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自由的作文(规矩与自由的作文)

道德与自由的作文(规矩与自由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3-30 03:07:35
道德与自由的作文(规矩与自由的作文)

道德与自由的作文【一】

既然人们有着这么多的不自由,只能在人生的一片沙漠中蹒跚前进,况且最终也无法摆脱死亡的命运,那么人们又何苦“苟活”于世间呢?

由此可以引申出物极必反的人生哲理。假如一个人到了无法无天,无所顾忌的地步,他就会成为祸患。就像放风筝一样,有了线绳的约束,它才能够在蓝天翱翔若是没有了约束,风筝就会肆无忌惮地满天飞,与飞上天的垃圾袋交织“共舞”,也就失去了美感。

也可以想象成大自然的食物链,一旦缺少了捕食者,另一方就会大量猖獗地繁衍下去,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可能会感染疾病,最后自取灭亡。如此看来,限制自由不一定是坏事。上苍早已定下这一规则,又何必打乱呢?我们不能飞翔,但是我们造出了飞机;我们不能潜水,但是我们造出了潜水艇。我们利用智慧与劳动建设了这一切,也是值得引以为傲的。

我们能选择穿越沙漠的方式,但是我们不可避免经过沙漠。正如我们能够选择生活的方式,又不可避免要面对生活的许多未知。

生活中不如意十有八九,忧愁与挫折始终会困扰着我们,但我们也可以高喊“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复还来”这样的豪迈诗句。在人生的荒漠中挥洒激情与热血,开辟出一片绿洲。

霍金是一名扬名海外的科学家。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罕见的硬化症疾病,但恰恰是它成就了霍金辉煌的一生。霍金患病后生活甚至都无法自理,只能坐在轮椅上工作生活。日后的他又丧失了说话功能,不得不依靠计算机与合成器的帮助。上天禁锢了他的身体,却无法禁锢他的'灵魂。当他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或许会有晴天霹雳的感受,但是他都默默承受着,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穿越了人生更为干涸的沙漠,获得了心灵上的自由。

既然无法逃脱应有的宿命,倒不如一心一意的过自己无怨无悔的生活。无论自由与不自由,都不该怨天尤人,裹足不前。我们要做精彩的自己!

道德与自由的作文【二】

这是《爱与自由》的作者孙瑞雪老师很欣赏的一段诗,同时她也将诗句中的“爱”和“自由”作为她这本幼儿教育演讲录的书名。作为一名教育教领域的工作者以及一位三岁幼儿的妈妈,我非常庆幸在这时读了这本书,它让我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告诉我不仅仅要爱孩子,更要学会如何爱孩子。书中有太多太多让我感动的语句,也有很多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让我明白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重要的职责是让孩子在爱的环境中建立起稳定的安全感和自信,让孩子形成完整的人格远远重要于知识的传授。

孙瑞雪老师是一位蒙特梭利教育(蒙氏教育)的倡导者,所以书中处处都体现了蒙氏教育理念。许多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都会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幼儿,我们会不经意见扮演了“上帝”,孩子的“上帝”。其实看似弱小的幼儿,他们内在蕴藏着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潜能,他的发展不需要成人给他们增加什么新内容,只需要给他们提供发展的环境和条件,蒙特梭利说过:“我们要做孩子精神上的仆人而不是主人。”如果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都应该了解儿童成长的科学规律,在实际的生活和活动过程中让他们的“精神胚胎”(敏感期)的内在规律自然发展,他们一定会成为人才的。的确,零到6岁甚至到12岁,儿童都处在很弱小的状态,必须有成人来帮助他成长,但并不是成人自以为是的“灌输”,而是需要条件准备,儿童自己会吸收。儿童内在有一个自然、有序的发展过程,它只需要我们提供一个适合他们发展的环境。书中还举了许多生动的例子,让我们成人会“爱”孩子而不是“教”孩子。在整本书中没有看到具体的教法和技巧,更多的是用饱含激情的话语让我们体会到蒙氏教育的核心——对孩子的爱和尊重。

