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木兰对着门口织布,他的布老是织错,织错了拆开再织。如此反反复复,被他的爸爸看见了,便问木兰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木兰答:“哦,没什么,我没什么心事,只是昨天见到可汗征兵的名册上,每卷都有父亲的名字,如果您去参战的话,家里的重担不都要落在母亲身上了吗?所以我想代替您去战场上打仗。”父亲惊异,忙说:“怎么可以,你一个小女子怎能去打仗呢?更何况那些官员们又怎会同意呢?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唉——”木兰激动地说:“我何不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呢?”“可是这样迟早会被人发现的呀!”父亲焦虑的说,“父亲这个就不用你担心了,女儿自有办法。”“可……可……可是……”“父亲你就别可是不可是啦,这事就这么定了,我去准备了。”“那……好吧。”
于是木兰女扮男装买了马匹、马具,不远万里来到了战场。
数年后,木兰立下了战功多次,可汗赏赐了许多金银财宝,问木兰还有什么请求,木兰只希望能骑上千里马,回到故乡,可汗答应了她的请求,并给了他最好的千里马。
当木兰家人知道木兰回来了个个激动不已。爹娘互相搀扶着出城迎接她;木兰的姐姐也画上最好的妆,戴上最好的首饰准备迎接木兰;木兰的弟弟已经开始飞快地磨起刀来,准备***猪宰羊,做一餐丰盛的饭菜为姐姐接风洗尘。木兰进了自己的房间,穿上以前的衣裙,贴上装饰,出门迎接战友们,战友们一见木兰是女的,都慌了神说道:“与你一起作战了这么多年,到今天才知道你是女的!
紧急的军令声撕开了黎明的沉寂,只是,眼前依稀记得小弟送自己出城时的一再挽留……这一切似乎那么遥远,又似乎发生在昨天,那样触手可及。
呼呼的风声在木兰耳边缠绕,把她拉回现在。耳边萦绕着***声震天的呼喊声,眼前浮现着血流成河的画面,木兰不禁打了个寒颤。毕竟是个女儿家,在家里,连父亲***鸡都不敢看的她,更何况***人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木兰就跟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披星戴月的处发了,箭一般渡过一道道困难重重的关口和一座座直穿云霄的大山。铠甲硬邦邦的“捆”在冷若冰霜的身体上,跋涉千山万水的双腿已是重如宝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来到分外艰苦的驻扎地,木兰没有多做歇息,而是挥舞起光亮如明月的长矛,在冰天雪地里,和着缓缓而落的雪花飞舞起来。
第一人称改写木兰诗,一起来看看吧。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小Q有一身黑中带白的毛。白的像雪似的,黑的像煤块似的。脚的下方带一点白,尾巴上带一点白,脖子上也有一大块围脖似的白毛。显眼得很!她还有一个特点,使它与众不同。它不像别的边牧一样,拥有一身顺滑到底的“皮衣”。而是,长着一身像波浪似的,微微卷起的毛。就连尾巴也像柴犬似的,卷成了一个球。真是“古怪”!
小Q的性格更是古怪了。说它听话吧,有时却很容易掉链子----偷偷跑去厨房吃东西;说它不听话吧,也有说站就站,说坐就坐的时候。当然,它的古怪可不止这些。它还是个“变脸侠”,对主人温顺可爱,不停求抱抱,时时在拖鞋、裤子上踩几朵小梅花;面对生客时,她不停狂吠,眼睛中闪着火花,连盲人也会被它那可怕的眼神给吓着呢。
小Q吃饭时自己添加的佐料常常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她需要的一样的东西合着下饭:水。更奇怪的是,明明放着清甜的农夫山泉,它偏偏要跑去小鱼塘喝水,随你怎么叫唤都不理。
刚满月的小奶狗,简直像上天派来的天使。走路一滑一滑的,但是已能熟练掌握撒娇技巧,抱着你大腿不放,在你面前卖萌,或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融化你的心,活生生一个“老狐狸”。
隔壁奶奶家的狗妈妈生了八只小狗,我和哥哥、弟弟整天去看它们,还喂它们吃东西。小狗们的眼睛黑溜溜的,它们有的长着棕色和白色相间的毛,有的全身都是黑色的毛。我们三个人都很喜欢它们,就叫爸爸去给我们买一只回来。
小狗到我们家不熟悉,就到处窜,我们让它闻我们的味道,还让它自由活动,这是想让它认识我们的家,熟悉周边的环境。过了几天它就喜欢我们了,我们也跟它玩。我们还给它洗了一次澡,我先打了一盆热水,哥哥去把肥皂和梳子准备好,小狗好象是不喜欢洗澡,一把它放进盆子里,它就逃出去了。我们只好把它轻轻地按住,过了一会儿之后它就不动了,洗好后我用一条干毛巾把它擦,可是擦不干。小狗就冷的发抖,我们只好用毛巾包住它,把它暖一会儿。但是还是发抖,我们想可以用电吹风吹,我把小狗包到一张凳子上,哥哥用电吹风吹,吹啊吹,吹的有点***时候,我们就把小狗放在外面的太阳下晒,洗了燥的小狗懒洋洋的躺着,它那棕白相间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小狗是多么的可爱,又是那么的顽皮。我喜欢这只小狗。
