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进职中时,班里的同学是那么纯真,可为何现在那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已被破坏了,变得零乱不堪、变得没有了色彩和光泽。
有时我总是想“为什么班里的同学变得那么不可理喻”“为什么就连我最要好的朋友也变了”“为什么一切都变得那么突然,那么快”我变了吗?难道我也变了吗?不,我不知道,因为我身边的一切都变了,变得“焕然一新”了。
为什么天边的彩虹总那么短暂?为什么垂青的树叶会飘落?为什么时光一去不复返?天哪!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不想,我真的不想去想……
现在,我身边到底还有什么没变呢?是人、是钱、是物,还是社会呢?我想大概一切都变了吧!一切都变了,变得晕天暗地,变得没有光泽……
我还能做些什么?我无力了,我只能尽力去挽留,尽力去保留那一份美好吧了!只能在梦里追忆了吧!
同学们回来吧!时光回来吧!就让我每天在心中默念、呼唤吧!希望能感动上帝,把一切都返回来?我知道这只是我心中的一个美好的梦,不现实的梦。不过我会好好把握,至少它能为我空虚的心留一些幻想与一丝温暖。
辗转反侧。这是每每我想起这本小说都会想到的词。
不得不说,奥德丽·尼芬格虽然本职只是一位造纸艺术教授,但是作为一位作家,她对于故事的驾驭能力一点也不输于专业的作家。整个故事披着科幻的外衣,却讲述了一段令人异常动容的爱情,这也就无怪乎有评论家会说:《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个非常古老的爱情故事:摇晃、性感、不可思议。
应该说,在开篇,尼芬格就讲故事的主题点明,等待。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有关于等待的故事。当你被你所爱的人甩在身后的时候;当你完全没有能力跟随他的脚步的时候;当你只能站在原地等他的时候,你会等吗?
你又会等多久呢?
克莱尔选择了用一生的时间去等。
还仅仅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克莱尔就已经见到了自己未来的丈夫。当然那时的她并不知道,因为眼见站着的只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裸体老男人。同样,她还不知道,就是这个男人,在自己以后的生命轨迹中给自己带来了无数的回忆,有甜有苦,有幸福有难过。为了摆脱他前女友纠缠而付出的努力,结婚时留下的幸福的泪水,盼望已久***后却一次次的流产,深爱的丈夫竟会因为意外而要被截肢,从此变的一蹶不振……这些克莱尔都默默承受,尽力改变。只是最不能忍受的便是等待。“被丢下的感觉真艰难。我等着亨利,不知道他在哪儿,不知道他一切可好。做等待的一方,真艰难。”这是文章正文一开始克莱尔就说出的话。当不知道关心之事的走向会如何变化、发展时,最难熬的就莫过于只能在原地无能为力。但这最难熬的,最后也因为爱,而一等便等了 47 年。从成熟动人的中年女子到白发苍苍的老妪。从正午到暮色,从生到死。
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很多人经常会说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看似有理,可在克莱尔与亨利的婚姻当中实在是看不出这一点。两个人有争吵,但即使是在克莱尔打了亨利一耳光的时候,你都能够感觉到浓浓的爱意。那种时刻都为对方着想的行为贯穿着他们整个的婚姻,让人不禁觉得他们俩每一天都是在谈恋爱,而不是简单的过日子。
不得不提的是,喜欢这本书的读者基本上都会很迷恋书里的一段,那就是亨利在自己死前一段时间(他知道自己何时会去世)写给克莱尔的一封信。信里真挚的感情打动了每一个人。难能可贵的是语言却一点也不浮夸,及其朴实简单。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感情、不舍都会让人觉得心碎。尤其是在信的结尾,一句“时间没有什么了不起( Time is nothing )”使很多人终于流下了眼泪。尼芬格用整整一本书来阐述了一个道理:爱情和时间相比,后者轻微到不足为重。
然而另一方面,这本书也被很多人诟病。因为它的语言太过散乱,记叙太过琐碎,相对就显得结构混乱、粗糙。持有这种观点的读者基本上都是科幻小说的爱好者,所以这也就不怪他们无法静下心来品读这种具有深意的作品。尼芬格本人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道,在她看来婚姻生活并不等同于爱情生活。那些琐碎的、频繁的、单调的事情总会不是出现恼人心。可另一方面,也正是这些恼人的小事情才最能体现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那杯半夜醒来就能摸到的开水,那些即使不开心也努力隐藏,只为不扫对方兴的经历,那些坐在沙发上时有一搭没一搭闲聊时产生的滑稽想法,那些关心,那些在乎,那些难以割舍,那些无法释怀,这些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作者一两句话就可以阐明,使人信服的。应该说作者能够用语言将其表达出来就已经很难得了。毕竟这种情绪不身临其境是很难体会的,更不用说有第三者叙述而让别人相信。
英国的《卫报》将这本书评为“一生中要读的 100 本书”不是没有道理的。一本书能够讲明一个道理就已经很出色了,而这本书就是在告诉别人时间和爱情相比,后这才是终极真谛,这样,你才有资格在这个时代发誓:永生永世。
伟大的爱情来了,你有资格去接受它吗?
