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纲》的第一条中,马克思直言不讳的指出了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就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缺乏实践的和主体性的观点。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他的唯物主义是直观的,不彻底的。
在《提纲》的第二条中,马克思阐述了实践是检验思维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思维是否是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这一检验的标准不能在人的主观范围内寻找,用人的主观的东西去检验人的思维是得不到正确的结果的。马克思指出只有在人的主观范围之外的实践能够检验人的思维的真理性,这是由实践的特性决定的,实践是主观见诸客观的活动,它能够把人的认识思维与客观实际相结合起来加以比较,如果人的认识思维与客观实际相符合,那么人的思维就具有真理性,反之,则否。
在《提纲》的第三条中,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只看到环境对人的作用,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也能对环境起影响作用,也就是说,人不是被动和消极的被环境所影响。旧唯物主义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然而这种所谓“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又是由什么来改变的呢?他们没有指出来,看来在这方面,他们只能寻求上帝的帮助了,这样旧唯物主义者就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
在《提纲》的第四条中,马克思承认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积极方面,因为费尔巴哈把宗教世界从神学世界观中剥离出来,把它归结为产生它的世俗基础。但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刚走到这一步,就止步了,对宗教的批判仅仅停留在理论的批判,而没有付诸实践来改变宗教世界。
在《提纲》的第五条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认识论的错误根源——人的感性知识单纯的直观,马克思指出人的感性应该来源以人的实践。
在《提纲》的第六条中,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批判了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
纯粹自然联系起来的普遍性”。既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人的本质必然是历史的和变化的,也就是说,在人类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人的本质不同的,是变化的。因为,社会关系是历史的和变化的。因此,人的本质必然不是固定的,那些所谓的人性自私论是必然错误的。同时,要指出一个问题就是,马克思所指的人的本质是就人类区别与动物来说的,而不是单指具体每个的本质。弄清楚这个问题,就不会陷入所谓“既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是否可以说只要弄清楚一切社会关系,就能弄清楚人的本质呢?”的疑惑了。
在《提纲》的第七条中,马克思接着第六条继续批判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错误,进一步阐述了人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只有从社会性的角度上,才能真正把握人所以为人的本质。
在《提纲》的第八条中,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为实践是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人是从事实践的人,只有实践才能揭开挡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切神秘面纱。
在《提纲》的第九条中,马克思指出,旧的唯物主义只能做到把感性理解为“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然而它不能理解市民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而它不能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
在《提纲》的第十条中,马克思鲜明的指出了自己新唯物主义的阶级基础和立场,旧唯物主义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而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唯物主义,是为实现人类解放的唯物主义。
在《提纲》的第十一条中,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鲜明的点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一个根本特征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说明世界,而且要改变世界。纵然,马克思在向人说明了自己哲学的特征在于改变世界,但是他并没有说,改变世界与解释世界相比谁更重要。在马克思看来,这两者是同样重要的,因为改造世界必须以解释世界为前提,从排除科学实验之外的人类实践活动来讲,如果缺乏解释世界的前提,那么这种实践活动也就是改造世界的活动必然是盲目的,就算取得了成功,那也是机会主义性质的。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解释世界是改造世界的前提,而改造世界反过来又能够促进解释世界。
总的来说,在《提纲》中,马克思主要突出自己的唯物主义区别于以往旧哲学的根本特征是实践,因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也被后人称之为实践唯物主义。实践不仅
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同时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特性。当今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陷入了困境,有的人把根本原因归结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的根本特性。这些人的基本观点是,学而不能用即等于无用。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理论,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是为了去变革世界,改造现实社会中的不合理问题。然而,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并不能很好提供这种能够让我们去变革的条件,就目前来讲,我们很多人都是在适应这种社会现实,尽管其中存在许多不合理,在他们眼里,能够适应社会现实已经是一种不易的成功了,至于变革社会现实不亚于痴人说梦。因此,他们认为对很多人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今社会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由于缺乏运用的现实基础,是没有用的,既然没有用,也就没有学习的必要。然后大家就都不愿意学,那自然而然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就陷入了困境。
不可否认,这种观点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不能把它归结为当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困境的根本原因。因为,这种观点是十分片面的,它片面性在于他们把“改造世界”片面化的理解了,认为改造世界就只是过去的变革不合理的一种革命性的社会现象的活动,而没有看到,技术的革新也是在改造世界。从这一点上讲,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就已经什么有用了。至于,如何解决当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这种困境,如何有效的提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有效性,还有待学术界的进一步探索,在这里就不讨论了。