书中提到在《早期教育与天才》的书中提到一个观念:天才就是强烈的兴趣和顽强的入迷。这里提到的兴趣是孩子天生就有的,而且孩子的个别差异决定了他们每个人会对不同的事物感兴趣,但是我们现在的一些教育却与之相违背:画画全班都画,数数字集体来数......人们有很多东西必须是共有的,比如知识、道德,这是有理由的。但共同的东西不能共同的时间来教,即使孩子开始能用,那也是小学以后的事了。幼儿园(3-6岁的儿童还不能很快的将感觉点转向成人招引过去的注意点,这个能力是会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强的,我们的《幼儿园教育实施纲要(试行)》上也提出要保护孩子的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每个幼儿生来就是独特的,有个性的人对周围世界的感知是独一无二的,思维状态也是很独特的,如果每一个儿童能带着自己独特的思维看待周围的世界将来也一定会是富有创造性的人才,这样我们的教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发展每个人自身的潜力。

现在的社会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幼儿、幼儿家长、幼儿教师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这样的“三独”现状也带来了许多转变,作为教育者,我们的传统儿童观也要向心生代儿童观转变,现在的儿童交友面广,接受新事物的的能力方面都比较强,所以我们这一代的老师应该更加注重孩子的.个性培养,不要过多抑制他们的***而是要发展它们。这需要我们老师平时的观察,在细节上鼓励孩子发展他们的兴趣。

在《爱与自由》这本书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真正的“爱”!真正爱孩子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在各方面发展都会比较出彩,比如孩子对父母的依恋程度小、独立性强、思想开阔、自信、记忆力好、解决问题能力强,同时孩子快乐无比!许多家长会有错觉:父母越爱孩子,孩子就越依恋她(他),但在作者看来是,父母越爱孩子,孩子也就越不过分依恋父母。因为很多经验告诉孩子,父母只是短暂离开,那种持久的爱的行为使孩子自己知道父母不管在哪里,爱是稳定不变的!所以父母对于孩子的态度不能起伏太频繁——爱他们的时候会表现出特别爱,情绪低落时候又会对孩子冷漠态度,这样在孩子心理上会造成一定的压力,他们会怀疑父母是否是一直关爱自己的,这样会不利于孩子安全感的建立,对他的成长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书中第十三章节——自由与纪律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不仅仅是对未来教学理念的启示,更是对我自身的发展也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作者赞成给孩子充分的自由,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摸清事物的规律,才能去认识、认知,这就是充分发展潜能的自由!当然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纪律”的基础上的。然而,在蒙氏教育理念里:纪律必须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因为人是自己的主人,当你是自己的主人的时候,当你自动遵循某种生活准则的时候,那你就有了自我控制能力了,人的这种自我控制能力称之为纪律。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理解的守纪律,就是听老师话,很安静地坐在那里,其实不然。事实上,儿童是非常愿意遵守规则的,他们常常在游戏中主动的约定一些规则并且很好的遵守它,像是游戏规则、卫生规则、交通规则等,但这些规则是和儿童发展和谐的,是儿童在生活中、在与同伴游戏中自己建立的,是和幼儿的内在需求没有冲突的。这样的规则基本上都符合量少、严谨、科学的要,这样儿童才乐意去自觉遵守并感到快乐!蒙特梭利说,我们必须避免抑制孩子的自发活动,显然这是指在行为上给孩子自由。孩子们有了自由就能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因为有了兴趣就能反复的做那件事,因为长久的专注,儿童就会逐渐感知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并顺应这种规律,最早的纪律就形成了。

