根本不懂,他不懂我每次天一黑,我都会很害怕很害怕,尽量靠着墙,用余光悄悄打量四周,看是不是有人潜入了我们家要对我下手。我也尽量把电视调到一些儿童频道,虽然这看起来很幼稚,但是这确实是我唯一让自己不害怕的方法了。每次爸爸回来都喝得醉醺醺的,就算回来,也不能让我不害怕,因为他会沉沉的睡去,有时候要叫他几次他才能醒,然后迷迷糊糊地问我怎么了,然后又睡去。

爸爸,妈妈工作忙,你也是,我能理解,但是,妈妈会抽时间尽量陪陪我,我也很满足,您能不能少去喝点酒?您基本每次回来,没有一次是清醒的,喝酒对身体有害,少喝点吧爸爸!多回来陪陪我,不然,您下次见我,又得是三个月左右后的暑假了。爸爸,您回来陪陪我吧!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二】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三】

下课铃像小精灵一样俏皮地响了起来,放学啦!我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向爸爸接我的地方。出乎我意料,爸爸久久没有出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爱的手表铃铃地响了,是爸爸,他说今天工作很忙,只能我自己走路回家。

秋天的夜来得特别快,一排排星星点点的路灯照亮着我前行的路。突然,一声轻轻的脚步声从我身后传来,我机灵地竖起耳朵,猛地一惊,不会遇到坏人了吧!我偷偷地回过头瞄了他一眼,高大的身材,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压得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我敢肯定,是个男人。一阵清爽的秋风吹来,他一边扯高衣领,一边再次把脸埋进他的帽子里。

我赶紧回过头,抿紧嘴,加快步伐,往前冲,哆嗦不停,双腿发软,好像马上就要瘫倒在地上了。脑子里一个劲地闪过《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种种案例。

他的影子被路灯衬得长长的,似乎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我。我越想越怕,越走越急。他依旧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快,他也快。终于,我回到了院子,来到电梯口,他居然抢先一步冲上去,伸手拦住电梯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的心扑通扑通地乱跳,生硬地移动着脚步,进了电梯,快速按下“10”便安静地站在电梯最里面。好奇怪,他居然没有按楼层,右手伸进包里,摸来摸去,我大气都不敢出,紧闭双眼,心里默念着:快点开门!快点开门······

“叮”电梯终于停了,门开了,我冲出电梯,猛力敲打着大门:“妈!快开门!我回来啦!”

他也慢吞吞地走出电梯,用钥匙打开了我隔壁的那一扇房门······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四】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五】

夜风敦促着我投入床姐姐的怀有里,我却还意犹未尽的看着惊骇的鬼片,这时咔嚓一声,电视被关掉了,原来是奶奶关的,她要我从速上床睡觉。

我一躺在床上,脑海里便显现出鬼片的情节,那魔鬼拿着刀子,预备刺向那个小女子,哎呀!那女孩大叫一声,便死于魔鬼手中,这段情节令人毛骨悚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这个画面不断的重覆着,让我简直觉得那个小女子就是我自己,不断不断的重覆着,感觉自己快要堕入漆黑之城。

我苦楚的挣扎着,尽力的想要脱节这个因惊骇而降临的失眠小恶魔,但他却十分难缠,就像在我身上涂了很多的黏着剂,让我动弹不得,我恨不得把他甩得远远的。在我辗转反侧之中,看到妹妹甜美的沉睡在梦精灵的怀有里,好想把妹妹摇醒来陪我,但如此作为真实过分自私,唉!如果有个复製人能够来陪我,那该有多好呀!

后来我就试着去喝热牛奶,但喝热牛奶不光没有把我身上的精力小子赶跑,反而把疲惫小子减少了。这让我又想到了第二个办法,就是催眠术,我抱着时钟,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滴答滴答的,我盯着他一动也不动的,只要眼珠子跟着它转了又转,转了又转的,这为我带来了一点睡意,但想睡又睡不着的景象,使我更难过。

全部无效之下,我便去柜子里翻了曾经的相片,这时幽静无人,最适合看看这些相片,看着看着,让我走入了回想的河流,这时我看到了一张白璧无瑕的全家福,我好想坐着一台韶光机,回到以往那幸福美满的韶光,此时,我彷佛看到眼前呈现了那时全家欢喜的笑颜,我又看见爸爸和妈妈牵着手,带着我和妹妹一同出去玩,看着看着,却哭了起来,哭着哭着,便睡着了。

仿写一个人的作文【六】

七年级八班藏龙卧虎,英雄豪杰汇聚。和蔼可亲的“飞老”,举止优雅的“黎小姐”,一身文艺范儿的“朱少”……今天,我就聊聊“朱少”。

听到“朱少”俩字儿,有些人脑海中立马就浮现一个个公子哥的形象。千万打住,这“朱少”可不是什么公子哥,他可是我们个个骨骼精奇的八班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为啥给他取名“朱少”呢?原因有三:第一,我们的数学老师是1991年的,顶多也就二十六七岁,再加上他那一身的文艺气息,这不是“朱少”的气质,是什么?第二,“朱少”平常最爱穿的衣服就是白衬衫加黑裤子,在讲台上一丝不苟地教书的他,少爷气息扑面而来。第三,“朱少”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私下,整个人的举手投足间,就俩字儿——优雅!大家现在应该明白“朱少”的由来了吧!

八班,一个严重“搞事情”的班级,就这一点来说,真想对“朱少”说:“您真不容易!”而我觉得,“朱少”的眼睛才是他制胜的法宝之一啊!毫不夸张,“朱少”的眼睛占他脸部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常人是绝对不敢与他对视的!所以,我们班那些做了坏事的同学们,在“朱少”面前绝不敢说一个谎!而我们这些所谓的好学生,就很好奇一点,老师,您的.眼睛咋那么大呢?老师的回答是:“遗传!”呵呵,我竟无言以对!

要说我们八班的“朱少”,那是能文能武!你看,在数学课上,“朱少”用认真而又不失生动地讲课方式,使我们个个投入其中。“朱少”的标签,一向是思维缜密,认真细心,想必这是每个数学老师都应该有的吧!但身为老师的“朱少”,他则想把这些标签,传授给我们这些学生。“朱少”还特别喜欢打篮球,那球服一穿,那“朱少”立马就变得英姿飒爽起来!

不过,“朱少”也确实不容易,他教着几个班的数学,更何况,他还是我们八班的班主任,这真是让我佩服!我们八班这些“猴孩子”,整天搞事情,他仍然勇敢微笑着面对!

“朱少”,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汗水打湿的衬衫;您为八班付出的是,用温柔的语气罚写检讨书;您为八班付出的是,您那大长腿的来回匆忙。在这里,感谢您朱老师!您永远是我们八班上课认真、思维缜密的朱老师,也是我们心中可爱幽默的“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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