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我读了《骆驼王子》后,觉得这是一本特别是富家的家长、孩子必读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成年骆驼在三只中年骆驼的溺爱下,虽然成年,但心灵却还未成熟,最终导致了一只中年骆驼的死和另外两只相继离去的悲惨下场。
的确,现在溺爱孩子的现象越发严重了,什么事都包办,代替决定,使孩子逐渐养成了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不良的心理。记得书上曾经写到过:一位母亲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但这其中的爱却是溺爱。这位母亲一直以孩子为中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一天,富裕的丈夫将孩子接去他所在的城市上大学。终于有一天,那位母亲尝到了溺爱的恶果&&她为孩子送去保暖的衣服,他的孩子见到她后,认为自己现在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要求她做地下妈妈,否则,就不认她。母亲知道后嚎啕大哭……
是的,如果像这位妈妈一样,那么,孩子肯定会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自然好,但也要是正确的爱,错误的爱只会适得其反。
爱,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把握火候,适度的爱,才是健康,正确的爱。
暑假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等,觉得他的作品很另类,因为他的作品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与肉的动物,但是他写的有声有色,让我读后为之动容。于是,在寒假,我又买来了他的另一部作品《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从幼仔长大的过程。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小骆驼处处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管服从……以至于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
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骆驼王子的青春期叛逆,按理说所有人或动物在达到一定年龄时会对亲人产生抵抗情绪,有些还会离家出走,骆驼也一样,骆驼王子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遇到了灰狼,灰狼在骆驼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可因为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骆驼王子的性格定格在幼年时代,对灰狼没有任何防备,直到在骆驼群来了之后灰狼才逃走,在经过了这件事,它变得更加依恋母亲,不能自食其力,最终在母亲离它而去之后投靠了人类。
我觉得,作为孩子,我们应该逐渐学会自立,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过于依恋母亲,勇于冒险,探索未知世界。同时,作为家长也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夏琦,来男生这儿来玩。”男同胞们发话了,“我在和女同学玩呢!我想玩她们的游戏,你们在找人吧!对不起了!”夏琦一副娘腔调,在男同胞中最吵的应京男同学听了哈哈大笑,说他百分之九十九是女的,百分之一是男的,在场的人听了应京男的话捧腹大笑,因此我们又叫他假姑娘。
在我眼中,自己是一个聪明的我、一个骄傲的我,一个爱耍脾气的我……总之,我眼中的自己,是一个多变女孩。
在我眼中,自己是一个聪明的我。在数学课上,老师经常会出一些思考题,在同学们正
在苦思苦想时,我自信地举起了手,同学们会向我投过羡慕的眼光,这时,甭提我心里有多高兴了!在语文课上,我也不差。老师让我们概括段意,我眼睛一转,又高高地举起了手,生怕老师会叫起另一个同学,同学们会向我投来不相信的眼光。这时候,我心里又高兴,又紧张,因为我是班上第一个举手,怕回答错了,被同学们笑话,那种滋味儿,可真不好受!
在我眼中,自己是一个骄傲的我。就拿这次的期末来说吧!我的语文成绩是98分,数学是110分满分,英语是107分,考得很好,在级部第一名,这时候,我就有些看不起那些分数低的同学,埋怨他给我们班丢分,害得他们无地自容,都不敢抬头见人了!真是对不起!哎……
在我眼中,自己是一个爱耍小脾气的我。在家里边,我也算不上千金大小姐,但是,我也是随时耍点小脾气,小时候,我耍小脾气时,爸爸两巴掌就打到脸上了,然后,我捂盖着自己的脸,跑回房间,在屋子里边乱摔东西,而且也不吃饭,爸爸妈妈拿我真是没有办法!长大以后,虽然也偶尔耍一点,但是,绝不像小时候那儿样子了。
在我眼中,自己是一个聪明的、骄傲的女孩;在我眼中,自己是一个爱耍小脾气的女孩;在我眼中,我是一个多变女孩!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在雄鸡的版图上,你们知道有这样一座美丽的城市吗?春季,生机盎然,郁郁葱葱;夏季,姹紫嫣红,奶香万里;秋季,秋高气爽,金色的世界;冬季,银装素裹,白色的海洋。
在所有的风景片中,你都不会看到这样宜人的景象,朴实,自然就来自这一方。
经过漫长的严冬,春来的比较迟。这里的四月是冰雪融化的季节,他的奇特就在于此。除了有春之使者:草的来访,还有水的精灵:雪花飘扬。小草偷偷地探出头来,看着新的世界,淡绿色的他,生命力如此顽强,随着他的到来,风儿悄悄地吹开了我们的窗。
这里的夏季天气凉爽,是避暑的好地方。这里的天永远那么高,那么纯。那淡淡的,接近白色的天空,永远没有一丝杂质,给人以希望,看到她,心里面的烦恼刹间都消失了,站在这样的天空下,也是一种快乐吧。这里的草永远那么密,那么高。那深深的,似墨一般的绿,好像毛毯,那上面姹紫嫣红的花朵,生机盎然,是她们,使得草原不再孤单。拥着这绿色,嗅着这花香,心胸也豁然开朗。昂起头,是满眼的淡蓝,低下头,是无垠的深绿。没人感觉他们刺眼,反而觉得这是幅和谐的画面。
这里的秋给人那种秋高气爽的感觉:高高的蓝天,透明的空气,金黄的叶子,和谐的色彩,美丽,爱恋……这里的秋有着让人回味不尽的美,那种美虽然短暂。这里的秋会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很清新,很丰硕。在秋天漫步,穿过田野,跨过小溪,习习秋风,吹起秋的美丽,随着思绪在寂寞的秋风里飞舞,飘扬……
这里的冬季,天气晴好,阳光也很好,但温度确是真的降下来了。走在路上,看着每个人的嘴边都喷着着一团一团的白气。皮肤裸露在外面的部分,像被小刀子轻轻割着的感觉,有一点点疼,可是,哪怕是小孩子,也不会在乎这些的。照样会外出,上学,甚至在雪中嬉戏!尽管冷,可是人们的脸上一样漾着笑意,这笑意像一枝枝绽放的寒梅,在寒冷的冬天里,看着让人的心里是那样的暖,也会让人感觉有一份骄傲在里面。看,那寒冷中迎风而立的松树、杨树、榆树,哪怕是看起来婀娜柔弱一些的柳树,也都在用一种精神对抗着严寒,在冷风中挺直身躯。寒风呼啸时,他们就在寒冷中放歌,在北风中大笑。
这里是避暑胜地,旅游佳所。这里有,绿色的草原,连绵的高山,这里有洁白的雪花,圣洁的哈达,这里的人们欢迎你,五湖四海的宾朋。这就是我的家乡――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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