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做自己喜欢的事,那是自由,如果喜欢自己做的事,那是幸福。
这句话,是这几句学完英文课程后,系统自动推送的一句鼓励语的中文大意。
道理都很浅显,字每个都认识,似乎每个人都应该懂得。
然后,恰好有一个机会,和朋友一起聊天谈到了金钱。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的确是万万不能的。尤其是现在这个社会,大家对于钱的观念更是强烈,毕竟不管你愿不愿意,你还是每天能接收到各种来自不同层面的关于金钱利益的新闻,攀比,羡慕,嫉妒之心,就算不滋生,但难免还是会在心头悄悄掠过。
朋友问我,既然你知道钱的重要性,为什么还整天只知道看些理论书,那些学术类的文字,能带给你饭吗?或者换句话说,能带给你的也是少之又少的收益,为什么你不去学学其他人,那些方式方法。
不是没有想法,不是没有考虑过,也不全是关乎一个人的性格原因,但是我们做一件事快不快乐,开不开心,真的只有自己才知道。
或者换句话说,这也是有点儿矫情吧,就像之前有一个人很不客气地说,说的轻松,谈什么喜欢快乐开心,不就是没有被逼到那份上吗?
一个人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或者能够用自己喜欢的事得到可以赖以生存的收入,的确是幸福的,同时一个人可以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变成自己喜欢的事,也是一个很强大的人。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母亲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母亲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母亲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母亲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可是,我却没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因为,在学校里我是班长,有好多事等着我去做;在家里,我又是个被人呼来唤去的“丫头”,烦都烦死了,哪还有自己的娱乐空间呀!
我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剪纸。很出乎大家的意料吧!你们也许会说,剪纸有什么意思呀,像跳舞呀,玩游戏机呀,旅游呀,那才有趣呢!可是,我就是喜欢剪纸,因为在剪纸中,我找到了快乐,找到了感觉,找回了我自己。
每天一有空我就剪纸。我有一本专门教人剪纸的书。每次剪纸,我拿来色纸、剪刀等,一边看书一边剪,按照书上说的,折了又剪,剪了又折,正折、反折、斜折,一下一刀,一刀一个样。不用几下,一个小玩意儿就剪成了。剪纸说起来简单,真正剪起来却不那么容易,有时剪来剪去,半天都剪不出一个像样的东西来。但是,俗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全力去做,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在我家的窗户上、墙壁上,到处都贴着我的剪纸作品,好看极了。我剪了许多图案,有各种几何图形、小动物、小树、小花等,我专门用一个盒子收集起来。一有空我就拿出来,自我欣赏一番,觉得赏心悦目,趣味无穷。我的小伙伴来我家,都要看看我的剪纸,望着他们啧啧称赞的神情,我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
如果你也爱剪纸,那就赶快行动吧!你们也能剪好纸,也会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说不定还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剪纸能手呢!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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