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保护和传承文化600字作文)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保护和传承文化600字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03-01 23:16:42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保护和传承文化600字作文)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一】

一面在倡导学习圣德英雄,一面却在提醒防备恶德小人,

作文我与传统文化

刚刚播完各种先模事迹,便是接二连三的防盗门广告。作为平民百姓既不能做英雄,也不愿丧失钱财或生命,便只能时时处处提高警惕:不要让陌生人进家,不要吃陌生人东西,不要接受陌生人的帮助等等。这样,当我们用警觉的眼睛打量世界提防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时时被警惕的眼睛监视着。我们就这样无奈地生活在一个(被假定为)”小人”世界里。因此,当我在瑞士乘公交车发现无人验票时,当我在日本退旅馆发现无需查房时,我心中好一阵感动。我体验到作为大写的人的尊严,体验到(被假定为)”君子”社会的愉悦。中国需要多久才能步入这样一个人与人不设防的时代,要到多久才能不按防盗门窗,我无法预测。但相对说来,今天国人已经能在航空旅行中,在餐饮购物时,享受到规范化的职业道德服务了。这给了我们希望,脚踏实地的职业道德建设,正在延伸到其它常德领域,提升着我们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准。当然,我知道,即便如此,我们要走的路依然长之又长。

中国传统美德,往往是与现代常德对立的

我之所以强调常德建设的艰巨性,是因为它对我们民族是一项”创新工程”,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少支持现代常德的伦理元素:若干所谓传统美德,在现代生活实践中与常德规范恰好是对立甚或逆反的;而作为现代常德的核心理性元素又是传统道德所稀缺的。这便涉及到对传统道德特别是儒家伦理的重新认识与评价问题。限于篇幅和本文题旨,其下只做简要阐述。

长期来,我们对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传统道德采取一分为二态度,认为可以扬弃其封建糟粕,继承其美德精华,忽视了儒家道德与现代道德的本质差异。笔者认为,儒家纲常伦理,也是以圣德(”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为标榜的封建道德体系,它的部分规范固然可以被现代家庭伦理所承继,但却难以直接移用到现代道德体系中来,更无法作为常德规范。当然,这里需避开符号陷阱,不能象某些学者那样将传统的良知、诚信、正直、仁爱等概念抽象拿来,赋予其现代内涵,然后大谈儒家的当代意义,称之为”美德伦理”、”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等等。我们必须依据传统美德的传统固有内涵进行讨论,才能发现其负面效应,

譬如说诚信吧。在儒家文化中,诚者,圣人之本,信者,君子之德。问题是,诚信作为儒家伦理规范,只是服从于忠孝仁义这些纲常伦理规范,在”六亲”或”五伦”之内为巩固差序社会结构服务的。换句话说,在人伦亲情关系之内,中国人是讲诚信的,欺君欺上无信无义罪莫大焉。但离开特定人情关系,欺骗”六亲”之外的陌生人,则不一定受到道德谴责。明恩浦以来,来华的西方人都发现中国人缺少诚信的”素质”。有人认为这属丑化国人形象的殖民话语,实际上,这正是国人诚信的另类表现:因为在国人眼中骗”洋鬼子”那根本不叫失信。这种系于情缘的”诚信”,显然有违现代常德所讲的诚信。如前所述,中国人种种徇情失信枉法行为便是由此获得道德庇护的--譬如向亲人透露案情那不正是”诚信”吗?

这当然并非笔者新见,梁启超早就发现中国人”公德殆阙”、”偏于私德”的现象。只是若按他”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的定义,中国人是”私德”也不具备的,因为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国人是难以”独善其身”的。譬如当某单位人集体外出乘车时,人人皆君子,大家相互谦让,惟恐争先。但当这些人分别同陌生人乘车时,君子之风则荡然无存,人人争先抢座,惟恐落后。更典型的例子是农民。农民一旦离开乡土乡亲,其道德约束几乎全部失效,在良民与刁民双重身份自由转换中毫无障碍。只要兔子不吃窝边草,别说小偷小摸制假售假行为了,就是人口贩子汪洋大盗回到村里,也是不受道德舆论谴责的。因此,严格地讲,国人所具备的只是一种在人伦关系中存在的”群德”(宗法道德)。这种”群德”在情缘关系内,美轮美奂,仁爱绵绵,情义无限。但这种仁爱、情义却是内外有别有边有界的。《礼记》云:”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而亲毕矣”。亲既毕,爱即止,道德即失效。明恩浦曾描写过百年前国人真实道德状况:一人落难,众人观看。鲁迅也曾对国人冷漠的看客行为,表示出极大愤慨。而今天,国人”进步”了,已由默默看客变成大声鼓励别人自***的帮凶!因此,当我新近看到某市因围观者起哄叫好导致神经病人跳楼死亡的消息后,只能感到悲愤莫名。这里的关键,是起哄者与跳楼者没有情缘关系;如果看客中有一位是跳楼者的亲属,就可能唤起众人的同情心,这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的”美德伦理”,与现代常德是格格不入的',彼此间没有承传关系。

