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21世纪,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大数据处理的时代,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足不出户,手捧手机,眼望电脑,便能了解到这个社会前进的方向,了解到当今时代所需要的物质。但,网络传递的信息就真的是千真万确吗?面对网络上的种种新闻,我们应全盘接受吗?莫被网络蒙蔽了双眼。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它的好处,也有它的弊端。网络是新时代科学家们研发出来方便人们生活、丰富人们知识的新产品。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各种新闻和新鲜事物。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今天的成就完全得益于互联网。可以说,互联网成就了马云,马云创新了互联网。显而易见,这是网络对人有益的表现。反观材料中的小女孩,因梦想着当练习生,年纪轻轻却想着离家出走。可见,网络对当今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颇为严重。看着舞台上风光靓丽的明星,自己也幻想着能够踏上该舞台。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多数产生在当代青少年的思想中。可他们知道,现实世界中这些所谓的练习生也有艰苦奋斗的过程,饱含多少辛酸的眼泪才有如此成就?网络使他们的眼光变得狭窄,完全偏离正道。假若这两个小女孩出走成功,换来的又是一对父母的痛心和可惜。
网络既能成就人生,也能使你堕入深渊。当今社会,绝多数工作者都梦想着自己能成为网红。他们都认为网红赚钱容易,又不需要努力工作,只需要拍拍视频就能出名。这种想法在当今社会来看,并不出奇。游手好闲的人整天捧着通过“某音”来刷小视频,并且看得津津乐道。日复一日,所剩无几的上进心也被消耗殆尽,幻想着高额的收入和轻松的工作。殊不知,网红也需承担外界舆论的压力,稍有不措言辞和不正当行为便会被“封***”。表面上的轻松实则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成败之举仅在一瞬间。
网络只是一个给我们了解世界的工具,并不是所有事物都是万能的。正确辨别网络是非,莫让网络遮蔽了双眼。
有人说,这是一个“红生万物”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红人,出现“网红”产业,兴起“网红”经济。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将“网红”定位为将来最期望的职业。
客观地说,“网红”也不是洪水猛兽。这个时代,站在互联网风口,猪都能飞起来,何况是有看点、有炒点的“网红”呢?社会原子化、娱乐疯魔化,价值的多元、舆论的分野……给了“网红”勃兴与风靡的最佳土壤。三观正、有节操,“网红”也可以“最美”;可一旦陷入眼球经济的“名利场”,这个时候,资本只要稍稍抛个媚眼,“网红”经济就容易走火入魔。
当下,“网红”乱象丛生,涉毒、涉暴、低俗、色情、骗局、谣言……,难以言尽,尤以网络直播为甚。2016年,中国网络直播迅猛发展,境内各类网络直播平台已达400余家,一些大型网络直播平台注册用户过亿,月活跃用户超千万。然而,低俗、色情等内容屡禁不止。8月27日,央视以 “网络直播的‘黄’与‘黑’” 为题进行了长达十五分钟的专题报道,猫扑、映客、熊猫TV、虎牙等著名直播平台因传播低俗色情内容,以及弄虚作假存在利益捆绑等黑幕赫然在列。为了红,真是蛮拼的:法律的底线不要了、道德的底裤也不穿了,少数“网红”以网络技术为引擎,将文明社会向后逆转数百年——要么身体诱惑、要么疯狂飙车、要么猥琐搭讪,各自在贩卖三俗的路上越走越远。
当耻感成为流俗的笑点,“网红”带坏的,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职业志向。一来,它无情消解了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与正能量。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早就表达了对这种泛娱乐文化肆虐的警示与忧虑。如果一切都被“网红”文化解构,是非界限含混、美丑面目不清,怎么开心怎么玩,怎么“出位”怎么博,那网络狂欢就成了另一种精神层面的金迷纸醉。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