小草,多么渺小,多么平凡,多么不起眼。可是千千万万株小草,就可以点缀苍茫大地,给大自然以无限的生机。假如我是大自然的一员,我决不羡慕百花的艳丽,也不畏惧大树的挺拔。我宁愿是一株平凡的小草。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大自然带来无限生机。
假如我是一棵小草,我一定会和我的同伴肩并肩,手拉手,生长在贫瘠的荒野上,生长在城市的街道和公园里。哪怕是石头缝里,只要有一点点养份和水分,我都能够顽强地生存。我要给大地披上绿色的盛装,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为人们提供充足的氧气,让人们每天都有舒畅的好心情。
假如我是一棵小草,我一定不畏艰辛,去到干旱的大沙漠,我要以顽强的生命力在那里扎根、成长。即使不能让那里变成绿洲,至少也要尽绵薄之力,为沙漠送去一点绿意。给那里的人们送去一丝抚慰和希望。
假如我是一棵小草,当人们从我身上踩过,我仍能挺直了腰板,含笑迎接明日的朝阳。无论是风雪的肆虐,还是暴雨的侵袭,我一样能骄傲地昂着头,决不退缩。我要用顽强告诉世人:尽管我渺小,但是面对任何艰难险阻,我也不怕。
假如我是一株小草,我要献给在困难面前毫不畏惧的残疾人,为他们的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而喝彩。
假如我是一株小草,我一定要让历代的文人墨客为我倾倒,用他们优美的笔调为我谱写一首首动人的诗章。为世人留下美的感受的同时,收获一种充实的`满足。
这也是一种成长每一颗星星都闪烁着无比的光辉,每一缕阳光都珍藏着如歌的往事。匆匆的岁日一去不复返,留给我们的是回忆和许许多多的遗憾。走过了天真无邪的童年,走过了如诗如画的花季和潇洒的雨季,意气风发的我好像变得懂事,成熟稳重了许多。我意识到我在长大。
曾经只是浮想联翩,华而不实,现在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幼稚可笑,曾经任性、傲慢、倔强、现在却为自己的无知感到不安;曾经懒惰、缺乏韧性和毅力,依赖思想严重,现在才懂得什么叫不畏艰难,坚持到底享受了从未有过的拼搏后的喜悦,一时间,我确实感觉到我在成长,在不断的成长。
曾经无忧无碌的我,现在忽然发现我母亲的脸上不知什么时候增添了这么多的皱纹,满头黑发也冒出缕缕白发来。看着略显苍白的母亲我怔住了,这就是曾经将容光焕发,有着健康体魄的母亲吗?我突然感到一丝陌生。待我清醒过来,我才明白,母亲为我操劳过度,付出太多太多,而我却……我的心如刀绞一般,不住的在心中流着泪、滴着血,顿时,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这时,我想起了失利时母亲微笑地安慰我,鼓励我的情景。其实,母亲才是最需要安慰、最需要理解的。14岁的我,开始懂事,这也是成长。
一向逆反心理严重的我,从来不接受老师的正确批评,甚至还要顶上几嘴,并为此沾沾自喜、自鸣得意。偶然间却突然发现,老师时常在关注我。我遇到了一位敬业、责任心强的“伯乐”。他是用心热爱这份事业,用心来教育学生。我也只有用心,才能得到这种心灵的感应。这便是成长。
成长告诉我,我不是只为自己而活着,因为关注我的人实在太多,对我寄予的厚望也很多,这使我感到一种压力。不!这不是压力,而是动力,是能够催人奋进的催化剂,这不正是我急需的“氧气”吗?