深入探究下去,为什么从儒家美德中推不现代常德呢?这就涉及到对道德文化深层结构的认识了。与传统文化的君本主义(字面上是民本主义)相适应的儒家道德,没有个人价值概念,是一种维护纲常礼教的义务本位的道德体系,强调的是”克己复礼”。而现代常德则是建立人本主义基础上,承认个人权利合理性,是一种维护公共契约的权力本位的道德系统,强调的是”自律守法”。尽管现代常德也讲良知与诚信,但这种良知与诚信并不只是对人的信诺,更是对共同遵守公共游戏规则的承诺。各种游戏规则,划定的都是利益界限;自律守法,就是在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的同时维护自己的利益,包括体现自己利益的集体与国家的利益。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侵权冲动总是难免的,因此,便又逻辑地产生出公平、公正等常德规范,通过维护法的正义尊严来捍卫公民及集体、国家的合法利益。显然,这与复礼为仁的儒家道德理念是截然对立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封建礼教及法律维护的都是君贵民贱的等级制而不是个人权益,因此,也就难以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契约的”自律”、”守法”、”公正”、”正义”等等理性道德规范或价值规范。明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后,何以会产生现代常德缺位的问题了,因为我们压根就没有这些规范!那种将道德滑坡笼统归咎于儒家传统中断,完完全全是把错了脉,新儒家开出的药方,是自欺欺人的。

正因如此,当代中国人的常德建设,是需要伴随教育普及、改革深化、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二】

这位一生刚正不阿、怀才不遇的大诗人,身体每况愈下。他已知自己的时日无多,就把年仅十四岁的朱熹托付给崇安五夫好友刘子羽,又请五夫的刘子羽、刘勉之、胡宪等三位学养深厚的朋友代为教育朱熹。父亲撒手人寰,十四岁的朱熹强忍少年丧父之痛,扶持着母亲和妹妹前往五夫,开始新的生活。次年,朱熹葬父于崇安五夫里之西塔山,再葬寂历山。

朱熹幼年时,其父仕途坎坷,一家人漂流于尤溪、建瓯、政和之间。期间,朱熹常随父亲到政和铁山祭扫祖父祖母墓,留宿于父亲创办的云根书院,讲授理学,或数月,或半年。云根书院、韦斋书室对朱熹成才,有着至关重要的薰陶作用。朱松临终时还谆谆教导:汝勿忘父,祖之学志也。

很多人感叹于朱子没有在他的孕育地留下墨宝,但是我们还是从一些历史资料中找到一些朱熹当年在政和写下的文字,窥见了少年朱熹的雄心壮志和对政和的情感。

《十月朔旦怀先陇作》诗是少年朱熹在政和祭扫祖坟时,留宿护国寺时写下的。诗末四句写道:“封茔谅久安,千里一歔欷。持身慕前烈,衔训倘在斯。”表达了少年朱熹奋发勤学的壮志。

“踏破千林黄叶堆,林间台殿灪崔嵬,谷泉喷薄秋逾响,山势空濛画中垂,一壑秖令藏胜槩,三生畴昔记曾来,解衣正作留连计,未许山灵便即回。”这首《瑞岩诗》诗就是朱熹游览政和锦屏、洞宫等地后所作,诗中对政和迤逦的风光充满了无限感情。

朱熹留给政和的远远不止于这些文字,政和的山山水水留下他的款款足迹,政和的历史文化积淀他的理学渊源。为了祭祀朱文公,明嘉靖时知县俞时歆建“朱子祠”,安设朱子牌位于云根书院,明、清时期多次修缮重建。风雨岁月,故址无存,但是朱子文化却在这里深深的扎根,如政和县政府后朱松当年所植大樟树,枝繁叶茂,葱葱茏茏。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三】