专注是思维活动,专注可以产生智慧。智慧需要有自由的时间和空间的保证,更需要行动的自由。人的行动越多的运用智慧,人的内心就能保持内心的平静。现在的人越来越表现出浮躁的心态,可能也是因为从小生活在强制的约束之下的结果吧!儿童和成人还不一样,把自由给成人,成人有可能就睡大觉,什么都懒得做,或者他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放纵了自己,另外,成人可能什么都不做,“懒散”多舒服!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儿童时期被扭曲了的成人。但儿童生下后有一种自然的法则,就是不断地、不停止地发展生命,儿童没有一秒会放弃这种发展,因为内在的力量在驱动着他感知周围的一切(学习),所以活动中的幼儿是最正常的幼儿!而回头看看我们自己,小时候很多的是在成人的强制下长大的,长到成人可能都不曾做过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而且更多的情况是这样,习惯性的接受任务、指令,如果不给分配任务就觉得无所事事。在蒙特梭利看来这是不可想象的,这是儿童期没有获得过自由,凡事都不敢去超越某个范围,无形中的禁忌使人不敢去思考,事实上我们许多人可贵的创造力就是被这些所谓的规矩、规则给抹***了。

《爱与自由》整本书直观、感性的体现着蒙特梭利教育观和理念,但不是人人都赞同这样一种教育观念,不过在《爱与自由》这本书中让我了解到了为么现在社会上会存在一些奇怪的现象,我仿佛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一些根源。许多人的行为都是在年幼的时候形成的,然后逐渐影响到整个成长过程。零到六岁的儿童对新事物新知识的吸收性是成人无法想象的,他们在这几年里学到的东西可能是将来一生都没办法赶上的,而我们成人能做的不是一味的灌输,而是在了解这个规律后,为他们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和条件让他们成长,发挥出他们的潜能!好书总是要不停地、反复地研读,这本书我肯定会再次翻开,或许在我工作实践后会有另一番新的体悟!

道德与自由的作文【三】

私以为,校长的做法、学生所受待遇是妥当、公平的。

学生为私人目的违反校规,将珍藏图书带出馆外。倘若事件到此结束,毫无异议地,学生从校规与道德两方面来说都应受惩治。但哈佛楼发生了大火,使学生带出的书籍成为孤本。到此,学生违规行为该被如何处理?先是学生违规,后是哈佛楼大火,难道哈佛楼的大火或学生手持孤本书便能使学生违规的行为不再违规,因而不受惩处吗?或者,若哈佛楼未大火,学生便应受惩治;若哈佛楼大火,学生便不该受惩治?这显然不对,学生保护了孤本完全是偶然结果,对待违规惩处方式并不该受外界因素导致的偶然结果所影响。况且,动机上,学生也并非因预知火灾,为保存孤本而违规,只是为己私欲。

那么,为什么所谓的“道德观点”认为学生所受待遇是不公呢?这是因为,“道德观点”混淆了学生两个不同的行为过程。行为过程如上文,是为个人目的违反校规的行为,应受批判。行为过程二,则是学生深思熟虑后,在个人利益有受损风险的情况下,冒着被处分的风险,将孤本交还学校,保障了学校、集体的利益。而这应受褒扬。因而,我赞同校长对两个行为过程,一采取开除处分,二表达感谢的做法。校长奖罚分明,学生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

校长之所以说“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正是因为“大众道德”“舆论道德”常常犯这类混淆错误,与屡经完善的校规相比,并不大可靠。

但是,又有观点认为,从处理方式可能造成的结果来看,学生可能因遭开除心生不满,下次不再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可能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发展。这其实是误解。先不说,校长并非只有开除,而是也有感谢。就算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也只是使学生产生一种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便可以得到好处的错误认识。而奖罚分明的做法将使学生认识到,违规就应受罚,但即使违规,也会可以进行补救而受认可、感谢。而从是否促进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角度说,倘若采取肯定的处理方式,只是促使其以后学会为利己行为添上伪装——假装为集体主义牺牲个人利益——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校长的态度与做法无可非议,学生所受待遇正显示了校规公正,而非不公。当“舆论道德”与校规冲突,屡经完善的校规更加可靠。不过,对于“道德观点”,也应深思,不应抱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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