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听说学校要拍一个英语课本剧《IT’S MAN’S FAULT》,跟去年一样,要到区里去表演。演员就在五六年级的'学生中选。这个消息一出,班上的一些同学都激动不已,都想参加这个课本剧的表演。星期三的下午,五六年级的英语老师举行了一个小型的选拔。几个班想表演的同学都来了。老师要我们每个人找一个角色的一句台词进行表演。我是第二个进去的。进去之前,我就对我能上就没有抱太大信心,没想到,我竟然立刻就被老师选上了一个角色,心里开心极了。
既然被选上了,每天就要进行训练了。我扮演的是一个樵夫。一开始还觉得这个角色挺好演的,但到后来我就不这么认为了,这个角色一开场是要唱着歌上台的,并且要表现出一种老练的样子,可我怎么也学不像,而后面的表演老师还是比较认可的。因为前面的表演老是演不好,没办法,所有人都得一遍遍地等我,老师也是一遍遍地教我,可是进展也不大。我也觉得这样实在太不好了,耽误大家的时间,也耽误自己的时间。
我也曾自己在没人的时候练过几次,但是总是觉得自己不行,况且自己本来就不行。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这时候,同学和老师们都鼓励我,让我别失去信心,继续表演下去。我点了点头。后来,老师给我提出了一些建议,让我如何演好这个角色,演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等等。我也努力地像老师讲的那样演,有了很大的进展。
在正式表演的那天,我们的表演十分出色,在区里获得了一等奖呢!那一次我很快乐,不仅是因为我们学校获得了一等奖,而且我还战胜了我自己,重新鼓起了信心,这份快乐是无以言表的。
过了一些时间,我和小狗熟悉了。小狗对我也越来越友好了。妹妹告诉我,这只小狗名叫乐乐。乐乐的头前尖后圆,头上嵌着一双葡萄似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天真的光芒。它的鼻子黑黑的,鼻孔张得大大的,怪好玩的。乐乐的鼻子下面有一只大嘴巴,那粘乎乎的舌头不时往外伸,它那雪白又坚利的牙齿,让人看了瑟瑟发抖。乐乐长了一身土黄色的绒毛,它那毛绒绒的尾巴不停地摇摆着,看上去怪可爱的'。
乐乐的动作很敏捷。有一次,一只麻雀刚落在地上,乐乐看见了,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了过去。我还没看清楚,乐乐便把麻雀促住了,然后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乐乐的警惕性可高了。只要有陌生人进家门,它便警觉地竖起耳朵,对陌生人“汪汪”直叫。这叫声准能把人吓个半死。 乐乐很贪吃。不论到哪里,乐乐都要用它那灵敏的鼻子在地上闻一闻,有没有好吃的东西。一旦找到好吃的东西,它就就高兴得摇头摆尾,手舞足蹈。
乐乐也也很贪睡。早晨,我一觉醒来,看见乐乐两脚叉开,懒洋洋地躺在地上,两只耳朵无力地耸拉下来,双眼轻轻地闭着,像死了一样呼呼大睡,那样子可真好笑。 乐乐还有一些“绅士风度”。每当乐乐要撒尿的时候,它总会找一块草丛,然后钻进去,慢悠悠地撒尿。过了一会儿,乐乐就从草丛中钻了出来。 相处二三天,乐乐已经成为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欢乐。每当我看见乐乐那可爱的样子,我就高兴极了。
我要离开乡下回家了。我恋恋不舍地与乐乐告别,乐乐看着我,就好像在说:“小朋友,没关系,下次你来,一样可以见到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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