今年10月22日(农历九月十五,是中国一代儒学大师朱熹诞辰880周年纪念日。当天,来自韩国、日本、台湾及大陆等海内外专家学者聚首朱熹曾长期生活、著书立说、传道授业的武夷山市,探究朱子文化对于东亚文明的影响力。

“在中华文化中,朱子文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朱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张希清首先表示,朱子文化是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是现今道德建设非常重要的一个文化宝库,血脉相承的两岸同胞更应在弘扬和传承朱子文化上作出更多的努力。

台湾清华大学教授杨儒宾则指出,朱子文化让两岸民众越走越亲切。“前几个月我带了一些台湾学生到武夷山重走朱子路,很多学生虽然是第一次到大陆,但是他们跟大陆同胞没有隔阂,一路走一路探讨朱子文化,彼此增加了解、增进感情。”

世界朱氏联合会会长、台湾朱子学研究协会常务理事朱茂男说道:“两岸一家亲,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有着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传统的儒家文化。两岸在共同弘扬和传承朱子文化的同时,也为两岸交流交往形成了和谐的氛围。”

朱茂男认为,“理一分特、求同存异”的朱子思想是两岸现今必学的课题,也是不变的真理。

朱熹是是中国南宋思想家、理学的集大成者、儒家的代表人物,他所倡导的“读书起家之本、循理保家之本、和顺齐家之本、勤俭治家之本”的家教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成为家教庭训的懿范,并广泛传播到东亚国家且产生深远的影响,人们习惯上称朱熹为朱子,他对后世影响的言行诗文的文化称为朱子文化。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四】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和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重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渐成热潮。2006年,国务院批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遗项目申报日渐成为一种文化语境,影响着我国民间音乐的保护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概念的提出到成为国际公约并在全世界推行,历时三十几年,便深入世界各国主流意识中。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我国各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传统音乐品种,尽管每一批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都有我国传统音乐的身影,但相对于我国民间音乐的种类繁多,有幸入选而被法定保护的民间音乐仍属少数。非遗申报已成为影响我国民间音乐保护与传承的文化语境。政府、学界、民间艺人以及民众该以何种理念和行动对民间音乐进行保护与传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非遗申报成为文化语境当下,社会各界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合理利用非遗申报语境所带来的便利条件,保护与传承民间音乐。民间音乐因所处的文化语境不同而可分为非遗立项类、非遗规划类和边缘化类等三类分别对其保护与传承。

所谓非遗立项类,如昆曲入选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来,我国共有16项与民间音乐相关项目入选世界级非遗,在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近半数项目与民间音乐相关,加上更大数目的省级、市级和县级项目,非遗项目民间音乐的惊人数目令人关注。因此,尽管已获批项目的民间音乐品种都是急需保护的,但对其进行保护工作时仍要遵循良性保护的理念。

任何一个民间音乐品种获得非遗立项,政府职能部门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因此,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和后续投入,进行总结并制定后续保护与传承方案,不可将非遗立项获批当作地方招牌,过多追求商业价值,违背申报的初衷。

政府职能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引导体系,监管好相关的资金运作流程。地方政府可搭建平台,引入地方民间文化组织和地方高校人员,对非遗立项类民间音乐进行解读,将“静态”的非遗民间音乐转化为“动态”的文艺节目引入社区,将“乡土化”的民间音乐转化为特色教材引入校园,通过吸纳更多的受众逐步恢复此类民间音乐的生存空间。

非遗立项类民间音乐是亟待保护的音乐品种,同时也是相对成体系的音乐品种,地方高校可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区域内此类音乐品种整理编入教材,逐步纳入课程教学体系。在此过程中,可先聘请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一方面开展讲座,提高民间音乐的影响力,一方面将核心技艺传授于在岗教师,培养讲授后续非遗民间音乐的师资力量,教师在这一过程中,也完成了从普通教师到非遗项目一般性传承人的转变,从而为民间音乐的传承奠定更为宽广的传承基础。

非遗申报是一个长期而又繁琐的工作,它涉及到音乐品种的历史、现状、音乐本体、生存空间、仪式场域等方面。所谓非遗规划类,是指在申报过程中,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调配好非遗申报过程中各种力量,通过职能分工将申报相关事项加以完善,使其符合非遗申报的相关要求。

