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位残疾人,有调皮的同学们拿她开玩笑,但她却不在意,一笑了之,同学也就不再嘲笑她了。
这不,下课了,她不知要做什么,竟要下楼去,她拄着拐杖,慢慢地一阶一阶地下去,我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拄着拐杖的那只手上的青筋。忽然,她停了下来,下一阶台阶上有个香蕉皮,正好在她前面。
我并没有去帮她,我想看看她准备怎样下去。却不曾想,她竟然扶着拐杖慢慢蹲了下去,把香蕉皮拾起来,但她并没有再站起来,或许是太累了吧。我看到她的举动心里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羞愧。
我向她跑过去,伸出手,她看到我时,愣了一下。我朝她笑了一下,稍稍抬了下手臂,意思是让她把手给我,她也朝我回笑了一下,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把她扶了起来。她示意我去垃圾箱旁,把香蕉皮扔了,她便走了。
从这次小事情后,我和她变成了好朋友。我还了解到,她的家庭情况并不好,父母外出,家里只有她、奶奶和弟弟,弟弟还小,奶奶年岁大了,做事并不是很方便,她经常早回家照顾弟弟。即便如此,她的成绩还是很好。
她平时经常笑,她很乐于助人,大家不会的题她总是耐心地解答。我和她成为好朋友后,也经常帮她,去她家帮忙做做家务扶她一起上下楼,平时还一起去逛逛街。她转走了,我还记得答应过她在她生日时送她一份礼物,可因学习太忙给耽误了,虽然最终补上了,可我还是有些过意不去。
她面对生活上的压力还能面上含笑,面对家庭的困难还能乐观开朗。这是许多人都没法比的,大多数人面对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倒下了,可她却没有。她真不简单。
我喜欢的东西很多,但读书最让我着迷!
那是不久前的事了。老师讲《邓稼先》的时候,讲了中国百年屈辱史,我们都被感动了。突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当时俄国、法国、英国等国家侵略我们国家,是因为他们当时比我们强大。那时候我们能叫他们什么?当时我们无法给出任何答案,但我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大声说:大国。老师说:对,就是大国。转过来,写在黑板上。
经过这件事,我更喜欢读书。读《朝花夕拾》让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读《国难痛史》让我为中国难过;读《骆驼祥子》,让我为曾经积极向上的祥子感到惋惜。
不读书就不知道这个。如果我不读书,我不会回答这些问题。
对了,还有一个关于读书的趣事!那天,我妈妈做了我最喜欢的食物。如果是正常的话,我早就不顾一切冲上去,把它吃个稀巴烂了。但是这次我在看书,好像在书里,什么都不懂。爸爸命令我吃东西。一声没听到,两声没听到,一直到第四声才听到。吃饭的时候还在想着书里的场景!
爸爸妈妈说我的脑细胞是直的,但是告诉我,我是不是很爱读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许多学者对书籍的评价都是无法计算的。书有知识,能让我们明白道理。
读书如探宝,海中捞珍珠,林中寻人参。
哇啦啦的雨水浸湿了泥土,瘦小的树儿轻轻地颤抖着……就这样的,芽儿一点点钻出来。——题记
太阳刚刚升起来,一层层云又铺盖了整个天空,早晨的风夹着泥土的气息、冲凉地吹着。
我把树苗放在阳台的花盘上,再用泥土轻轻地盖过了树根……不小心把一棵树苗的树枝折断了,于是我把它种在最靠边的。
我给树苗浇水时,却常常把那棵折断了的树枝的树忽略了。每一滴水都是细心地浇洒,而最外面的那棵树在晴天烈日下渴得让人可怜,每一根枝条都瘦得叫人担心,叶子也小得让人可怜,然而,其它小树生机勃勃,每一颗树枝都那么有力。
等了好久,那颗在边上的小树才长出新的绿叶。在明媚的阳光下,小树每颗都在太阳下绿的发亮,唯独那棵小树的叶子,不是缺了一个洞,就是歪歪扭扭的,又或是显得无精打采的,我于是把一些叶子大落下来。光秃秃的只剩下两片叶子了。
终于下雨了,电闪雷鸣,雨打在街道上、窗边霹雳啪啦地响……风一会儿把雨吹的往右落,一会儿往左斜空气也沾着雨的气息,狂风暴雨持续一天一夜……
雨停了,这些树东倒西歪,而有一棵树却深深地在湿透的泥土中扎根,丝毫没有歪斜,碧绿的叶子虽然很稀少,但树枝上钳着许多嫩绿色的点,走近一看,竟然是小小的芽儿。
我猛然醒悟到树的成长需要大自然中火辣的阳光,而不需精心照料的,这样在每一场暴风雷雨后总会生根发芽。
种树让我领悟到树的精神品质,真让我着迷。
从此,我把树作为生活中的乐趣。
打开书本,浓浓的墨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我陶醉于此,久久不能忘怀……——题记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书籍上百本,各种各样的都有,可我唯独最为钟爱一本——《安徒生童话》,这是母亲买给我的第一本书,让我从此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时小学前的一个夏季,公园的荷花开得正艳,透出阵阵沁人的芳香。我蹲在荷花池旁,看见妈妈走来,手中捧着一本书。我冲过去,将那一本书抢过来,看着封面上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问妈妈:“妈妈,这是什么书啊?”“你看,《安徒生童话》!”母亲指着上面一个个字告诉我。那是我第一次的阅读开始。
翻开书本,我只认识零零散散的几个字,根本就无法理解文章意思,母亲的教导,让我读懂了书中的喜怒哀乐,和作者同欢喜,共忧愁,我可以想象得出,在另一个世界,有着如此多动人而又动心的故事,令我着迷。
夕阳的余晖打在荷塘,湖面荡着粼粼波光,泛着金光的湖面倒映着我、母亲与书本的模样……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安徒生童话》也读了一大半。我仔细嗅一嗅空气中的味道,不仅有荷花香,还伴着浓浓的书香、墨香……
就这样,我开始了对于阅读的热爱,一本本书,一页页纸,一个个字,一股股墨香,都令我着迷!
