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登泰山,我很高兴!泰山非常高,那里的台阶也很多,但是台阶很陡,登上却是人山人海。
我们开始登泰山了,我们先到了红门,在那里买上票,然后又到了万仙楼,接着我们又到了中天门,在爬到中天门之前,我非常累。虽然我很累,但是我很快乐。
我们在中天门坐着游览车到了南天门,在去往南天门之前,我往下一看,风景太美了,山上长满了树,听说是飞机从天上撒下来的种子,落下来的叶子可以当肥料。我们最后到了玉皇顶,也叫做泰山极顶,那里是烧香拜佛的地方。
今天我们玩儿得非常高兴!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声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
“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我想,草籽枕头的青春,姨婆的青春和村庄的青春,大概是一起逝去的。
譬如当姨婆掉落第一颗牙齿,村里倒下了第一幢年久失修的老屋;当无人问津的草籽枕头因姨婆的日夜摩挲而终于破裂,村里的人也像枕头里的稗草籽一样哗哗流去,散落四方……
如果我们就把这叫作老去,那什么能被称为青春?
在姨婆一口健壮整齐的牙齿能干净利落地咬断草茎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她能每天早上四点半利落地爬起,与村庄里的女人们叽叽喳喳热热闹闹地去收草籽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我每年都换上的新草籽枕头散发出草木与大地干净而辛辣的气息时,我想它是青春的;在村庄还鸡鸣狗吠,热闹非凡时,我想它是青春的……
记忆中最清晰的是姨婆早上出门时的背影。彼时她年轻如斯,活力如斯,蹑手蹑脚地打开那扇老旧的木门。可我每次都会在木门的吱呀声中醒来,然后看到她梳着一个大辫子的挺直的背影和门缝中微露的一条狭长的晨曦。从孟夏到深冬,那天晨曦从微红变作深紫,从二十岁到四十岁,姨婆的背影从挺直变得微躬……
站在姨婆的墓前,我撒下一把清香的草籽。肝癌夺走了她还不算太老的生命。可我知道,当村子里的人都千方百计地奔向城市,奔向羽绒枕头,姨婆就已不可能回到她的青春了。
回望身后,曾经长满稗草的湿润小径上尘土飞扬。宽阔的水泥路上,新建的小洋楼里,新的村里人们,抑或是半个城里人们,开着汽车,枕着羽绒枕头,过着他们不一样的青春。
心中莫名其妙产生一种释然。
没有人永远不会老去,可永远有人正在年轻。我曾经那么固执地想抓住的,不过是我心中姨婆的青春,村庄的青春。他们的青春逝去了,但仍可在我心中不朽;而另一群人,亦在延续属于他们的,村庄新的青春。
再一次枕上姨婆留下的草籽枕头,耳边适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仿佛那些草木仍在枕头中拔节生长。经冬历春,枕中却封存一段岁月,永老去。老旧的棉布轻抚我的脸,一如姨婆温暖的手。外面传来汽车的鸣笛声,新型收割机的轰鸣声,意外地不觉刺耳。
青春逝去,青春不朽。
《诗经》中曾描写过这样一位年轻女子:她隔着湍急的河流,对着心爱的男子大喊:“你若喜欢我,我便摄衣渡河来找你;你若不喜欢我,我便另寻他人,向我提亲的人排了满大街哩!”文末发出“狂童之狂也且”的感慨。
好一个将青春挥洒到极致,用专属青春的奔放,洒脱地去爱、去恨的.女子!
如此女子,必坚信青春不朽。用年轻人的狂妄、潇洒去践行人生的人,即使到了头童齿豁之日,内心深处必定还珍藏着一段明丽而永不朽蚀的青春。
可现实似乎并不如此。明明是“日出之光”、“日中之阳”,却感叹着青春不再,用理性而僵硬的公式,计算着青春逝去的那一天,嘲笑着坚信青春不朽之人的天真无知。这样的人,色未衰而心已老。以老成持重的视角看待本该绚烂多彩的青春,以至于暮气与戾气过早地染指他们的生命。上世纪的伦敦,曾流行刚毕业的医科大学生蓄起络腮胡、戴上金丝镜的“时尚”,以此来彰显自己的老到医术。然而,与之俱来的是腐败、贿赂之芽的潜滋暗长。
草让青春仆从于暮气。以“青春不朽”的观点看待生命,并不是虚妄地渴求永葆童颜,生命不逝;而是让一颗激越洒脱的,甚至“狂傲”的心永远跳跃。“不朽”与“逝去”其实并不矛盾,外在、表象、肉体可以逝去,内在、精神、灵魂却可以不朽。正如金岳霖先生在独居生活中与孩子们一起斗鸡,正如《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疯疯癫癫顽劣不堪却同时豁达善良。
英谚中的一句“年老而勿衰”。年老之人尚不能衰颓,更何况青年们?青年是时代的晴雨表,是潮流的扬帆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自由则国自由”。那么,少年青春则国青春!若是人人都保持一颗“狂”心,则人人都是少年,时代便朝气蓬勃,生意盎然。
朋友,无论你的年龄,绽放青春之花吧!愿“狂童”之心,去热烈地拥抱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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