此类民间音乐在进行非遗申报的准备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应调动好地方高校的相关科研力量。我国非常重视培养高校科研力量,每年都会有不同级别的社科类、艺术类基金项目投放地方高校,政府职能部门可搭建地方高校与基层文化单位的互动桥梁,引导地方高校科研力量集中精力对非遗规划内民间音乐进行细致、有序的田野工作,整理、挑选适合该音乐品种进行非遗申报的相关资料,提高前期准备工作的时效性。

随着民间音乐生存环境不断萎缩,民间音乐已不能为传习者带来必要的经济利益,民间音乐的'传承人呈现青黄不接的现状。在如此情况下,高校教师适时的介入,有利于为民间音乐传承引入更高层次的一般性传承人,且不受经济因素的限制,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民间音乐传承人缺失的困境。高校科研力量的介入,一方面可以为此类民间音乐申报非遗做足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又使此类民间音乐的传承不至于仅依靠申报非遗项目这一条保护与传承之路。

所谓边缘化类是指,从某种程度上说,非遗申报这样一种语境可以促进民间音乐的保护与传承,但并非所有的民间音乐都必须按照这样一种模式去保护与传承。非遗申报毕竟只是一种途径,在此种语境中被“边缘化”的民间音乐应选择适合自身的传承途径去传承。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间音乐都会吸收、利用当时的流行元素,这在琵琶、古筝等代表性民族乐器的发展过程中屡见不鲜。民间音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走到今天,都曾经历了无数次岁月的侵蚀与洗礼。民间音乐本身具有强大的适应性与自我修复力,在今天,仍有众多民间音乐活跃于民间,并逐渐接受了时下的一些流行元素,从而吸引了更大群体的受众。这种现象,在中部省份的丧葬礼俗音乐中都有表现。传统的吹打班社在丧葬礼俗服务时,在传统仪式中保持了原汁原味的礼俗音乐传统;在融合邻里感情时,适时地引入了电子琴、架子鼓等现代乐器,从而吸引了青年一代的受众关注丧葬礼俗。

更多的民间音乐因不符合进行申报的硬性指标而被“边缘化”,并非完全是坏事,正是因为被“边缘化”,此类民间音乐才可以沿用数千年来不变的传承模式,通过自身的适应性与自我修复力去融入时代,传承于当下。在此过程中,职能部门可以在寻找适合进行非遗申报音乐品种的同时,理清当地被“边缘化”的音乐品种,为下一步的探索保护与传承工作奠定基础,确保此类民间音乐在非遗申报的语境中不至于“被消亡”。同时,地方文化部门可与地方高校协同工作,让高校师生以实地调查的形式记录此类音乐品种“边缘化”的演变过程,以寻找可行的传承之路。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五】

(一)“无人的非遗”

“无人的非遗”困境主要表现在传承主体的缺失与保护主体的越俎代庖之上。

非遗传承链的断裂问题往往是导致特定非遗个案濒危的直接因素。非遗保护应当采取“保护主体搭台,传承主体唱戏”的形式。在此,非遗的传承主体直指非遗传承人,而保护主体则是一个涵括了政府与其他民间相关群体在内的概念。

首先,传承主体应当自觉担当起非遗保护实践的“唱戏”主角要务。当非遗的传承主体无有效性的保护作为时,保护主体再如何努力都回天乏术、收效甚微。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当代情境之下,非遗传承主体往往会因为缺失一种对于文化体认的自觉而导致特定非遗个案的“边缘化”危机。在此,必须警惕本族文化在非遗传承保护中“被精英化”的陷阱。在此“民族认同”是个重要的心理无意识表征层面,指涉“在民族互动过程中以民族间的差异性为基础而产生的”。9换言之“民族认同即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w缺乏最基本的民族文化感知基础,是导致非遗保护传承日渐力不从心的直接原因。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使文化视阙下的集体智慧结晶及核心价值观获得其在公众心理认同机制中的合法性与穿透力,继而将“民族凝聚力”透过“创新传承”模式与“审美教育”的纯粹向度自然内化。于是乎,在保护传承实践运作中,非遗所包孕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因子便于潜移默化中重构中华民族文化之时代精神内核,契合时代语境的崭新可持续发展模式应运而生。要走出“无人的非遗”困境,我们应当首先聚焦于培养非遗传承主体的“民族认同”上。