那一本《安徒生童话》里的纸张早已泛黄,上面还有我阅读时不小心撕破的裂纹,我用透明胶粘了一次又一次,它依旧是我心中最好的书。因为这一本《安徒生童话》,我爱上了阅读。
阅读,真让我着迷!
夏天,大树像撑着绿伞的巨人,知了一边喝着果汁,一边唱着歌,小青蛙请来了自己的伙伴在田间开起了音乐会,蝴蝶在花丛跳起了优雅的舞蹈,勤劳的蜜蜂提着小花篮在花丛中采集甜甜的花粉。
一天,我乘车去奶奶家,临去的时候,买了两条活蹦乱跳的小金鱼。到了奶奶家,我把小金鱼放到奶奶家的鱼缸里。奶奶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为了防止小猫偷吃鱼,我把鱼缸放在桌上。
可第二天中午,小猫就开始偷鱼了。小猫蹑手蹑脚地走进屋子,它东张西望发现了金鱼,它可高兴了。小猫后脚一蹬,纵身一跃,跳到了椅子上,灵活地把爪探到桌子上一搭,终于攀上了桌子。它伸出鼻子嗅了嗅,一只爪踩在鱼缸上,把另一只爪伸入水中,想去捞鱼。小金鱼机警地甩了甩尾巴,便逃之夭夭了,溅了小猫一身水。小猫非常生气,不肯善罢甘休。它提起爪子,划了一个半圆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头扑向小金鱼,小金鱼不幸被抓了个正着,可怜小金鱼惊恐万状,甩尾巴还想逃,却被小猫一口叼起来。接着便跳下桌子,绕到沙发后面享受美食去了。
我想:小猫既然会抓鱼,那我让小猫去抓鱼吧,如果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好伙伴,嘻,看他们不羡慕死。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好朋友,可他们一点也不信,还说我吹牛。我生气地说:“如果不信,那请跟我来吧!”
我抱着小猫,自信地站在河边,宣布要给大家表演小猫捉鱼。我抓住小猫,向后一仰,把小猫向前一送,直接抛了出去。小猫在空中画了一个抛物线,像跳水运动员一样,全身腾空一周半,发出了一声惨叫,一直往下坠,溅落在水中,水面激起水花。小猫很快沉了下去,又蹿出水面,仰起头,后腿在水里划着,喝了几口水,小伙伴都在兴高采烈地拍手叫好。小猫在河里扑腾,不一会儿,就笔直地沉了下去。水面渐渐恢复了平静,看着水面,我后悔得大叫。
自此以后,我再也没见到那只可爱的小猫,我真的好后悔……
傍晚,我来到阳台上,抬头仰望天空,便被天空中的美景吸引住了。
天空中飘着一朵朵白云,有的云一团一团的,松松软软的,好像棉花糖一样,真想飞到天上咬一口;有的云厚厚的,看起来非常柔软,好似一床棉被,真想躺上去美美地睡一觉;还有的云一片叠着一片,像极了奔腾不息的海浪在翻滚,真想冲进浪花中尽情嬉戏。这么多的云,形态不一,千变万化,好似一幅美丽的画卷。
随着太阳慢慢西沉,周围的云忽然变化得快起来。一会儿是红彤彤的,像是天空着了火;一会儿是金黄金黄的,像是金色的稻田;一会儿又变成深紫色,像是一串串葡萄。这色彩纷呈的变化,感觉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帧一帧都是那样的美,让人目不暇接。
快看,霞光洒在小河上了!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有千万条银鱼在游来游去。霞光又照在了小孩的脸上,把小孩的脸照得通红,像两个红红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哈哈!霞光还照在了石头上,石头此时就像一块块闪闪发光的金子,好耀眼呀!
夕阳落得实在太快了,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这幅美景,转眼间,天空的颜色不再那么艳丽了,也不像之前那么耀眼,慢慢变得柔和起来。不一会儿,夕阳便沉下去了,正如诗人李商隐诗中所写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深深地被这美景迷住了,久久不能自拔。
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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