据统计显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我国汽车的用有量仅占全世界的19%,而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到全世界的20%,其中中小学生和儿童占了死亡人数的三成左右。我国每年有超过18500名十四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从这些如此惊人的数据中,我们可以想象出有多少个家庭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啊,我们可以肯定的说中小学学生已成为交通事故的高危人群。就拿我校的一个例子来说吧。上个学年,我校二《4》班的冯兆立同学,那天和他的妈妈骑着电瓶车去外婆家。正当他们从小路驶到大路上时,一辆小轿车风驰电疾的驶来,正好撞到电瓶车的尾部,顿时,它们母子俩从电瓶车上飞了出去,虽然旋即被送到了医院抢救,但冯兆立小朋友却长时间处在深度昏迷状态。
究其原因除了小轿车司机速度太快外,就是因为冯兆立的妈妈不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做到让直行车辆先行,这是目无交通规则带来的\'悲剧。如果说这是一起由大人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那么,请允许我再讲一例吧。事故发生的地点:我们学校围墙外;时间:四年前的一天;事件:一个小男孩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致使小男孩的头颅颅骨裂开,住院2个月。你们一定会问:“哪个小男孩是谁?”他远在千里,近在眼前,他就是我!当时我走在人行道上的话,就不会有这惨痛的教训了。这一件件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听从红绿灯的指挥。乘车时先让老弱、幼小上车,见到年老体弱的要让座。
交通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交通安全可说是非常重要,然而,在许多人的眼里,交通安全就像空气一般被漠视,完全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现在每年都要因为闯红灯而开出很多罚单,即使不断宣传要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在那些违规惯犯的耳里,这些话如同马耳东风,左耳进右耳出,因为交通意外而死亡的人更是不计其数,这甚至还成了十大死因之一,也让许多守规矩的人十分害怕。
我认为应该要先改善大家对交通安全的看法,父母也应该要以身作则,避免小孩耳濡目染,有样学样;再来就是加重罚则,我们应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把违规的\'人集中起来学习交通法规,并且给予处罚;最后,我们应该要加装电子眼,避免有些人“钻漏洞”,没有看见警察就违规。
所以,我觉得交通安全是个很重要的议题,但是除了宣传和加强执法外,人们也应该要为交通安全尽一份心力,我们不应该酒驾开车,或者是因为沉迷于手机游戏而走路不看路,还有,开车时,绝对不能接听电话,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要注意的。
虽然交通意外发生的次数还是十分频繁,但是只要我们彼此互相尊重,相互礼让,我想多数的车祸还是能防患于未然的,只希望每个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让马路成为一个安全的地方。
交通是每个城市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文明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随之上升,损失由小变大。这不禁让人们对交通的`安全性产生了质疑。我个人认为这与人的素质有着脱不掉的关系。
我国是个倡导文明的国家,但那些交通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存在。红灯时,有的人看路上没有交警、没有汽车过的时候,就向前冲;有的人因为偷懒,人行天桥近在咫尺,却冒着生命危险横跨栏杆;……以上这样不文明的现象还有不少,也随处可见。
为了避免这种再次现象发生,我认为应该:
1.加强教育。使小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2.开展一些以“遵守交通规则,倡导交通文明”为题的活动。让人人懂得遵守交通文明的重要性。
3.多拍一些遵守交通规则的公益广告。让人们在看电视轻松娱乐之时,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文明的重要性。
为了我们的城市明天更美好,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努力吧!
现今的科技发达、交通便利,但也带来层出不穷的交通事故。虽然有许多罚钱的制度,不过还是有少数的人会闯红灯或是把自己当成电影或游戏里的赛车狂飙车,引发出可怕的悲剧。
去年有一名男子载着一名同学,开着一辆四百多万元的汽车在公路上以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的速度飙车,结果前方碰巧有台砂石车准备回转,那一辆汽车撞上去后,便转了一百八十度,造成了旁边陈同学当场死亡。不料保险杆却断掉而飞出去,又害死了一名李姓妇人。李姓妇人的丈夫知道后痛哭失声,三天后便因伤心过度猝死了。因为父母相继过世,让八岁的女儿变成了一个孤儿。
肇事者因为身体挫伤和擦伤,被送进了医院,却完全不知自己害死了三个无辜的人。他不但没有说声对不起,陈同学的丧礼时,叶家的人也都没出面,一场车祸使得数个家庭面临破碎的命运,是多么不应该的行为呀!
我认为人做错事,除了说对不起外,还要负起责任不能推卸给别人,更不能连累爸爸妈妈。老师说: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更要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我觉得不管关几年都无法赔偿三条人命,更无法赔偿被害者亲人的伤痛,尤其是那位变成孤儿的小妹妹,这场车祸彷佛是一把刀割在那位妹妹的心上,成为心理最深的一道疤痕。
所以大家应该要遵守交通规则,一定要顾虑到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才能共同创造美好的社会。
一名6岁女童跟着家长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在家长不注意的时候,女童突然折返,被疾驰而来的超速行驶的汽车撞飞,经过抢救无效身亡,交通部门做出了事故认定,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无疑是一个合理的宣判。
我们可能看到家长可能是觉得斑马线太远,于是带着孩子从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并没有小心的拉着孩子过去,这是家长对孩子的监管力度不够,而疾驰而来的汽车也是超速行驶,没有顾及马路的限定车速,也是违规了,而在双方共同违规的情况下,悲剧发生了,一条新生命鲜活的生命便没有了,况且,走斑马线不是人们在幼儿园的时候就受过的教育吗?
诸如此类的事例还有很多,为此而逝去的生命也有很多,但依旧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众人也不过对此类事件作出惋惜与同情而已,甚至人们对此已经麻木了、习以为常了,究其原因,也不过就是人民的交通规则意识太淡薄了,似乎人人都有违反规则的经历,然后相互理解,于是如闯红灯、超速行驶变成了一种社会共识,在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中国式过马路。
除了人民的交通规则意识淡薄,人民的责任意识也太淡薄了,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人们往往就会把全部的.责任推到开车司机的身上,认为无论如何都是司机开车撞的人,而忽略了另一方面的事,也就是家长也有违反规则,导致事故的责任,而相对于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就显得更加的理性公正了。
因此人们在为幼小生命逝去而感到痛惜惋惜的同时,要引起自身高度警觉,增强自身的交通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交通规则的制定并不是对人们出行自由的限制,而是对人们的生命安全的保护,是对每个人的幸福的关怀,同时也要增强责任意识,因为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负责,而且也是对家人及其其他路人的负责,而交通部门也要制定和完善交通法规,严厉打击那些对交通规则的漏洞,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于情节严重的还要加大力度惩罚,同时交通部门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人们的交通规则方面的教育,树立自觉意识。
维护好的交通秩序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公民自己的责任,让我们共同遵守规则,共创美好的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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