其次,保护主体的适度协助是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前,非遗保护传承作为一个尴尬的在场,经受着双重压迫一“后现代”的解构与“精英文化”的意识形态渗透。针对此况,传承主体应当各司其职,各显神通,共同为非遗的传承保护实践“搭台”。同时,在“后申遗时代、传承主体必须警惕一个职权行使的“度”的问题,切勿越俎代庖,喧宾夺主。如在政府方面,其正确的向度应当是采取高屋建瓴、总揽全局的“引导式”做法,集中全社会的物力财力资源以建构非遗的有效性保护传承空间。政府作为“领路人”,可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直接开展针对“传承主体”的评选、认定与培训工作,试行新型的教育理念而将传统的“师徒传承”观念拓展为“师生传承”方式,或面向更为广义层面的社会受众而进行非遗相关知识的社会普及活动等,诸如此类的举措均对杜绝“无人的非遗”窘境具积极意义。

综上,对抗“无人的非遗”的保护困境必须综合调动非遗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的主动积极性,并能确实保证“权职分明,和而不同”的保护实践局面。

(二)“物化的非遗”

针对非遗精神性、抽象性、无形性的特质,当代的非遗保护实践往往借助科技手段将其转换为具体的有形物质形式。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存在一个非遗“物化”的困境问题——高科技对于非遗本身文化内涵的“冻结式保护”模式运作以及“保护性破坏”行为。

首先,非遗项目被“冻结式”地保存于博物馆、档案馆、数据库之中成为人们凝固的记忆标本是个较为普遍化的运作陷讲。“冻结式保护”将非遗的序列边缘人为关闭,彻底隔断其时间与空间的维系,而将其视为一个独立自足的.统一运作系统,如此保护行径实则变相提前宣告了非遗的消亡。

其次‘物化的非遗”往往可能将某些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分歧淡化、隐去,乃至于完全消解。扎根于“传统”与“自然”的非遗,以原始朴素的纯粹生命体验为思维向度,其基础意识层印记着人类童真时期的隐喻式的原初符号表达一巫术、图腾崇拜、神话传说等。这些因子似乎与“科学”话语主导的时代视阈格格不入。而当非遗诉诸科技手段进入“物化”程式之中时,这些因素被人为地遮蔽了。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非遗相关信息,大抵都是带上明显官方印记的“赞歌”与震撼人心的“呼吁?但对神秘、未经“物化”浸渍的非遗却知之甚少。要抵达真实,只有直面现场,身临其境地到特定的非遗知识承载空间中进行考察,否则其保护传承只能是落入闭门造车的程式。

再者,作为没有文字记载而仅靠口传心授方式得以传承的非遗,利用高科技手段将其转化为具体物质形态以保存下来是必要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非遗原本传承方式的单一与脆弱。但在当前媒体话语膨胀、图像泛滥的现场,如何建立非遗知识的“纯粹性抵御场”以消解高科技潜移默化间的“霸权意识渗透”是个重要思索维度。

毋庸置疑,科技的仿真手段较之非遗知识本身似乎能够给予其受众更多的真实感与具象感。如此一来,诉诸科技手段而造就的虚拟现实仿佛拥有令人难以抗拒的精神魅力,其在某种意义上赋予了具象化后的非遗更为广泛的公众穿透力与知识合法性。在日常生活“拟象世界”潜移默化的意识形态渗透中,社会受众对于科技虚拟后的非遗产生了某种***(我们暂且不论其为消费指向抑或审美指向“非遗意识”被移植至大众流行心理层M呆护传承的工作被误认为是初具成效。然而,问题却亦接踵而至:活态无形的非遗本身与被科技固定下来的固定物化的拟象之间是否存在本质上的差异?“物化的非遗”作为一种模型生成的具象,其所传达的信息是否可以保证非遗知识的纯粹性7另外,作为后现代视阈重要表征方式之一的科技手段是否会在运作的同时,将其“解构”策略(消解深度,瓦解叙事)一并带入意义生成与传播的现场,从而引起非遗在浑然不觉之间的“异化倘若科技的在场当真存在置换概念的操作——将非遗变作“空壳文化”,借其幌子大行科技话语表征之实——抵抗的空间与时间向度是否需要斟酌一个合法性的问题7科技本身内涵着一种科学独霸的话语冲动,其彻底摧毁人文叙事知识历史根基的内在***甚至一度将人文叙事逼仄至危机失语的非合法化状态。如此,慎用科技手段开展非遗传承保护以预防其“保护性破坏”行为。