我开始懂得生命意义,带着这纯洁的感情,我进出生活的每个角落,或痛苦或快乐或感恩。我珍藏我所珍视的,遗忘给我伤害的,努力挣脱繁琐的羁绊,追溯生命最真实的本源。
我试着把自己融入生活的潮水中,没有先前的刻意,只是用心去体会。深深地呼吸一下生活的气息,我突然觉得有了一些从未有过而又不经意的充实。尝试着,经历这一次灵魂的洗礼、良知的洗礼,让自己在思想中成才、在青春中飞扬。
这也是成长,聆听着周杰伦那首旋律优美而又唱出我们心神的歌——《我们在成长》,不经意间,我进入梦乡,渐渐的懂事,渐渐的成长……
如果生命并不是一条只能一直走下去的道路,我们会不会义无反顾地不断回顾曾经的快乐与悲伤。如果只能一直重复地走过那些改变不了的事实,我们还能不能再带着爱,走下去。《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就是这样一部会让人无奈和感动的影片,时间旅行者亨利不停地穿梭于回忆和未来之间,不能驻足于任何地点,却始终在背后注视着自己的妻子。
记得最深的一幕,是夜晚花园中流光溢彩的舞池上,克莱尔拎着新娘的裙摆奔向了未来的亨利。大提琴的低音弦响,乐手深情吟唱,盛装下的新娘唇边扬起的`笑容是午夜绽放的最甜蜜的花束。她垫着脚尖起舞,轻声地望着亨利的眼睛说,你好,陌生人。鲜花,香槟,提琴。在这场独一无二的浪漫婚礼上,亨利的回答是,你这一辈子,想跟同一个人结多少次婚都可以。每一个人都会有失意低落之刻,也会有年老色衰之时,可以与此刻身边的人相拥,也可以与来自不同时空的爱人互诉衷肠,这就是时间旅行者与他的妻子最不朽的传奇。
无论是穿越浩瀚辽远的牧场,还是历史悠久老旧的图书馆,无论是遇见了奔跑着的天真女孩,还是兴奋美丽的新娘,亨利始终陪伴在克莱尔的左右。无论是身处于生命中的哪一个时期,亨利从未停止过这一份深深的爱恋。
你好,陌生人。
你好,最熟悉的陌生人。
你好,爱人。
如果爱只是一种理由,就不必在乎天长地久;两个人在一起只要开心就好,就不必苛求每分每刻。亨利和克莱尔用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感情告诉世人,无所谓任何轮回他世,没有什么可以阻挡相爱的脚步。
圣诞又至,亨利已经真正离开了他挚爱的妻子,只有来自另一个时空的他,日复一日地回到妻子的身边,在落雪的窗檐外留下留恋的痕迹。已为人母的克莱尔站在他们初见的地方,等待着停留片刻的旅行者,一件一件的数落着他留下的衣服。
即使永远也不能停留,即使一直行在途中,也会有所爱的人等待在时间的尽头,道一声,你好,陌生人。
微风荡漾在清晨的晨曦中,一颗晶莹剔透的露珠,在青嫩新绿的草叶尖上,悄然滑落。在熠熠生辉的金色阳光中,经过露水洗礼嫩叶愈发显的青翠,发生翡翠的光芒。
在夜间,如果没有经受住冰冷露水侵袭的绿叶,也不会现得那么生机盎然吧。
天终于发怒了,雨水夹杂着天的低吼,直直刺进我心中。
一切都是灰色的,心情和天空一样阴郁,看着无情的分数,我感到无助,谁说努力就定有结果,现在一切都显得苍白与可笑,我不敢思索那渺茫的未来,所有的梦想都忽然变得遥不可及。
我抽抽嗒嗒的落着泪,面对无力的分数。我感到失望。
但是,难道就这样放弃?
我忽然敢到不甘心,还是继续?可该如何努力?
雨水击打着落叶,嘀嘀嗒嗒,将我卷入无尽的焦虑中,和着节拍,雨水沾在了我的脸颊上,开始变得柔软与温暖,然后和着从我眼中流出不知名的滚烫的液体一起落下。我呆呆聆听着天的低吼,木然的望着在雨中越发青翠挺拔的树木。
忽然,我好像被那娇艳的颜色击中,愣住。
这是多么美丽的植物,在风雨中,它们勇敢而坚强的矗立着,使是柔软的花朵,在冰冰的雨水中,骄傲的仰起头,雨水笼罩着它纤细的身躯,显得娇媚而苍桑。
那么我呢?