小时候我害怕狗。记得有一回在新年里,我到二伯父家去玩。在他那个花园内,一条大黑狗追赶我,跑过几块花圃。后来我上了洋楼,才躲过这一场灾难,没有让狗嘴咬坏我的腿。
以后见着狗,我总是逃,它也总是追,而且屡屡望着我的影子狺狺狂吠。我愈怕,狗愈凶。怕狗成了我的一种病。我渐渐地长大起来。有一天不知道因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怕狗是很可耻的事情。看见狗我便站住,不再逃避。
我站住,狗也就站住。它望着我狂吠,它张大嘴,它做出要扑过来的样子。但是它并不朝着我前进一步。它用怒目看我,我便也用怒目看它。它始终保持着我和它中间的距离。这样地过了一阵子,我便转身走了。狗立刻追上来。我回过头。狗马上站住了。它望着我恶叫,却不敢朝我扑过来。
“你的本事不过这一点点,”我这样想着,觉得胆子更大了。我用轻蔑的眼光看它,我顿脚,我对它吐出骂语。
它后退两步,这次倒是它露出了害怕的表情。它仍然汪汪地叫,可是叫声却不像先前那样地“恶”了。我讨厌这种纠缠不清的叫声。我在地上拾起一块石子,就对准狗打过去。
石子打在狗的身上,狗哀叫一声,似乎什么地方痛了。它马上掉转身子夹着尾巴就跑,并不等我的第二块石子落到它的头上。
我望着逃去了的狗影,轻蔑地冷笑两声。从此狗碰到我的石子就逃。
我家的小巴狗是一枚名副其实的吃货。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线,棕黄的毛发,她还有大大的肚子,短短的腿,卷卷的尾巴,她是一个小女生。
她可贪吃了,是吃货中的奇葩。
吃的东西你不给她吃,它就趴在那儿,任凭你说多少好话它也不动。除非你说:“给你吃,全都给你吃!”她就会马上跳起来,摇着尾巴,好像说:“哇!吃的来了!快给朕上菜!”要是此刻,你逗她,不给她吃,她就引吭大叫,似厉声呵斥,撒泼完,马上又趴下去了。
“吃货巴”睡觉时,谁也叫不醒,唯一能叫醒她的就是她最爱——食物。有一次,她在睡觉,我拿了一块大肉,放在她的鼻子前轻轻地晃两下,“吃货八”马上打开了梦游模式,闭着眼睛跟着肉走。走着走着,小巴就撞到了墙根,碰到桌子,猛然醒来,左顾右盼,好像在说:“我是谁?我在哪?我叫什么名字?”过了一会儿,她恍然大悟,“汪汪”地大叫:“哼,又耍我!不跟你们玩了!坏蛋!”于是,我只好丢几块肉给她吃,真是拿她没办法呀。
小巴狗遇到其它狗来抢她的食物,哪怕是穷凶极恶的大狗,她都要冲上前去咬。有时,她真的很气很气,气得毛都耸立了起来。
我家的“吃货巴”真是贪吃呀!
第一次听说你,是love story这首歌,第一次以小美女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样的你,金黄色的长发,湛蓝的瞳孔,小巧的吧鼻梁,张扬却不过分的红唇。第一次看见你,是被称为乡村小天后的你,九国混血。
对于这个年仅二十四岁的你,我是多加赞赏的——或者说是喜欢。美国的乡村音乐在强势的流行乐坛的压迫下,曾一度屈居二线——直到这个女孩的出现。taylor swift,你的出现,犹如一颗从天而降的小陨石,唤醒了迷蒙中的乡村音乐,给它注入了一股新的强大力量,不得不说你的出现使得乡村乐坛达到了新的巅峰。你的热度一度赶超了加拿大摇滚小天后avril lavigne,红遍大江南北的lady gaga,以及以实力着称的adele,成为北美最炙手可热的女歌手之一。你感染了我,也感染了全世界,让人们重新认识了美国乡村音乐。
你的歌声使我如沐春风,沉浸在你的歌声里,那是怎样的的一个世界,美好,宁静……第一次听到你的歌是在深深的夏季,那样单纯美好的依恋就是在此时,就是在你的歌声中。听到你歌——fifteen,十五岁,吉他淡淡的弹唱,中性的嗓音,好像让我真正的回到了15岁,是那样的纯洁,干净。
我耳边响起了back to december微颤的和弦。吉他的迂回,拨弦的震荡,层层叠叠地把我包围。最喜欢,你把你的如瀑金发挽在一边,穿上一件水洗牛仔蓝的外套,一袭飘逸的长裙,把你的木吉他抱在身前,放松地唱歌——这是最简单,也最真实的状态。你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松弛,有舒服的空荡,有直沁肌肤的颤抖。身后那种有质感的声音,涩涩的,静静和唱着——你坐在台上,面对着你的听众,抱以恬静迷人的笑容。我喜欢的就是这种如水的纯粹。有些许时间,你抱着自己的.吉他,坐在窗前,望着窗外遍野的麦穗、野花。你一定在回忆,在脑海中描摹着一个自己的故事,一个美得如诗,抑或是痛彻心扉的故事。你的歌里有你自己的故事。其实我并不完全认为你是在唱歌,你是在用一种没有国界限制的方式给听歌的人讲故事。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吉他弦在指尖颤动,陈旧的声音轻灵地落进周围的空间。余音与阳光交融,停留在我的眼帘,我感到眼前的光芒,如此眩目。
时间依旧,你的美丽也依旧,taylor swift,在那静谧而安详的夜晚,我会深深将你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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