总之,非遗保护可借用高科技的一臂之力,但切莫让高科技喧宾夺主,使得非遗的高科技保护本末倒置,在触及原则性问题的时候应当首先顾及非遗的保护。切忌将非遗保护等同于“束之高阁”式的“盖棺定论”。非遗的保护在于传承发展,非遗是动态流变的过程,而非永久固定下来的、仅仅是摆在博物馆等场所中供研究的静态遗产。非遗保护的目的在于传承与发扬,如将非遗通过高科技形式的胶片具象化,使得非遗保护向有形的形式转化;适度的旅游开发与非遗保护相结合以收获经济利益并达到非遗的宣传效果;以及通过建立动态型的流动开放展览馆模式来进行非遗的保护,都是非常成功的做法。

(三)‘被同质化的非遗”

“被同质化的非遗”是当代非遗保护的又一困境。

首先,这里存在一个关于“文化相对主义”视域下的“精英文化”压迫机制问题,一个指涉文化自尊与自信窘境的问题。在当代全球一体化情境下滋生的“精英文化”往往是使用“自然化”策略对“边缘文化”进行意识渗透的:>“自然化”策略是掌握话语权的社会主体在构建“自我/他者”等级关系中惯用的伎俩,目的在于使得“差异”本身剥落“被强加的意识形态”的痕迹,继而表征成为一种与生俱来、不证自明的因素。如此一来“差异”被期望可被永久固定而防止意义随情境的滑动倾向。我们必须认清的一个事实是:当代主流的意识形态往往是举着“尊重文化多样性”的旗帜大行“文化霸权”之实;“精英文化”对于“边缘文化”的意识渗透总是在“自然化”策略的掩护之下潜移默化进行的“自然化”策略总是将“边缘文化’“定型化”作一种劣等文化形式“鉴于对少数者声音的历史性的持久否定,我们必须认识到少数话语首先是主导文化对少数文化系统地摧毁的结果。9因而,在进行非遗保护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警惕“精英文化”的“自然化”策略压迫,确保非遗保护个案中的传承主体是在怀揣着本民族“文化自尊与自信”的基础上进行传承实践的。在这点上,我们可以采取的葛兰西“霸权”移置“主导”的思路。作为霸权的来源,权力被精英阶层的不同主体所争夺,文化间的谈判产生。而在此文化谈判以实现霸权的过程中,主导意识不可避免要被重设,边缘意识从而可以获得绝地反击的契机。

其次“文化孤立主义”的制造的非遗保护困境。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应当时刻警惕“文化相对主义”向其极境向度发展而落入“文化孤立主义”的窠a“葱剥到最后是空的”作为对抗“精英文化”与“文化中心论”而诞生的“文化相对主义”,其核心内涵在于消解文化不同形态之间的等级之分。但在为异质文化的多元存在局面大唱赞歌之际“文化相对主义”本身却又存在一个悖论:如果所有文化都将其定位作“最优秀的文化”而自足于其内部价值标准与自有方式,盲目排外乃至于压制其它“异己”文化形态的话‘文化孤立主义”的转向便会不可避免。在“主体/他者”幻想建筑的同时“文化孤立主义”关闭了其所有的序列,自行终止与任何异质文化的对话与交流。在非遗的保护过程中我们应当时刻警惕非遗个案陷入“文化孤立主义”的黑洞之中,盲目排他,乃至于无视基本事实与历史动态的演变进程,苑囿于一己的封闭空间内,采取静止片面的观点虚构着自身的种种“文化原貌”叙事。于是乎,真正的保护越走越远。

此外,后现代语境下的非遗保护传承还存在一个“时代情境异化”的陷阱,这是导致非遗保护举步维艰的又一要素。哈拉维用“积体电路”integratedCircuits指称当前后现代语境下的混乱、平面化、网络状的社会与文化现实。当代的文化情境存在一个消解深度、瓦解叙事的向度。在这里被聚焦的问题包括非遗纯粹性扞卫的可能性。后现代以“支配的信息科学”(hifonnaticsofDomination的即兴生产性行为代替意义的谨慎再现,时代视域下的主体期待习惯了文化的“平面化”与“网络状”的表层混乱表征模式文化发展总是通过“离异”与“认同”两个维度的相互作用而向前推进的如此,后现代语境下的“文化转型时期”大背景给非遗保护实践提出了一个悖论:非遗活态传承中的动态流变因子与时代情境之间的相互抵触而又唇亡齿寒的矛盾关系。一方面,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核心的深层文化结构维度与时代情境下的流行文化表征意识形态相抵触。在非遗保护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警惕时代情境对非遗所进行的遮蔽、封存,乃至“异化’、“同质化”意识渗透行径,防止非遗发展掉入“空壳文化”的陷讲;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文化动态因子特质,却又在一定层面上陚予其随时代境遇的发展流变以合理性。