我为什么要想到放弃?然失败是无可避免的,那么就要勇敢的面对。成功的路上,永远都会有荆棘,当那带刺的荆条伤害了我们,一定要坚强的站起,用最坚定的目光凝视未来,用最坚实的脚步迈向未来。
泪水依然控制不住的流敞,但已不是悲伤,更多的是释然,我重新拿起书本。
青春就如同美丽蝴蝶,只有在那黑暗的茧里受尽了无数阴晦的日日夜夜,才能在破茧的那一刻,展开最华美的翅膀,去迎接春日那永远温馨的阳光。
在电视上、报纸上,到处可见病毒折磨着人们,我发自内心地想:假如我是医生,那该有多好呀!
假如我是医生,我将研制一种包治百病的药水。它的外表虽然平淡无奇,可殊不知它在医院中曾大显神威,把成千上万个病人从死神手中救下。
一天,院长对我说:“小蒋,我最近遇到了个棘手的问题,你就帮帮忙吧,人命关天哪!”见院长心急如焚的样子,我便爽快地答应了。来到病床前,见那位素不相识的病人有气无力地躺在病床上,两只手软绵绵地垂在一旁,两眼无神地盯着天花板,只有吸进去的气,没有呼出的气。顿时,我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同情。我下定决心,将药水倒入碗里,端到他眼前,可他死也不张口,无奈之下,我们硬是把药给他灌下去。前一秒,他还全身乏力地倒在一旁,后一秒便活蹦乱跳地一溜烟冲了出去。
大伙儿看得目瞪口呆,纷纷向我讨教,把我围得水泄不通。我给了他们人手一滴药水,效果立竿见影。大家立刻精神抖擞,近视的一个接一个的摘下眼镜,被蚊子叮的包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脾气暴躁的也一改往日的作风,变得和蔼可亲了。
它的用处数不胜数,可以在战场上救死扶伤,可以在平民中使人起死回生,可以帮负伤的居民去除痛苦,可以使老百姓摆脱生死离别时的悲伤。我相信,它将让各种伤痛与疾病不复存在,让大地充满欢歌笑语!
这也是一种兴趣我妈常说我怪,这个年代同我一辈的学生,已经很少会常去图书馆了,对读书这是也永远不会意兴阑珊。在这方面,我是不谦虚的,甚至有些骄傲。借阅与阅读,是我的一大兴趣爱好。
兴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业余生活的佐料。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已是认真地投入了进去,并且得到了回报。叶林凤在《读书随笔》中谈到“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读。”这一语点破我的心境,人的写作境界往往来源于他阅读的层次和自身的感触。但这又和借阅有何关系呢?
借阅成为我乐于做的事的原因,主要是其范围之广。书店的书多也多不过图书馆。而在图书馆中,旧书新书,皆陈列的有条不絮。凡是真正爱书的人,都会喜爱在树丛中走来走去的氛围,古今中外,都是知识,而这知识你又可随意翻阅,多么好的体验!最后一点,就是在图书馆找到了自己想在书店买而错过的书,好像瞬间拥有了幼童的欢兴鼓舞,比在商场减价时还要高兴。
说句题外话,借阅还是一种心理作用。我带回家的书,都会尽自己所能将精华摘录进一本本子里,这大大提高了我的读书效率。相比之下,有些图书,买回家后放在床头,任日累月积的时间加起来也少去翻了,所以说,借阅有时间限制的特性,是很好的。
有读必有所思,有思必有所想。只要认得字的,皆会读书,可是为何文豪只有那些人。区别就在于读书方法四字。每每阅读后,我总会思考,并且对此事充满了兴趣,乐此不疲。从一点看到了一面,从故事情节推敲作者表达的用意。文字是可以偷的,可以复制的。可是思想不行,你窃喜你摘下的句子,却不知这只是那个作者知识之树的一颗果实。你没有把书读透,没有结合一切外在材料把作者的思想读进自己的思想,没有“取精华,避糟粕”,这种情况之下的任何人跟我说:我读完了这本书。在我看来,都是个巨大的笑话。你不仅没有读透,还把时间浪费了,多么愚蠢的作法!
再来说“有想必有所写”。写作是展现读书成果最好的方式,也是对书的尊重与回报。我热爱写作,几乎可以用不能自拔形容。出门可以不带手机,钱包,却万万不能忘记了带笔和纸。周国平曾在《风中的纸屑》中提到:当一个思绪或感觉突然浮现时,写作者要善于随时随地把自己从周围的环境中隔离出来。于是常在灵感涌现时,在大街上写起东西来,虽说尽是些零碎的小句子,可是这个兴趣习惯,一直保存至今。
这些琐碎的记事,有人看来是一种嗜好。可我已任然让它在我的生活中变成一大兴趣,一有时间就重复其过程。乐在其中,这便是最伟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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