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童年,丰富多彩,我们可以踢球、打球、打羽毛球……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踢球。
在球场上,因为我可以尽情地奔跑,我可以神采飞扬,因为足球让我充满精神,因为……
一次, 球场上,我的.衣服早已被汗水弄得湿淋淋的了,可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我早已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小小的足球了。来了,我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真像一只展翅飞翔的雄鹰,那速度可真快!我抢球,带着足球飞奔过去了,射门!球进了,这一时,一分、一秒,让我万分快乐!
我喜欢上了这一个小小的足球,为什么?因为我喜欢它,没有理由,或是理由多得数不清。
足球,真让我着迷!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迷上了画画。正巧,今天爸妈不在家,我连忙做完了作业。准备了画笔、画纸等……我开始画画了。在我的面前,依然有一个重大的问题,画什么好呢?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步骤简单的画找了许久才找到这副画就是——机器猫。我就准备画了,我认认真真的看着上面的步骤,我心想:这副画太简单了,于是我画了一点点时间就把它解决了。我和电脑上的对了一下,哎呀!难怪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又重画,我觉得这副画比刚开始的画更糟糕。我真想不画了,不行怎么能知难而退呢?做事就要做到底,拼了,就算画的稀里糊涂的,毕竟也尽力了,我一定要画到底。伟大的人都是在磨练中坚强过来的。我又抓起笔来画,哪里不对劲,就对它进行修改,经过我的努力和汗水终于把画给画出来了。我看着我画的画,心里感到十分高兴。我的.房间里也有我的作品。虽然,不算好,但我有胆量去尝试画画的乐趣。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抓起笔来画画,尽管画的不好,我也尽力去画,因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就一定会有回报,即使没有成功,也得到了乐趣。现在,画画成了我的最爱,画画就真让我着迷。
春天真让我着迷!是春雨让我着了迷;是春柳让我着了迷;是春桃让我着了迷;是春草让我着了迷,更是春光让我着了迷。瞧!春风姑娘正好把一封封五颜六色的信望我的信箱里塞呢!满满的,赶快让我打开来瞧瞧吧!
这一封新是春草妹妹写给我的,信纸是绿色的,信封也是绿色底。她告诉我她沉睡了一段时间,苏醒后自己却成了另一个模样。身子是嫩绿的,头发也是嫩嫩绿绿的。瞧,她在风中飘摇着,好象正要邀请我与她们共舞呢?
这一封信是春桃仙子写给我的。她的信纸是粉红色的,信封也是粉红色的。她在信中写到:“我们是百树的粉红仙子,粉红粉红的,我的花朵绽放了,散发着迷人的清香,让人陶醉不已。快来闻一闻吧!”
这一封是春柳姐姐写的,她的信纸和信封与众不同,信纸和信封都是长长的,细细的。她说她出生不久就长出了嫩绿的细长的头发。旁边还有溪流妹妹为她捧着一面镜子,叫我去帮她梳洗她那长长的细细的头发呢!
这一封是春雨天使给我写的,信纸和信封都是蓝色的。她轻轻地告诉我,她拥有苗条的身材。像牛毛,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她正在为万物增添滋润呢!
我打开最后一封信,哇——窗子里射进一道到金黄色的光,把我的房间照得闪闪发光。此时我也变成了金黄色的了。暖暖的,真舒服啊!我走了出家门,准备给这些春的使者寄几封信。大地上一片的金黄,仿佛自己处在一个金矿里一样,真是太美了!看远处的柳树笑得手舞足蹈的;小草儿也笑得压弯了腰;桃树也乐得绽红了脸……春光里,一切都显得这样自然,这样和谐,春天真让我着!
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书,真让我着迷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像我这样朝气蓬勃的年龄,怎么能不多读点书呢?
书,占我生活中百分之二十的时间。读书真让我着迷;它给我带来欢乐,减去愁闷;它给我带来启迪,减去未知。多么神圣的书啊,是你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让我变的聪明。
书真让我着迷,一读起书来,我就会废寝忘食。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我正为保尔的生命担危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叫了一声:“我知道了。”可我还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妈妈见我没有动静,进来一看,我还好端端地坐在椅子上,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给拎到餐桌上,可是,我吃饭时,书的内容还在我脑子里盘旋,结果,一顿饭竟用了一个小时。
还有一次,我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像着了魔,直到老板把我赶出去时,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回家时,书的内容占满了整个脑袋,细细地品味书中的内容,谁知我错过了家门,直到熟人跟我打招呼时,我才连忙跑回家。可见,书对我有着怎样的吸引力。
书真让我着迷,我喜欢书,喜欢得如痴如醉。他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它似乎有魔力,把我给控制住了,让我无法离开它,他是生活里的水,绝不可离;它是天上的太阳,一天不见,我的世界就会黯然无光,啊,书,你的魔力是多么强大啊。
阅读书籍,这就是我的乐趣,什么书只要一发下来或者一让我看见,我的双眼就闪闪发光。然后不一会我就拿到了手,坐在那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看,阅读就是让我这么着迷。
妈妈说我鬼迷心窍,被鬼缠身。爸爸说我是小小书虫,爷爷说我是书呆子,走我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说“是某某某未来名人说的,巧克力很甜,但是却没有书甜,”就让我泡在书海里成为一叶漂流小舟尽情的捕获知识鱼。让我成为一块体积无限大的海绵尽情地吸收美味的知识。
阅读,一种可爱的方式,让我们爱上学习自古以来就有“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就像一块海绵从书中汲取营养;知识,从而我认识了宇宙,认识了USO,UFO等一切的一切书都在领导着我。
书中究竟有什么、会让我如此着迷?
这个你们就不懂了吧,书籍中有许多的知识,让人读了之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总之可以放大眼睛看世界,原来世界正在发生着许多有趣,稀奇古怪的事情。
读书不仅可以汲取知识,而且也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一些漫画书;可以缓解你的压力,让你放松。
你们大家现在知道书是多么的好,是多么让我着迷了吧。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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