德里达在其著名的“意义的循环”理论中提到过,在现存的二元对立秩序下,任何对于意义作出终极阐释的努力都是徒劳的,阐释只会导致更多的阐释,终究都不可避免地落入意义循环的怪圈。对抗“被同质化的非遗”切勿对非遗个案作刻意的意义扭转,如此之举只会给非遗本身带来意识形态操控层面上的书写印迹,让“原汁原味”越走越远。

事实上,对于非遗意义的阐释有如羊皮卷的书写,初始的意义从来不会消逝,只会不断地被重释、叠加。非遗作为一项纯粹的存在本身,其意义被时代视域下的不同主体所期待,继而以编码的方式植入其中。在经由共时性与历时性的双重动态演变之后,非遗的意义实质也随之发生了“羊皮卷书写式”的流变:初始的意义从未被抹***(有些记忆只是暂时被封存了起来而新的阐释己经完成了其渗入、叠加的进程。如此,只要依旧存在薪火相传的非遗传承主体自觉地对其族群文化进行体认,只要非遗个案中的特定文化群体认同基因未被社会机制抽离而作为一种“经验的存封”淡出人们的视野,只要非遗个案依旧是作为一项活态传承的文化遗产而非被冻结式地保护或者完全从世界上消匿,那么非遗的核心初始意义就可对抗其被同质化的危险而得以完整性保存。换言之,对抗“被同质化的非遗”的出路首先在于重构非遗传承空间并保障其传承主体的有效性实践。

刘启锐在电影《岁月神偷》中曾指出:记忆是种权力而非本能。非遗作为一种活态的、无形的、靠口传心授得以传承的文化遗产,其价值核心在于自身所承载的集体无意识层面的生命记忆。在这里存在一个文化自觉的体认问题。对抗“被同质化的非遗”,我们还必须采取措施加强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这是一个难题,却有同时是一个突破口,非遗的传承主体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责任。同时,这是一个属于社会大众流行心理层面的问题,政府应当大力推行非遗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在当前文化氛围内潜移默化地加入“非遗大众保护意识”因子,在时代视阈下的大众流行心理中形成一个“集体无意识”层面。

(四)非遗的当代“消费符码”转向

机械复制时代的一大特征首先是知识与商业合谋,文化消费变得异常昂贵。作为审美,乃至于文化层面的奢侈品,非遗这一素被称作人民智慧结晶的历史文化积淀物却开始了从人们日常的消费比例中日渐被抽离的征途。它们被迫以“物化”形态作为特定族群的历史记忆标本,被冻结存封于诸如博物馆、档案馆、私人收藏者的橱窗中,还硬生生地给贴上了“文化奢侈品”、“高级审美趣味”一类的标签。如此,非遗不幸在传承过程中被消费符号化了。

又或者,非遗就直接被揪着耳朵扔进了“文化产业化”的大熔炉,还美言其曰:非遗的生产性保护途径。只是,当传统文化因子在被商业化摆上了机械化复制时代轨道之刻,精神文化维度的相关物已被统一移离了其特有的专属区。而非遗本身的价值内涵,也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被改写、分解、抽离,甚至被伪造的危机。作为特定族群文化记忆传承的动态因子,非遗首先是作为一种区域文化符码存在的,是人类历史文化多样性的瑰宝。但生产性保护背后的商业运作机制,其关注焦点却在大规模的生产普及与经济效益之上。如此冲突的直接后果是导致非遗本身的文化内涵被商业化过程潜移默化地抽空,贵州侗族的傩文化与祭萨风俗就曾落入此陷阱。“生产性保护”是个有待商榷的保护手段,因为在实际操作中,非遗“被产业化保护”的度始终是个边界模糊的问题。在“后申遗时代”的今天,我们似乎应该采取“激情的疏离”的态度,从沸沸扬扬的非遗“产业化开发”呼吁现场中抽离出来,冷静再思考这一商业化做法的实际可行性。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当前时代语境下遭遇“传承链断裂’、“物化’、“同质化’、“消费符码化”的困境,对非遗传承保护出路的探索任重而道远:“逻辑学范式”与“现象学范式”以其互补性功能为我们探寻非遗保护出路问题提供了一个较为全面、具体、可操作的研究方法。这为非遗传承保护方案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整合,对非遗传承个案具一定的实践意义M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必须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并有效避开各类陷阱。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七】

(一)诉诸现象本身

在“后申遗时代”,非遗保护的手段正逐渐形成一个类似于“逻辑学范式”的规范体系,各类非遗保护模式框架基本成型,似乎所有个案都可以从中轻易对号入座。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非遗保护工作规范化、步骤化、框架化,使得保护实践更加易于落实。但世界上尚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如果所有的非遗个案都一以贯之以其所属种类的保护做法,那么必然会导致非遗保护走向模式僵化、形式化、敷衍化的命运。对于非遗的保护,我们似乎更应该采取的是一种对现存的时代境遇下流行的“逻辑学范式”采取“激情地离散,理性地反思”的态度,抽离模式化、抽象化的后现代狂迷的“逻辑学范式”现场。对于非遗保护个案,我们应当诉诸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面向意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动采取具体的“现象学范式”,主动逃离权威、消解中心、发挥创造力,并注意克服“现象学范式”可能导致的某种离散化与互不相关的弊病。对于非遗保护项目采取个案分析策略〃对目标非遗保护对象加以内部能力与外部情境因素两个维度相结合的思考,并结合其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相关要素加以整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策思考。如此,便可避免落入非遗保护个案分析层面上的偏颇陷阱,并能有效避免以呆板有限的模板框架套用所有个案的敷衍性保护实践。

(二)个案分析——赫哲族伊玛堪的传承与保护

1.濒危的非“伊玛堪”

“伊玛堪”是赫哲族的曲艺说书形式,唱说交融,浑然一体,被誉为北部亚洲原始语言艺术的活化石;“伊玛堪”的主要代表性作品有《满格木莫日根〉、《木竹林莫日根〉、《满斗莫日根〉、《阿格第夏日莫日根》、《亚热勾》、《西热勾》等,演出风格有“大唱”(以说为主)和“小唱”(以唱为主)之分。其腔调因内容不同而各异,历代演唱人在“赫尼那调”基础上演化出如欢乐调、叙述调、女调、少年调等>“伊玛堪”故事篇幅通常较长,一个故事要唱上好几天才能完成。其唱腔又各具特色,随区域与“伊玛卡乞发”(演唱艺人)的不同而不同。演出者身穿“鱼皮衣”,可以即兴在演出过程中将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编入“伊玛堪”之中,加以润色。

“伊玛堪”是赫哲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艺术品类与审美娱乐方式,是赫哲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摧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11月23&“伊玛堪”在第六届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会议被列入联合国“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面对濒危的命运,保护“伊玛堪”的行动刻不容缓。

2.“现象学范式”的运作

诚如胡塞尔“回到事物本身”的呼唤“现象学范式”拒绝宏大叙事,主张通过“绝对意识”(AbsoluteCon?sciousness^关注研究对象本身。在实际操作中“现象学范式”往往采用发散性的创新思维,集思广益式地对非遗保护个案进行跨学科的深入具体分析,而拒绝使用已经僵化定型的“程式化”规范进行实践操作。因而“现象学范式”下的非遗保护往往诉诸诸如SWOT分析模型、PEST分析模型等途径对非遗保护个案进行全面剖析,力求将对象置于时代情境背景之下,综合其自身的优劣势以及外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等相关影响因素,以为非遗保护个案“量身定制”适合的保护方案。如表1为“伊玛堪”的SWOT分析。

文化保护与传承作文【八】

朱熹为宋代著名理学家、思想家,福建各地市现有多处朱子文化遗存,朱熹本人、弟子及受其思想影响的人修建的书院,在福建境内就达400余处。

地处南平武夷山市的五夫镇,因朱熹在此从学、著述、授徒近50年而名扬海内外,被称作朱子理学的摇篮。随着朱子理学越来越受到外界关注,理学研究活动日趋频繁,千年古镇也开始重获新生。

古街是五夫镇历史遗迹最为集中的地方,有朱熹讲学立说的兴贤书院,有济灾救荒的朱子社仓,有感受朱子跫音的朱子巷。而今,古街上仍然居住着近千位村民,他们恪守朱熹“韬晦深藏”的古训,成为古镇“千年记忆”的守护者。

此次政协会议上,南平市政协主席张建光表示,总投资83亿元的“中国朱子文化研学旅游基地项目”已提上日程,五夫朱子文化园、考亭书院、延平书院等重点子项目正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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